硫酸氨(明矾)能用于土豆粉制作吗
不懂食品添加剂法律、法规、标准知识的网友最好不要误导提问者!否则,将来受害的是我们大家自己。加工生产粉条、粉丝、粉皮等淀粉制品超范围使用明矾(硫酸铝钾、硫酸铝铵)、磷酸盐、色素等添加剂都是违反《食品安全法》的犯罪行为!无矾粉条粉丝粉皮是将来粉条业的必然趋势,下一步粉条粉丝生产加工厂要抛开明矾思维,也不能使用磷酸盐,在合法的前提下,改变生产工艺,对比使用有QS证的食品添加剂生产更高品质的淀粉制品!目前,只有天喜公司出品的筋力源是唯一可以代替明矾制作粉条粉丝的复配食品添加剂,筋力源是经过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批准使用,国家质检总局颁发《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亦称QS证,安全合法、不超标、不超范围、增筋耐煮耐泡效果好。筋力源用量0.3-0.6%(以淀粉计算),用法:将本品干拌加入芡粉(淀粉总量的10%),加水润湿,加入开水冲芡粉。再将芡糊与其它淀粉搅拌混合均匀。放入漏粉机,将粉条漏入开水锅内,粉条飘上来以后马上捞入凉水降温20-30分钟,降温捞出后放凉棚或冷库里熟化5-8小时,阴干表面水分,然后包装销售。
这个问题我们不妨讨论一下,作为结论使用。
我们设,较浓硫酸的质量为m1,密度d1,稀释后的稀硫酸密度为d2,物质的量浓度为0.5c2(原来一半),当然d1>d2,加入水的体积为v,水的密度按1g/cm^3计。
根据稀释前后,溶质的物质的量不变,可得:
[m1/(1000d1)]*c1=====[(m1+v*1)/(1000d2)]*0.5c1
整理得到:
V*1=====m1*(2d2-d1)/d1
由于:d2<d1,所以,(2d2-d1)/d1<1,于是得到:v*1<m1
就本体而言,显然水的体积要小于100毫升。
总结:
★ 对于溶液密度大于1的浓溶液进行稀释,若稀释后溶液的物质的量浓度等于稀释前的的一半时,需要加水(或稀溶液)的质量(或体积)要 小于 浓溶液的质量数值。
★ 对于溶液密度小于1的浓溶液进行稀释(如氨水,浓度越大,密度越小),会有相反的结论。
★★★反思:其实本题命题人不是让大家计算的,是让你通过推理思维得出结论的。
推理放方法为:假设加入水100毫升,即100克,相当于等质量混合,所的稀硫酸的质量分数刚好为浓硫酸的一半,稀硫酸的质量是浓硫酸的2倍,密度由比浓硫酸的小,自然稀硫酸的体积比浓硫酸的2倍要大,可推知,稀硫酸的物质的量浓度自然要比浓硫酸的一半要大些,要想达到浓硫酸一半,当然要少加点水了!!!!!------即,加水的质量比等质量混合时要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