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酚污水最新国家排放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8978-1996
批准日期 1996-10-04 实施日期 1998-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8978-1996
代替 GB 8978-8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Integrated wastewater discharge standard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控制水污染,保护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和海洋等地面水以及地下水水质的良好状态,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国民经济和城乡建设的发展,特制定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按照污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69种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
按照国家综合排放标准与国家行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造纸工业执行《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92)》,船舶执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2-83)》,船舶工业执行《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6-84)》,海洋石油开发工业执行《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排放标准(GB4914-85)》,纺织染整工业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92)》,肉类加工工业执行《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合成氨工业执行《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8-92)》,钢铁工业执行《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92)》,航天推进剂使用执行《航天推进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374-93)》,兵器工业执行《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470.1~14470.3-93和GB4274~4279-84)》,磷肥工业执行《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0-95)》,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执行《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95)》,其他水污染物排放均执行本标准。
1.3 本标准颁布后,新增加国家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行业,按其适用范围执行相应的国家水污染物行业标准,不再执行本标准。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GB3097-82 海水水质标准
GB3838-8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8703-8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8703-88 辐射防护规定
3 定义
3.1 污水:指在生产与生活活动中排放的水的总称。
3.2 排水量:指在生产过程中直接用于工艺生产的水的排放量。不包括间接冷却水、厂区锅炉、电站排水。
3.3 一切排污单位:指本标准适用范围所包括的一切排污单位。
3.4 其他排污单位:指在某一控制项目中,除所列行业外的一切排污单位。
4 技术内容
4.1 标准分级
4.1.1 排入GB3838Ⅲ类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
4.1.2 排入GB 3838中Ⅳ、Ⅴ类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
4.1.3 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4.1.4 排入未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必须根据排水系统出水受纳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别执行4.1.1和4.1.2的规定。
4.1.5 GB3838中Ⅰ、Ⅱ类水域和Ⅲ类水域中划定的保护区,GB3097中一类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现有排污口应按水体功能要求,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以保证受纳水体水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水质标准。
4.2 标准值
4.2.1 本标准将排放的污染物按其性质及控制方式分为二类。
4.2.1.1 第一类污染物,不分行业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纳水体的功能类别,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本标准要求(采矿行业的尾矿坝出水口不得视为车间排放口)。
4.2.1.2 第二类污染物,在排污单位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本标准要求。
4.2.2 本标准按年限规定了第一类污染物和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分别为:
4.2.2.1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包括改、扩建)的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必须同时执行表1、表2、表3的规定。
4.2.2.2 1998年1月1日起建设(包括改、扩建)的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必须同时执行表1、表4、表5的规定。
4.2.2.3 建设(包括改、扩建)单位的建设时间,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批准日期为准划分。
4.3 其他规定
4.3.1 同一排放口排放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类别的污水,且每种污水的排放标准又不同时,其混合污水的排放标准按附录A计算。
4.3.2 工业污水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负荷量按附录B计算。
4.3.3 污染物最高允许年排放总量按附录C计算。4.3.4 对于排放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污水,除执行本标准外,还须符合GB8703-88《辐射防护规定》。
表1 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单位:mg/l
序号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1 总汞 0.05
2 烷基汞 不得检出
3 总镉 0.1
4 总铬 1.5
5 六价铬 0.5
6 总砷 0.5
7 总铅 1.0
8 总镍 1.0
9 苯并(a)芘 0.00003
10 总铍 0.005
11 总银 0.5
12 总α放射性 1Bq/L
13 总β放射性 10Bq/L
表2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的单位)
单位:mg/L
序号 污染物 适用范围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
1 pH 一切排污单位 6~9 6~9 6~9
2 色度
(稀释倍数) 染料工业 50 180 -
其他排污单位 50 80 -
3 悬浮物
(SS) 采矿、选矿、选煤工业 100 300 -
脉金选矿 100 500 -
边远地区砂金选矿 100 800 -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20 30 -
其他排污单位 70 200 400
4 五日生化需氧量
(BOD5) 甘蔗制糖、苎麻脱胶、湿法纤维板工业 30 100 600
甜菜制糖、酒精、味精、皮革、化纤浆粕工业 30 150 600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20 30 -
其他排污单位 30 60 300
5 化学需氧量
(COD) 甜菜制糖、焦化、合成脂肪酸、湿法纤维板、染料、洗毛、有机磷农药工业 100 200 1000
味精、酒精、医药原料药、生物制药、苎麻脱胶、皮革、化纤浆粕工业 100 300 1000
石油化工工业(包括石油炼制) 100 150 500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60 120 -
其他排污单位 100 150 500
6 石油类 一切排污单位 10 10 30
7 动植物油 一切排污单位 20 20 100
8 挥发酚 一切排污单位 0.5 0.5 2.0
9 总氰化合物 电影洗片(铁氰化合物) 0.5 5.0 5.0
其他排污单位 0.5 0.5 1.0
10 硫化物 一切排污单位 1.0 1.0 2.0
11 氨氮 医药原料药、染料、石油化工工业 15 50 -
其他排污单位 15 25 -
12 氟化物 黄磷工业 10 20 20
低氟地区(水体含氟量<0.5mg/L) 10 20 30
其它排污单位 10 10 20
13 磷酸盐(以P计) 一切排污单位 0.5 1.0 -
14 甲醛 一切排污单位 1.0 2.0 5.0
15 苯胺类 一切排污单位 1.0 2.0 5.0
16 硝基苯类 一切排污单位 2.0 3.0 5.0
17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合成洗涤剂工业 5.0 15 20
其他排污单位 5.0 10 20
18 总铜 一切排污单位 0.5 1.0 2.0
19 总锌 一切排污单位 2.0 5.0 5.0
20 总锰 合成脂肪酸工业 2.0 5.0 5.0
其他排污单位 2.0 2.0 5.0
21 彩色显影剂 电影洗片 2.0 3.0 5.0
22 显影剂及氧化物总量 电影洗片 3.0 6.0 6.0
23 元素磷 一切排污单位 0.1 0.3 0.3
24 有机磷农药(以P计) 一切排污单位 不得检出 0.5 0.5
25 粪大肠菌群数 医院*、兽医院及医疗机构含病原体污水 500个/L 1000个/L 5000个/L
传染病、结核病医院污水 100个/L 500个/L 1000个/L
26 总余氯
(采用氯化消毒的医院污水) 医院*、兽医院及医疗机构含病原体污水 <0.5** >3(接触时间 ≥1h) >2(接触时间≥1h)
传染病、结核病医院污水 <0.5** >6.5(接触时间≥1.5h >5(接触时间≥1.5h)
注: * 指50个床位以上的医院。
** 加氯消毒后须进行脱氯处理,达到本标准
表3 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的单位)
序号 行业类别 最高允许排水量或
最低允许水重复利用率
1 矿 山 工 业 有色金属系统选矿 水重复利用率75%
其他矿山工业采矿、选矿、选煤等 水重复利用率90%(选煤)
脉
金
选
矿 重选 16.0m3/t(矿石)
浮选 9.0m3/t(矿石)
氰化 8.0m3/t(矿石)
碳浆 8.0m3/t(矿石)
2 焦化企业(煤气厂) 1.2m3/t(焦炭)
3 有色金属冶炼及金属加工 水重复利用率80%
4 石油炼制工业(不包括直排水炼油厂)
加工深度分类:
A. 燃料型炼油
B. 燃料+润滑油型炼油厂
C. 燃料+润滑油型+炼油化工型炼油厂(包括加工高含硫原油页岸油和石油添加剂生产基地的炼油厂), A >500万t,1.0m3/t(原油)
250~500万t,1.2m3/t(原油)
<250万t,1.5m3/t(原油)
B >500万t,1.5m3/t(原油)
250~500万t,2.0m3/t(原油)
<250万t,2.0m3/t(原油),
C >500万t,2.0m3/t(原油)
250~500万t,2.5m3/t(原油)
<250万t,2.5m3/t(原油)
5 合成洗涤剂工业 氯化法生产烷基苯 200.0m3/t(烷基苯)
裂解法生产烷基苯 70.0m3/t(烷基苯)
烷基苯生产合成洗涤剂 10.0m3/t(产品)
6 合成脂肪酸工业 200.0m3/t(产品)
7 湿法生产纤维板工业 30.0m3/t(板)
8 制糖工业 某蔗制糖 10.0m3/t(甘蔗)
甜菜制糖 4.0m3/t(甜菜)
9 皮革工业 猪盐湿皮 60.0m3/t(原皮)
牛干皮 100.0m3/t(原皮)
羊干皮 150.0m3/t(原皮)
10 发
酵
酿
造
工
业 酒精工业 以玉米为原料 150.0m3/t(酒精)
以薯类为原料 100m3/t(酒精)
以糖蜜为原料 80.0m3/t(酒)
味精工业 600.0m3/t(味精)
啤酒工业(排水量不包括麦芽水部分) 16.0m3/t(啤酒)
11 铬盐工业 5.0m3/t(产品)
12 硫酸工业(水洗法) 15.0m3/t(硫酸)
13 苎麻脱胶工业 500m3/t(原麻)或750m3/t(精干麻)
14 化纤浆粕 本色: 150m3/t(浆)漂白: 240m3/t(浆)
15 粘胶纤维工业(单纯纤维) 短纤维
(棉型中长纤维、毛型中长纤维) 300m3/t(纤维)
长纤维 800m3/t(纤维)
16 铁路货车洗刷 5.0m3/辆
17 电影洗片 5m3/1000m(35mm的胶片)
18 石油沥青工业 冷却池的水循环利用率95%
表4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1998年1月1日后建设的单位)
单位:mg/L
序号
污染物
适用范围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
1 pH
一切排污单位 6~9
6~9
6~9
2 色度(稀释倍数)
一切排污单位 50
80
-
3 悬浮物
(SS)
采矿、选矿、选煤工业 70
300
-
脉金选矿 70
400
-
边远地区砂金选矿 70
800
-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20
30
-
其他排污单位 70
150
400
4
五日生化需氧量
(BOD5)
甘蔗制糖、苎麻脱胶、湿法纤维板、染料、洗毛工业 20
60
600
甜菜制糖、酒精、味精、皮革、化纤浆粕工业 20
100
600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20
30
-
其他排污单位 20
30
300
5
化学需氧量(COD)
甜菜制糖、合成脂肪酸、湿法纤维板、染料、洗毛、有机磷农药工业 100
200
1000
味精、酒精、医药原料药、生物制药、苎麻脱胶、皮革、化纤浆粕工业 100
300
1000
石油化工工业(包括石油炼制) 60
120
-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60
120
500
其他排污单位 100
150
500
6
石油类
一切排污单位 5
10
20
7
动植物油
一切排污单位 10
15
100
8
挥发酚
一切排污单位 0.5
0.5
2.0
9
总氰化合物
一切排污单位 0.5
0.5
1.0
10
硫化物
一切排污单位 1.0
1.0
1.0
11
氨氮 医药原料药、染料、石油化工工业 15
50
-
其它排污单位 15
25
-
12
氟化物
黄磷工业 10
15
20
低氟地区
(水体含氟量<0.5mg/L) 10
20
30
其它排污单位 10
10
20
13
磷酸盐(以P计)
一切排污单位 0.5
1.0
-
14
甲醛
一切排污单位 1.0
2.0
5.0
15
苯胺类
一切排污单位 1.0
2.0
5.0
16
硝基苯类
一切排污单位 2.0
3.0
5.0
17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一切排污单位 5.0
10
20
18
总铜
一切排污单位 0.5
1.0
2.0
19
总锌
一切排污单位 2.0
5.0
5.0
20
总锰
合成脂肪酸工业 2.0
5.0
5.0
其他排污单位 2.0
2.0
5.0
21
彩色显影剂
电影洗片 1.0
2.0
3.0
22
显影剂及氧化物总量
电影洗片 3.0
3.0
6.0
23
元素磷
一切排污单位 0.1
0.1
0.3
24
有机磷农药(以P计)
一切排污单位 不得检出
0.5
0.5
25
乐果
一切排污单位 不得检出
1.0
2.0
26
对硫磷
一切排污单位 不得检出
1.0
2.0
27
甲基对硫磷
一切排污单位 不得检出
1.0
2.0
28
马拉硫磷
一切排污单位 不得检出
5.0
10
29
五氯酚及五氯酚钠(以五氯酚计)
一切排污单位 5.0
8.0
10
30
可吸附有机卤化物(AOX)(以Cl计)
一切排污单位 1.0
5.0
8.0
31
三氯甲烷
一切排污单位 0.3
0.6
1.0
32
四氯化碳
一切排污单位 0.03
0.06
0.5
33
三氯乙烯
一切排污单位 0.3
0.6
1.0
34
四氯乙烯
一切排污单位 0.1
0.2
0.5
35
苯
一切排污单位 0.1
0.2
0.5
36
甲苯
一切排污单位 0.1
0.2
0.5
37
乙苯
一切排污单位 0.4
0.6
1.0
38
邻-二甲苯
一切排污单位 0.4
0.6
1.0
39
对-二甲苯
一切排污单位 0.4
0.6
1.0
40
间-二甲苯
一切排污单位 0.4
0.6
1.0
41
氯苯
一切排污单位 0.2
0.4
1.0
42
邻-二氯苯
一切排污单位 0.4
0.6
1.0
43
对-二氯苯
一切排污单位 0.4
0.6
1.0
44
对-硝基氯苯
一切排污单位 0.5
1.0
5.0
45
2,4-二硝基氯苯
一切排污单位 0.5
1.0
5.0
46
苯酚
一切排污单位 0.3
0.4
1.0
47
间-甲酚
一切排污单位 0.1
0.2
0.5
48
2,4-二氯酚
一切排污单位 0.6
0.8
1.0
49
2,4,6-三氯酚
一切排污单位 0.6
0.8
1.0
50
邻苯二甲酸二丁脂
一切排污单位 0.2
0.4
2.0
51
邻苯二甲酸二辛脂
一切排污单位 0.3
0.6
2.0
52
丙烯腈
一切排污单位 2.0
5.0
5.0
53
总硒
一切排污单位 0.1
0.2
0.5
54 粪大肠菌群数 医院*、兽医院及医疗机构含病原体污水 500个/L
1000个/L
5000个/L
传染病、结核病医院污水 100个/L
500个/L
1000个/L
55
总余氯(采用氯化消毒的医院污水)
医院*、兽医院及医疗机构含病原体污水 <0.5**
>3(接触时间 ≥1h)
>2(接触时间 ≥1h)
传染病、结核病医院污水 <0.5**
>6.5(接触时间
≥1.5h)
>5(接触时间
≥1.5h)
56
总有机碳
(TOC)
合成脂肪酸工业 20
40
-
苎麻脱胶工业 20
60
-
其他排污单位 20
30
-
注:其他排污单位:指除在该控制项目中所列行业以外的一切排污单位。
* 指50个床位以上的医院。
** 加氯消毒后须进行脱氯处理,达到本标准。
表5 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
(1998年1月1日后建设的单位)
序号
行业类别 最高允许排水量或最低允许排水重复利用率
1
矿山工业 有色金属系统选矿 水重复利用率75%
其他矿山工业采矿、选矿、选煤等 水重复利用率90%(选煤)
脉
金
选
矿
重选 16.0m3/t(矿石)
浮选 9.0m3/t(矿石)
氰化 8.0m3/t(矿石)
碳浆 8.0m3/t(矿石)
2
焦化企业(煤气厂) 1.2m3/t(焦炭)
3
有色金属冶炼及金属加工 水重复利用率80%
4
石油炼制工业(不包括直排水炼油厂)
加工深度分类:
A。燃料型炼油厂
B。燃料+润滑油型炼油厂
C。燃料+润滑油型+炼油化工型炼油厂 (包括加工高含硫原油页岩油和石油添加剂生产基地的炼油厂) A
>500万t,1.0m3/t(原油)
250~500万t,,1.2m3/t(原油)
<250万t,,1.5m3/t(原油)
B
>500万t,1.5m3/t(原油)
250~500万t,,2.0m3/t(原油)
<250万t,,2.0m3/t(原油)
C
>500万t,2.0m3/t(原油)
250~500万t,,2.5 m3/t(原油)
<250万t,,2.5m3/t(原油)
5
合成洗涤剂工业
氯化法生产烷基苯 200.0 m3/t (烷基苯)
裂解法生产烷基苯 70.0 m3/t (烷基苯)
烷基苯生产合成洗涤剂 10.0 m3/t(产品)
6
合成脂肪酸工业 200.0m3/t(产品)
7
湿法生产纤维板工业 30.0 m3/t (板)
8 制糖工业 甘蔗制糖 10.0 m3/t
甜菜制糖 4.0 m3/t
9
皮革工业 猪盐湿皮 60.0 m3/t
牛干皮 100.0 m3/t
羊干皮 150.0 m3/t
10 发酵、
酿造
工业 酒精工业
以玉米为原料 100.0 m3/t
以薯类为原料 80.0 m3/t
以糖蜜为原料 70.0 m3/t
味精工业 600.0 m3/t
啤酒行业
(排水量不包括麦芽水部分) 16.0 m3/t
11
铬盐工业 5.0 m3/t (产品)
12
硫酸工业(水洗法) 15.0 m3/t (硫酸)
13
苎麻脱胶工业 500 m3/t (原麻)
750 m3/t (精干麻)
14
粘胶纤维工业
单纯纤维 短纤维
(棉型中长纤维、毛型中长纤维) 300.0 m3/t (纤维)
长纤维 800.0 m3/t(纤维)
15
化纤浆粕 本色: 150 m3/t(浆)
漂白:240 m3/t(浆)
16
制
药
工
业
医
药
原
料
药
青霉素 4700m3/t(氰霉素)
链霉素 1450m3/t(链霉素)
土霉素 1300m3/t(土霉素)
四环素 1900m3/t(四环素)
洁霉素 9200m3/t(洁霉素)
金霉素 3000m3/t(金霉素)
庆大霉素 20400m3/t(庆大霉素)
维生素C 1200m3/t(维生素C)
氯霉素 2700m3/t(氯霉素)
新诺明 2000m3/t(新诺明)
维生素B1 3400m3/t(维生素B1)
安乃近 180m3/t(安乃近)
非那西汀 750m3/t(非那西汀)
呋喃唑酮 2400m3/t(呋喃唑酮)
咖啡因 1200m3/t(咖啡因)
17
有
机
磷
农
药
工
业
乐果** 700m3/t(产品)
甲基对硫磷(水相法)** 300m3/t(产品)
对硫磷(P2S5法)** 500m3/t(产品)
对硫磷(PSCl3法)** 550m3/t(产品)
敌敌畏(敌百虫碱解法) 200m3/t(产品)
敌百虫 40m3/t(产品)
(不包括三氯乙醛生产废水)
马拉硫磷 700m3/t(产品)
18
除
草
剂
工
业 除草醚 5m3/t(产品)
五氯酚钠 2m3/t(产品)
五氯酚 4m3/t(产品)
2甲4氯 14m3/t(产品)
2,4-D 4m3/t(产品)
丁草胺 4.5m3/t(产品)
绿麦隆(以Fe粉还原) 2m3/t(产品)
绿麦隆(以Na2S还原) 3m3/t(产品)
19 火力发电工业 3.5m3(MW·h)
20 铁路货车洗刷 5.0m3/辆
21 电影洗片 5m3/1000m(35mm胶片)
22 石油沥青工业 冷却池的水循环利用率95%
注:
* 产品按100%浓度计。
** 不包括P2S5、PSCl3、PC13原料生产废水
酚水是含有各种化合物(酚、氨、氰化物、硫化物)油类、焦油及机械杂质这些水的总称。根据我国焦化厂生产情况酚水主要来源有如下几个方面:1.剩余氨水:由炼焦配合煤水份及炼焦生成的化合水以及焦炉上升管集气管喷射的蒸汽和冷凝工段清扫管道的蒸汽所组成。
基本介绍中文名 :酚水 英文名 :aqua carbolisata 安全性描述 :环境有严重影响 处理,定义,处理方法,工作原理, 处理 定义 含酚污水由酚类、硫化物、氰化物等组成,其中酚类以一元酚为主,以苯酚含量最高,其次还有间对甲苯酚,其来源于冷却及净化煤气过程中的洗涤水和含酚冷凝水,其中含酚冷凝水的生成量取决于气化煤质及所采用的气化工艺 两段式煤气发生炉可以把煤气生产中伴生的焦油、酚水分离回收处理,即使通过酚水二次回用,酚水量通过浓缩大为减少,但也需专门配置焚烧炉处理。每千克酚水约需近450Kcal热值才能烧掉,焚烧炉耗用燃料大,造成生产成本增加,故有些厂家偷排偷放的现象时有发生,给环境保护留下一个很大隐患。据了解有些建陶生产厂将酚水作为水煤浆制作补充用水,也不失为一种好办法。 处理方法 对于煤气站的含酚污水处理一般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预处理阶段,该阶段旨在除去污水中的大部分悬浮物及焦油等;第二,脱酚处理阶段,其目的是将预处理后的污水中的大部分酚类物质及部分有机物质脱除。 1.1预处理方法 在煤气站中已经套用的预处理方法,大约有以下几种: 1)自然沉降分离法 2)机械过滤法 3)化学混凝沉淀法 4)电解浮选法 5)离心分离法 6)加酸破乳焦油渣吸附法 7)加压溶气气浮法 8)射流气浮法 其中自然沉降分离法,可直接设定在煤气站的循环水工艺系统中,虽然效果不是十分理想,但运行成本较低,一直被大多数煤气站作为含酚污水预处理方法所采用。其它七种方法则必须在另行设定的设备中进行处理,相对处理费用要高出许多。 1.2脱酚处理方法 脱酚处理方法可分为物理化学法和生物化学法。 1.2.1物理化学法 1.2.1.1蒸汽化学脱酚法 用强烈的高温蒸汽加热含酚污水,使污水中的酚蒸发后随蒸汽逸出,然后再通入碱液吸收成为酚钠盐,从而达到脱酚的目的。该法操作简单,投资也较少,但蒸汽耗量较大,且脱酚效率不够理想,一般达不到彻底治理之目的。东北某厂曾用该法处理含酚污水,后因蒸汽耗量太大而停歇;浙江某厂也曾采用过该法脱酚,其结果仍被淘汰。 1.2.1.2蒸汽脱酚法 蒸汽脱酚法也称为气脱法,将含酚污水加热,使酚随水蒸汽挥发出来,再将这部分含酚蒸汽通入发生炉炉底混入空气中作为气化剂使用,在炉内酚在高温下燃烧分解成CO2和H2O最终达到脱酚的目的。其缺点在于此法只能脱除低沸点酚系物,且能耗较大,每蒸发1吨污水约需燃料折合标煤180公斤左右。内蒙古某厂曾使用此法处理含酚污水,因能耗大且煤气炉炉底饱和温度不易控制而停用。 1.2.1.3焚烧法 将含酚污水喷入焚烧炉,使酚类有机物在1100℃左右的高温下,发生氧化反应,最终生成CO2和H2O排放,此法工艺简单,操作方便,但能耗较大,每焚烧1吨含酚废水其成本约在200元左右。90年代初期国外引进的及国内配套的两段式煤气发生炉基本上都配备有酚水焚烧炉设施,但基本上都因能耗问题而闲置不用。利用焚烧法处理含酚污水另一个关键缺点在于一旦操作不慎,炉温下降,往往会造成燃烧不完全,易形成二次污染。 1.2.1.4溶剂萃取脱酚法 该法的主工艺分萃取和解吸两部分,萃取过程是一个物质再分配过程,利用萃取剂将酚从污水中萃取出来;含酚萃取剂再与碱液相互接触,萃取剂中的酚与碱发生反应生成酚钠盐,该过程是一个解吸过程。利用该种脱酚方法处理后的出水尚含100-200mg/l的酚,不能直接排放,而且萃取剂的流失会造成污水乳化,并形成二次污染。另外该方法须采用高效率的萃取剂及碱,运行成本较高。 1.2.1.5树脂脱酚法 该法主要工艺过程包括吸附和解吸,用树脂吸附废水中的酚,然后用碱液进行解吸,生成酚钠,此法工艺过程较为复杂,且影响脱酚效率的因素较多,运行成本相对较高。 1.2.1.6磺化煤吸附法 该法以磺化煤极性基团吸附酚,然后以碱液吸收而成酚钠盐脱酚,磺化煤吸附是间歇进行的,完成一次循环包括吸附和再生两个环节。该法的主要缺点在于磺化煤的吸酚量过低,吸附周期太短,解析、再生也比较困难。东北某厂曾采用此法处理含酚污水,因吸附率降低太快而最终放弃。 1.2.1.7生化法 对含酚污水进行生化处理是培养微生物,并利用微生物将污水中的酚类有机物消化吸收分解成H2O和CO2的过程。该方法根据微生物的承载方式及供氧方式的不同又可分为曝气法、接触氧化法、生物转盘法及生物滤池法等。生化法对进入生化池的污水水质要求较为严格,污水中焦油及酚等有机物浓度不可超过微生物所能承受的浓度,否则,需要将污水稀释后才能进入生化池,这样便限制了处理水量。同时微生物驯化比较困难,进水浓度超标、环境温度不适宜,都很容易限制微生物的生存。东北某厂曾采用生化法处理含酚污水,由于条件要求严格至使其处理成本相当高。 工作原理 煤气发生炉 产生的酚水是一种对环境有严重影响的液体,随着对环保的要求越来越严,对酚水的治理逐步加大。酚水处理主要靠蒸发处理,将酚水加热蒸发进行酚水蒸汽的利用,将酚水作为煤气发生炉催化剂。酚水的蒸发主要靠煤气发生炉自身热量和窑炉余热,酚水处理设备是利用煤气发生炉出口煤气进入旋风除尘器初期的较高温度设计的旋风除尘器水夹套酚水处理系统和利用煤气发生炉自身多余蒸汽和炉窑尾气余热综合酚水处理系统。将酚水转换为蒸汽作为煤气发生炉的饱和温度进行炉底补充气参加煤炭的气化反应,使酚水裂解参与气化反应从而达到酚水的无害化处理,既利用了酚水又增加了煤气质量。值得一提的是有些酚水处理设备虽然也是利用热能蒸发但存在热能利用不合理造成煤气发生炉或者炉窑耗能增加等现象,并且将酚水直接蒸发到大气中,实际是污染形势的转换并未根本治理污染。
丙烯 无色气体,带有甜味,化学性质很活泼。主要用于制异丙醇、丙酮、合成甘油、合成树脂、合成橡胶、塑料和合成纤维等。一般由热裂化和催化裂化气体中分出,也是轻油裂解制乙烯时的副产物。或由丙烷脱氢生成,包括油、气裂解经分离制得的精丙烯(与乙烯联产)和从炼厂气中经分离或不分离直接使用的粗丙烯,也包括购进碳三馏分(液态烃)经分离后的丙烯。但不包括非生产用、作燃料用和送火炬烧掉的精、粗丙烯。粗丙烯应折成100%计算产量。
苯酚 产品代码:2614230 计量单位:吨
苯酚 又称石炭酸,仅指合成苯酚,包括磺化法、异丙苯法、氯苯水解法和甲苯氧化法等合成方法生产的合格苯酚,但不包括焦化副产的苯酚.主要用作染料、医药、炸药的中间体,也用作酚醛树脂、环氧树脂等的原料。
苯酚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说明书目录
第一部分 化学品名称 第九部分 理化特性
第二部分 成分/组成信息 第十部分 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第三部分 危险性概述 第十一部分 毒理学资料
第四部分 急救措施 第十二部分 生态学资料
第五部分 消防措施 第十三部分 废弃处置
第六部分 泄漏应急处理 第十四部分 运输信息
第七部分 操作处置与储存 第十五部分 法规信息
第八部分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第十六部分 其他信息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回目录
化学品中文名称: 苯酚
化学品英文名称: phenol
中文名称2: 石炭酸
英文名称2: carbolic acid
技术说明书编码: 717
CAS No.: 108-95-2
分子式: C6H6O
分子量: 94.11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回目录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苯酚 108-95-2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回目录
危险性类别:
侵入途径:
健康危害: 苯酚对皮肤、粘膜有强烈的腐蚀作用,可抑制中枢神经或损害肝、肾功能。急性中毒:吸入高浓度蒸气可致头痛、头晕、乏力、视物模糊、肺水肿等。误服引起消化道灼伤,出现烧灼痛,呼出气带酚味,呕吐物或大便可带血液,有胃肠穿孔的可能,可出现休克、肺水肿、肝或肾损害,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可死于呼吸衰竭。眼接触可致灼伤。可经灼伤皮肤吸收经一定潜伏期后引起急性肾功能衰竭。慢性中毒:可引起头痛、头晕、咳嗽、食欲减退、恶心、呕吐,严重者引起蛋白尿。可致皮炎。
环境危害: 对环境有严重危害,对水体和大气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 本品可燃,高毒,具强腐蚀性,可致人体灼伤。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回目录
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甘油、聚乙烯乙二醇或聚乙烯乙二醇和酒精混合液 (7:3)抹洗,然后用水彻底清洗。或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眼睛接触: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立即给饮植物油15~30mL。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回目录
危险特性: 遇明火、高热可燃。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灭火剂:水、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回目录
应急处理: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面具(全面罩),穿防毒服。小量泄漏:用干石灰、苏打灰覆盖。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回目录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尽可能采取隔离操作。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透气型防毒服,戴防化学品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氧化剂、酸类、碱类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避免光照。库温不超过30℃,相对湿度不超过70%。包装密封。应与氧化剂、酸类、碱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应严格执行极毒物品“五双”管理制度。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回目录
职业接触限值
中国MAC(mg/m3): 5[皮]
前苏联MAC(mg/m3): 未制定标准
TLVTN: OSHA 5ppm,19mg/m3[皮]ACGIH 5ppm,19mg/m3[皮]
TLVWN: 未制定标准
监测方法: 4-氨基安替比林比色法;气相色谱法
工程控制: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尽可能采取隔离操作。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 可能接触其粉尘时,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该佩戴自给式呼吸器。
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透气型防毒服。
手防护: 戴防化学品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彻底清洗。单独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备用。实行就业前和定期的体检。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回目录
主要成分: 纯品
外观与性状: 白色结晶,有特殊气味。
pH:
熔点(℃): 40.6
沸点(℃): 181.9
相对密度(水=1): 1.07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3.24
饱和蒸气压(kPa): 0.13(40.1℃)
燃烧热(kJ/mol): 3050.6
临界温度(℃): 419.2
临界压力(MPa): 6.13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1.46
闪点(℃): 79
引燃温度(℃): 715
爆炸上限%(V/V): 8.6
爆炸下限%(V/V): 1.7
溶解性: 可混溶于乙醇、醚、氯仿、甘油。
主要用途: 用作生产酚醛树脂、卡普隆和己二酸的原料,也用于塑料和医药工业。
其它理化性质: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回目录
稳定性:
禁配物: 强氧化剂、强酸、强碱。
避免接触的条件: 光照。
聚合危害:
分解产物: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回目录
急性毒性: LD50:317 mg/kg(大鼠经口);850 mg/kg(兔经皮)
LC50:316 mg/m3(大鼠吸入)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刺激性: 家兔经眼: 1mg,重度刺激。家兔经皮:500mg/24小时,重度刺激。
致敏性:
致突变性:
致畸性:
致癌性: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回目录
生态毒理毒性:
生物降解性:
非生物降解性: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其它有害作用: 该物质对环境有严重危害,应特别注意对空气、水环境及水源的污染。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回目录
废弃物性质:
废弃处置方法: 用焚烧法处置。
废弃注意事项: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回目录
危险货物编号: 61067
UN编号: 1671
包装标志:
包装类别: O52
包装方法: 小开口钢桶;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镀锡薄钢板桶(罐)外满底板花格箱、纤维板箱或胶合板箱。
运输注意事项: 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酸类、氧化剂、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回目录
法规信息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6.1 类毒害品。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 回目录
参考文献:
填表部门:
数据审核单位:
修改说明:
其他信息:
对于5ppm的苯酚水溶液,1L水中苯酚含量5mg,COD为将苯酚全部氧化所需氧气的质量;
C6H6O+7O2=6CO2+3H2O
5/94=x/224
x=11.9mg
故5ppm的苯酚溶液COD为11.9mg/L。
苯酚被空气中的氧气、或高锰酸钾、重铬酸钾(酸性)甚至二氧化锰、氯酸钠(酸性)都会氧化成苯醌,苯醌则稳定,不易再被氧化。
一般来说,苯酚是不会氧化到CO₂的,而是氧化成苯醌,它是黄红色的,这就是苯酚在空气中久置(其实不久就会变色)先浅的粉红色的原因。
苯酚的物理性质
1、露置在空气中因小部分发生氧化而显粉红色。
2、熔点是43℃,常温时,苯酚在水中溶解度不大,当温度高于65℃时,能跟水以任意比互溶。苯酚易溶于乙醇,乙醚等有机溶剂。
3、纯净的苯酚是没有颜色的晶体,具有特殊的气味。
4、苯酚有毒,其浓溶液对皮肤有强烈的腐蚀性,使用时要小心!如果不慎沾到皮肤上,应立即用酒精洗涤。
扩展资料
苯酚的生产工艺路线主要包括苯磺酸法、甲苯氧化法、苯直接氧化和异丙苯法。其中,苯磺酸法是早期生产苯酚的方法,反应复杂、工艺落后、原料消耗高,酸碱消耗量大、产品的生产成本较高,缺点诸多,已基本淘汰。
甲苯氧化法工艺简单,原料来源广泛,催化剂无毒,不联产丙酮,但容易结焦影响催化剂寿命和产品收率,我国没有该法的工业化装置。
苯直接氧化仅通过一步反应即得最终产物,产品收率高,环境污染小等,具有工业开发和应用前景,是一条经济的路线,但尚未完全工业化。异丙苯法具有产品纯度高、原料来源广和能耗低等优点,是现阶段最主要的苯酚生产方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苯酚
化学回收产品对干煤的回收率指标,是指在焦化生产中,每吨装炉干煤能回收多少化学产品。回收率以百分比表示,按不同产品计算:
煤焦油回收率(%)= 煤焦油产量(无水)(吨) ×100%
焦炉装入干煤量(吨)
硫酸铵回收率(%)= 硫酸铵产量(吨) ×100%
焦炉装入干煤量(吨)
硫酸铵(折)回收率(%)= 硫酸铵产量(折含氮100%)(吨) × 100%
焦炉装入干煤量(吨)
浓氨水回收率(%)= 浓氨水产量(折含氮100%)(吨) ×100%
焦炉装入干煤量(吨)
粗苯回收率 = 粗苯产量(折180℃馏出量)(吨) ×100%
焦炉装入干煤量(吨)
轻苯回收率(%)= 轻苯产量(吨) ×100%
焦炉装入干煤量(吨)
重苯回收率(%)= 重苯产量(折200℃前馏出量)(吨)×100%
焦炉装入干煤量(吨)
粗轻吡啶回收率(%)= 粗轻吡啶产量(折含吡啶100%)(吨) 100%
焦炉装入干煤量(吨)
粗酚钠回收率(%)= 粗酚钠产量(折含酚100%)(吨)×100%
焦炉装入干煤量(吨)
尿素回收率(%)= 尿素产量(折含氮100%,干基)(吨)×100%
焦炉装入干煤量(吨)
无水氨回收率(%)= 无水氨产量(折含氮100%)(吨) ×100%
焦炉装入干煤量(吨)
焦炉煤气发生量(吉焦/吨)= 焦炉煤气发生量(吉焦)
焦炉装入干煤量(吨)
焦炉煤气发生量(米3/吨)= 焦炉煤气发生芰浚�?SUP>3)
焦炉装入干煤量(吨)
计算说明:每吨干煤煤气发生量应按热量单位计算:用体积单位表示时,应换算为标准煤气(4280
×4.1868×千焦/米3)。
(二)苯精制产品回收率
苯精制产品回收率是指各种苯精制产品总产量占原料(粗苯或轻苯)处理量的百分比。苯精制产品回收率是按总回收率和不同产品回收率分别计算的。其计算公式为:“
苯精制产品总回收率(%)=苯精制产品总产量(吨) ×100%
处理原料量(吨)
焦化苯回收率(%)=焦化苯产量(吨) ×100%
处理原料量(吨)
焦化甲苯回收率(%)=焦化甲苯产量(吨)×100%
处理原料量(吨)
焦化二甲苯回收率(%)=焦化二甲苯产量(吨) ×100%
处理原料量(吨)
计算说明:
(1)苯精制产品总产量= 焦化苯十焦化甲苯十焦化二甲苯十二甲残油十溶剂油
(2)处理原料总量= 本期调进原料总量十期初减期末的中间产品量×折算系数(将中间产品折成原料)
其折算系数为:混合分乘以1/0.98;洗混合分、吹出苯、苯残油、甲苯残油分别乘以1/0.96。如波动不大,可不折算。
(3)处理原料包括轻苯、重苯、粗苯、轻油等。
(三)焦油精制产品回收率
焦油精制产品回收率是指焦油精制产品占原料油处理量的百分比。焦油精制产品是指一次加工的产品,不包括通过再精制加工所得产品。焦油精制产品回收率是按总回收率和不同产品分别计算的。其计算公式为:
焦油精制产品总回收率 = 焦油精制产品总量(吨)×100%
处理(无水)焦油总量(吨)
计算说明:焦油精制产品中,粗酚、重吡啶是折纯量,轻油折180℃前馏出量。对于中间产品,如数量波动不大,可不参加母项计算。母项应包括在制品期末、期初耗用焦油量差额。
粗酚回收率(%)=粗酚总量(折酚100%)(吨) ×100%
处理(无水)焦油总量(吨)
计算说明:粗酚中如包括回收车间的酸盐,应在子项中扣除这部分酚量,其酚量为100%酚量×0.
90;如有计量手段的,可按实际量乘以酚钠含酚折纯。
粗酚提取率(%)=粗酚总量(折酚100%0(吨) ×100%
处理(无水)焦油中含酚总量(吨)
工业萘回收率(%)=工业萘(或萘饼)中萘总量(吨) ×100%
处理(无水)焦油中含萘总量(吨)
工业萘提取率(%)=工业萘(或萘饼)中萘总量(吨) ×100%
处理(无水)焦油总量(吨)
洗油回收率(%)= 洗油总量(吨) ×100%
原料(无水)焦油总量(吨)
计算说明:防腐油、二蒽油、粗蒽等产品的回收率计算,按上述方法类推。
轻油回收率(%)= 轻油产量(吨) ×100%
原料(无水)焦油总量(吨)
计算说明:重吡啶回收率计算,按上述方法类推,但子项应折纯。
(四)酚精制产品回收率
酚精制产品回收率是指酚精制产品占粗酚中含酚总量的百分比。其计算公式为:
酚精制产品回收率(%)= 酚精制产品总产量(吨) ×100%
处理粗酚中含酚总量(吨)
焦化苯酚回收率(%)= 焦化苯酚产量(吨)×100%
处理粗酚中含酚总量(吨)
工业酚回收率(%)= 工业酚产量(吨)×100%
处理粗酚中含酚总量(吨)
甲酚回收率(%)= 甲酚产量(吨) ×100%
处理粗酚中含酚总量(吨)
二甲酚回收率(%)= 二甲酚 产量(吨)×100%
处理粗酚中含酚总量(吨)
计算说明:式中甲酚包括三混甲酚、邻位甲酚、间对甲酚,应
分别计算。
(五)吡啶精制产品回收率
吡啶精制产品总回收率(%)=吡啶精制产品总产量(吨) ×100%
原料吡啶总量(吨)
计算说明:
(l)原料吡啶总量= 粗轻吡啶(折100%)十期初库存量一期末库存量。
(2)吡啶精制产品可分别计算纯吡啶、α一甲基吡啶、β-甲基吡啶、吡啶溶剂等的回收率,其计算方法按吡啶精制产品总回收率类推,子项分别为各产品产量,母项为原料吡啶总量。
(六)喹啉精制产品回收率
喹啉精制产品回收率是指喹啉精制产品总量占耗用重吡啶总量的百分比。其计算公式为:
喹啉精制产品回收率(%)=喹啉精制产品总量(吨) ×100%
重吡啶消耗总量(吨)
计算说明:
(1)喹啉、重吡啶浮选剂,二甲基吡啶,2,4,6三甲基吡啶等回收率计算,按上述方法类推,子项分别为各产品产量,母项为重吡啶消耗总量。
(2)原料重吡啶= 重吡啶(折纯)士期末、期初库存差额。
(七)洗油精制产品回收率
洗油精制产品包括α,β-甲基萘、工业苊、萘酐等。生产中,
直接计算萘酐对洗油消耗量的比率,即萘酐回收率,其计算公式
为:
萘酐回收率(%)=工业苊产量(吨)× 萘酐产量(吨) ×100%
消耗洗油量(吨) 工业苊消耗量(吨)
(八)萘精制产品回收率
精萘产品回收率是指精萘产量占原料萘(工业萘或萘饼)的
百分比。其计算公式为:
精萘回收率(%)= 精萘产量(吨)
×100%
原料萘消耗量(吨)士期末、期初差额(吨)
(九)其它精制产品回收率
其它精制产品回收率计算,原则上按上述各式类推。
古马隆-茚树脂产品,其原料有重苯(重质苯)及脱酚酚油两
种。
其计算公式分别为:
古马隆一茚树脂回收率( %)= 古马隆树脂产量(吨) ×100%
原料重苯(重质苯)量(吨)
计算说明:重苯(重质苯)按200℃前折算。
古马隆一茚树脂回收率(%)=古马隆树脂产量(吨) ×100%
原料脱酚酚油量(吨)
(十)化学产品合格率
化学产品合格率是指某种化学产品检验合格量占检验总量的
百分比。其计算公式为:
某种化学产品一次合格率(%)=某种化学产品检查合格量(吨) ×100%
某种产品检验合格总量(吨)
(十一)化学产品等级率
化学产品等级率是指某种化学产品某等级品的数量占该产品
检验合格量的百分比。其计算公式为:
某种化学产品等级率(%)= 某种产品某等级数量(吨) ×100%
某种产品检验合格总量(吨)
(十二)化学产品酸、碱等消耗量
化学产品酸、碱等消耗量是指化学产品回收车间每回收一吨
某种化学产品所消耗的酸、碱等数量。在计算酸、碱等消耗量时,
除苯精制产品及焦油消耗纯碱等对原料计算外,其它均对产品计
算。其计算公式为:
硫酸铵耗酸量(千克/吨)= 硫酸耗用量(100%)(千克)
硫铵(折含氮100%)总量(吨)
计算说明:还可以别外计算按硫铵实物量计算的耗酸指标。
粗苯耗洗油量(千克/吨)= 洗油耗用量(千克)
粗苯总量(吨)
计算说明:母项中如属轻苯,需将重苯部分折算在内。
酚钠耗碱量(千克/吨)= 碱(100%)耗用量(千克)_
酚钠(100%)总产量(吨)
粗酚耗酸量(千克/吨)=酸(100%)耗用量(千克)
粗酚(折纯)总产量(吨)
粗酚耗碱量(千克/吨)=碱(100%)耗用量(千克)
粗酚(折纯)总产量(吨)
计算说明:母项中应扣除回收车间所产酚盐相应的精酚量。
重吡啶耗酸量(千克/吨)=酸(100%)耗用量(千克)
重吡啶(折纯)产量(吨)
重吡啶耗本能氨量(千克/吨)=氨水(100%)耗用量(千克)
重吡啶(折纯)产量(吨)
精制苯耗酸量(千克/吨)= 酸(100%)耗用量(千克)
原料总耗用量(吨)
精制苯耗碱量(千克/吨)= 碱(100%)耗用量(千克)
原料总耗用量(吨)
计算说明:母项中原料如为粗苯,需折算180℃前馏出量。其它产品如精萘、工业萘等产品的耗酸、碱,按以上产品耗酸、碱的计算方法类推。
(十三)动力、燃料消耗及回收工序能耗
化学产品动力、燃料消耗及工序能耗,是指每回收一吨某种化学产品所消耗的水、电、煤气、蒸汽等的实物数量及折合标煤的工序能耗量。其计算方法与炼焦的动力、燃料消耗及工序能耗指标相同。惟有精苯、焦油、溶剂脱酚按原料处理量计算。本指标可分别按产品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某种产品某种动力或燃料消耗量(计量单位/吨)= 某种动力或某种燃料耗用量(计量单位)
某种产品产量(或原料处理量)(吨)
计算说明:计量单位分别为:煤气(吉焦)、电(千瓦·时)、燃料(千克)、水(米3),计算回收系统单位产品工序能耗指标时,需折为标煤量(千克)。
(十四)洗涤塔后煤气含苯量
洗涤塔后煤气含苯是指洗涤塔后煤气带走的苯量。洗涤塔后煤气含苯可通过仪器分析得到。全月平均含苯量可用简单算术平均法计算。洗涤塔后煤气含苯的计算公式为:
塔后煤气含苯量(克/米3)= 洗涤塔后煤气含苯总量(克)
通过洗涤塔的煤气总量(米3)
(十五)饱和器后煤气含氨量
饱和器后煤气含氨量是指饱和器后煤气带走的氨量。饱和器后煤气含氨量可通过仪器分析得到。全月平均含氨量可用简单算术平均法计算。饱和器后含氨量以克/米3表示。
计算说明:
(1)当生产氨水时,其指标名称应为洗氨塔后氨。
(2)计算公式可按塔后煤气含苯量公式类推。
TPR材料广泛应用于日常用品、成人用品、五金工具、箱包轮、运动器材、玩具产品、汽车配件、医疗用品、电线电缆、电子电器、通讯仪器、鞋类产品等。其中鞋材和玩具行业主要是以SBS为基材的TPR的应用领域,以SEBS为基材的改性材料主要用于耐老化、耐候、对物理性能和拉伸强度要求高、超低材料硬度(肖氏硬度5度以下)的产品。
TPR,也就是大多数用户所说的热塑性弹性体,而这类弹性体主要是指苯乙烯弹性体SBS和SEBS改性的材料。TPR材料供应商将SBS基体改性的弹性体材料称为TPR,而将SEBS改性的材料称为TPE。实际上,TPE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它不仅包括苯乙烯弹性体SEBS和SBS改性材料,还包括TPU、TPV、TPEE、TPO等弹性体材料。
甲苯-苯甲酸法先将甲苯液相氧化为苯甲酸,苯甲酸再转化为苯酚。具有甲苯原料来源广泛、流程简单等优点。
目前采用的异丙苯法存在联产大量丙酮(丙酮和苯酚产率比为0.6:1)问题,同时苯酚需精制而耗用能源。现正在开发苯直接氧化制苯酚的一步反应法。日本研究人员开发了利用贵金属催化剂的一步法工艺。首诺(Solutia)公司开发了采用一氧化二氮为氧化剂使苯直接催化氧化为苯酚的一步法工艺。
最近日本先进工业科技国家研究院(AIST)开发了由苯一步法合成苯酚工艺,而常规工艺从苯开始需三个步骤,并且产生需处埋的废酸。AIST的工艺使用不锈钢外管和多孔α-氧化铝内管组成的反应器,关键元件是厚1μm的钯膜催化剂,用化学蒸气沉积法涂复在氧化铝管的外侧。膜由AIST与丸善石化公司和NOK公司共同开发。反应器置于加热至150~250的加热炉内,苯和氧气流过氧化铝内管,0.2MPa压力的氢气沿管外侧通过。氢被吸附在膜上,在此被离解和活化,然后通过氧化铝管内表面,活化的氢捕集管子内表面上的氧分子,生成活化的氧,活化的氧与苯环的双键反应通过苯环氧化物由苯生成苯酚。实验室中,在转化率低于3%时,生成苯酚的选择性大于90%。10%~15%转化率时,选择性大于80%。苯酚产率为每千克催化剂1.5千克/时,随着工艺过程的改进,预计转化率还可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