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秒知道
登录
建材号 > 苯酚 > 正文

表面涂装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有哪些

优美的秋天
超级的蜜粉
2022-12-31 07:52:31

表面涂装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有哪些

最佳答案
不安的海燕
醉熏的芹菜
2026-01-28 21:09:11

VOC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简称。英语全称是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它是非工业环境中最常见的空气污染物之一。室内空气中VOC 主要来源于建筑和装饰材料,例如:油漆、涂料、填料、密封剂、粘合剂、地面覆盖物、墙面覆盖物和家具等。据最新报道,在建筑和装饰材料中已鉴定出307种VOC。其中常见的VOC单体,有苯乙烯、丙二醇、TXIB、甘烷、酚、甲苯、乙苯、二甲苯、甲醛等。

VOC毒性可概括为非特异毒性和特异毒性。非特异性毒性主要表现为建筑物综合症:头痛、注意力不集中、厌倦、疲乏等。特异性毒性涉及某些VOCS和某些VOC单体,它导致产生过敏和癌症。有些特异性毒性效应由VOC的代谢产物引起,如正已烷和某些酮类具有的神经毒,甲醇产生毒性症状可表现在感官方面(视觉或听觉受损),认识方面(长期和短期的记忆消失、混淆、迷向等),情感方面(神经质、应激性、压抑症、冷淡症等)和运动功能方面(握力变弱、协调和振颤等)。

在多因素同时暴露时,VOC无效应水平为0.2~0.3毫克/立方米之间,VOC大于3毫克/立方米会使人感到不舒服,VOC大于25毫克/立方米将出现毒性。

美国能源部、EPA总署和加州大学曾进行环境污染的生命风险评价,对导致早卒各种环境因素作了评价。评价数据是VOC引起生命风险率为0.1,二手烟0.1,自来水污染0.001,即VOC污染引起生命风险与二手烟相等,比自来水污染生命风险大100倍。

水质常规指标及限值

指 标 限 值

1、微生物指标①

总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 不得检出

耐热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 不得检出

大肠埃希氏菌(MPN/100mL或CFU/100mL) 不得检出

菌落总数(CFU/mL) 100

2、毒理指标

砷(mg/L) 0.01

镉(mg/L) 0.005

铬(六价,mg/L) 0.05

铅(mg/L) 0.01

汞(mg/L) 0.001

硒(mg/L) 0.01

氰化物(mg/L) 0.05

氟化物(mg/L) 1.0

硝酸盐(以N计,mg/L) 10

地下水源限制时为20

三氯甲烷(mg/L) 0.06

四氯化碳(mg/L) 0.002

溴酸盐(使用臭氧时,mg/L) 0.01

甲醛(使用臭氧时,mg/L) 0.9

亚氯酸盐(使用二氧化氯消毒时,mg/L) 0.7

氯酸盐(使用复合二氧化氯消毒时,mg/L) 0.7

3、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色度(铂钴色度单位) 15

浑浊度(NTU-散射浊度单位) 1

水源与净水技术条件限制时为3

臭和味 无异臭、异味

肉眼可见物 无

pH (pH单位) 不小于6.5且不大于8.5

铝(mg/L) 0.2

铁(mg/L) 0.3

锰(mg/L) 0.1

铜(mg/L) 1.0

锌(mg/L) 1.0

氯化物(mg/L) 250

硫酸盐(mg/L) 250

溶解性总固体(mg/L) 1000

总硬度(以CaCO3计,mg/L) 450

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mg/L) 3

水源限制,原水耗氧量>6mg/L时为5

挥发酚类(以苯酚计,mg/L) 0.002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mg/L) 0.3

4、放射性指标② 指导值

总α放射性(Bq/L) 0.5

总β放射性(Bq/L) 1

① MPN表示最可能数;CFU表示菌落形成单位。当水样检出总大肠菌群时,应进一步检验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群;水样未检出总大肠菌群,不必检验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群。

② 放射性指标超过指导值,应进行核素分析和评价,判定能否饮用。

表2 饮用水中消毒剂常规指标及要求

消毒剂名称 与水接触时间 出厂水

中限值 出厂水

中余量 管网末梢水中余量

氯气及游离氯制剂(游离氯,mg/L) 至少30min 4 ≥0.3 ≥0.05

一氯胺(总氯,mg/L) 至少120min 3 ≥0.5 ≥0.05

臭氧(O3,mg/L) 至少12min 0.3 0.02

如加氯,

总氯≥0.05

二氧化氯(ClO2,mg/L) 至少30min 0.8 ≥0.1 ≥0.02

表3 水质非常规指标及限值

指 标 限 值

1、微生物指标

贾第鞭毛虫(个/10L) <1

隐孢子虫(个/10L) <1

2、毒理指标

锑(mg/L) 0.005

钡(mg/L) 0.7

铍(mg/L) 0.002

硼(mg/L) 0.5

钼(mg/L) 0.07

镍(mg/L) 0.02

银(mg/L) 0.05

铊(mg/L) 0.0001

氯化氰 (以CN-计,mg/L) 0.07

一氯二溴甲烷(mg/L) 0.1

二氯一溴甲烷(mg/L) 0.06

二氯乙酸(mg/L) 0.05

1,2-二氯乙烷(mg/L) 0.03

二氯甲烷(mg/L) 0.02

三卤甲烷(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的总和) 该类化合物中各种化合物的实测浓度与其各自限值的比值之和不超过1

1,1,1-三氯乙烷(mg/L) 2

三氯乙酸(mg/L) 0.1

三氯乙醛(mg/L) 0.01

2,4,6-三氯酚(mg/L) 0.2

三溴甲烷(mg/L) 0.1

七氯(mg/L) 0.0004

马拉硫磷(mg/L) 0.25

五氯酚(mg/L) 0.009

六六六(总量,mg/L) 0.005

六氯苯(mg/L) 0.001

乐果(mg/L) 0.08

对硫磷(mg/L) 0.003

灭草松(mg/L) 0.3

甲基对硫磷(mg/L) 0.02

百菌清(mg/L) 0.01

呋喃丹(mg/L) 0.007

林丹(mg/L) 0.002

毒死蜱(mg/L) 0.03

草甘膦(mg/L) 0.7

敌敌畏(mg/L) 0.001

莠去津(mg/L) 0.002

溴氰菊酯(mg/L) 0.02

2,4-滴(mg/L) 0.03

滴滴涕(mg/L) 0.001

乙苯(mg/L) 0.3

二甲苯(mg/L) 0.5

1,1-二氯乙烯(mg/L) 0.03

1,2-二氯乙烯(mg/L) 0.05

1,2-二氯苯(mg/L) 1

1,4-二氯苯(mg/L) 0.3

三氯乙烯(mg/L) 0.07

三氯苯(总量,mg/L) 0.02

六氯丁二烯(mg/L) 0.0006

丙烯酰胺(mg/L) 0.0005

四氯乙烯(mg/L) 0.04

甲苯(mg/L) 0.7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mg/L) 0.008

环氧氯丙烷(mg/L) 0.0004

苯(mg/L) 0.01

苯乙烯(mg/L) 0.02

苯并(a)芘(mg/L) 0.00001

氯乙烯(mg/L) 0.005

氯苯(mg/L) 0.3

微囊藻毒素-LR(mg/L) 0.001

3、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氨氮(以N计,mg/L) 0.5

硫化物(mg/L) 0.02

钠(mg/L) 200

表4 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部分水质指标及限值

指 标 限 值

1、微生物指标

菌落总数(CFU/mL) 500

2、毒理指标

砷(mg/L) 0.05

氟化物(mg/L) 1.2

硝酸盐(以N计,mg/L) 20

3、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色度(铂钴色度单位) 20

浑浊度(NTU-散射浊度单位) 3

水源与净水技术条件限制时为5

pH(pH单位) 不小于6.5且不大于9.5

溶解性总固体(mg/L) 1500

总硬度 (以CaCO3计,mg/L) 550

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mg/L) 5

铁(mg/L) 0.5

锰(mg/L) 0.3

氯化物(mg/L) 300

硫酸盐(mg/L) 300

最新回答
柔弱的鱼
结实的棉花糖
2026-01-28 21:09:11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8978-1996

批准日期 1996-10-04 实施日期 1998-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8978-1996

代替 GB 8978-8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Integrated wastewater discharge standard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控制水污染,保护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和海洋等地面水以及地下水水质的良好状态,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国民经济和城乡建设的发展,特制定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按照污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69种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

按照国家综合排放标准与国家行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造纸工业执行《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92)》,船舶执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2-83)》,船舶工业执行《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6-84)》,海洋石油开发工业执行《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排放标准(GB4914-85)》,纺织染整工业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92)》,肉类加工工业执行《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合成氨工业执行《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8-92)》,钢铁工业执行《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92)》,航天推进剂使用执行《航天推进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374-93)》,兵器工业执行《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470.1~14470.3-93和GB4274~4279-84)》,磷肥工业执行《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0-95)》,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执行《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95)》,其他水污染物排放均执行本标准。

1.3 本标准颁布后,新增加国家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行业,按其适用范围执行相应的国家水污染物行业标准,不再执行本标准。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GB3097-82 海水水质标准

GB3838-8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8703-8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8703-88 辐射防护规定

3 定义

3.1 污水:指在生产与生活活动中排放的水的总称。

3.2 排水量:指在生产过程中直接用于工艺生产的水的排放量。不包括间接冷却水、厂区锅炉、电站排水。

3.3 一切排污单位:指本标准适用范围所包括的一切排污单位。

3.4 其他排污单位:指在某一控制项目中,除所列行业外的一切排污单位。

4 技术内容

4.1 标准分级

4.1.1 排入GB3838Ⅲ类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

4.1.2 排入GB 3838中Ⅳ、Ⅴ类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

4.1.3 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4.1.4 排入未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必须根据排水系统出水受纳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别执行4.1.1和4.1.2的规定。

4.1.5 GB3838中Ⅰ、Ⅱ类水域和Ⅲ类水域中划定的保护区,GB3097中一类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现有排污口应按水体功能要求,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以保证受纳水体水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水质标准。

4.2 标准值

4.2.1 本标准将排放的污染物按其性质及控制方式分为二类。

4.2.1.1 第一类污染物,不分行业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纳水体的功能类别,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本标准要求(采矿行业的尾矿坝出水口不得视为车间排放口)。

4.2.1.2 第二类污染物,在排污单位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本标准要求。

4.2.2 本标准按年限规定了第一类污染物和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分别为:

4.2.2.1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包括改、扩建)的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必须同时执行表1、表2、表3的规定。

4.2.2.2 1998年1月1日起建设(包括改、扩建)的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必须同时执行表1、表4、表5的规定。

4.2.2.3 建设(包括改、扩建)单位的建设时间,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批准日期为准划分。

4.3 其他规定

4.3.1 同一排放口排放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类别的污水,且每种污水的排放标准又不同时,其混合污水的排放标准按附录A计算。

4.3.2 工业污水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负荷量按附录B计算。

4.3.3 污染物最高允许年排放总量按附录C计算。4.3.4 对于排放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污水,除执行本标准外,还须符合GB8703-88《辐射防护规定》。

表1 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单位:mg/l

序号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1 总汞 0.05

2 烷基汞 不得检出

3 总镉 0.1

4 总铬 1.5

5 六价铬 0.5

6 总砷 0.5

7 总铅 1.0

8 总镍 1.0

9 苯并(a)芘 0.00003

10 总铍 0.005

11 总银 0.5

12 总α放射性 1Bq/L

13 总β放射性 10Bq/L

表2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的单位)

单位:mg/L

序号 污染物 适用范围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

1 pH 一切排污单位 6~9 6~9 6~9

2 色度

(稀释倍数) 染料工业 50 180 -

其他排污单位 50 80 -

3 悬浮物

(SS) 采矿、选矿、选煤工业 100 300 -

脉金选矿 100 500 -

边远地区砂金选矿 100 800 -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20 30 -

其他排污单位 70 200 400

4 五日生化需氧量

(BOD5) 甘蔗制糖、苎麻脱胶、湿法纤维板工业 30 100 600

甜菜制糖、酒精、味精、皮革、化纤浆粕工业 30 150 600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20 30 -

其他排污单位 30 60 300

5 化学需氧量

(COD) 甜菜制糖、焦化、合成脂肪酸、湿法纤维板、染料、洗毛、有机磷农药工业 100 200 1000

味精、酒精、医药原料药、生物制药、苎麻脱胶、皮革、化纤浆粕工业 100 300 1000

石油化工工业(包括石油炼制) 100 150 500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60 120 -

其他排污单位 100 150 500

6 石油类 一切排污单位 10 10 30

7 动植物油 一切排污单位 20 20 100

8 挥发酚 一切排污单位 0.5 0.5 2.0

9 总氰化合物 电影洗片(铁氰化合物) 0.5 5.0 5.0

其他排污单位 0.5 0.5 1.0

10 硫化物 一切排污单位 1.0 1.0 2.0

11 氨氮 医药原料药、染料、石油化工工业 15 50 -

其他排污单位 15 25 -

12 氟化物 黄磷工业 10 20 20

低氟地区(水体含氟量<0.5mg/L) 10 20 30

其它排污单位 10 10 20

13 磷酸盐(以P计) 一切排污单位 0.5 1.0 -

14 甲醛 一切排污单位 1.0 2.0 5.0

15 苯胺类 一切排污单位 1.0 2.0 5.0

16 硝基苯类 一切排污单位 2.0 3.0 5.0

17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合成洗涤剂工业 5.0 15 20

其他排污单位 5.0 10 20

18 总铜 一切排污单位 0.5 1.0 2.0

19 总锌 一切排污单位 2.0 5.0 5.0

20 总锰 合成脂肪酸工业 2.0 5.0 5.0

其他排污单位 2.0 2.0 5.0

21 彩色显影剂 电影洗片 2.0 3.0 5.0

22 显影剂及氧化物总量 电影洗片 3.0 6.0 6.0

23 元素磷 一切排污单位 0.1 0.3 0.3

24 有机磷农药(以P计) 一切排污单位 不得检出 0.5 0.5

25 粪大肠菌群数 医院*、兽医院及医疗机构含病原体污水 500个/L 1000个/L 5000个/L

传染病、结核病医院污水 100个/L 500个/L 1000个/L

26 总余氯

(采用氯化消毒的医院污水) 医院*、兽医院及医疗机构含病原体污水 <0.5** >3(接触时间 ≥1h) >2(接触时间≥1h)

传染病、结核病医院污水 <0.5** >6.5(接触时间≥1.5h >5(接触时间≥1.5h)

注: * 指50个床位以上的医院。

** 加氯消毒后须进行脱氯处理,达到本标准

表3 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的单位)

序号 行业类别 最高允许排水量或

最低允许水重复利用率

1 矿 山 工 业 有色金属系统选矿 水重复利用率75%

其他矿山工业采矿、选矿、选煤等 水重复利用率90%(选煤)

矿 重选 16.0m3/t(矿石)

浮选 9.0m3/t(矿石)

氰化 8.0m3/t(矿石)

碳浆 8.0m3/t(矿石)

2 焦化企业(煤气厂) 1.2m3/t(焦炭)

3 有色金属冶炼及金属加工 水重复利用率80%

4 石油炼制工业(不包括直排水炼油厂)

加工深度分类:

A. 燃料型炼油

B. 燃料+润滑油型炼油厂

C. 燃料+润滑油型+炼油化工型炼油厂(包括加工高含硫原油页岸油和石油添加剂生产基地的炼油厂), A >500万t,1.0m3/t(原油)

250~500万t,1.2m3/t(原油)

<250万t,1.5m3/t(原油)

B >500万t,1.5m3/t(原油)

250~500万t,2.0m3/t(原油)

<250万t,2.0m3/t(原油),

C >500万t,2.0m3/t(原油)

250~500万t,2.5m3/t(原油)

<250万t,2.5m3/t(原油)

5 合成洗涤剂工业 氯化法生产烷基苯 200.0m3/t(烷基苯)

裂解法生产烷基苯 70.0m3/t(烷基苯)

烷基苯生产合成洗涤剂 10.0m3/t(产品)

6 合成脂肪酸工业 200.0m3/t(产品)

7 湿法生产纤维板工业 30.0m3/t(板)

8 制糖工业 某蔗制糖 10.0m3/t(甘蔗)

甜菜制糖 4.0m3/t(甜菜)

9 皮革工业 猪盐湿皮 60.0m3/t(原皮)

牛干皮 100.0m3/t(原皮)

羊干皮 150.0m3/t(原皮)

10 发

业 酒精工业 以玉米为原料 150.0m3/t(酒精)

以薯类为原料 100m3/t(酒精)

以糖蜜为原料 80.0m3/t(酒)

味精工业 600.0m3/t(味精)

啤酒工业(排水量不包括麦芽水部分) 16.0m3/t(啤酒)

11 铬盐工业 5.0m3/t(产品)

12 硫酸工业(水洗法) 15.0m3/t(硫酸)

13 苎麻脱胶工业 500m3/t(原麻)或750m3/t(精干麻)

14 化纤浆粕 本色: 150m3/t(浆)漂白: 240m3/t(浆)

15 粘胶纤维工业(单纯纤维) 短纤维

(棉型中长纤维、毛型中长纤维) 300m3/t(纤维)

长纤维 800m3/t(纤维)

16 铁路货车洗刷 5.0m3/辆

17 电影洗片 5m3/1000m(35mm的胶片)

18 石油沥青工业 冷却池的水循环利用率95%

表4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1998年1月1日后建设的单位)

单位:mg/L

序号

污染物

适用范围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

1 pH

一切排污单位 6~9

6~9

6~9

2 色度(稀释倍数)

一切排污单位 50

80

3 悬浮物

(SS)

采矿、选矿、选煤工业 70

300

脉金选矿 70

400

边远地区砂金选矿 70

800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20

30

其他排污单位 70

150

400

4

五日生化需氧量

(BOD5)

甘蔗制糖、苎麻脱胶、湿法纤维板、染料、洗毛工业 20

60

600

甜菜制糖、酒精、味精、皮革、化纤浆粕工业 20

100

600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20

30

其他排污单位 20

30

300

5

化学需氧量(COD)

甜菜制糖、合成脂肪酸、湿法纤维板、染料、洗毛、有机磷农药工业 100

200

1000

味精、酒精、医药原料药、生物制药、苎麻脱胶、皮革、化纤浆粕工业 100

300

1000

石油化工工业(包括石油炼制) 60

120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60

120

500

其他排污单位 100

150

500

6

石油类

一切排污单位 5

10

20

7

动植物油

一切排污单位 10

15

100

8

挥发酚

一切排污单位 0.5

0.5

2.0

9

总氰化合物

一切排污单位 0.5

0.5

1.0

10

硫化物

一切排污单位 1.0

1.0

1.0

11

氨氮 医药原料药、染料、石油化工工业 15

50

其它排污单位 15

25

12

氟化物

黄磷工业 10

15

20

低氟地区

(水体含氟量<0.5mg/L) 10

20

30

其它排污单位 10

10

20

13

磷酸盐(以P计)

一切排污单位 0.5

1.0

-

14

甲醛

一切排污单位 1.0

2.0

5.0

15

苯胺类

一切排污单位 1.0

2.0

5.0

16

硝基苯类

一切排污单位 2.0

3.0

5.0

17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一切排污单位 5.0

10

20

18

总铜

一切排污单位 0.5

1.0

2.0

19

总锌

一切排污单位 2.0

5.0

5.0

20

总锰

合成脂肪酸工业 2.0

5.0

5.0

其他排污单位 2.0

2.0

5.0

21

彩色显影剂

电影洗片 1.0

2.0

3.0

22

显影剂及氧化物总量

电影洗片 3.0

3.0

6.0

23

元素磷

一切排污单位 0.1

0.1

0.3

24

有机磷农药(以P计)

一切排污单位 不得检出

0.5

0.5

25

乐果

一切排污单位 不得检出

1.0

2.0

26

对硫磷

一切排污单位 不得检出

1.0

2.0

27

甲基对硫磷

一切排污单位 不得检出

1.0

2.0

28

马拉硫磷

一切排污单位 不得检出

5.0

10

29

五氯酚及五氯酚钠(以五氯酚计)

一切排污单位 5.0

8.0

10

30

可吸附有机卤化物(AOX)(以Cl计)

一切排污单位 1.0

5.0

8.0

31

三氯甲烷

一切排污单位 0.3

0.6

1.0

32

四氯化碳

一切排污单位 0.03

0.06

0.5

33

三氯乙烯

一切排污单位 0.3

0.6

1.0

34

四氯乙烯

一切排污单位 0.1

0.2

0.5

35

一切排污单位 0.1

0.2

0.5

36

甲苯

一切排污单位 0.1

0.2

0.5

37

乙苯

一切排污单位 0.4

0.6

1.0

38

邻-二甲苯

一切排污单位 0.4

0.6

1.0

39

对-二甲苯

一切排污单位 0.4

0.6

1.0

40

间-二甲苯

一切排污单位 0.4

0.6

1.0

41

氯苯

一切排污单位 0.2

0.4

1.0

42

邻-二氯苯

一切排污单位 0.4

0.6

1.0

43

对-二氯苯

一切排污单位 0.4

0.6

1.0

44

对-硝基氯苯

一切排污单位 0.5

1.0

5.0

45

2,4-二硝基氯苯

一切排污单位 0.5

1.0

5.0

46

苯酚

一切排污单位 0.3

0.4

1.0

47

间-甲酚

一切排污单位 0.1

0.2

0.5

48

2,4-二氯酚

一切排污单位 0.6

0.8

1.0

49

2,4,6-三氯酚

一切排污单位 0.6

0.8

1.0

50

邻苯二甲酸二丁脂

一切排污单位 0.2

0.4

2.0

51

邻苯二甲酸二辛脂

一切排污单位 0.3

0.6

2.0

52

丙烯腈

一切排污单位 2.0

5.0

5.0

53

总硒

一切排污单位 0.1

0.2

0.5

54 粪大肠菌群数 医院*、兽医院及医疗机构含病原体污水 500个/L

1000个/L

5000个/L

传染病、结核病医院污水 100个/L

500个/L

1000个/L

55

总余氯(采用氯化消毒的医院污水)

医院*、兽医院及医疗机构含病原体污水 <0.5**

>3(接触时间 ≥1h)

>2(接触时间 ≥1h)

传染病、结核病医院污水 <0.5**

>6.5(接触时间

≥1.5h)

>5(接触时间

≥1.5h)

56

总有机碳

(TOC)

合成脂肪酸工业 20

40

苎麻脱胶工业 20

60

其他排污单位 20

30

注:其他排污单位:指除在该控制项目中所列行业以外的一切排污单位。

* 指50个床位以上的医院。

** 加氯消毒后须进行脱氯处理,达到本标准。

表5 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

(1998年1月1日后建设的单位)

序号

行业类别 最高允许排水量或最低允许排水重复利用率

1

矿山工业 有色金属系统选矿 水重复利用率75%

其他矿山工业采矿、选矿、选煤等 水重复利用率90%(选煤)

重选 16.0m3/t(矿石)

浮选 9.0m3/t(矿石)

氰化 8.0m3/t(矿石)

碳浆 8.0m3/t(矿石)

2

焦化企业(煤气厂) 1.2m3/t(焦炭)

3

有色金属冶炼及金属加工 水重复利用率80%

4

石油炼制工业(不包括直排水炼油厂)

加工深度分类:

A。燃料型炼油厂

B。燃料+润滑油型炼油厂

C。燃料+润滑油型+炼油化工型炼油厂 (包括加工高含硫原油页岩油和石油添加剂生产基地的炼油厂) A

>500万t,1.0m3/t(原油)

250~500万t,,1.2m3/t(原油)

<250万t,,1.5m3/t(原油)

B

>500万t,1.5m3/t(原油)

250~500万t,,2.0m3/t(原油)

<250万t,,2.0m3/t(原油)

C

>500万t,2.0m3/t(原油)

250~500万t,,2.5 m3/t(原油)

<250万t,,2.5m3/t(原油)

5

合成洗涤剂工业

氯化法生产烷基苯 200.0 m3/t (烷基苯)

裂解法生产烷基苯 70.0 m3/t (烷基苯)

烷基苯生产合成洗涤剂 10.0 m3/t(产品)

6

合成脂肪酸工业 200.0m3/t(产品)

7

湿法生产纤维板工业 30.0 m3/t (板)

8 制糖工业 甘蔗制糖 10.0 m3/t

甜菜制糖 4.0 m3/t

9

皮革工业 猪盐湿皮 60.0 m3/t

牛干皮 100.0 m3/t

羊干皮 150.0 m3/t

10 发酵、

酿造

工业 酒精工业

以玉米为原料 100.0 m3/t

以薯类为原料 80.0 m3/t

以糖蜜为原料 70.0 m3/t

味精工业 600.0 m3/t

啤酒行业

(排水量不包括麦芽水部分) 16.0 m3/t

11

铬盐工业 5.0 m3/t (产品)

12

硫酸工业(水洗法) 15.0 m3/t (硫酸)

13

苎麻脱胶工业 500 m3/t (原麻)

750 m3/t (精干麻)

14

粘胶纤维工业

单纯纤维 短纤维

(棉型中长纤维、毛型中长纤维) 300.0 m3/t (纤维)

长纤维 800.0 m3/t(纤维)

15

化纤浆粕 本色: 150 m3/t(浆)

漂白:240 m3/t(浆)

16

青霉素 4700m3/t(氰霉素)

链霉素 1450m3/t(链霉素)

土霉素 1300m3/t(土霉素)

四环素 1900m3/t(四环素)

洁霉素 9200m3/t(洁霉素)

金霉素 3000m3/t(金霉素)

庆大霉素 20400m3/t(庆大霉素)

维生素C 1200m3/t(维生素C)

氯霉素 2700m3/t(氯霉素)

新诺明 2000m3/t(新诺明)

维生素B1 3400m3/t(维生素B1)

安乃近 180m3/t(安乃近)

非那西汀 750m3/t(非那西汀)

呋喃唑酮 2400m3/t(呋喃唑酮)

咖啡因 1200m3/t(咖啡因)

17

乐果** 700m3/t(产品)

甲基对硫磷(水相法)** 300m3/t(产品)

对硫磷(P2S5法)** 500m3/t(产品)

对硫磷(PSCl3法)** 550m3/t(产品)

敌敌畏(敌百虫碱解法) 200m3/t(产品)

敌百虫 40m3/t(产品)

(不包括三氯乙醛生产废水)

马拉硫磷 700m3/t(产品)

18

业 除草醚 5m3/t(产品)

五氯酚钠 2m3/t(产品)

五氯酚 4m3/t(产品)

2甲4氯 14m3/t(产品)

2,4-D 4m3/t(产品)

丁草胺 4.5m3/t(产品)

绿麦隆(以Fe粉还原) 2m3/t(产品)

绿麦隆(以Na2S还原) 3m3/t(产品)

19 火力发电工业 3.5m3(MW·h)

20 铁路货车洗刷 5.0m3/辆

21 电影洗片 5m3/1000m(35mm胶片)

22 石油沥青工业 冷却池的水循环利用率95%

注:

* 产品按100%浓度计。

** 不包括P2S5、PSCl3、PC13原料生产废水

迷路的白羊
落寞的老鼠
2026-01-28 21:09:11

中国对焦化污水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酚0.5mg/L,氰化物0.5mg/L,硫化物1.0mg/L,氨氮15mg/L,化学需氧量100mg/L、生化需氧量30mg/L。苯并(a)芘列为第一类污染物,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0.03μg/L。

焦化废水中多环芳烃不但难以降解,而且通常还是强致癌物质,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同时也直接威胁到人类健康。

扩展资料

废水来源

焦化厂主要生产焦碳、商业煤气、硫铵和轻苯等化工产品。该厂焦油回收系统采用硫铵流程,焦油加工采用管式炉两塔连续蒸馏,工业奈生产工艺为双炉双塔连续蒸馏、洗涤、精制。

在焦炉煤气冷却、洗涤、粗苯加工及焦油加工过程中,产生含有酚、氰、油、氨及大量有机物的工业废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焦化污水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焦化废水

快乐的发夹
义气的柜子
2026-01-28 21:09:11

危废与一般固废检测标准:

先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浸出试验,判断是否属于危废;再按照《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水平振荡法》(HJ557)判断一般工业固废第Ⅰ类还是第Ⅱ类;浸出试验任何一种污染物的浓度均未超过GB8978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一级,且PH值在6~9范围之内属于Ⅰ类工业固废检测。浸出液有一种或一种以上的污染物浓度超过GB8978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一级,或者是pH值在6至9范围之外属于Ⅱ类工业固体废物。

1、固体废物

根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固体废物定义为: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根据要求,需要对被鉴别物,根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的规定判断是否属于固体危险废物,说明判定依据,并以报告形式说明判定结果。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系指未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GB 5085鉴别标准和GB5086及GB/T15555鉴别方法判定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工业固体废物。

注意:GB5086和GB5086.2已经废止,现行为HJ557;GB5086.1仍然执行。

3、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GB5086规定方法进行浸出试验而获得的浸出液中,任何一种污染物的浓度均未超过GB8978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且pH值在6~9范围之内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4、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GB5086规定方法进行浸出试验而获得的浸出液中,有一种或一种以上的污染物浓度超过GB 8978最高允放排放浓度,或者是pH值在6~9范围之外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5、危险废物

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以及不排除具有以上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03 危险废物鉴别方案及标准

一、编制危废鉴别方案

根据项目固体废物的产生情况,判定出需要进行鉴定的固体废物,出具鉴别方案。例如矿山选矿的尾砂、废石,废水处理过程的污泥等。

注意:明确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固体废物,不需要鉴定,直接判定即可。

二、检测依据

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07)中规定:固体废物依据(GB5085.1-GB5085.6)鉴别标准进行鉴别,凡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属于危险废物。

①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 5085.1—2007);

②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GB 5085.2—2007);

③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 5085.3—2007);

④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 5085.4—2007);

⑤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性鉴别(GB 5085.5—2007);

⑥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 5085.6—2007);

⑦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5085.7—2007)。

三、检测标准:

1、易燃性鉴别

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GB5085.4-2007》是指任何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易燃性鉴别。鉴别项目:固体/液体/气体易燃性鉴别。

2、反应性鉴别

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性鉴别GB 5085.5-2007》是指任何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反应性鉴别。鉴别项目:氧化性鉴别、爆炸性鉴别、与水反应性鉴别、有机过氧化性鉴别。

3、腐蚀性鉴别

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 5085.1-2007》是指任何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腐蚀性鉴别。鉴别项目:PH值鉴定。

4、急性毒性鉴别

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鉴别GB 5085.2-2007》是指任何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急性毒性鉴别,鉴别项目:急性经口毒性鉴别、急性经皮毒性鉴别、急性吸入毒性鉴别。

5、浸出毒性鉴别

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初筛GB 5085.3-2007》是指任何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浸出性鉴别,鉴别项目:无机元素及化合物鉴别、非挥发性有机物鉴别、挥发性有机物鉴别等

6、毒性物质含量鉴别

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 5085.6-2007》是指任何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毒性物质含量鉴别,鉴别项目:有机物毒性含量鉴别、无机物毒性含量鉴别。

备注:实际工作中,并非每个特性都需要进行鉴别,而是要根据生产工艺,初步判定是否具有哪有特性,有针对性地进行判定,如毒性和腐蚀性。

四、检测原理:

本方法以硝酸/硫酸混合溶液为浸提剂,模拟废物在不规范填埋处置、堆存、或经无害化处理后废物的土地利用时,其中的有害组分在酸性降水的影响下,从废物中浸出而进入环境的过程。

①浸提剂1#:将质量比为2:1的浓硫酸和浓硝酸混合液加入到试剂水(1L水约2滴混合液)中,使pH为3.20±0.05。该浸提剂用于测定样品中重金属和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浸出毒性。

②浸提剂2#:试剂水,用于测定氰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浸出毒性。

采样方案

被鉴别物的采集方法、采集部位、样份数,参照《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07)和《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HJ/T 20-1998)采样。

儒雅的翅膀
害怕的老鼠
2026-01-28 21:09:11
ICS 13.060 .30

Z 6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8918-2002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Discharge standard of pollutants for municipal wastewater

treatment plant

2002-12-24 发布 2003-07-01 实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本电子版内容如与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的标准文本有出入,以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的文本为准。

GB 18918-2002

1

目 次

前 言

1.范围.............................................................................................................................3

2.规范性引用文件.........................................................................................................3

3.术语和定义.................................................................................................................3

4.技术内容.....................................................................................................................3

4.1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3

4.2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6

4.3 污泥控制标准...................................................................................................7

5.其他规定.....................................................................................................................8

6.标准的实施与监督.....................................................................................................8

GB 18918-2002

2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促进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的排放控制和

污水资源化利用,保障人体健康,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结合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

治技术政策》,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分年限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废气和污泥中污染物的控制项目和标准值。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和污泥的控制一律

执行本标准。

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工业废水和医院污水,应达到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相

关行业的国家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的相应规定限值及地方总量控制的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2 年12 月2 日批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GB18918-2002

3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废气排放和污泥处置(控制)的污染物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废气排放和污泥处置(控制)的管理。

居民小区和工业企业内独立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也按本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中的条文通过本标准的引用即成为本标准的条文,与本标准同效。

GB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097 海水水质标准

GB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4284 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

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2348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HJ/T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当上述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术语和定义

3.1 城镇污水(municipal wastewater)

指城镇居民生活污水,机关、学校、医院、商业服务机构及各种公共设施排水,以及允

许排入城镇污水收集系统的工业废水和初期雨水等。

3.2 城镇污水处理厂(municipal wastewater treatment plant)

指对进入城镇污水收集系统的污水进行净化处理的污水处理厂。

3.3 一级强化处理(enhanced primary treatment)

在常规一级处理(重力沉降)基础上,增加化学混凝处理、机械过滤或不完全生物处理

等,以提高一级处理效果的处理工艺。

4.技术内容

4.1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4.1.1 控制项目及分类

4.1.1.1 根据污染物的来源及性质,将污染物控制项目分为基本控制项目和选择控制项目两

类。基本控制项目主要包括影响水环境和城镇污水处理厂一般处理工艺可以去除的常规污染

物,以及部分一类污染物,共19 项。选择控制项目包括对环境有较长期影响或毒性较大的污

GB 18918-2002

4

染物,共计43 项。

4.1.1.2 基本控制项目必须执行。选择控制项目,由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污水处

理厂接纳的工业污染物的类别和水环境质量要求选择控制。

4.1.2 标准分级

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排入地表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以及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工艺,

将基本控制项目的常规污染物标准值分为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一级标准分为A

标准和B 标准。一类重金属污染物和选择控制项目不分级。

4.1.2.1 一级标准的A 标准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作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当污水处理厂出

水引入稀释能力较小的河湖作为城镇景观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时,执行一级标准的A 标

准。

4.1.2.2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GB3838 地表水Ⅲ类功能水域(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

游泳区除外)、GB3097 海水二类功能水域和湖、库等封闭或半封闭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的B

标准。

4.1.2.3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GB3838 地表水Ⅳ、Ⅴ类功能水域或GB3097 海水三、四类

功能海域,执行二级标准。

4.1.2.4 非重点控制流域和非水源保护区的建制镇的污水处理厂,根据当地经济条件和水污

染控制要求,采用一级强化处理工艺时,执行三级标准。但必须预留二级处理设施的位置,

分期达到二级标准。

4.1.3 标准值

4.1.3.1 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基本控制项目,执行表1 和表2 的规定。

4.1.3.2 选择控制项目按表3 的规定执行。

GB18918-2002

5

表1 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 单位 mg/L

一级标准

序号 基本控制项目

A 标准 B 标准

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

1 化学需氧量(COD) 50 60 100 120①

2 生化需氧量(BOD5) 10 20 30 60①

3 悬浮物(SS) 10 20 30 50

4 动植物油 1 3 5 20

5 石油类 1 3 5 15

6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5 1 2 5

7 总氮 (以N 计) 15 20 - -

8 氨氮(以N 计)② 5(8) 8(15) 25(30) -

2005 年12 月31 日前建设的1 1.5 3 5

9

总磷

(以P 计) 2006 年1 月1 日起建设的 0.5 1 3 5

10 色度(稀释倍数) 30 30 40 50

11 pH 6-9

12 粪大肠菌群数(个/L) 103 104 104 -

注:①下列情况下按去除率指标执行:当进水COD 大于350mg/L 时,去除率应大于60%;

BOD 大于160mg/L 时,去除率应大于50%。

②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0C 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0C 时的控制指标。

表2 部分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 单位 mg/L

序号 项目 标准值

1 总汞 0.001

2 烷基汞 不得检出

3 总镉 0.01

4 总铬 0.1

5 六价铬 0.05

6 总砷 0.1

7 总铅 0.1

GB 18918-2002

6

表3 选择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 单位 mg/L

序号 选择控制项目 标准值 序号选择控制项目 标准值

1 总镍 0.05 23 三氯乙烯 0.3

2 总铍 0.002 24 四氯乙稀 0.1

3 总银 0.1 25 苯 0.1

4 总铜 0.5 26 甲苯 0.1

5 总锌 1.0 27 邻-二甲苯 0.4

6 总锰 2.0 28 对-二甲苯 0.4

7 总硒 0.1 29 间-二甲苯 0.4

8 苯并(a)芘 0.00003 30 乙苯 0.4

9 挥发酚 0.5 31 氯苯 0.3

10 总氰化物 0.5 32 1,4-二氯苯 0.4

11 硫化物 1.0 33 1,2-二氯苯 1.0

12 甲醛 1.0 34 对硝基氯苯 0.5

13 苯胺类 0.5 35 2,4-二硝基氯苯 0.5

14 总硝基化合物 2.0 36 苯酚 0.3

15 有机磷农药(以P 计) 0.5 37 间-甲酚 0.1

16 马拉硫磷 1.0 38 2,4-二氯酚 0.6

17 乐果 0.5 39 2,4,6 –三氯酚 0.6

18 对硫磷 0.05 40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0.1

19 甲基对硫磷 0.2 41 邻苯二甲酸二辛酯 0.1

20 五氯酚 0.5 42 丙烯晴 2.0

21 三氯甲烷 0.3 43 可吸附有机卤化物(AOX 以CL 计) 1.0

22 四氯化碳 0.03

4.1.4 取样与监测

4.1.4.1 水质取样在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末端排放口。在排放口应设污水水量自动计量装置、

自动比例采样装置,pH、水温、COD 等主要水质指标应安装在线监测装置。

4.1.4.2 取样频率为至少每2h 一次,取24h 混合样,以日均值计。

4.1.4.3 监测分析方法按表7 或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认定的替代方法、等效方法执行。

4.2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4.2.1 标准分级

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所在地区的大气环境质量要求和大气污染物治理技术和设施条件,

将标准分为三级。

4.2.1.1 位于GB3095 一类区的所有(包括现有和新建、改建、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自本

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一级标准。

GB18918-2002

7

4.2.1.2 位于GB3095 二类区和三类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分别执行二级标准和三级标准。

其中2003 年6 月30 日之前建设(包括改、扩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实施标准的时间为2006

年1 月1 日;2003 年7 月1 日起新建(包括改、扩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自本标准实施之

日起开始执行。

4.2.1.3 新建(包括改、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周围应建设绿化带,并设有一定的防护距离,

防护距离的大小由环境影响评价确定。

4.2.2 标准值

城镇污水处理厂废气的排放标准值按表4 的规定执行。

表4 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 单位 mg/m3

序号 控制项目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

1 氨 1.0 1.5 4.0

2 硫化氢 0.03 0.06 0.32

3 臭气浓度(无量纲) 10 20 60

4 甲烷(厂区最高体积浓度 %) 0.5 1 1

4.2.3 取样与监测

4.2.3.1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监测点设于城镇污水处理厂厂界或防护带边缘的浓度最高点;

甲烷监测点设于厂区内浓度最高点。

4.2.3.2 监测点的布置方法与采样方法按GB16297 中附录C 和HJ/T55 的有关规定执行。

4.2.3.3 采样频率,每2h 采样一次,共采集4 次,取其最大测定值。

4.2.3.4 监测分析方法按表8 执行。

4.3 污泥控制标准

4.3.1 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处理,稳定化处理后应达到表5 的规定。

表5 污泥稳定化控制指标

稳定化方法 控制项目 控制指标

厌氧消化 有机物降解率(%) >40

好氧消化 有机物降解率(%) >40

含水率(%) <65

有机物降解率(%) >50

蠕虫卵死亡率(%) >95

好氧堆肥

粪大肠菌群菌值 >0.01

4.3.2 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应进行污泥脱水处理,脱水后污泥含水率应小于80%。

4.3.3 处理后的污泥进行填埋处理时,应达到安全填埋的相关环境保护要求。

4.3.4 处理后的污泥农用时,其污染物含量应满足表6 的要求。其施用条件须符合GB4284 的

有关规定。

GB 18918-2002

8

表6 污泥农用时污染物控制标准限值

最高允许含量(mg/kg 干污泥)

序号 控制项目 在酸性土壤上

(pH<6.5)

在中性和碱性土壤上

(pH>=6.5)

1 总镉 5 20

2 总汞 5 15

3 总铅 300 1000

4 总铬 600 1000

5 总砷 75 75

6 总镍 100 200

7 总锌 2000 3000

8 总铜 800 1500

9 硼 150 150

10 石油类 3000 3000

11 苯并(a)芘 3 3

12 多氯代二苯并二恶英/多氯代二苯并呋喃

(PCDD/PCDF 单位:ng 毒性单位/kg 干污泥)

100 100

13 可吸附有机卤化物(AOX)(以Cl 计) 500 500

14 多氯联苯(PCB) 0.2 0.2

4.3.5 取样与监测

4.3.5.1 取样方法,采用多点取样,样品应有代表性,样品重量不小于1kg。

4.3.5.2 监测分析方法按表9 执行。

4.4 城镇污水处理厂噪声控制按GB12348 执行。

4.5 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包括改、扩建)时间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批准的时间为准。

5.其他规定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作为水资源用于农业、工业、市政、地下水回灌等方面不同用途时,

还应达到相应的用水水质要求,不得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6.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6.1 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6.2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执行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不能达到本地区环境功能要求

时,可以根据总量控制要求和环境影响评价结果制定严于本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并

报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GB18918-2002

9

表7 水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

序号 控制项目 测 定 方 法 测定下限

(mg/L)

方法来源

1 化学需氧量(COD) 重铬酸盐法 30 GB11914-89

2 生化需氧量(BOD) 稀释与接种法 2 GB7488-87

3 悬浮物(SS) 重量法 GB11901-89

4 动植物油 红外光度法 0.1 GB/T16488-1996

5 石油类 红外光度法 0.1 GB/T16488-1996

6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0.05 GB7494-87

7 总氮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0.05 GB11894-89

8 氨氮 蒸馏和滴定法 0.2 GB7478-87

9 总磷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0.01 GB11893-89

10 色 度 稀释倍数法 GB11903-89

11 pH 值 玻璃电极法 GB6920-86

12 粪大肠菌群数 多管发酵法 1)

13 总 汞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0.0001

0.002

GB7468-87

GB7469-87

14 烷基汞 气相色谱法 10ng/L GB/T14204-93

15 总 镉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螯合萃取法)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0.001

0.001

GB7475-87

GB7471-87

16 总 铬 高锰酸钾氧化-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0.004 GB7466-87

17 六价铬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0.004 GB7467-87

18 总 砷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0.007 GB7485-87

19 总 铅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螯合萃取法)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0.01

0.01

GB7475-87

GB7470-87

20 总 镍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0.05

0.25

GB11912-89

GB11910-89

21 总 铍 活性炭吸附-铬天菁S 光度法 1)

22 总 银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镉试剂2B 分光光度法

0.03

0.01

GB11907-89

GB11908-89

23 总 铜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二乙基二硫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

0.01

0.01

GB7475-87

GB7474-87

24 总 锌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0.05

0.005

GB7475-87

GB7472-87

25 总 锰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高碘酸钾分光光度法

0.01

0.02

GB11911-89

GB11906-89

26 总硒 2,3-二氨基萘荧光法 0.25μg/L GB11902-89

27 苯并(a)芘 高压液相色谱法

乙酰化滤纸层析荧光分光光度法

0.001μg/L

0.004μg/L

GB13198-91

GB11895-89

28 挥发酚 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0.002 GB7490-87

29 总氰化物 硝酸银滴定法

异烟酸-吡唑啉酮比色法

吡啶-巴比妥酸比色法

0.25

0.004

0.002

GB7486-87

GB7486-87

GB7486-87

30 硫化物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直接显色分光光度法

0.005

0.004

GB/T16489-1996

GB/T17133-1997

31 甲醛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 0.05 GB13197-91

32 苯胺类 N-(1-萘基)乙二胺偶氮分光光度法0.03 GB11889-89

33 总硝基化合物 气相色谱法 5μg/L GB4919-85

34 有机磷农药(以P 计) 气相色谱法 0.5μg/L GB13192-91

GB 18918-2002

10

续表

序号 控制项目 测定方法 测定下限

(mg/L)

方法来源

35 马拉硫磷 气相色谱法 0.64μg/L GB13192-91

36 乐 果 气相色谱法 0.57μg/L GB13192-91

37 对硫磷 气相色谱法 0.54μg/L GB13192-91

38 甲基对硫磷 气相色谱法 0.42μg/L GB13192-91

39 五氯酚 气相色谱法

藏红T 分光光度法

0.04μg/L

0.01

GB8972-88

GB9803-88

40 三氯甲烷 顶空气相色谱法 0.30μg/L GB/T17130-1997

41 四氯化碳 顶空气相色谱法 0.05μg/L GB/T17130-1997

42 三氯乙烯 顶空气相色谱法 0.50μg/L GB/T17130-1997

43 四氯乙烯 顶空气相色谱法 0.2μg/L GB/T17130-1997

44 苯 气相色谱法 0.05 GB11890-89

45 甲 苯 气相色谱法 0.05 GB11890-89

46 邻-二甲苯 气相色谱法 0.05 GB11890-89

47 对-二甲苯 气相色谱法 0.05 GB11890-89

48 间-二甲苯 气相色谱法 0.05 GB11890-89

49 乙 苯 气相色谱法 0.05 GB11890-89

50 氯 苯 气相色谱法 HJ/T74-2001

51 1,4 二氯苯 气相色谱法 0.005 GB/T17131-1997

52 1,2 二氯苯 气相色谱法 0.002 GB/T17131-1997

53 对硝基氯苯 气相色谱法 GB13194-91

54 2,4-二硝基氯苯 气相色谱法 GB13194-91

55 苯 酚 液相色谱法 1.0μg/L 1)

56 间-甲酚 液相色谱法 0.8μg/L 1)

57 2,4-二氯酚 液相色谱法 1.1μg/L 1)

58 2,4,6-三氯酚 液相色谱法 0.8μg/L 1)

59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气相、液相色谱法 HJ/T72-2001

60 邻苯二甲酸二辛酯 气相、液相色谱法 HJ/T72-2001

61 丙烯腈 气相色谱法 HJ/T73-2001

62 可吸附有机卤化物

(AOX)(以Cl 计)

微库仑法

离子色谱法

10μg/L GB/T 15959-1995

HJ/T 83-2001

注:暂采用下列方法,待国家方法标准发布后,执行国家标准。

1)《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三版、第四版)》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表8 大气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

序号 控制项目 测定方法 方法来源

1 氨 次氯酸钠-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GB/T14679-93

2 硫化氢 气相色谱法 GB/T14678-93

3 臭气浓度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GB/T14675-93

4 甲烷 气相色谱法 CJ/T3037-95

GB18918-2002

11

表9 污泥特性及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

序号 控制项目 测定方法 方法来源

1 污泥含水率 烘干法 1)

2 有机质 重铬酸钾法 1)

3 蠕虫卵死亡率 显微镜法 GB7959-87

4 粪大肠菌群菌值 发酵法 GB7959-87

5 总镉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7141-1997

6 总汞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7136-1997

7 总铅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7141-1997

8 总铬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7137-1997

9 总砷 硼氢化钾-硝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17135-1997

10 硼 姜黄素比色法 2)

11 矿物油 红外分光光度法 2)

12 苯并(a)芘 气相色谱法 2)

13 总铜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7138-1997

14 总锌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7138-1997

15 总镍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7139-1997

16 多氯代二苯并二恶

英/多氯代二苯并

呋喃(PCDD/PCDF)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毛细管气相色谱/

高分辨质谱法

HJ/T 77-2001

17 可吸附有机卤化物

(AOX)

待定

18 多氯联苯(PCB) 气相色谱法 待定

注:暂采用下列方法,待国家方法标准发布后,执行国家标准。

1)《城镇垃圾农用监测分析方法》

2)《农用污泥监测分析方法》

留胡子的心锁
安详的云朵
2026-01-28 21:09:11

1、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排入地表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以及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工艺,将基本控制项目的常规污染物标准值分为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一级标准分为A标准和B标准。部分一类污染物和选择控制项目不分级。

2、一级A、一级B指的是《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中的规定:

一级标准的A标准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作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当污水处理厂出水引入稀释能力较小的河湖作为城镇景观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时,执行一级标准的A标准。

2、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GB3838地表水Ⅲ类功能水域(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GB3097海水二类功能水域和湖、库等封闭或半封闭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的B标准。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GB3838地表水Ⅳ、Ⅴ类功能水域或GB3097海水三、四类功能海域,执行二级标准。

3、非重点控制流域和非水源保护区的建制镇的污水处理厂,根据当地经济条件和水污染控制要求,采用一级强化处理工艺时,执行三级标准。但必须预留二级处理设施的位置,分期达到二级标准。

扩展资料:

《山西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将水环境质量标准与行业排放标准进行有效衔接,把管理需求以地方法规形式予以确定。

目前,我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主要指标分别为:50mg/L、5mg/L、0.5mg/L。依地表水V类标准,这三项主要指标分别为:40mg/L、2mg/L、0.4mg/L。

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标准制订有关规定,地方标准可以严于国家标准。我省作为北方地区,降水南北空间分布不均、又多集中在夏秋季,造成冬春季汾河等河流普遍缺乏生态基流。特别是冬春季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工业企业排放入河的废水既是污染源又是河流水源,

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的排水,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衡量仍是劣Ⅴ类。企业达标排放的污水入河后,因河道在冬春季无生态基流、

无自然净化能力导致国考断面水质仍为劣Ⅴ类,只有将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企业排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严格要求到地表水Ⅴ类标准,才能确保河流达地表水Ⅴ类水质。

这是水环境管理体制改革的一大亮点和创新,是破解我省企业排水达标、地表水水质不达标难题的重大举措,是走出行业排放标准与环境质量标准不匹配困局的必然选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激情的鲜花
纯情的黄蜂
2026-01-28 21:09:11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2,4,6-三氯苯酚

化学品英文名称: 2,4,6-trichlorophenol

中文名称2: 2,4,6-三氯酚

分子式: C6H3CI3O

分子量: 197.44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2,4,6-三氯苯酚

含量:98%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健康危害: 吸入、摄入或经皮肤吸收后对身体有害。对眼睛、皮肤、粘膜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

环境危害: 对环境有危害。

燃爆危险: 本品可燃,具腐蚀性、刺激性,可致人体灼伤。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就医。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遇明火、高热可燃。其粉体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当达到一定浓度时, 遇火星会发生爆炸。受高热分解放出有毒的气体。具有腐蚀性。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氯化氢。

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口罩,穿防酸碱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用洁净的铲子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局部排风。防止粉尘释放到车间空气中。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氧化剂、酸酐、酰基氯接触。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包装密封。应与氧化剂、酸酐、酰基氯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工程控制: 密闭操作,局部排风。

呼吸系统防护: 空气中粉尘浓度超标时,必须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

手防护: 戴橡胶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场所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饭前要洗手。工作完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主要成分: 含量:化学纯98%。

外观与性状: 无色针状结晶或黄色固体,有强烈的苯酚气味。

熔点(℃): 68

沸点(℃): 246

相对密度(水=1): 1.4901(75/4℃)

饱和蒸气压(kPa): 0.133(76.5℃)

闪点(℃): 99

溶解性: 溶于水,易溶于醇、醚、氯仿、甘油、石油醚、二硫化碳。

主要用途: 用作染料中间体、杀菌剂、防腐剂,也用作聚酯纤维的溶剂。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禁配物: 氧化剂、酸酐、酰基氯。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回目录

急性毒性: LD50:820 mg/kg(大鼠经口)

刺激性: 家兔经皮:20mg/24 小时,中度刺激。家兔经眼: 250μg/24小时,重度刺激。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其它有害作用: 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不要让该物质进入环境。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废弃处置方法: 建议用焚烧法处置。与燃料混合后再焚烧。焚烧炉排出的卤化氢通过酸洗涤器除去。在能利用的地方重复使用容器或在规定场所掩埋。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包装方法: 塑料袋或二层牛皮纸袋外全开口或中开口钢桶;金属桶(罐)或塑料桶外花格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镀锡薄钢板桶(罐)外满底板花格箱、纤维板箱或胶合板箱。

运输注意事项: 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酸类、氧化剂、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混运。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6.1 类毒害品。

现代的心锁
潇洒的滑板
2026-01-28 21:09:11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流域及湖泊、水库等封闭、半封闭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的A标准,排入GB 3838地表水III类功能水域(划定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GB 3097海水二类功能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的B标准.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 单位mg/L 表1

序号\x05基本控制项目\x05一级标准\x05二级标准\x05三级标准

\x05\x05A 标准\x05B 标准\x05\x05

1\x05化学需氧量(COD)\x0550\x0560\x05100\x05120①

2\x05生化需氧量(BOD5)\x0510\x0520\x0530\x0560①

3\x05悬浮物(SS)\x0510\x0520\x0530\x0550

4\x05动植物油\x051\x053\x055\x0520

5\x05石油类\x051\x053\x055\x0515

6\x05阴离子表面活性剂\x050.5\x051\x052\x055

7\x05总氮(以N 计)\x0515\x0520\x05-\x05-

8\x05氨氮(以N 计)②\x055(8)\x058(15)\x0525(30)\x05-

9\x05总磷

(以P 计)\x052005年12月31日前建设的\x051\x051.5\x053\x055

\x05\x052006年1月1日起建设的\x050.5\x051\x053\x055

10\x05色度(稀释倍数)\x0530\x0530\x0540\x0550

11\x05pH\x056-9

12\x05粪大肠菌群数(个/L)\x05103\x05104\x05104\x05-

注:①下列情况下按去除率指标执行:当进水COD 大于350mg/L 时,去除率应大于60%; BOD大于160mg/L 时,去除率应大于50%.

②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0℃ 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0℃时的控制指标.

部分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 单位mg/L 表2

序号\x05项目\x05标准值

1\x05总汞\x050.001

2\x05烷基汞\x05不得检出

3\x05总镉\x050.01

4\x05总铬\x050.1

5\x05六价铬\x050.05

6\x05总砷\x050.1

7\x05总铅\x050.1

4.1.3.2 选择控制项目按表3的规定执行.

选择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 单位mg/L 表3

号\x05选择控制项目\x05标准值\x05序

号\x05选择控制项目\x05标准值

1\x05总镍\x050.05\x0523\x05三氯乙烯\x050.3

2\x05总铍\x050.002\x0524\x05四氯乙稀\x050.1

3\x05总银\x050.1\x0525\x05苯\x050.1

4\x05总铜\x050.5\x0526\x05甲苯\x050.1

5\x05总锌\x051.0\x0527\x05邻—二甲苯\x050.4

6\x05总锰\x052.0\x0528\x05对—二甲苯\x050.4

7\x05总硒\x050.1\x0529\x05间—二甲苯\x050.4

8\x05苯并(a)芘\x050.00003\x0530\x05乙苯\x050.4

9\x05挥发酚\x050.5\x0531\x05氯苯\x050.3

10\x05总氰化物\x050.5\x0532\x051,4-二氯苯\x050.4

11\x05硫化物\x051.0\x0533\x051,2-二氯苯\x051.0

12\x05甲醛\x051.0\x0534\x05对硝基氯苯\x050.5

13\x05苯胺类\x050.5\x0535\x052,4-二硝基氯苯\x050.5

14\x05总硝基化合物\x052.0\x0536\x05苯酚\x050.3

15\x05有机磷农药(以P 计)\x050.5\x0537\x05间-甲酚\x050.1

16\x05马拉硫磷\x051.0\x0538\x052,4-二氯酚\x050.6

17\x05乐果\x050.5\x0539\x052,4,6 –三氯酚\x050.6

18\x05对硫磷\x050.05\x0540\x05邻苯二甲酸二丁酯\x050.1

19\x05甲基对硫磷\x050.2\x0541\x05邻苯二甲酸二辛酯\x050.1

20\x05五氯酚\x050.5\x0542\x05丙烯腈\x052.0

21\x05三氯甲烷\x050.3\x0543\x05可吸附有机卤化物

(AOX 以CL 计)\x051.0

22\x05四氯化碳\x05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