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酸泼人一般判什么罪
1、硫酸泼人暴露出其犯罪的目的伤害他人的身体。
2、故意伤害属于结果犯,也就是安伤害的结果来定罪判刑。
3、所以硫酸泼人达到轻伤才构成犯罪。
4、定罪应当属于故意伤害罪。
上述意见供参考
人生在世,难免要和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尤其是面对纠纷时,若己方占理,那也不要得理不饶人,给对方一个台阶,没准还能成为朋友。如果己方没理,那更不要恃强凌弱,将对方逼入绝境。
以宽待人,是一种人生智慧,既利人更利己,绝不是说说而已,需要从点点滴滴做起。如果平时对人刻薄,乃至处处欺负人,那必将埋下祸患。
北京房山区就曾发生过这样一起案件,一个刚中专毕业,前途美好的姑娘,却遭人泼硫酸,一辈子就这样毁了。
泼硫酸者是一位妇女,只因她深恨这位姑娘的父母,最终将硫酸泼向仇家女儿进行报复。这起悲剧到底是如何发生的?两家之间又有着怎样的仇恨?
泼硫酸的妇女名叫韩浪,是重庆人,35岁。1995年时,韩浪和一个大15岁的男人结婚了,婚后育有一子,取名为亮亮。
虽然有了儿子,但夫妻俩年龄差距过大,成天吵架甚至动手,最终两人在2001年离婚。韩浪身心俱疲之下,决心开始新生活,她独身带着两岁儿子来到了北京。
北漂时,韩浪既要打工挣钱,又要照顾儿子,可想而知有多艰难。她只能在房山区农村租民房,勉强度日。
在这期间村里的一个残疾男人李大君,对母子十分照顾,让韩浪感到了些许的温暖,最终二人过起了同居生活。日子虽然依然艰难,但一家三口充满着欢声笑语,韩浪已经倍感满足了。
然而这一切在2005年4月24日改变了,那天下午6岁的亮亮出门玩耍,到了晚上依然没有回来。韩浪和李大君找了半天,也是一无所获。
第二天,天还没亮,韩浪就又出门找孩子了。她始终有着一股不祥的预感,可是又期盼着儿子突然出现。到了中午时,噩耗还是传来了。
一位村民告诉韩浪,村西边的井里有个孩子。当韩浪到了井边,发现那个孩子倒立在井中,虽然看不清脸,但她确信那就是儿子亮亮。
等到把人弄出来,亮亮早就没有了气息,他的脖子处有明显的勒痕。没过几天警方就破案了,杀人者是同村13岁少年强强(化名)。
那天两个孩子一起玩时,发生了冲突,强强将亮亮活活掐死了。最终强强因是未成年人,被判处收容教育三年。
活泼可爱又懂事的儿子,是韩浪的精神支柱。可是现在这根柱子没了,韩浪的精神世界也崩溃了。
她不甘心儿子就这样走了,于是起诉了张平均和李雪娟(杀人凶手的父母)。最终法院判处张平均夫妇,赔偿15万元(包括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亮亮遇害后,尸体在医院太平间存放。韩浪本想尽快将儿子安葬,可是她和李大君哪有那么多钱。本来两人靠着打零工度日,儿子死后伤心过度,有好久没有干活,手里已经没几个钱了。
所以在法院判决前,韩浪曾去张平均家,试图要点丧葬费。可是张平均却一口拒绝道:我哪有钱给你,儿子被关了,我根本没心思挣钱,再说了法院不是还没判决吗?
韩浪连着去了几次,非但没有要到钱,还备受张平均夫妇奚落,心中的屈辱可想而知。她只能去太平间,抱着儿子冰冷的尸体痛哭。
可是生活总要继续下去,最终韩浪和李大君借遍亲友,终于凑够了停尸费和丧葬费,将儿子安葬了。2006年1月,法院也终于判决了,张平均夫妇赔偿15万元。
可是有了判决书,张平均却依然不给钱,直接说道:“要钱没有,要命一条”。韩浪眼见判决书快成了空文,于是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可是面对法官,张平均又装可怜说道:“大女儿正在上学,二女儿又多病,家里真没钱了,还是再宽限一段时间吧”。
可是张平均家光汽车就有两辆,等法院的人上门查看时,家里却只剩一台黑白电视机了,张平均摆明要做“老赖”。
儿子遇害,却得不到一分钱赔偿,那儿子岂不是白死了?韩浪天天以泪洗面,对于张平均夫妇的恨意也越来越大。
李大君眼见女友如此悲伤,干脆偷偷找到张平均家,质问道:我儿子不能白死了,怎么能一分钱赔偿金不给,你们也太欺负人了。
张平均奚落道:“谁是你儿子,你俩连个结婚证都没有,你顶多算个野汉子,还真把自己当爸爸了”。
两人争吵不断升级,最终扭打在一起,李大君身有残疾,根本不是张平均的对手,最终他被狠狠打了一顿。
李大君索要赔偿未果,反而遭遇殴打,韩浪得知后,既心疼男友,又气愤张平均太欺负人。
慢慢的韩浪对儿子的爱,转化成了对张平均的恨。而张平均则到处宣扬:“不赔又怎样,我儿子三年后就回来了。”
如此卑劣的话,更加刺痛了韩浪的心,她决定报复张平均夫妇,让他们也尝一尝痛苦的滋味。
韩浪知道张平均大女儿刚中专毕业,找到了好工作,张平均到处和人炫耀吹嘘。韩浪心想;“既然大女儿是他的骄傲,我就让他再也骄傲不起来”。
2006年5月,韩浪买了5斤硫酸,一直等待着复仇的机会。在此期间,她也曾动摇过,深知自己一旦泼出去了,必将入狱甚至被枪毙。如此拼命,真的值得吗?
可是张平均的言行举止,无时无刻不在刺激着韩浪敏感的神经,她觉得自己再不做点什么,就要被气死了。
最终韩浪抱着必死的信念,写了两封遗书,一封给男友,一封给母亲,就踏上了“复仇之路”。
2006年11月25日,韩浪和张平均大女儿坐在了同一辆公交车上。那天她穿着一件红衣服,手里抱着一个白瓷盆,并没有引起他人注意。
当公交车行驶到岳各庄村站时,停了下来不断有人上车。这时韩浪站了起来,打开白瓷盆,将里面的硫酸泼向了张平均的大女儿。
可怜的姑娘顿时发出惨叫,与此同时姑娘周围也有人沾到了硫酸,受到不同的伤害。有个人站出来大声质问韩浪:你泼的什么?韩浪回答道:“硫酸”。
一时之间,车上炸了锅,乘客们既惊慌又愤怒,将韩浪扭送到了公安机关。
最终张平均大女儿头部、胳膊、腿部、躯干都被硫酸灼伤,受害面积高达15%,还有三位乘客面部、胳膊也受到严重伤害。
经过审理,韩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赔偿张平均大女儿36万,其余三位乘客12万元。张平均在庭审现场,表示不服,要求严惩韩浪。
他对韩浪说道:“你害我女儿干什么,来害我啊,你还有人性吗?”韩浪回应道:“我就是要让你天天看着女儿,难受一辈子,你要记住,你女儿是被你害得”。
可是在接受采访时,韩浪却一再说对不起,孩子是无辜的,伤害到张平均大女儿她很内疚。
当时韩浪已经怀孕三个月了,按照规定可以暂时不用坐牢,可是为了表达歉意,她做了手术,选择坐牢,以期待能稍微弥补下受害者伤痛。
张平均女儿被毁容后,自此不再出门,甚至闹过自杀。一个前途美好的姑娘,就这样被毁了,谁之过?如果张平均夫妇能赔一些钱,哪怕说一句“对不起”,是不是就能避免悲剧发生。
可是即使女儿被泼硫酸后,张平均妻子李雪娟依然坚持自己没错:“她儿子死了,我儿子也被关起来了,前程完了,已经受到了惩罚,凭什么我们还要道歉和赔偿,根本没道理。”
这两起案件中,受害者都是无辜的。韩浪是受害者,也是害人者,她绝不应该伤害无辜之人。
而张平均夫妇也是受害者,但他们嚣张跋扈的态度,拒不赔偿的行为,直接导致了女儿毁容,余生将在内疚中度过。
所以遇到事情时,不要处处争强好胜,更不要欺负人。即使再老实、弱弱的人,一旦被逼急了,什么事都能做出来,到时候再后悔,那就来不及了。北京“硫酸复仇案”,值得每个人深思。
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杨玉霞犯故意伤害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杨玉霞及其辩护人辩称杨犯罪后能投案自首且已认罪悔罪等,要求对杨从轻处罚。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玉霞为泄愤报复,经蓄意谋划,用腐蚀性极强的浓硫酸残害无辜的妇女、儿童,致两名被害人被浓硫酸烧灼而毁容,并伤及身体其他部位,其中徐丽君双目失明,均构成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情节恶劣。犯罪后虽能自首,但鉴于其犯罪动机卑劣,手段残忍,且造成两人重伤的极为严重的后果,应予严惩。该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4条、第53条第l款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第1条第(2)项之规定,于1996年l1月1日作出判决:对被告人杨玉霞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被告人杨玉霞不服,以其对被害人顾夏萍、徐丽君的伤害,不是蓄意谋划,只是一时性精神错乱造成,且作案后能投案自首,有悔罪表现,原审量刑过重,要求从轻处罚为由,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玉霞为对其姘夫徐××泄愤报复,竟蓄意谋划,采用腐蚀性极强的浓硫酸对无辜的徐妻顾夏萍及其8岁的女儿徐丽君毁容并伤害身体,其犯罪动机极为卑劣,犯罪手段极为残忍,后果极为严重,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依法应予严惩。原审鉴于杨的罪行特别严重,其作案后虽有自首情节,仍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并无不当。该案经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36条第(l)项的规定,于1996年12月9日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核准原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杨玉霞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群众就杨玉霞精神状态是否正常、是否已怀孕议论纷纷,以及杨玉霞是否可以从轻处罚都曾有过不同的意见。现分述如下:
一、杨玉霞的精神状态是否正常
一审根据辩护人提出杨性格偏激,可能精神状态不正常。为慎重起见,一审曾委托上海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对杨精神状态进行了鉴定,结论为无精神病,对作案行为存在辨认和控制能力,且有责任能力和受审能力。
二、杨玉霞是否怀孕
案发后,社会上曾广为流传杨已怀孕,经查杨与其夫及徐××发生性行为时,均采取了避孕措施,杨称自1996年9月6日起未来月经,为此市监狱中心医院先后于同年l0月16日、11月13日两次对杨的尿液进行妊娠试验,结论为阴性。
三、杨玉霞是否可以从轻处罚
一种意见认为,杨玉霞犯罪手段残忍,罪行特别严重,应受到法律制裁,但鉴于杨能投案自首,在法庭上的认罪态度也较好,要求免杨一死,给杨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同时还认为,徐××也应受到应有的处罚。因为杨玉霞与徐××发生通奸关系后,由于徐将其两人之间不光彩的隐私公开曝光,将杨逼到一种非常难堪的地步,才使杨产生了强烈报复徐的念头,酿成了本案悲剧的发生,故徐有一定的责任。另外,杨玉霞不知道浓硫酸会给被害人造成这么严重的伤害后果。
另一种意见认为,杨玉霞不可以从轻处罚。杨玉霞辩称其不知道浓硫酸会给被害人造成这么严重的伤害后果,这显系杨在抵赖罪责。被告人杨玉霞系中专毕业生,担任小学教师已多年,现已28岁,具有相当的文化知识和社会经验,对于硫酸系一种腐蚀性极强的化学品,其对皮肤的伤害作用肯定会大大超过开水烫等常识应该知道,而且几年前发生的李新华用硫酸伤害潘平的案件在上海人人皆知,此时杨玉霞已走上工作岗位,理应知道。另外,杨玉霞的犯罪动机是对徐心爱的女儿进行报复,造成相当大的伤害,通过让其女儿痛苦一辈子来达到让徐××痛苦一辈子的目的。因此,根据被告人杨玉霞的生活经历、文化知识、社会阅历及犯罪的动机目的、手段等均证明杨上诉辩解不能成立。
被告人杨玉霞作案后自动投案,如实交代罪行,构成自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3条规定,犯罪后自首的,可以从轻处罚,不是“应当”从轻处罚,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对被告人杨玉霞不予从轻处罚,理由如下:
1、被告人杨玉霞犯罪动机卑劣,主观恶意深。(l)被告人杨玉霞,长期与徐××通奸,为达到与徐结婚的目的,甚至要徐去伤害自己的妻子,在其目的达不到,徐××又不愿再与其保持这种关系时,即积极实施报复,将无辜的顾夏萍、徐丽君母女作为报复的对象,达到最终报复徐××的目的。(2)积极预谋、精心策划。当其学生家长马某向其提出洗厕所可用其他物品时,杨坚持要硫酸,充分反映其犯罪的决心。杨还事先窥察地形,寻找冷僻处作为对徐丽君伤害的地点,以使其既能较为顺利的实施犯罪,又为下一次犯罪赢得时间,并编造徐妻顾夏萍打电话给其夫刘长生的谎言,以使其能从徐丽君的班主任处将徐丽君骗出学校实施报复。
2、手段残忍、情节恶劣。(1)采用伤害力极其强烈的硫酸为犯罪工具,毁人容貌。(2)连续实施犯罪,犯罪态度坚决。先在建筑工地的冷僻处对无自卫能力的小丽君实施伤害,目睹被伤害者极其痛苦,用其自己的供述为“情景很惨”,却仍不悔悟,接着又赶至顾夏萍处实施伤害。
3、犯罪后果极其严重,民愤极大。(l)被告人杨玉霞的犯罪行为对被害人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两名被害人已严重毁容,尤其是小女孩徐丽君已双目失明,使其只能在黑暗及痛苦中度过余生。为进行治疗需要大量的费用,虽经社会各界捐助,仍不足以支付她们的医疗费用,此不仅对她们的家庭生活蒙上阴影,也为社会增加了巨大的压力,正像被害人顾夏萍在法庭上的呼喊“让我们母女今后怎么办!”(2)被害人杨玉霞在“严打”期间及大力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时候“顶风作案”,其行为是对法律的极端藐视,对社会公德的极大侵犯,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影响了人民教师队伍的形象,人民群众对其行为极其愤慨,强烈要求从严惩处,民愤极大。纵观全部案情,对被告人杨玉霞应予严惩。
一审和二审法院在全面分析本案案情的基础上,认定被告人杨玉霞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不予从轻处罚,是正确的
北京的硫酸案件引发了众多网友的热议和评论,对人泼硫酸,是一种极其残忍的行为,对这种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我国的法律有明文规定,根据情节的轻重,会被判刑或者拘役。
法律明确规定了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当公民的人身安全受到侵害的时候,都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被害人在受到侵犯的时候,一定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北京硫酸案
这是一个令人心情沉重的事件。一位女子的儿子在和邻居家孩子玩耍的时候,两个人起了摩擦,没想到邻居家的男孩直接把她儿子杀害了,因为男孩没到法定年龄,只被送进了劳教所。
女子要求男孩家长作出赔偿也得到法院的支持,等待多年都没有换回邻居的一点歉意,男孩的父母不但一直拖欠着赔偿款,甚至还恶言恶语地故意刺激女子。愤怒的女子于是把复仇的目光对准了邻居家的女儿,找准机会,把硫酸泼向了无辜女孩。
北京硫酸案引发网友热议
在这个案件中,感觉引起一系列问题的导火索还是邻居一家,俗话说,养不教,父之过。那么小的一个孩子,就因为一个小矛盾,就把对方杀害,而且还残忍地丢到井里,作为父母,应该深刻地反省自己的教育,并对被害的孩子家人表示歉意。
但是这家人不但没有任何歉意,反而气焰嚣张,不断地刺激因失去孩子而痛苦的女子,直接导致女子产生报复的念头,因此说,做人不要太狂妄刻薄,免得引祸上身。
对人泼硫酸会受到怎样的惩罚?
对泼硫酸的人,根据对被害人造成伤害的程度不同,会被判处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等惩罚。这名女子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沉重代价,也伤害了一个无辜的孩子,女孩的父母因为自己的跋扈牵连女儿,但是似乎他们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何在。
说到东京地铁泼硫酸事件,相信大家都不会陌生了。因为事情带来的影响比较大,所以网络上很多网友对此都是非常关心的。故事的经过是这样的:一位男子一路尾随另外一名男子,在东京地铁上面的时候,把硫酸泼在对方身上,导致受害的男子眼睛受到损害,需要长期治疗才能够恢复,而且比较遭殃的,是尾随受害者的一位女子,也因为不小心摔倒扔到了硫酸,导致腿部被侵蚀受伤。目前,肇事者已经被抓了。通过了解,警方发现,肇事者男生和受害者两个人是属于同一个学校同一个院系的,两个人是低年级和高年级之间的关系。面对警方盘问泼硫酸的缘由,男子只是表示,自己还不想说。于是很多网友就会觉得,这背后有什么其它的原因呢?
我也觉得这背后有其它的原因,男子可能是为了出某一口恶气。根据警方的调查我们知道,肇事者男生父母双亡,目前家里就自己一个人。父母在世的时候,三个人的关系非常好,使得男生的心里素质各方面都不错,是一个在温暖家庭里面长大的孩子。而且男生的亲戚也表示,男生不会冲动,做出乱伤害别人的事情来。因此,我们猜测,可能是受害者侵犯或者侮辱了男生,所以才会有这样的悲剧发生。但是具体怎么样,警方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其实男生就算有什么难言之隐,也不应该用这么暴力的手段去对待别人,因为这是违法的。所以,在日常生活中,就算我们再冲动,也不能够伤害到别人的性命,要冷静下来处理问题。
对于以上我的说法,你同意吗?如果你有什么好的意见或者建议的话,欢迎留下你的宝贵评论。
我们都知道,最近有一个非常害人听闻的新闻,那就是广东某一个大学竟然有一位男生向两位女生泼硫酸。这实在是让人感到非常的可怕,受伤的两位女生早已面目全非。大家也都知道,硫酸对一个人的伤害真的是非常的大的。
一、硫酸的腐蚀性是非常的大的,受伤的两位女生肯定是非常痛苦。硫酸的腐蚀性非常的大,它能够让很多东西都瞬间溶解。你很难想象硫酸泼到人的头上,脸上的时候会产生怎样的反应。你也很难想象那两位女生当时该有多么痛苦,就算是目击者们看到这样的场面,心里都会留下很大的阴影,像这样的男子一定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他不能够让他逍遥法外。
二、被硫酸泼的两位女生一定会生不如此。硫酸对人的伤害实在是太大了,我们也知道其中有一个女生眼睛受损非常严重,很可能这一辈子他都再也见不到光明了,而且她们要顶着丑陋的面孔面对这个世界,真的印证了那句话叫做生不由死。我们也该重新审视这个问题,到底是怎样扭曲的心理才会下此毒手,让两个鲜活的生命遭受这样的痛苦。
三、一个健全的人格是非常的重要的,这也是我们大家值得关注的问题。这也让我们重新审视一个人的心理健康问题该是多么的重要。在这个社会上,总有这样的潜在的危险人格的人,他们很可能会做出非常极端的举动,而且是在你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所以我们一定要杜绝这样的事情再次发生。
综上,我们可以发现,这样骇人听闻的新闻让人听了之后真的让人感到非常的可怕。对此,你有什么其他的看法?可以在评论区里说一下,大家一起来讨论一下。
硫酸是一种具有强烈腐蚀效果的化学物品,一般情况下,所有的人都不敢直接使用硫酸相关的物品,因为所有人都害怕硫酸腐蚀自己的皮肤。然而,东京地铁站此发生了一起恶性的泼硫酸事件,犯罪嫌疑人名叫花森。平日里的花森非常安静,并不会出现太过激的行为和语言。自从发生这件事情之后,许多人都在关心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
受害者和犯罪嫌疑人属于同一个学校的同一个社团成员,只不过两个人属于不同年级的同学。原本人们认为两个人属于互相不认识的状态,不过警方公布这件事情中的两个人存在着某种联系,所有人都觉得太过不可思议。
34岁的女人被波及,不受害者已经去医院治疗东京地铁站中的人流量特别大,如果在东京地铁站中实施不法行为,很有可能影响到东京地铁站中的其他人。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一下子将硫酸泼到了受害人的身上,这对受害人造成了不可磨灭的损害。受害者已经被送往医院,医护人员正在展开详细的医治过程。整个案件中还存在着二号受害者,二号受害者和两人并没有存在着直接的联系。二号受害者之所以会被硫酸伤害,是因为事情发生的时候,二号受害者与一号受害人的距离非常近。
大家千万不要模仿男子的行为,毕竟硫酸对人体造成的伤害比较大每一个人都会对不同的朋友产生不同的看法,但是我们更应该通过合理的方法解决彼此之间的矛盾和误会。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理解能力,当我们通过合理的方法与对方取得联系时,对方也会很开朗的与我们和解。大家千万不要模仿东京地铁站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这不仅伤害了两名受害者的身体,而且犯罪嫌疑人也会接受法律的制裁。硫酸一类的商品一直都具有很高的腐蚀效果,一旦碰上人类的皮肤,皮肤就会发生腐蚀现象,后果不堪设想。
总的来说,男性受害者和犯罪嫌疑人属于同校学生的关系,截止到目前,我们还无法得知犯罪嫌疑人做出该举动的真实动机。 任何问题都可以通过沟通进行有效的解决,而并非通过不法行为抒发内心的郁闷情绪。法律并不会容许任何一个人违法犯罪,我们更应该遵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