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浪硫酸复仇始末:儿子惨死,无人负责,后来怎样?
2005年4月24日,韩浪6岁的儿子被同村男孩掐死后扔进井中,法庭判决被告张家赔偿韩浪15万元,但是嚣张的被告不仅三番五次拒绝赔偿,还四处炫耀自己不赔偿的事情。
痛失爱子却连个道歉都得不到的韩浪最终萌生了可怕的复仇计划,她用硫酸毁了张家的女儿并因此获刑,张家女儿的遭遇和韩浪最终入狱服刑的结局令人痛心疾首,但最令人痛恨的依然是张家卑鄙的嘴脸。
晴天霹雳
2001年,韩浪带着2岁的孩子和性格不和的丈夫离了婚,到北京打拼,住在北京郊区的一个村子里。在那里,她遇到了对她和孩子都十分照顾的李大君,本来一个离异的母亲带着孩子日子挺难过的,但是有了他的照拂,看着懂事的儿子,韩浪还是很知足的。
但这样的温馨生活并没有持续很久,2004年4月24日,韩浪永远都忘不了这一天,她的生活就是从这天开始被彻底地改变了。那天下午,她怎么样都找不到自己的儿子,天黑了也不见儿子亮亮的身影。
韩浪的心中涌起巨大的惶恐,直到第二天中午她才听闻村中井里掉进了一个孩子。韩浪仿佛一瞬间被抽干了力气,她发疯般地跑到井边,一眼就认出了井中倒立着的男孩脚上的鞋正是自己新给儿子买的。
一个小村庄里发生的命案很快就破了,凶手就是同村一个13岁的男孩,依法应该被收容教养三年。可是韩浪却难以接受自己的孩子就这样离开了自己,她无数次精神崩溃,悲痛欲绝,她无法让自己的孩子就这样走了。
所以,她最终把凶手的父母告上了法庭,法庭的判决是张平均和李雪娟夫妇赔偿韩浪15万元。这也是对儿子的一种安慰,韩浪接受了这个结果。但是她怎么也想不到张氏夫妇卑鄙到一分钱也不肯赔给她。
本来韩浪的收入就没多少,儿子丧生后悲痛欲绝的她更是无心工作,更没有办法好好安葬放在停尸间的儿子。她曾经在事后请求张家先赔付丧葬费,可是张家丝毫没有抱歉的意思,冷冰冰地拒绝了韩浪的请求。
韩浪无奈地自己四处筹钱含泪安葬了儿子。法院判决书下来以后,韩浪再次要求张家支付赔偿,可是张平均面对法院的判决再次恶狠狠地拒绝了她。韩浪无数次地请求法院执行,法院派人劝说张平均,得到的只是一次次的推诿和躲避。
法院了解到,张平均家中绝没有他说的那么贫困,他拥有两辆私家车,可是当执法人员来到张平均的家中时,不仅没有见到车辆等财产,连张平均的人都见不到了。
张平均甚至骗韩浪说杀死她的儿子的另有其人,韩浪明白自己是要不到儿子的赔偿了。转眼到了阴冷的冬天,韩浪一边在贫困寒冷的境遇中思念儿子,一边还要忍受张家在村子里肆无忌惮地说风凉话。终于,她做了一个疯狂的决定。
被仇恨蒙蔽的双眼
张家实在是欺人太甚,害死人命却丝毫不知悔改,她也要让他们体会孩子遇难的痛苦。2006年5月,韩浪购置了硫酸,11月,她尾随张家大女儿登上了公交车,在车上她将一整罐硫酸泼向女孩的脸……
韩浪不是没有犹豫过,她给李大君和母亲留的遗书中诉说了自己受的张家的窝囊气,法院奈何不了他们,他们丝毫没有抱歉的意思,大肆宣扬自己的儿子还不是三年后就出来了……她只能豁出去了,用自己的行动,也用自己的一生让他们得到惩罚。
无奈的结局
萌萌全身被烧伤面积达百分之十五,属于重伤,法院判决韩浪以故意伤害罪服刑13年,赔偿张家36万元,赔偿车上无辜受害的人12万元。韩浪接受了这个结果,也对无辜的萌萌表示了歉意,还为此打掉了3个月的身孕,好让她可以立即入狱。
韩浪表示自己会努力偿还赔款。而受害者萌萌的人生则全毁了,需要整容的她根本无力支付高昂的整容费用,整个人陷入了痛苦的深渊,甚至想一死了之。
发生了这么多,张氏夫妇依旧不知悔改,在法庭上叫嚣重判韩浪,面对记者采访的道歉问题还觉得自己的家庭已经付出了代价,根本不需要道歉。
最后的结局当然是惨烈的,两个家庭的毁灭,双方都有责任,但是张家无知傲慢的态度却令人打骨子里感到心寒,实在是悲剧的罪魁祸首。
这个案件,非常让人痛心,体现了一个母亲对于自己孩子的爱,但是,却选择了不正确的方式 ,伤害了他人的同时也害了自己……
泼硫酸会判几年要看泼在什么部位,还要看被害人损伤的程度,泼硫酸,伤害他人身体,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34条,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承担刑事和民事的赔偿责任。
1、《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扩展资料:
一、被判刑后减轻刑罚的条件: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犯。
2、防卫过当。
3、避险过当。
4、中止犯。
5、从犯。
6、胁从犯。
7、犯罪后自首,又有立功表现的。
二、法定酌定减轻处罚情节。具有“可以减轻处罚”功能的情节有:
1、在国外犯罪已在外国受过刑事处罚的。
2、尚未完全丧失辩认或控制自已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3、聋哑犯或者盲人犯。
4、预备犯。
5、未遂犯。
6、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罪的教唆犯。
7、犯罪后自首的。
8、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立功表现的或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9、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
10、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
11、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付介绍贿赂行为的。
三、案情酌定减轻处罚情节。刑法第63条没有列出案情减轻处罚情节,只是表明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这一原则性规定,给司法实践中的应用带来一定困难,根据司法实践及刑法规定,下列情况可以认为是“案件的特殊情况”:
1、主观恶性不大,社会影响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偶尔犯罪的。
2、犯罪既遂后,案发前,采取积极补救措施,挽回损失,减小社会危害性的。
3、由于被害人的明显过错或出于义愤,引起一时激愤而重伤、杀人犯罪的。
4、犯罪后案发前或取保候审期间,有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或有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的或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已救人的,或在抗御自然灾害、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或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5、其它案件特殊情况,群众一致公认合情合法的。
【法律分析】
泼硫酸最低都会造成当事人毁容,毁容属于重度残疾,所以量刑起点也比较高,如果情况已经非常的严重,对别人泼硫酸的做法可能会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本国的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泼硫酸的犯罪分子具体会被会判多少年,主要看硫酸被泼在哪个部位,被害人的损伤的程度。泼硫酸的行为属于故意伤害别人的身体,涉嫌故意伤害罪。犯罪分子要一般会被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如果泼硫酸致人重伤的,那会被法院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会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泼硫酸一般会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泼硫酸的犯罪分子具体会被会判多少年,主要看硫酸被泼在哪个部位,被害人的损伤的程度。
1、犯罪分子要一般会被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2、如果泼硫酸致人重伤的,那会被法院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3、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会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这里所说的“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其中“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主要是指上述几种重伤之外的在受伤当时危及生命或者在损伤过程中能够引起威胁生命的并发症,以及其他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损伤,主要包括颅脑损伤、颈 部损伤、胸部损伤、腹部损伤、骨盆部损伤、脊柱和脊髓损伤以及烧伤、烫伤、冻伤、电击损伤、物理、化学或者生物等致伤因素引起的损伤等。
人生在世,难免要和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尤其是面对纠纷时,若己方占理,那也不要得理不饶人,给对方一个台阶,没准还能成为朋友。如果己方没理,那更不要恃强凌弱,将对方逼入绝境。
以宽待人,是一种人生智慧,既利人更利己,绝不是说说而已,需要从点点滴滴做起。如果平时对人刻薄,乃至处处欺负人,那必将埋下祸患。
北京房山区就曾发生过这样一起案件,一个刚中专毕业,前途美好的姑娘,却遭人泼硫酸,一辈子就这样毁了。
泼硫酸者是一位妇女,只因她深恨这位姑娘的父母,最终将硫酸泼向仇家女儿进行报复。这起悲剧到底是如何发生的?两家之间又有着怎样的仇恨?
泼硫酸的妇女名叫韩浪,是重庆人,35岁。1995年时,韩浪和一个大15岁的男人结婚了,婚后育有一子,取名为亮亮。
虽然有了儿子,但夫妻俩年龄差距过大,成天吵架甚至动手,最终两人在2001年离婚。韩浪身心俱疲之下,决心开始新生活,她独身带着两岁儿子来到了北京。
北漂时,韩浪既要打工挣钱,又要照顾儿子,可想而知有多艰难。她只能在房山区农村租民房,勉强度日。
在这期间村里的一个残疾男人李大君,对母子十分照顾,让韩浪感到了些许的温暖,最终二人过起了同居生活。日子虽然依然艰难,但一家三口充满着欢声笑语,韩浪已经倍感满足了。
然而这一切在2005年4月24日改变了,那天下午6岁的亮亮出门玩耍,到了晚上依然没有回来。韩浪和李大君找了半天,也是一无所获。
第二天,天还没亮,韩浪就又出门找孩子了。她始终有着一股不祥的预感,可是又期盼着儿子突然出现。到了中午时,噩耗还是传来了。
一位村民告诉韩浪,村西边的井里有个孩子。当韩浪到了井边,发现那个孩子倒立在井中,虽然看不清脸,但她确信那就是儿子亮亮。
等到把人弄出来,亮亮早就没有了气息,他的脖子处有明显的勒痕。没过几天警方就破案了,杀人者是同村13岁少年强强(化名)。
那天两个孩子一起玩时,发生了冲突,强强将亮亮活活掐死了。最终强强因是未成年人,被判处收容教育三年。
活泼可爱又懂事的儿子,是韩浪的精神支柱。可是现在这根柱子没了,韩浪的精神世界也崩溃了。
她不甘心儿子就这样走了,于是起诉了张平均和李雪娟(杀人凶手的父母)。最终法院判处张平均夫妇,赔偿15万元(包括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亮亮遇害后,尸体在医院太平间存放。韩浪本想尽快将儿子安葬,可是她和李大君哪有那么多钱。本来两人靠着打零工度日,儿子死后伤心过度,有好久没有干活,手里已经没几个钱了。
所以在法院判决前,韩浪曾去张平均家,试图要点丧葬费。可是张平均却一口拒绝道:我哪有钱给你,儿子被关了,我根本没心思挣钱,再说了法院不是还没判决吗?
韩浪连着去了几次,非但没有要到钱,还备受张平均夫妇奚落,心中的屈辱可想而知。她只能去太平间,抱着儿子冰冷的尸体痛哭。
可是生活总要继续下去,最终韩浪和李大君借遍亲友,终于凑够了停尸费和丧葬费,将儿子安葬了。2006年1月,法院也终于判决了,张平均夫妇赔偿15万元。
可是有了判决书,张平均却依然不给钱,直接说道:“要钱没有,要命一条”。韩浪眼见判决书快成了空文,于是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可是面对法官,张平均又装可怜说道:“大女儿正在上学,二女儿又多病,家里真没钱了,还是再宽限一段时间吧”。
可是张平均家光汽车就有两辆,等法院的人上门查看时,家里却只剩一台黑白电视机了,张平均摆明要做“老赖”。
儿子遇害,却得不到一分钱赔偿,那儿子岂不是白死了?韩浪天天以泪洗面,对于张平均夫妇的恨意也越来越大。
李大君眼见女友如此悲伤,干脆偷偷找到张平均家,质问道:我儿子不能白死了,怎么能一分钱赔偿金不给,你们也太欺负人了。
张平均奚落道:“谁是你儿子,你俩连个结婚证都没有,你顶多算个野汉子,还真把自己当爸爸了”。
两人争吵不断升级,最终扭打在一起,李大君身有残疾,根本不是张平均的对手,最终他被狠狠打了一顿。
李大君索要赔偿未果,反而遭遇殴打,韩浪得知后,既心疼男友,又气愤张平均太欺负人。
慢慢的韩浪对儿子的爱,转化成了对张平均的恨。而张平均则到处宣扬:“不赔又怎样,我儿子三年后就回来了。”
如此卑劣的话,更加刺痛了韩浪的心,她决定报复张平均夫妇,让他们也尝一尝痛苦的滋味。
韩浪知道张平均大女儿刚中专毕业,找到了好工作,张平均到处和人炫耀吹嘘。韩浪心想;“既然大女儿是他的骄傲,我就让他再也骄傲不起来”。
2006年5月,韩浪买了5斤硫酸,一直等待着复仇的机会。在此期间,她也曾动摇过,深知自己一旦泼出去了,必将入狱甚至被枪毙。如此拼命,真的值得吗?
可是张平均的言行举止,无时无刻不在刺激着韩浪敏感的神经,她觉得自己再不做点什么,就要被气死了。
最终韩浪抱着必死的信念,写了两封遗书,一封给男友,一封给母亲,就踏上了“复仇之路”。
2006年11月25日,韩浪和张平均大女儿坐在了同一辆公交车上。那天她穿着一件红衣服,手里抱着一个白瓷盆,并没有引起他人注意。
当公交车行驶到岳各庄村站时,停了下来不断有人上车。这时韩浪站了起来,打开白瓷盆,将里面的硫酸泼向了张平均的大女儿。
可怜的姑娘顿时发出惨叫,与此同时姑娘周围也有人沾到了硫酸,受到不同的伤害。有个人站出来大声质问韩浪:你泼的什么?韩浪回答道:“硫酸”。
一时之间,车上炸了锅,乘客们既惊慌又愤怒,将韩浪扭送到了公安机关。
最终张平均大女儿头部、胳膊、腿部、躯干都被硫酸灼伤,受害面积高达15%,还有三位乘客面部、胳膊也受到严重伤害。
经过审理,韩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赔偿张平均大女儿36万,其余三位乘客12万元。张平均在庭审现场,表示不服,要求严惩韩浪。
他对韩浪说道:“你害我女儿干什么,来害我啊,你还有人性吗?”韩浪回应道:“我就是要让你天天看着女儿,难受一辈子,你要记住,你女儿是被你害得”。
可是在接受采访时,韩浪却一再说对不起,孩子是无辜的,伤害到张平均大女儿她很内疚。
当时韩浪已经怀孕三个月了,按照规定可以暂时不用坐牢,可是为了表达歉意,她做了手术,选择坐牢,以期待能稍微弥补下受害者伤痛。
张平均女儿被毁容后,自此不再出门,甚至闹过自杀。一个前途美好的姑娘,就这样被毁了,谁之过?如果张平均夫妇能赔一些钱,哪怕说一句“对不起”,是不是就能避免悲剧发生。
可是即使女儿被泼硫酸后,张平均妻子李雪娟依然坚持自己没错:“她儿子死了,我儿子也被关起来了,前程完了,已经受到了惩罚,凭什么我们还要道歉和赔偿,根本没道理。”
这两起案件中,受害者都是无辜的。韩浪是受害者,也是害人者,她绝不应该伤害无辜之人。
而张平均夫妇也是受害者,但他们嚣张跋扈的态度,拒不赔偿的行为,直接导致了女儿毁容,余生将在内疚中度过。
所以遇到事情时,不要处处争强好胜,更不要欺负人。即使再老实、弱弱的人,一旦被逼急了,什么事都能做出来,到时候再后悔,那就来不及了。北京“硫酸复仇案”,值得每个人深思。
因为该女子的孩子被害死以后该女子并没有得到仇家的道歉、赔偿,该女子选择报复仇家出一口恶气,就将目标放在了仇家的女儿身上,向仇家女儿泼了硫酸。
一、北京硫酸毁容案2006年11月,北京一辆公交车正在行驶的时候,一位身穿红衣服的中年女子站了起来,向一位18岁的姑娘泼了硫酸,并且硫酸还见到了其他乘客,这位姑娘并没有想到会发生这种事情,身体的很多部位都被硫酸灼伤,脸部也被毁容。周边的乘客也因为躲闪不及而受到各种伤害,该女子随后被乘客制服。
二、事情的详细经过首先是泼硫酸的女子,这个人叫韩浪,是重庆人。24岁的时候迫于生计嫁给了一个大自己15岁的男人,但是这个男人对他非常不好,不仅懦弱无能并且还出轨,于是韩浪选择了离婚,带着自己年幼的儿子前往北京发展。虽然在北京过得很艰辛,但使韩浪凭借自己坚韧的毅力,在北京扎下根来并且再次结婚,韩浪的第2任丈夫对他的孩子也很好。直到2005年的一天,韩浪找不到自己的孩子了,于是就在村里四处搜寻,最开始以为是孩子被人贩子拐走了,但直到有人发现了孩子在水井中的尸体。
本来最开始以为是孩子自己不小心落水,但是后来还让发现水中的石块觉得事情有蹊跷,后来警方介入调查,最终发现原来孩子是被邻居家的小孩推下水。邻居家的孩子误杀了韩浪的儿子,为了逃避责任,将韩浪的儿子推下了水。邻居家的孩子因为是13岁,所以被判进入少管所三年。而韩浪要求邻居对自己家进行赔偿和道歉,这是法律范围内的,法院也做出了相应的判决。但是邻居一直不履行赔偿,每次都哭穷,而且还嘲讽韩浪,最终等待了很长时间的寒浪,忍无可忍,选择了报复邻居家的女儿。
三、个人看法韩浪不该的是将报复的对象放在了邻居女儿的身上,又酿成了另外一个悲剧,又毁了另一个花季女孩的人生,这一切的根源都是邻居一家的不作为。明明是自己的孩子杀了人,但是却偏袒包庇,拒不道歉,最终才又酿成了另一个悲剧。
学过初中化学的小伙伴们都知道,硫酸是一种非常危险的化学物质,人的皮肤要是不小心接触到硫酸,那么就有可能在短时间内迅速脱水然后被灼伤。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的一名男性学生因为一些私人矛盾,向同班的几个女同学泼硫酸,事后,几名女生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伤害,这名泼硫酸的男生也被警方迅速控制了起来。可以说,这种向其他人泼硫酸的行为是非常恶劣的,几名女生如果不及时送医治疗,将会留下永久性的伤害。
硫酸的危害对于不知道硫酸危险性的普通人来说,硫酸是很容易给我们造成伤害的。我们的手或者脸的表面皮肤要是不小心接触到硫酸,就会迅速被烧伤,除此之外,硫酸挥发的气体被人体吸进去之后,也会造成呼吸道灼伤。眼睛接触到硫酸挥发的气体之后也有可能被灼伤,严重的话甚至有可能会造成失明,可以说,在没有任何防护工具的情况下,任何人都不可以随意接触硫酸。
不小心接触到硫酸该怎么处理?虽然在生活中处处小心,但是我们还是有可能在某些情况下接触到浓硫酸。那么在不小心接触到浓硫酸之后,我们应该这样处理。1.如果是皮肤表面少量接触到硫酸,那么及时用大量的水往接触表面冲洗即可,少量的硫酸不会造成大量的灼伤,用水冲掉就可以。2.如果是皮肤表面大面积接触到硫酸,那么就要及时前往医院,同时在去医院之前,用干净的毛巾将表面的硫酸去除。3.如果我们不小心吸入了硫酸挥发出来的气体,那么就要及时将自己转移到有氧气的地方,最好迅速前往户外。
硫酸是十分危险的,千万不要因为好玩而去接触它,面对这种危险化学品时,我们一定要做到小心小心再小心。
但凡有点学识的人都知道,硫酸的腐蚀性非常强,向别人身上泼硫酸也不是闹着玩的事。在常人的眼中,大学生的文化、素质都要更高一些,但是让大家想不到的是,大学生的学历虽高,但是品行却不一定高。广东的一所高校里,学生们被发生的事情震惊了。一名男生向同班的三名女生泼硫酸,造成三名女生受伤严重。事发后这名男子被捕,但是三位女生的情况却不容乐观。这件事也让大家看到,学校并不是象牙塔,学生在学校里也有可能会受伤害。事情发生的过于突然,在场的所有人都没有反应过来,毕竟谁也想不到,一个平时不怎么说话的人,会用这种劣行伤害同学。
一、上课时突然向同学泼硫酸。当时学生们正在教室里上答疑课,这时有同班的一个男同学拿着硫酸进来,朝着坐在前排的女生头上倒去。事发后这名男生表现淡定,只说与女生有矛盾,而后被捕。三名女生的人生却从此被改变了,不管什么原因,男生都不应该用这种劣行对待同学。
二、造成三人受伤严重。根据当时在场同学的讲述,硫酸被倒在女头学的同上,头发当时就被融掉了,眼睛也被硫酸烧伤。光听着这些词就知道受伤严重,事后三名女生被送往医院救治。在一个如花的年纪里,却要受到这样的伤害,对三位女生来说是不公平的。
三、学历高并不代表品行高。在我们日常的认知里,高学历就是高品行。然而事实并不是如此,高校里发生的学生伤人事件并不少,学校还是应该加强相关的管理,杜绝类似事件发生。家长在教育孩子时,也要让孩子学会保护自己,不要把学校当成象牙塔。
使用干布(没有干布就用衣服)或干毛巾,迅速将批复上的硫酸抹去,然后用足量的清水,反复冲洗被硫酸泼到的地方。
用干布抹掉硫酸的过程中,不能让硫酸粘到皮肤上。
再涂抹纯碱水或小苏打水,反复涂抹几次。
用足量清水冲洗之后,如果有灼痛感、红肿等状况,迅速就医。
拓展资料硫酸,尤其是浓硫酸泼在身上后,要迅速用干布将其抹去,以免硫酸跟人体蛋白质发生脱水反应,灼伤皮肤。
因为浓硫酸遇水,会放出大量的热,烫伤皮肤。
社会上有很多人心里都比较的畸形,他们在受到刺激时,往往都会做出很多常人都难以理解的事情,还会因为自己的冲动而毁了别人的一生。12月28日,广东石油学校一名男子就与同校女学生发生冲突,向三名女生泼硫酸。他的这种行为可能会导致三名女生留下永久性的伤害,而面对他的行为要受到刑事处罚的。不仅会判刑坐牢,严重者还有可能会被判死刑。
事情是在12月28日发生的,12月29日的时候医院发出声明,证明男生向女生泼的确实是硫酸,而这三名女生,其中一名严眼角膜受伤,还有一名脸部被硫酸烧伤,另外一个手部被烧伤,尤其是眼部被烧伤的那位女生,想必她可能会失去一辈子的光明,而脸部被烧伤的女生也面临着被毁容的风险。三名女生都为这个男子的冲动行为,付出惨烈的代价。正是因为这名男生的行为或许会改变他们一生的轨迹。
给被害女生从此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心理阴影,社会上这种向他人泼硫酸的事件不断发生着。有的是因为嫉妒同班同学,便向他人泼硫酸,有的是因爱生恨向他人泼硫酸,有的是被分手后,怀恨在心向男友泼硫酸等等,这样的事情一直都在发生着,而受害人的一生都被改变了。这些泼硫酸的犯罪人,也为他们的行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很多都因为故意伤害罪,而被判处了死刑。
人活在世上产生冲突,发生感情纠葛都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有什么事情是不能够坐下来好好沟通的呢?为什么要一定要以这种形式去伤害他人,去解自己的心头之恨,他们难道不曾想这样也会把自己的一生都搭进去吗?所以遇事一定要冷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