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的职业禁忌症是什么意思
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正确的名词为职业禁忌证,职业禁忌症为错误的写法。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判定为职业禁忌证:
1)有些疾病、特殊病理或生理状态导致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更易吸收(从而增加了内剂量)或对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易感,较易发生该种职业病危害因素所致职业病;
2)某些疾病、特殊病理或生理状态下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能使劳动者原有疾病病情加重;
3)某些疾病、特殊病理或生理状态下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后能诱发潜在疾病的发生;
4)某些疾病、特殊病理或生理状态下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会影响子代健康;
5)某些疾病、特殊病理或生理状态下进入特殊作业岗位会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
6)依据毒物性质和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情况,结合以上判定条件进行职业禁忌证的判定。
如果查出甲苯二甲苯职业禁忌症的话,不适合原来的工作岗位,调岗是合理的,不调岗可能对你身体产生危害的。如果不同意,用人单位可以以不胜任工作岗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给你。
一、属于法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二十九) 甲苯1、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甲苯中毒。
二、GBZ16-2002《职业性急性甲苯中毒诊断标准》职业性急性甲苯中毒指在职业活动中短时期内接触较大量的甲苯所引起的以神经系统损害为主要表现的全身性疾病,并可引起心、肾、肝、肺损害。
3 诊断原则 根据短期内接触较大量甲苯的职业史、出现以神经系统损害为主的临床表现,结合现场劳动卫生学调查,综合分析,并排除其他病因所致类似疾病,方可诊断。
4 接触反应 有头晕、头痛、乏力、颜面潮红、结膜充血等症状,脱离接触后短期内可完全恢复。
5 诊断及分级标准
5.1 轻度中毒 头晕、头痛、乏力等症状加重,并有恶心、呕吐、胸闷、呛咳等且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a)嗜睡状态b)意识模糊c)朦胧状态。
5.2 重度中毒 在轻度中毒基础上,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a)昏迷b)重度中毒性肝病c)重度中毒性肾病d)重度中毒性心脏病。
三、GBZ188-2007《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5.19苯(接触工业甲苯、二甲苯参照执行)
5.19.1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5.19.1.1目标疾病 职业禁忌证:
(1)血常规检出有如下异常者:
白细胞计数低于4.5×109/L;
血小板计数低于8×1010/L;
红细胞计数男性低于4×1012/L,女性低于3.5×1012/L或血红蛋白定量男性低于120g/L,女性低于110g/L
(2)造血系统疾病如各种类型的贫血、白细胞减少症和粒细胞缺乏症、血红蛋白病、血液肿瘤以及凝血障碍疾病等;
(3)脾功能亢进
5.19.1.2检查内容
(1)症状询问 重点询问神经系统和血液系统症状,如头痛、头晕、乏力、失眠、多梦、记忆力减退、皮肤黏膜出血、月经异常等
(2)体格检查 内科常规检查
(3)实验室和其他检查
a.必检项目 血常规、尿常规、血清ALT、心电图
b.选检项目 溶血试验、肝脾B超
5.19.2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
5.19.2.1目标疾病
(1)职业病
a.职业性慢性苯中毒(见GBZ68)
b.职业性苯所致白血病(见GBZ94)
(2)职业禁忌证 脾功能亢进
5.19.2.2检查内容
(1)症状询问 重点询问神经系统和血液系统症状,如头痛、头晕、乏力、失眠、多梦、记忆力减退、皮肤黏膜出血、月经异常等
(2)体格检查 内科常规检查
(3)实验室和其他检查
a.必检项目 血常规(注意细胞形态及分类)、尿常规、血清ALT、心电图、肝脾B超
b.选检项目 尿反-反粘糠酸测定、尿酚、骨髓穿刺、溶血试验
5.19.2.3复查 受检人员血液指标异常者,应1~2周复查1次,连续3次
5.19.2.4健康检查周期
(1)劳动者接触苯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1年1次;
(2)劳动者接触苯浓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2年1次
5.19.3应急职业健康检查
5.19.3.1目标疾病 职业性急性苯中毒(见GBZ68)/职业性急性甲苯中毒(见GBZ16)
5.19.3.2检查内容
(1)症状询问 重点询问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烦躁、步态蹒跚等酒醉样症状
(2)体格检查
a.内科常规检查
b.神经系统检查 常规检查及小脑功能
(3)实验室和其他检查
a.必检项目 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心电图、肝脾B超
b.选检项目 尿反-反粘糠酸、尿酚、血苯
5.19.4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
5.19.4.1目标疾病
(1)职业性慢性苯中毒
(2)职业性苯所致白血病
5.19.4.2检查项目 同在岗期间
四、职业病体检和鉴定
(1)健康检查,可以到医疗卫生机构(医院)。如果查出异常,再到职业病诊断医疗卫生机构检查。没有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或者健康检查没有发现异常的,诊断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4号《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方法》(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三条 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第十条 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本办法所称居住地是指劳动者的经常居住地。
第十一条 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
(一)职业史、既往史;
(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四)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五)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职业病诊断鉴定申请书;
(二)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材料;
(四)其他有关资料。
焦、煤气、提炼石油、石油裂化或芳香抽提等作业。2以苯为原料,制造酚、硝基苯、染料、香料、炸药、药物(非那西丁、磺胺噻唑)、农药杀虫剂、合成纤维、
合成洗涤剂等行业。3制造人造皮革、漆布、胶布、合成橡胶、绝缘材料、塑料等行业。4提取油脂类、硫、磷、树脂以及印刷、油墨、照相制版等行业。5制造油
漆、喷漆及其稀薄剂的行业。从事喷漆、烘漆一类操作。
在生产条件下,苯主要以蒸气状态通过呼吸道侵入人体,液态苯也可经皮肤吸收一部分,从消化道侵入的可能性极小。苯经呼吸道吸入后很快进入血液循
环,但大部分以原型随呼气排出。一部分苯可以蓄积在骨髓、脑、肝脏及脂肪等多组织中,其氧化排出体外极为缓慢。当持续接触,并积累到一定数量便可导致中
毒。体内分布情况,如血液中苯为1,则骨髓为18,腹腔脂肪为10,心脏为5,脑为2.5。
苯中毒的预防用无毒或低毒代替苯,如涂料溶剂用甲苯、二甲苯代替纯苯对生产管道经常维修,防止跑、冒、滴、漏加强防护设备和通风排毒措施。
在有苯发生的地方采用隔离、密闭设备。采用局部抽风排毒设备时罩口接近毒源,控制风速不应小于0.5米/秒,避免含毒气流通过工人呼吸带做好个人防护。
在苯浓度较高的环境中工作,应佩戴防毒面具,一般苯作业环境应佩戴防毒口罩防止皮肤吸收。工作场所应备有淋浴和眼睛冲洗器具。
苯中毒防治措施:
1.技术措施
(1)以无毒或低毒物代替苯。使用苯作溶剂或稀释剂的行业,在不影响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应尽可能用无毒或低毒物质代替苯。如制鞋行业研究和使用
混合溶剂胶、无苯系物胶、水基胶和热熔胶,代替苯和甲苯为溶剂的氯丁胶黏剂制药工业中用酒精代替苯作提取剂喷漆作业中用无苯稀料等,这些是杜绝苯中毒
的根本措施。
(2)改革工艺是控制苯危害的关键措施。例如,喷涂作业采用高压无气喷涂、静电喷涂、电泳涂漆等方法,即可保证涂件质量,又可减少涂料损失、减
少稀释剂用量。又如,制鞋行业有的厂在绷楦工序上使用热熔胶机械钳帮工艺,减轻了作业环境中苯的浓度。为推广水基型氯丁胶乳胶黏剂,在粘帮、绷植工艺上也
进行了改革。
(3)有苯作业应尽量采取密闭生产,并合理设计排风系统。
(4)加强排毒净化措施,使作业环境空气中苯、甲苯、二甲苯达到作业场所空气中最高容许浓度要求,同时净化后的气体也必须达到大气排放标准。
苯为非极性有机化合物,易溶于有机溶剂、易燃,因此在含苯类空气净化时,可选用以下净化方法:
1)吸附净化
用活性炭吸附法处理三苯废气是行之有效的方式,特别是常温、低浓度、非连续生产的情况下更适用。活性炭吸附装置有固定床、流动床、蜂轮浓缩装置等,其运行的技术经济合理性与废
气浓度有很大关系。
2)燃烧净化
适合含高浓度的有机废气净化。热力燃烧方式关键在于采用高效热交换器进行热量回收。催化燃烧起燃温度低(通常200~400℃),比热力燃烧节
省能源,催化燃烧的关键技术是催化剂床层的设定及采用防止催化剂中毒的处理措施。为扩大燃烧法的应用,可将吸附和催化燃烧组合使用,如对大风量、低浓度的
有机废气经碳纤维蜂轮吸附浓缩后再进行催化燃烧净化。
3)液体吸收净化
寻求吸收效率高、化学稳定性好、沸点高、易分馏、货源广、价格低、可以较长时间使用的吸收剂是吸收法的关键,其吸收塔的选型、设计也是提高净化效率的重要环节。
2.组织管理
(1)企业应制定苯作业防毒措施计划,并纳入企业生产发展规划,尤其是乡镇企业领导更应重视苯作业危害。
(2)建立健全苯作业规程及有关防止苯中毒的各项规章制度。教育工人自觉保护自身安全与健康。
(3)加强工艺设备的维护和检修,杜绝跑、冒、滴、漏加强排毒净化装置的维护和检修,使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4)定期检测作业环境空气中苯浓度及净化装置的净化效率,以保证作业环境空气中苯浓度不超过卫生标准,同时排放合格。
(5)定期组织工人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发现中毒症状及时治疗。
(6)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具。
苯作业的职业禁忌症为:(1)上岗前体检时,血象检查结果值低于正常参考值(2)各种血液病(3)严重全身性皮肤病(4)月经过多或功能性子宫出血。
对苯中毒现察对象,应调离苯作业岗位。对已确诊为慢性苯中毒的工人,应调离接触苯及其他有毒物质的岗位。患病期间应按病情安排工作和休息,轻度
中毒者一般可从事强度不大的工作,或半日工作中度中毒者应根据病情,适当安排休息重度中毒者应安排其全休。还应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对患者进行合理治
疗,防止病情进一步恶化,促进机体早日康复。
预防措施
1.加强对苯生产、使用和销售的管理,尽量不用苯作稀释剂或溶剂。
2.采用无毒或低毒溶剂甲苯、二甲苯替代苯,将苯的职业危害消灭在源头,这是防治苯中毒的根本措施。油漆或喷漆稀料中的苯,
可用低毒或无毒的酯类和醇类溶剂代替。如硝基清漆,原来的配方中苯含量较高,新配方采用20%甲基丙烯酸甲酯、30%甲基丙烯酸丁酯、12%苯
乙烯、12%过氧环己酮和适量石蜡的混合物替代,完全不含苯。在皮鞋、橡胶、塑料工业中,可用汽油代替苯作为粘合剂的稀释剂在彩色印刷油墨生产中,可用
汽油或水代替苯溶剂在制药工业中,可以酒精代替苯作为萃取剂。
3.在生产中尽可能采用先进技术和工艺流程,改造现有设备,改进操作方法,采用自动化生产,远距离操纵,避免开放式生产,消除毒物逸散的条件。在喷漆行业中,推广应用静电喷漆和电泳喷漆新工艺,可使工人在与喷雾完全隔绝的条件下进行操作。
4.合理通风排毒,降低空气中毒物浓度,是预防苯中毒的关键。对生产中逸散出的苯毒物,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局部或全面机械通风设备。有苯蒸气逸散
的地方,如出料口、加料口、喷漆台、皮鞋刷胶、封口等操作处,都应设置排气罩或通风柜。对大型产品如汽车、机床等进行喷漆时,可采用大型通风设备或机械全
面通风。
5.加强工人的职业安全卫生培训和个人防护,提高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进入有苯的作业现场,尤其是通风不良的环境,如在船舱、车厢、油罐内进行喷漆或刷漆等作业时,工人应配戴送风式防毒面具或防毒口罩。
6.员工就业前应进行职业健康检查,防止患有职业禁忌症的人从事苯作业。定期组织接触苯毒物的员工进行体检,发现健康异常的员工,应进一步复查
或提交给有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必要时调离岗位,脱离苯作业。从事苯作业的工人应每年体检1次,检查项目包括内科常规检查、皮肤检查、血常规、肝功能
等,必要时可做血小板计数和骨髓象检查。
7.加强环境监测与健康监护。应定期对作业环境中的苯浓度进行监测,使苯浓度低于国家卫生标准40mg/m3。
预防为主”是我国的卫生方针。(1)用无毒、低毒代替高毒
(2)有毒作业尽量局限化,有毒作业与无毒作业分开(3)采用新技术、新方法。如自动化生产,可达到远距离操作,减少接触(4)通风排毒措施。将有毒
气体排出,使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浓度达国家卫生标准。但必须注意采用毒物的回收装置,以免污染大气及周围居民等,如果排毒量小,可直接排出,但排出口
必需高于周围最高建筑物1M以上。
职业卫生的“三级预防”原则是即:
①一级预防,从根本上着手,使劳动者尽可能不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或控制作业场所有害因素水平在卫生标准允许限度内。
②二级预防,对作业工人实施健康监护、早期发现职业损害,及时处理、有效治疗、防止病情进一步发展。
③三级预防,对乙患职业病的患者积极治疗,促进健康。三级
预防的关系是:突出一级预防,加强二级预防,做好三级预防。
三级预防原则是根据对疾病病因和对疾病自然史的认识,对各种医学干预方法的科学归纳,并经过了长期的实践验证。其要点是“预防”应贯穿于人类从健康到疾病发生发展的全过程,不同阶段的“医学干预”侧重点有别,强调个体和群体预防措施的有机结合。
(一)第一级预防
又称病因预防。这是针对病因(或健康危险因素)采取特异或非特异的预防性措施,使人避免发生疾病,它是最积极、最主动的预防。
(二)第二级预防
又称临床前期预防,即在疾病的临床前期做好早期发现、早期诊断和早期治疗的“三早”预防工作,以控制疾病的发展和恶化,防止疾病的复发或转为慢性。
(三)第三级预防
又称临床预防,这是针对已患病者采取及时有效的治疗措施,防治病残,促进康复,使病人尽量恢复生活和劳动能力,并能参加社会活动及延长寿命。(风险管理世界-www.RiskMW.com)
职业禁忌症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通俗的讲就是从事这个职业,从业者从业风险会高于其他从业者,或者是从事这份职业更容易对他人的生命财产造成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