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二甲苯需提交哪些许可证
你需要先根据进口货物的类型和性质,在海关的税则中准确归类,查询税号对应的“监管条件”一栏,那里需要办理哪些许可证的说明,粗略地给出品名无法帮你归类,所以不能准确回答。有条件可以咨询专业报关行。
二甲苯是有机化工的重要工业原料,但二甲苯具备一定的毒性,可对人体造成伤害。世界卫生组织将二甲苯定义为3类致癌物质,长期小剂量接触有罹患肿瘤风险。如果短时间内大量二甲苯经过空气吸入呼吸道、皮肤吸收和误服,则可引起急性中毒,轻症患者可以出现头晕、头痛、咳嗽、气紧、乏力、手脚麻木、局部粘膜损伤。重症患者可能出现昏迷、呼吸衰竭、肝肾功能不全、循环衰竭等表现。
二甲苯检测报警一体机适用于各种工业环境和特殊环境中的二甲苯浓度连续在线检测及现场声光报警,对危险现场的作业安全起到预警作用,仪器采用进口传感器和微控制器技术,具有信号稳定,精度高、重复性好等优点,防爆接线方式适用于各种危险场所。仪器兼容各种控制报警器、PLC、DCS等控制系统,可以同时实现现场报警和远程监控、报警功能。
现场应急监测方法
气体检测管法;便携式气相色谱法;水质检测管法
快速检测管法《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与处理处置技术》万本太主编
气体速测管(北京劳保所产品、德国德尔格公司产品)
发现泄露,立即疏散人群,带好防护用具,寻找泄露点!
是易燃液体。
根据《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86)和《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化学危险物品可分为8大类:
二甲苯是稀释剂,是危险品,属于第三类易燃液体。
二甲苯广泛用于涂料、树脂、染料、油墨等行业做溶剂;用于医药、炸药、农药等行业做合成单体或溶剂;也可作为高辛烷值汽油组分,是有机化工的重要原料。
二甲苯具有中等毒性。经皮肤吸收后,对健康的影响远比苯小。若不慎口服了二甲苯或含有二甲苯溶剂时,即强烈刺激食道和胃,并引起呕吐,还可能引起血性肺炎,应立即饮入液体石蜡,延医诊治。二甲苯蒸气对小鼠的LC为6000*10-6,大鼠经口最低致死量4000mg/kg。
扩展资料:
预防
1、加强车间通风、排气和生产设备的密闭、检修。
2、经常监测空气中甲苯浓度。
3、注意个人防护,必要时戴防护用品。
4、定期体检,严格掌握禁忌证。
一般愈后良好,即使是重度中毒昏迷者,只要及时获得积极抢救,也多能恢复神志,逐渐康复,不留后遗症,仅个别患者有头部胀痛,并可持续较长时间。
经治疗病情恢复后,一般休息3~7d,仍可从事原工作;病情较重者,休息时间可适当延长,出现精神异常或昏迷者,痊愈后可考虑调离苯类作业。
海关总署2009年第17号公告(关于调整原产于韩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丙烯酸酯反倾销措施) [有效] 发布日期:2009-04-07
海关总署2009年第16号公告(关于对进口原产于新西兰的部分未浓缩乳及奶油实施特殊保障措施) [有效] 发布日期:2009-04-07
海关总署2009年第15号公告(关于调整成品油进口环节消费税) [有效] 发布日期:2009-03-19
海关总署2009年第14号公告(关于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内销缓税利息征收及退还) [有效] 发布日期:2009-03-16
海关总署2009年第13号公告(关于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内销征收缓税利息适用利息率调整) [有效] 发布日期:2009-03-06
海关总署令第18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实施办法) [有效] 发布日期:2009-03-03
商务部、环境保护部、海关总署2009年第8号联合公告(对生皮加工贸易政策进行调整) [有效] 发布日期:2009-03-02
海关总署2009年第11号公告(关于批准公布《苯含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等4项海关化验标准) [有效] 发布日期:2009-2-19
海关总署2009年第10号公告 [有效] 发布日期:2009-2-17
海关总署2009年第9号公告(关于非配额管理粮食香港登记进口商名单变更) [有效] 发布日期:2009-2-17
海关总署2009年第7号公告(关于对原产于日本、韩国和美国的进口甲苯二异氰酸酯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有效] 发布日期:2009-2-2
海关总署2009年第6号公告(关于修订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填制要求) [有效] 发布日期:2009-1-22
海关总署令第18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案件货物、物品价值办法》) [有效] 发布日期:2009-1-22
海关总署2009年第5号公告(公布2009年商品归类决定(Ⅰ)) [有效] 发布日期:2009-1-20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第2号公告(关于公布《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暂行规定》) [有效] 发布日期:2009-01-20
海关总署2009年第4号公告(关于执行《中西部外资目录(2008年修订)》) [有效] 发布日期:2009-1-19
海关总署2009年第3号公告(关于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苯酚征收反倾销税) [有效] 发布日期:2009-1-19
海关总署2009年第2号公告(关于出口至香港的非配额管理原粮及其制粉不征税的具体措施) [有效] 发布日期:2009-01-12
海关总署令第18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优惠原产地管理规定》) [有效] 发布日期:2009-01-08
海关总署2009年第1号公告(关于公布《2009年中国海关统计数据发布时间表》) [有效] 发布日期:2009-01-04
根据产品中芳烃组分含量混合二甲苯——通过催化重整装置生产含三个税则号的不同分为溶剂级(混合)二甲苯、异构级(混合)二甲苯及粗二甲苯。
29024400-混合二甲苯异构体(进口关税2%,ASTM-D-843):产品含二甲苯的异构体较多,用于生产PX、OX;
27075000-其他芳烃混合物(进口关税7%,暂定3%,ASTM-D-846):产品含乙苯较多,用于溶剂;
27073000-粗二甲苯(进口关税6%,暂定3%):产品的乙苯含量在上述两者之间。
进出口需要按照正规危险品操作,出口的话可以走海运整柜/拼箱,空运或者快递,具体如何选择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我是专业做危险品进出口运输的,有多年3类危险品进出口操作经验,如果您有其他问题,可以说明具体情况,私信我,我帮您解答或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