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中国光伏的双反到底怎么回事
美国对中国光伏的双反:
2011年10月,美国太阳能电池生产商Solar World要求对中国75家企业展开“双反”调查。
2011年11月,美国开始立案调查中国75家光伏企业。
2012年3月,美国商务部初裁,决定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征收2.9%至4.73%的反补贴税。
2012年5月,美国商务部初裁对从中国进口的光伏产品征收31.14%至249.96%的高额反倾销税。
2012年10月,美国商务部10日作出终裁,认定中国向美国出口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
2014年6月,美国商务部对中国输美光伏产品做出反补贴初裁,拟对两家强制应诉企业无锡尚德和天合光能分别征收35.21%和18.56%的反补贴税,对其他中国企业征收26.89%的反补贴税。
双反税是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的统称。
一、美国
2011年10月19日,德国太阳能世界工业公司Solar World在美国的子公司Solar World Industries America Inc联合其他六家“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美国本地光伏企业向美国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对中国75家光伏企业出口的太阳能电池(板)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双反”)调查,并采取贸易限制措施。这是中国光伏行业发展近十年来在国外遭受的第一起贸易限制调查,也是美国首次对中国新能源发起的“双反”调查。
2012年3月21日,美国商务部宣布中国光伏反补贴初裁结果:税率为2.9到4.73%。其中,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光伏反补贴税率为2.9%,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有关税率为4.73%,其他单独税率资格的企业税率为3.61%,并追溯90天征税。2012年5月17日,美国商务部初裁对华太阳能电池征收31.14%至约250%的高额反倾销税。2012年10月10日,美国商务部对华太阳能光伏产业“双反”做出终裁,美国方面认为中国光伏太阳能企业双反成立,将对中国企业征收高达18.32%至249.96%的反倾销税。同时,征收14.78%到15.97%反补贴税。
二、欧盟
2012年9月26日,Solar World挑头的欧洲行业协会EU ProSun向欧盟委员会提出申诉,指控从中国进口的太阳能电池板和其主要部件受益于不公平的政府补贴。
2012年11月8日,欧盟委员会正式发布公告,称已对从中国光伏企业进口的硅片、电池、组件启动反补贴调查。欧盟的初步调查结果将于2013年6月底公布。
此次“双反”调查,直接源于美国三家光伏企业连续倒闭。 2011年9月1日,曾被寄予厚望的硅谷太阳能新星Solyndra宣布申请破产保护,1100名员工遭解雇。在此之前,两家太阳能电池板生产商EvergreenSolar和SpectraWatt分别于8月15日和19日相继申请破产保护。
三家企业在一个月内连续倒闭,惊动了美国政商两界。美国众议院能源和商务委员会主席亨利公开表示,美国正面临失去清洁能源领导地位的危险。三家企业在破产声明中,都将公司崩溃归咎于全球需求下降及竞争过于激烈,特别是来自中国同行的竞争。
WTO《反倾销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
案例
中美光伏双反案
2010年4月10日,中国商务部发布终裁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取向电工钢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2010年9月15日,美国在世贸组织向中方提出磋商请求,将该反倾销、反补贴措施诉诸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2012年6月15日,世贸组织公布了该案的专家组报告。2012年7月20日,中国常驻世贸组织代表团代表中国政府向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提交上诉通知书和上诉方书面陈述,正式就美国诉中国取向电工钢反倾销、反补贴措施争端案提起上诉。[3]11年10月18日,美国SolarWorld联合另外6家并未公布身份的光伏企业向美有关部门提出申诉,要求对中国输美光伏电池、组件等太阳能产品展开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2011年11月8号,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华盛顿举行首次听证会,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代14家中国光伏企业联合抗辩;
2011年11月9号,美国商务部决定,“双反”正式立案;
2011年11月29日,中国英利、尚德、天合、阿特斯等14家光伏企业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并发布联合声明,称希望美国秉公执法。
2012年3月20日下午(美国东部时间,北京时间3月21日凌晨),美国商务部宣布针对中国光伏反补贴方面的初裁结果,税率为2.9%至4.73%;而反倾销税将在2012年5月裁定。业内人士不看好最终关税。
中美实木多层地板双反案(中企首次完胜美国双反)
2010年10月22日,美国地板企业联盟向美国商务部提出申请,要求对中国地板企业启动反补贴和反倾销调查。称中国的多层实木复合地板和强化地板存在政府补贴及倾销。这是中国地板行业第一次同时遭遇反补贴调查和反倾销调查,涉案企业达169家,涉案金额高达100多亿元人民币。
2011年2月,由于浙江裕华木业连续多年出口量首位,所以美国商务部确定了3家反补贴和反倾销强制应诉企业,浙江裕华木业是其中之一。
2011年5月下旬,美国商务部又公布了本案的反倾销调查初步裁定,初步决定对自中国进口的总值逾1亿美元木地板征收反倾销税,税率最高近83%。
2011年8月25日,美国商务部召开对中国多层实木复合地板的“双反”调查商务听证会,替代国和替代数据成为原被告双方争论的焦点。
2011年10月13日凌晨,美国商务部宣布对中国生产的多层木地板最终税率,裁定浙江裕华木业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均为零。这一裁定意味着裕华木业(鹦鹉地板)成为中国加入WTO以来,首家应对美国“双反”调查取得“双零”的企业。[4]
中国光伏业复苏乍暖还寒之际,新的贸易保护措施再度来袭。
再举“双反”大棒
无论是从税率水平而言,还是从行事风格而言,美国此次“双反”行动都出乎业内人士的预料,显得格外“凶残”。
6月3日,美国商务部公布了针对中国光伏企业发起的第二次“双反”调查的反补贴初裁结果。
美国商务部的初步裁定指出,中国出口到美国的晶体硅光伏产品获得超额政府补贴,补贴幅度为18.56%至35.21%,远高于2012年裁定的14.78%至15.97%的补贴幅度。
其中,中国强制应诉企业尚德和天合的反补贴税率分别为35.21%和18.56%,其他中国企业的全国范围反补贴税率为26.89%。基于补贴幅度的初裁结果,美国商务部将通知海关对中国出口的上述产品征收相应保证金。
至此,始于2011年的这一行业贸易战大大升级,反补贴最高税率上涨了一倍多。2012年的仲裁结果是,对中国出口的组件征收14.78%至15.97%的反补贴税,以及18.32%至249.96%的反倾销税。
此次美国“双反”调查的行事风格也颇为引人注目。
根据美国现行的贸易规定,产品原产地是根据它的上游产品原产地决定,也就是采用台湾电池的大陆组件按照美国贸易规则应该算是台湾产品,不应在“双反”范围之内,但美国商务部为了这次“双反”特地设计出“三选二”原则:即硅片、电池片、组件三个光伏产品原产地,是依据其中任何两种产品在一个地区生产来认定的,也就是说,凡是有两种在这些地区生产的光伏产品都将被纳入“双反”范围。
“这种为了单一贸易争端而修改现行贸易规定的做法在美国史无前例,影响极为恶劣,违背了美国一直卖力鼓吹的自由贸易原则和法治精神。”迈哲华咨询有限公司咨询总监曹寅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
美国第一次针对中国光伏行业“双反”的对象,是用中国大陆电池片生产的电池组件,很明显,此次美国再度启动“双反”调查,主要是针对采购中国台湾地区和其他市场经济第三国电池并在中国大陆组装的组件,以堵上前次“双反”以电池片原产地认定组件原产地的“漏洞”。
业内预计,这次“双反”可能会对中国光伏产业造成30亿美元的影响。
“国内的光伏产能严重过剩,中国生产的光伏产品能满足全球的需求,而且我们90%的产品都是出口的,过去欧盟是我们的一个市场,美国‘双反’在欧盟对我们双反之前影响没有那么大,但是欧盟的‘双反’让超过2/3的市场对中国关闭了,美国再对中国进行‘双反’,问题就很大了。”卓创能源分析师王晓坤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
“美国这次‘双反’确定下来的话,很多国家和地区比如说像印度、欧洲、日本、澳大利亚都会参照美国这次的案例,会引起对华双反的又一波全球性浪潮,这是一个很可怕的事情,所以2012年美国双反以后,欧洲也马上跟着双反了,那个时候就是拿美国这个判定直接作为非常重要的证据,中国组件受到中国政府的补贴,这次美国又确定这个对中国实行补贴实行双反的话,欧盟会对中国的组件实行一个双反,这对中国的企业相当不利。”迈哲华咨询有限公司咨询总监曹寅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
中国光伏地区布局之变
美国2011年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首次双反调查,沉重打击了中国光伏企业。欧盟于2012年9月开始对中国出口光伏产品发起大规模双反调查,2013年8月,双方经过多轮谈判后决定,中国输欧光伏产品以“价格承诺”的方式达成解决方案。达成协议后,中国对欧洲出口占总出口量的比重迅速下降。
就是因为欧盟和美国设置的贸易壁垒,中国光伏出口结构也在发生着变化。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副秘书长孙广彬表示,2013年中国光伏出口总额同比减少了18%,约123亿美元。其中,亚洲占45%,比重较往年大幅提高,传统第一大出口地区欧洲则从原来的65%-70%降至37%。此外,北美约占15%-18%,澳大利亚约占5%。
今年一季度,亚洲市场所占比重增大欧美市场所占比重减小的趋势更加明显。一季度中国光伏产品出口总额约35亿元,其中约20亿出口到亚洲,比重从45%进一步增至55.6%,欧洲的比重则进一步缩减至不到20%。
随着欧洲市场萎缩,不少光伏企业开始将注意力转移到亚洲市场和新兴市场。孙广彬介绍,2013年日本进口中国光伏产品达到30亿美元,成为中国光伏产品最大输出国。此外,印度、南非市场增长也十分迅速。
曹寅对记者表示,首先市场在转变,过去欧美市场占了中国组件所有出口的绝大部分,这几年慢慢往其他市场输出方向发展,比如说南美、东南亚、中东等。
其次,是运营范围的转变,电池组件的出口方式,原来只卖组件,在当地由开发商进行安装运营,但是现在转型成运营商,自己融资,自己建设,电站在欧洲美国这些地方,整体转移给其他业主,甚至有企业会作为运营商整体运营下去,发电赚钱。这也是现在很时兴的做法。
“中国光伏转移产业链的速度会加快,但是需要一个过程”。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在海外建厂是大势所趋,在全球布局的速度也会决定未来谁能在行业中脱颖而出。目前,中国光伏企业正在经历又一次整合,双反也会加速这一整合的速度。
不过,在林伯强看来,产业链向亚洲转移的话,会这么做,但是不是很容易,要与当地政府打交道,没有那么简单。这个过程应该是3到5年,政府应该给一些政策的支持,给企业一个喘息的机会,鼓励国内市场提高购买力,而对于企业来说要提高竞争力。
迷途中的探索
据了解,《全球新能源发展报告2014》报告指出,2013年全球光伏市场的新增装机容量达到38.7GW,累计装机容量达到140.6GW,其中中国新增装机容量为12GW,同比增长了232%,接近欧洲2013年新增装机容量总和。据此分析,全球光伏市场从以欧洲为核心区域逐步向亚洲转移,中国超越德国,首次成为全球第一大光伏市场。中国光伏融资额2013年也达到235.6亿美元,占全球比重的21.1%,相当于整个欧洲的融资额,位居全球首位。
企业也在不断地扩容。全球最大的多晶硅生产商保利协鑫率先抛出扩产计划:打算在2014年年底将多晶硅规模从6.5万吨扩至7万吨,2015年则有望达到8.5万吨。而硅片的产能,也会从现有的12GW或增加至13GW。阿特斯太阳能的计划是将全部产能2.6GW提升至3GW。其中常熟为主要的扩产基地之一晶澳太阳能则在原有电池产能2.5GW、组件产能1.8GW的基础上,均扩至2.8GW。
汉能控股集团战略管理中心总监王会东表示,总体来看,全球光伏行业将逐渐步入良性的发展阶段。技术的持续进步、产业的健康发展将促使光伏应用大范围平价上网时代的早日到来。
正是产业链的不断提升,才给中国光伏企业带来了巨大的成长烦恼。
“其实现在已有相当大的改观,国内市场也在崛起,现在市场一半是在国外,一半是在国内,硅料一半是来自国外,另一半也是在国内的。全球化的时代,你不能指望全部由国内生产硅料,全部在国内销售组件,这是不可能的。”曹寅对记者表示,我们在产品制造和组件这一块是相当有竞争力的。早几年或许媲美不了一些欧美国家,但是现在中国组件的质量是相当好的,可以媲美欧美的一些一线组件企业,并且价格比他们便宜,对他们造成极大的威胁,从2008年以来,欧洲美国一直有组件企业在倒闭。
林伯强则表示:“美国主要是卖技术的,真正卖设备的话,主要还是我们国家,整体设备我们应该还是不错的,但是尖端技术上还有差距,比较前沿的还差很多。”而对于此次美国再次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双反调查并试图征收高额税,在他看来,在这种情况下,国内的市场会进一步扩张,政府对国内企业的支持力度肯定会加大,会出更多的政策来支持国内市场。转投国内市场算是明智的无奈之举,国内市场虽然无法保证光伏企业盈利大增,但培育国内市场是整个产业健康发展的保障。
其实,在经过寒冬期的挣扎后,中国一些光伏企业目前正步入业绩回升期。阿特斯阳光电力、天合光能、晶科能源等已经扭亏为盈,英利绿色能源则有望在今年二季度转亏。专家表示,经过几年的洗礼,中国光伏业已经具备了应对海外市场突发事件的能力,加上光伏业正处于调整时期,再度探底的可能性并不太大。
据相关媒体报道,这两年国内市场启动,而且态势良好,江苏就有一些用户在屋顶建了光伏电站,预计11年左右可以收回投资。国内市场巨大,特别是和农业大棚等结合起来,潜力很大。在国内市场崛起后,企业平衡好国内和国际出口业务,影响不会太大。
王会东指出,未来,掌握核心技术、建立良好的经营模式、实现产品差异化竞争的企业,才会在光伏市场中占据越来越多的比重。
国家在政策层面也一直给予相应的扶持和高度重视。
根据2013年7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014年我国要建设14GW的光伏电站,其中大型地面电站为6GW,分布式发电为8GW。而今年5月2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首批80个基础设施等领域鼓励社会投资项目,主要涵盖交通基础设施、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以及重大能源工程等三大领域。其中,分属于清洁能源领域的项目多达36个,包括4个水电项目、2个风电项目和30个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不过,对于处在国际贸易相对弱势地位的中国企业来说,应该更好地熟悉和适应国际贸易游戏规则,通过生产和销售的多元化布局来有效应对贸易壁垒,尽量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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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表示,针对中国输欧光伏产品“反补贴”调查仍将继续,以期在今年年底做出决定性的调查结论。据此间权威人士披露,欧盟“反补贴”调查周期比“反倾销”调查周期多两个月。今年年底,欧盟各国将就中国输欧光伏产品“双反”调查结果及方案进行“终裁”。根据规定,“终裁”的时间大约在12月5日左右。
2011年底开始,哪些国家或区域对我国展开“光伏双反”?() 本题得 2 分 A、澳大利亚B、东盟C、美国D、欧盟
正确答案:美国、欧盟
SolarWorld Industries America Inc。牵头联合其它6家美国光伏企业,向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诉,称中国光伏企业向美国市场非法倾销多晶硅光伏电池,中国政府向国内生产企业提供包括供应链补贴、设置贸易壁垒等非法补贴,要求联邦政府对来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征收超过10亿美元的关税。
美终裁认定中国输美光伏产品倾销。
双反内容
反倾销:最终补救措施是对倾销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征收反倾销税的数额可以等于倾销幅度,也可以低于倾销幅度;另外一种补救措施是价格承诺。若出口商自愿作出了令人满意的承诺,修改价格或停止以倾销价格出口,则调查程序可能被暂停或终止,有关部门不采取临时措施或征收反倾销税。
反补贴:是一成员方对另一成员方对某一出口产品给予财政或公共性的经济补贴而采取的限制进口的措施,包括临时措施、承诺征收反补贴税。
当进口产品以倾销价格或在接受出口国政府补贴的情况下低价进入国内市场,并对生产同类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威胁的情况下,世界贸易组织(WTO)允许成员方使用反倾销和反补贴等贸易救济措施,恢复正常的进口秩序和公平的贸易环境,保护国内产业的合法利益。 通常我们所说的双反调查,是指对来自某一个(或几个)国家或地区的同一种产品同时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双反调查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WTO相关协定和国内法。其中,WTO相关协定主要包括《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6条、《关于实施1994年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第6条的协定》(《反倾销协定》)和《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等。我国国内法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和配套的部门规章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和配套的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12-10-05 08:12:59 来源:新华社 浏览次数:1943
主持人:本月初,欧盟对中国进口的光伏板、光伏电池以及其他光伏组件发起反倾销调查,这是中欧双方迄今为止最大的一桩贸易纠纷,也是全球涉案金额最大的贸易争端,全球能源界为此一片哗然。
解说:连日来,就欧洲对中国光伏电池发起反倾销调查,中国商务部贸易谈判副代表崇泉率中国政府代表团在德国柏林和比利时布鲁塞尔,先后与德国和欧盟官员进行密集磋商。
同期:德国总理 默克尔
我们希望对话,而且我们也和欧盟委员会主席谈过此事,这不仅是德国的愿望,也是欧盟委员会的愿望。
解说:默克尔表示,尽管欧盟委员会已针对中国光伏产品启动反倾销调查,但是否出台临时性的制裁措施还有几个月的时间,中欧双方可以充分利用这段时间开展对话。
主持人:对于中国光伏产业的贸易战,欧盟并非首例,那么欧盟缘何发起这场规模巨大的反倾销调查呢?
新闻背景:欧盟缘何发起反倾销调查
解说:由于中国光伏企业产品大多集中在下游技术,结合中国特殊的财务市场状况和劳动资本,至2011年,中国销往欧洲的光伏电池组件及零部件总额高达210亿欧元,约占中国光伏产品出口额的60%。中国产品在欧洲市场占有一定的价格优势。
针对这一局面,依据《欧盟反倾销条例》,由代表欧盟25%的晶硅光伏组件及关键零部件厂商提起反倾销诉讼。事实上,这一调查的背景渊源与美国关系极大。2011年10月,德国企业SolarWorld在美分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和美国商务部提出申诉,要求对中国出口的太阳能电池板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并取得成功。最终导致美国裁定对产自中国的部分光伏产品征收反补贴税与反倾销税。由此刺激了欧洲市场,2012年7月25日,德国企业Solarworld又向欧盟委员会提交申诉,要求对中国光伏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正是在此背景下,欧盟才宣布正式对中国光伏企业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
主持人:今年以来,中国大部分光伏企业受国际经济形势影响,已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此时占中国光伏产品出口量70%左右的欧盟市场又提出反倾销调查立案,使中国光伏企业陷入困境。此次风波到底能给中国的光伏产业带来多大的影响和冲击,相关企业又应以怎样的策略去应对呢?
中国光伏产业面临多重风险
解说:对中国的光伏产业来说,欧盟的决定不亚于一场地震。业内人士分析,国内将有超过七成光伏企业面临倒闭,与此前美国“双反”不同的是,此次欧盟反倾销调查的立案针对的是所有的光伏产品组件,会引起国内光伏企业新一轮“倒闭潮”,光伏行业将受到严重影响。
同期:英利集团公共关系总监 梁田
美国双反对中国的太阳能组件原产中国的太阳能电池,而欧洲Solarworld公司提出的欧洲反倾销调查的申请是涵盖了产自中国的全部太阳能产品。在中国骨干光伏企业的产品销售结构中,美国所占的市场比例刚才刘总也提到了,占20%以下,而欧洲市场是中国光伏企业的主要销售市场,占到我们市场总额的60%到70%。所以说美国双反给中国企业带来的更多是声誉上的打击,而欧盟反倾销带给中国企业的将是毁灭性的灾难。
解说:针对欧盟“双反”立案可能带来的长期不利影响,业内人士建议,国家主管部门采取鼓励政策,组织国内光伏企业开拓国外其他新兴市场,扩大在新兴市场中份额,包括日本和韩国等国快速增长的市场,以及南美、非洲及东南亚地区等潜在的市场。记者采访时了解到,河北、江苏、江西等地光伏企业,已开始谋划产业外迁。
主持人:今年以来,在欧美“双反”的双重夹击下,中国在海外上市光伏企业的股价集体大幅下跌,平均跌幅达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