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酸盐酸火灾危险性分类属于几类
1.在化学品安全方面上,硫酸属于腐蚀品,浓硫酸属于氧化剂,盐酸是腐蚀品。
2.在消防方面上,按生产和储存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3.在生产和储存的火灾危险性方面上,浓硫酸或发烟硫酸,因其有氧化性,一般列为乙类火灾危险,普通的硫酸,还有盐酸,没有引起火灾的危险,这些物品的生产和储存场所,可视为丁类火灾危险。
1、从
化学品
安全来讲,
硫酸
属于
腐蚀品
,
浓硫酸
属于
氧化剂
,
盐酸
是腐蚀品。
2、消防上并不讲化学品的
火灾
危险性
分类,只讲生产和储存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3、从生产和储存的火灾危险性分类来讲,如果是浓硫酸(或是发烟硫酸),因其有
氧化性
,一般列为
乙类
火灾危险,普通的硫酸,还有盐酸,没有引起火灾的危险,这些
物品
的生产和储存
场所
,可视为丁类吧,呵呵。
⑴闪点<28℃的液体。如:丙酮闪点-20 ℃、乙醇闪点12 ℃。
⑵爆炸下限<10%的气体,以及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10%气体的固体物质。如:爆炸下限<10%的气体丁烷爆炸下限是1.9%、甲烷爆炸下限是5.0%、;固体物质碳化钙(电石)遇到水发生反应产生爆炸下限<10%气体乙炔(电石气),乙炔的爆炸极限是2.8-81%。
⑶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如:硝化棉、黄磷。
⑷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金属钠、金属钾、
⑸遇酸、受热、撞击、摩擦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如:氯酸钾、氯酸钠、
⑹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如五硫化磷、三硫化磷等 。
乙类: 这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的特征有6点:
⑴闪点≥28℃至<60℃的液体。松节油闪点35℃、异丁醇闪点28℃
⑵爆炸下限≥10%的气体。如:氨气、液氨等。
⑶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如:重铬酸钠、铬酸钾
⑷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如:硫磺、工业萘
⑸助燃气体。如:氧气。
⑹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积热不散引起自燃的物品。
硫酸属于第三类管制的物品,即易制毒化学品。
同属于第三类管制的物品的还有甲苯、丙酮、甲基乙基酮、高锰酸钾、盐酸。
硫酸属于国家易制毒管制物品。
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
一、第一类
1、1—苯基—2—丙酮
2、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
3、胡椒醛
4、黄樟素
5、黄樟油
6、异黄樟素
7、N—乙酰邻氨基苯酸
8、邻氨基苯甲酸
9、麦角酸*
10、麦角胺*
11、麦角新碱*
12、麻黄素、伪麻黄素、消旋麻黄素、去甲麻黄素、甲基麻黄素、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等麻黄素类物质*
二、第二类
1、苯乙酸
2、醋酸酐
3、三氯甲烷
4、乙醚
5、哌啶
三、第三类
1、甲苯
2、丙酮
3、甲基乙基酮
4、高锰酸钾
5、硫酸
6、盐酸
四、说明
1、第一类、第二类所列物质可能存在的盐类,也纳入管制。
2、带有*标记的品种为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包括原料药及其单方制剂。
扩展资料:
易制毒化学品是指国家规定管制的可用于制造毒品的前体、原料和化学助剂等物质。简单来说,易制毒化学品就是指国家规定管制的可用于制造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原料和配剂, 既广泛应用于工农业生产和群众日常生活,流入非法渠道又可用于制造毒品。
2005年,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第445号国务院令,公布《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11-1施行),列管了三类24个品种,第一类主要是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第二类、第三类主要是用于制造毒品的配剂。
根据2012年8月29日公安部、商务部、卫生部、海关总署、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管制邻氯苯基环戊酮的公告,2012年9月15日起,邻氯苯基环戊酮也被列入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加以管制。
随后国家于2014、2017年又进行了增补,共列管了3类,32种物料。
扩展资料:百度百科-易制毒化学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