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编号怎么查?
查看自己燃气户号的方法如下:
1、燃气用户每次缴费的收据上就可以查看自己的燃气户号。
2、拨打燃气公司客服电话95598,接通后根据提示转到人工服务查询,这样查询需要提供户主名真实姓名和居民身份证号。
3、若是已经绑定了户主的手机号,也可以通过发送信息查询。
4、带上身份证件到当地燃气缴费营业厅查询。
5、登录本地燃气公司官网输入身份证号查询。
甲烷在自然界的分布很广,甲烷是最简单的有机物,是天然气,沼气,坑气等的主要成分,俗称瓦斯。也是含碳量最小(含氢量最大)的烃,也是天然气、沼气、油田气及煤矿坑道气的主要成分。它可用来作为燃料及制造氢气、炭黑、一氧化碳、乙炔、氢氰酸及甲醛等物质的原料
查询天燃气号的方式有很多,最快捷可靠的就是通过官方的查询热线进行查询了。
步骤一:打开给本小区提供服务的天燃气公司的官方网站。如果不确定的话,可以看一下自己的用户购气卡,上面是有天然气公司名称的。
步骤二:打开之后,点击客户服务选项。
步骤三:在界面中点击热线中心。
步骤四:取得官方呼叫中心热线的号码,并拨打热线号码进行查询。
在查询的过程中需要提供户主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以进行身份的核对,所以提前确认户主姓名和户主的身份证号码是很必要的。
危规号:21007(压缩的),UN编号:1971(压缩),CAS号:74828
危险特性: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起燃烧爆炸,与五氧化溴、氯气、次氯酸、三氟化氮及其它氧化剂接触剧烈反应。
灭火方法: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
吸入:应迅速离开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就医。
工程控制: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
个体防护: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但建议特殊情况下,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一般可戴安全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穿防静电工作服。
对人体危害:甲烷对人基本无毒,但浓度过高时,使空气中氧含量明显降低,使人窒息。当空气中甲烷达25%~30%时,可引起头痛、头晕、乏力、注意力不集中、呼吸和心跳加速、共济失调。若不及时脱离,可致窒息死亡。皮肤接触液化本品,可致冻伤。
1.查询CAS登记号,中文名、英文名及其别名,分子量、分子式,熔点、沸点,部分有性质介绍。
2.可以输入中文名称、英文名称、CAS编号或者分子式进行查询。
3.部分记录有多个中文名称和多个英文名称。
4.关键词、字的前后顺序会影响检索结果,例如在中文名称中检索“胺 乙基”和“乙基 胺”,检索结果会不同: 检索“胺 乙基”时,会检索到二乙胺基乙基纤维素,但不会检索出四乙基乙二胺。 检索“乙基 胺”时,会检索到四乙基乙二胺,但不会检索出二乙胺基乙基纤维素。
5.使用CAS编号查询时需输入完整的CAS编号,包括"-",如“100-00-5”。
【拓展资料】
一、CAS号是什么?
1.cas编号的中文全称为“化学物质登录号”,由一组数字组成。就像我们都有自己唯一的身份证一样,每一种已经发现的化合物都有自己唯一对应的编号。 2.这种编号的出现,可以弥补化学物质命名不统一而引起的种种麻烦。比如对于同一物质,各个国家的命名方法不同,有很多物质既有化学名称,又有俗名。 3.这样一来,经常发生数据不全的现象。而cas编号唯一对应一种物质,很容易解决这个问题。只要知道这个物质的cas编号,就可以很快,很轻松地查询最全面的资料。 4.下面简单说一下cas编码的组成。由六位到九位的数字组成。其一般形式为【####aa-aa-a】。其中#表示可有可无的数字,a表示必须有的数字。也就是说最前面的数字位数是不一定的,有些物质是两位,最多可达六位。然而无论是什么化合物,必需至少有五位数组成。在原则上,数字大小可以反映物质发现的早晚,数字越大,表示发现得越晚。现在已有2000万余种物质有自己的cas编号。 5.cas编号最早出现于美国化学摘要服务社(chemical abstracts service,CAS即为该服务社的缩写)出版的《化学摘要》,与其同时研发的网上检索系统,后来凭借无比的优越性,其他出版社也采用cas编码来标明化学物质,现在海关化学物品进出口,也要登录该资料。
1、通过自家燃气表液晶显示屏进行查询,先找到自家燃气表的安装位置,然后看燃气表,液晶显示屏最上端有一个No开头的字母,后面跟着的一连串数字;
2、可以找出之前缴纳燃气费用的发票,在发票的第4行开头,有一个用户编号,后面写明了具体的编号数字。
天然气的出现不仅仅为大家提供了便利的生活,同时也保障了大家安全方面的问题,天然气的开通需要带着身份证去燃气公司申请,申请成功之后,都会获得一个用户编号。
【法律依据】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进行新区建设、旧区改造,应当按照城乡规划和燃气发展规划配套建设燃气设施或者预留燃气设施建设用地。
对燃气发展规划范围内的燃气设施建设工程,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依法核发选址意见书时,应当就燃气设施建设是否符合燃气发展规划征求燃气管理部门的意见;不需要核发选址意见书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依法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就燃气设施建设是否符合燃气发展规划征求燃气管理部门的意见。
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并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竣工验收情况报燃气管理部门备案。第十四条 政府投资建设的燃气设施,应当通过招标投标方式选择燃气经营者。
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的燃气设施,投资方可以自行经营,也可以另行选择燃气经营者。第十五条 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
(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和燃气设施;
(三)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