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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里单个字的氨,是指氨水还是液氨

文艺的曲奇
迅速的画笔
2022-12-22 09:14:13

规范里单个字的氨,是指氨水还是液氨?危规号两者完全不同,而高毒物品名录等就写了一个氨而已

最佳答案
任性的自行车
羞涩的荷花
2026-02-02 12:35:14

氨水不属于高毒物品,液氨属于高毒物品。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 版)中氨水的CAS号为1336-21-6,液氨的CAS号为7664-41-7,《高毒物品目录》(2003 年版)中的氨CAS号为7664-41-7,这两类物质的CAS号不一样,因此氨水属于危险化学品,而不属于高毒物品。

最新回答
善良的毛衣
彩色的未来
2026-02-02 12:35:14

第1批60种,第2批14种,一共74种。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

序号 化学品名称 别名 CAS号

1 氯 液氯、氯气 7782-50-5

2 氨 液氨、氨气 7664-41-7

3 液化石油气 68476-85-7

4 硫化氢 7783-06-4

5 甲烷、天然气 74-82-8(甲烷)

6 原油

7 汽油(含甲醇汽油、乙醇汽油)、石脑油 8006-61-9(汽油)

8 氢 氢气 1333-74-0

9 苯(含粗苯) 71-43-2

10 碳酰氯 光气 75-44-5

11 二氧化硫 7446-09-5

12 一氧化碳 630-08-0

13 甲醇 木醇、木精 67-56-1

14 丙烯腈 氰基乙烯、乙烯基氰 107-13-1

15 环氧乙烷 氧化乙烯 75-21-8

16 乙炔 电石气 74-86-2

序号 化学品名称 别名 CAS号

17 氟化氢、氢氟酸 7664-39-3

18 氯乙烯 75-01-4

19 甲苯 甲基苯、苯基甲烷 108-88-3

20 氰化氢、氢氰酸 74-90-8

21 乙烯 74-85-1

22 三氯化磷 7719-12-2

23 硝基苯 98-95-3

24 苯乙烯 100-42-5

25 环氧丙烷 75-56-9

26 一氯甲烷 74-87-3

27 1,3-丁二烯 106-99-0

28 硫酸二甲酯 77-78-1

29 氰化钠 143-33-9

30 1-丙烯、丙烯 115-07-1

31 苯胺 62-53-3

32 甲醚 115-10-6

33 丙烯醛、2-丙烯醛 107-02-8

34 氯苯 108-90-7

35 乙酸乙烯酯 108-05-4

36 二甲胺 124-40-3

序号 化学品名称 别名 CAS号

37 苯酚 石炭酸 108-95-2

38 四氯化钛 7550-45-0

39 甲苯二异氰酸酯 TDI 584-84-9

40 过氧乙酸 过乙酸、过醋酸 79-21-0

41 六氯环戊二烯 77-47-4

42 二硫化碳 75-15-0

43 乙烷 74-84-0

44 环氧氯丙烷 3-氯-1,2-环氧丙烷 106-89-8

45 丙酮氰醇 2-甲基-2-羟基丙腈 75-86-5

46 磷化氢 膦 7803-51-2

47 氯甲基甲醚 107-30-2

48 三氟化硼 7637-07-2

49 烯丙胺 3-氨基丙烯 107-11-9

50 异氰酸甲酯 甲基异氰酸酯 624-83-9

51 甲基叔丁基醚 1634-04-4

52 乙酸乙酯 141-78-6

53 丙烯酸 79-10-7

54 硝酸铵 6484-52-2

55 三氧化硫 硫酸酐 7446-11-9

56 三氯甲烷 氯仿 67-66-3

序号 化学品名称 别名 CAS号

57 甲基肼 60-34-4

58 一甲胺 74-89-5

59 乙醛 75-07-0

60 氯甲酸三氯甲酯 双光气 503-38-8

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

序号 化学品品名 CAS号

1 氯酸钠 7775-9-9

2 氯酸钾 3811-4-9

3 过氧化甲乙酮 1338-23-4

4 过氧化(二)苯甲酰 94-36-0

5 硝化纤维素 9004-70-0

6 硝酸胍 506-93-4

7 高氯酸铵 7790-98-9

8 过氧化苯甲酸叔丁酯 614-45-9

9 N,N'-二亚硝基五亚甲基四胺 101-25-7

10 硝基胍 556-88-7

11 2,2'-偶氮二异丁腈 78-67-1

12 2,2'-偶氮-二- (2,4-二甲基戊腈)

(即偶氮二异庚腈) 4419-11-8

13 硝化甘油 55-63-0

14 乙醚 60-29-7

外向的手链
彩色的钻石
2026-02-02 12:35:14
液氨,又称为无水氨,是一种无色液体。氨作为一种重要的化工原料,应用广泛,为运输及储存便利,通常将气态的氨气通过加压或冷却得到液态氨。氨易溶于水,溶于水后形成氢氧化铵的碱性溶液。氨在20℃水中的溶解度为34%。

液氨在工业上应用广泛,而且具有腐蚀性,且容易挥发,所以其化学事故发生率相当高。为了促进对液氨危害和处置措施的了解,本文特介绍液氨的理化特性、中毒处置、泄漏处置和燃烧爆炸处置4个方面的基础知识。

一、氨的理化性质

分子式:NH3气氨相对密度(空气=1):0.59

分子量:17.04液氨相对密度(水=1):0.7067(25℃)

CAS编号:7664-41-7 自燃点:651.11℃

熔点(℃):-77.7 爆炸极限:16%~25%

沸点(℃):-33.4 1%水溶液PH值:11.7

蒸气压:882kPa(20℃)

二、中毒处置

(一) 毒性及中毒机理

液氨人类经口TDLo:0.15 ml/kg

液氨人类吸入LCLo:5000 ppm/5m

氨进入人体后会阻碍三羧酸循环,降低细胞色素氧化酶的作用。致使脑氨增加,可产生神经毒作用。高浓度氨可引起组织溶解坏死作用。

(二)接触途径及中毒症状

1. 吸入

吸入是接触的主要途径。氨的刺激性是可靠的有害浓度报警信号。但由于嗅觉疲劳,长期接触后对低浓度的氨会难以察觉。

(1)轻度吸入氨中毒表现有鼻炎、咽炎、气管炎、支气管炎。患者有咽灼痛、咳嗽、咳痰或咯血、胸闷和胸骨后疼痛等。

(2)急性吸入氨中毒的发生多由意外事故如管道破裂、阀门爆裂等造成。急性氨中毒主要表现为呼吸道粘膜刺激和灼伤。其症状根据氨的浓度、吸入时间以及个人感受性等而轻重不同。

(3)严重吸入中毒可出现喉头水肿、声门狭窄以及呼吸道粘膜脱落,可造成气管阻塞,引起窒息。吸入高浓度可直接影响肺毛细血管通透性而引起肺水肿。

2. 皮肤和眼睛接触

低浓度的氨对眼和潮湿的皮肤能迅速产生刺激作用。潮湿的皮肤或眼睛接触高浓度的氨气能引起严重的化学烧伤。

皮肤接触可引起严重疼痛和烧伤,并能发生咖啡样着色。被腐蚀部位呈胶状并发软,可发生深度组织破坏。

高浓度蒸气对眼睛有强刺激性,可引起疼痛和烧伤,导致明显的炎症并可能发生水肿、上皮组织破坏、角膜混浊和虹膜发炎。轻度病例一般会缓解,严重病例可能会长期持续,并发生持续性水肿、疤痕、永久性混浊、眼睛膨出、白内障、眼睑和眼球粘连及失明等并发症。多次或持续接触氨会导致结膜炎。

(三)急救措施

1.清除污染

如果患者只是单纯接触氨气,并且没有皮肤和眼的刺激症状,则不需要清除污染。假如接触的是液氨,并且衣服已被污染,应将衣服脱下并放入双层塑料袋内。

如果眼睛接触或眼睛有刺激感,应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20分钟以上。如在冲洗时发生眼睑痉挛,应慢慢滴入1~2滴0.4%奥布卡因,继续充分冲洗。如患者戴有隐形眼镜,又容易取下并且不会损伤眼睛的话,应取下隐形眼镜。

应对接触的皮肤和头发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冲洗皮肤和头发时要注意保护眼睛。

2.病人复苏

应立即将患者转移出污染区,对病人进行复苏三步法(气道、呼吸、循环):

气道:保证气道不被舌头或异物阻塞。

呼吸:检查病人是否呼吸,如无呼吸可用袖珍面罩等提供通气。

循环:检查脉搏,如没有脉搏应施行心肺复苏。

3.初步治疗

氨中毒无特效解毒药,应采用支持治疗。

如果接触浓度≥500ppm,并出现眼刺激、肺水肿的症状,则推荐采取以下措施:先喷5次地塞米松(用定量吸入器),然后每5分钟喷两次,直至到达医院急症室为止。

如果接触浓度≥1500ppm,应建立静脉通路,并静脉注射1.0g甲基泼尼松龙(methylprednisolone)或等量类固醇。

(注意:在临床对照研究中,皮质类固醇的作用尚未证实。)

对氨吸入者,应给湿化空气或氧气。如有缺氧症状,应给湿化氧气。

如果呼吸窘迫,应考虑进行气管插管。当病人的情况不能进行气管插管时,如条件许可,应施行环甲状软骨切开术。对有支气管痉挛的病人,可给支气管扩张剂喷雾,如叔丁喘宁。

如皮肤接触氨,会引起化学烧伤,可按热烧伤处理:适当补液,给止痛剂,维持体温,用消毒垫或清洁床单覆盖伤面。如果皮肤接触高压液氨,要注意冻伤。

三、泄漏处置

1.少量泄漏

撤退区域内所有人员。防止吸入蒸气,防止接触液体或气体。处置人员应使用呼吸器。禁止进入氨气可能汇集的局限空间,并加强通风。只能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堵漏。泄漏的容器应转移到安全地带,并且仅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打开阀门泄压。可用砂土、蛭石等惰性吸收材料收集和吸附泄漏物。收集的泄漏物应放在贴有相应标签的密闭容器中,以便废弃处理。

2.大量泄漏

疏散场所内所有未防护人员,并向上风向转移。泄漏处置人员应穿全身防护服,戴呼吸设备。消除附近火源。

向当地政府和“119”及当地环保部门、公安交警部门报警,报警内容应包括:事故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化学品名称和泄漏量、危险程度;有无人员伤亡以及报警人姓名、电话。

禁止接触或跨越泄漏的液氨,防止泄漏物进入阴沟和排水道,增强通风。场所内禁止吸烟和明火。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要堵漏或翻转泄漏的容器以避免液氨漏出。要喷雾状水,以抑制蒸气或改变蒸气云的流向,但禁止用水直接冲击泄漏的液氨或泄漏源。防止泄漏物进入水体、下水道、地下室或密闭性空间。禁止进入氨气可能汇集的受限空间。清洗以后,在储存和再使用前要将所有的保护性服装和设备洗消。

四、燃烧爆炸处置

1.燃烧爆炸特性

常温下氨是一种可燃气体,但较难点燃。爆炸极限为16%~25%,最易引燃浓度为17%。产生最大爆炸压力时的浓度为22.5%。

2. 火灾处理措施

在贮存及运输使用过程中,如发生火灾应采取以下措施:

(1)报警:迅速向当地119消防、政府报警。报警内容应包括:事故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化学品名称、危险程度;有无人员伤亡以及报警人姓名、电话。

(2)隔离、疏散、转移遇险人员到安全区域,建立500米左右警戒区,并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除消防及应急处理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警戒区,并迅速撤离无关人员。

(3)消防人员进入火场前,应穿着防化服,佩戴正压式呼吸器。氨气易穿透衣物,且易溶于水,消防人员要注意对人体排汗量大的部位,如生殖器官、腋下、肛门等部位的防护。

(4)小火灾时用干粉或CO2灭火器,大火灾时用水幕、雾状水或常规泡沫。

(5)储罐火灾时,尽可能远距离灭火或使用遥控水枪或水炮扑救。

(6)切勿直接对泄漏口或安全阀门喷水,防止产生冻结。

(7)安全阀发出声响或变色时应尽快撤离,切勿在储罐两端停留。

灵巧的面包
欣慰的夕阳
2026-02-02 12:35:14
主要依据是国家安监总局57号文,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公布的《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60种化学品,另加2,2'-偶氮-二-(2,4-二甲基戊腈)、2,2'-偶氮二异丁腈两种易发生燃爆事故的化学品,共62种;

首批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

序号化学品名称别名最低设计使用量(吨/年)CAS号1氯液氯、氯气1807782-50-52氨液氨、氨气3607664-41-73液化石油气 180068476-85-74硫化氢 1807783-06-45甲烷、天然气 180074-82-8(甲烷)6原油 18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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