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用地政策
OFweek太阳能光伏网讯:一般观点认为,农业光伏用地属于设施农用地,也就是在设施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属于国土资源部积极支持范围,按照农用地实施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专用审批手续。设施农业用地占用耕地的,只需在生产结束后按规定进行土地复垦。
然而这一观点仍存在分歧。据世纪新能源网近的道,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云南省农业厅联合调研组在农用地管理情况调研中认为,根据国土资源部的现行政策,农业光伏用地属于建设用地,应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如果按照这一解释,农业光伏项目用地投资成本将至少增加5%,如果所用土地是耕地,还需要履行耕地占补平衡义务。
如果农业光伏属于建设用地,按照一般县级建设用地价格,电站投资者将面临以下新增成本:
1.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8元/平方米;
2.防洪保安基金:1000元/亩;
3.征地管理费:征地总费用的4%;
4.出让金业务费:基准地价×用地面积×1%;
5.耕地开垦费:年产值(1500元)(三年年平均产值)×9倍=13500元/亩。
在实际业务中,农业光伏项目通常采用土地租赁或光伏发电效益共享模式,因此即使定性为建设用地,大部分项目并不需要缴纳征地管理费和土地出让金。然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防洪保安基金、耕地开垦费却是必不可少的。通常每1MW光伏电站占地面积是30亩左右,农业光伏项目由于阵列间距较大,每1MW电站占地面积约50亩。照此计算,在建设用地属性定义下,每100MW农业光伏项目需要增加土地成本高达9900万元,相当于直接投资成本增加12%左右。目前农业光伏项目平均IRR在11%左右,土地成本增加会导致IRR直接下降1个百分点,度电成本增加3分钱。
虽然农业光伏用地属性暂时没有定论,但投资者已做好政策风险应对措施。在云南开发某大型农业光伏项目的开发商代表指出,降低土地政策风险的最佳手段就是减少单位装机量对土地的占用,这就要求使用更高转换率的高品级组件。目前市场上能够规模化供应的60型组件功率范围是255W-275W,最好的可以达到280W。建设相同规模的电站,高效组件相对低效组件可节约5%-8.5%的用地面积,对100MW电站来说,这意味着在建设用地定性之下,采用高效组件能够节约500-800万元的土地成本。在其他投资成本上,目前高效组件与低效组件价差不足0.09元/W,而高效组件相对低效组件能够节约0.1元/W以上的EPC成本,部分农业光伏项目对支架高度、组件阵列间距要求非常高,这种情况下高效组件甚至能够节约0.12-0.15元/W的EPC成本。目前国内能够达到275-280W功率的组件大多是单晶组件,从投资成本角度分析,采用单晶组件能够最大限度降低土地政策风险。
高效组件对土地成本的节约还体现在林地光伏项目上。根据《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宜林地、灌木地的植被恢复费最低标准分别为2000元/亩、4000元/亩。由于单晶组件具有高度集约性特征,每100MW单晶电站可以比多晶电站节约40-80万元的植被恢复费。
在今年11月10日呼和浩特光伏农业产业发展研讨会上,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高级工程师汪海燕指出,许多光伏农业项目没有落到实处,多数项目是光伏企业为了发展光伏电站而顺带发展农业,而真正的光伏与农业结合应该是凸显1+1>2的综合效应,以土地高效利用为前提,在提升农产品产量的同时保证光伏发电量。提升高效单晶组件的应用,无疑是促进土地高效利用的最佳手段。
庭院式光伏建设土地要求具体如下:
院子否有产权,房产证饱含了院子部分,照射的能量分布密度小,即要占用巨大面积。由于太阳能能量密度低,这就使得光伏发电系统的占地面积会很大,每10kw光伏发电功率占地约需100_,平均每平方米面积发电功率为100w。
此外,还有属地备案制度,备案标准为200千瓦及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进行单独备案,200千瓦以下的与供电公司沟通后,再进行备案
综合光伏历年用地政策来看,光伏用地经历了一系列调整、细化,其主要适用地仍为沙漠、戈壁、荒漠等未利用地,但农光互补等光伏复合类用地则经历了允许、禁止等反复。根据目前最新的《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用林用草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来看,农光互补项目的适用范围正无限缩小。
但需要关注的是,2019年,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曾下发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分类地类认定细则》,其对土地性质的认定与第二次国土分类有着较为明显的差别。
随着“三调”数据的公布与原有数据的融合,存量光伏项目对原有土地性质的认定可能发生变化,由此也将面临着补办手续甚至是搬迁或拆除的风险。因此,无论是对存量项目的收购还是新项目的备案核准,具体仍需与当地国土局、设计院进行详细了解,对项目用地性质有更明确、实时的认知。
1000平方米左右。
在钢结构的彩钢瓦屋顶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通常情况下只在朝南的一面安装光伏组件,铺设比例为1千瓦占面10平方米,也就是1兆瓦(1兆瓦=1000千瓦)项目需要使用1万平方米面积。
在砖瓦结构屋顶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站,一般会选在08:00—16:00没有遮挡的屋顶区域铺满光伏组件,虽然安装方式与彩钢屋顶不同,但是铺设比例却相似,也是1千瓦占面积10平方米左右。
光伏发电注意事项
在正常条件下,一块光伏组件可能产生比标准测试条件下更高的电流和电压。当光伏组件串联时,电压是相加的;当光伏组件并联时,电流是相加的;不同电气特性的光伏组件不能串联,光伏组件连接不同的电气元件可能会引起电气连接的不匹配,务必要根据安装手册来进行安装。
每排序列最大可以串联的组件数量必须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计算,其开路电压值在当地预计的最低气温条件下不能超过组件规定的最大系统电压值和其他直流电气部件的耐压值。
电站必须500米以上,由于大容量的逆变器危险性高,应该远离村庄等其他易燃易爆工厂。
光伏发电系统 (photovoltaic generation system),简称光伏(photovoltaic),是指利用光伏电池的光生伏特效应,将太阳辐射能直接转换成电能的发电系统。
定义:
光伏,即光伏发电系统,是利用半导体材料的光伏效应,将太阳辐射能转化为电能的一种发电系统。光伏发电系统的能量来源于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太阳能,是一种清洁、安全和可再生的能源。光伏发电过程不污染环境,不破坏生态。
光伏发电系统分为独立光伏系统和并网光伏系统。光伏发电系统是由太阳能电池方阵、蓄电池组、充放电控制器、逆变器、交流配电柜、太阳跟踪控制系统等设备组成。
第一,光伏的占地面积包含“光伏方阵场区”和“变电站”。
“变电站”的占地面积受电压等级的影响,10kV、35kV/66kV、110kV、220kV、330kV,不同的电压等级,变电占的占地面积肯定是不一样的。下表是不同电压等级变电站占地面积的一个大致数值。
由于光伏项目的占地,主要是“光伏方阵场区”的占地。因此,大多数人问的占地面积,应该是“光伏方阵场区”这一块。
第二, “光伏方阵场区”的占地面积受“场址条件”的影响。
如果是分布式“混凝土屋顶”和“彩钢瓦屋顶”的占地面积差别是很大的。一般情况下,相同安装量的占地面积,“混凝土屋顶”>“彩钢瓦屋顶”。
如果是地面电站,土地分平坦土地、有南向坡度、有北向坡度三种情况,占地面积会有很大的差别。其他条件相同时,相同安装量的占地面积,有北向坡度>平坦土地>有南向坡度。
我们无法对所有情况进行一一说明,下文只能以“平坦土地”为例继续说明。
第三, “光伏方阵场区”的占地面积受“光伏组件转化效率”的影响。
“光伏组件转化效率”提高1%,“光伏方阵场区”的占地面积大约会减少5~9%。
第四, “光伏方阵场区”的占地面积受“光伏阵列倾角”的影响。
当其他条件相同时,“光伏阵列倾角”降低1°,“光伏方阵场区”的占地面积大约会减少0.5~2%。
第五, “光伏方阵场区”的占地面积受“纬度”的影响。
“纬度”影响的主要是“影子倍率”。“影子倍率”就是遮挡物形成的影子长度与其高度的比值。一般,在设计时,主要考虑冬至日真太阳时的9:00、15:00时的影子倍率。
在黑龙江、新疆、内蒙等省份的北部高纬度地区,纬度在40°以上,影子倍率>3;而在广东、广西等纬度低于25°地区,影子倍率大约在1.5以内。因此,在北部地区,前后方阵间距会达到6m以上;而在南方的一些地方,前后方阵间距留2m的检修通道就够了。
因此,“纬度”升高5°,“光伏方阵场区”占地面积大约会增加10%~30%。
综上所述,光伏阵列场区的占地面积受多种因素的影响。
光伏电站占地面积与纬度和地形有关,我国纬度跨度比较大,从北纬3度52分最南端的南海南沙群岛上的曾母暗沙(附近)到北纬53度33分漠河以北黑龙江主航道(漠河县)。经过专家的多次论证,综合分析可以利用的陆地资源进行光伏集中布局发电的具体区域,最终确定本用地指标的可用纬度范围定为北纬18°~50°之间。在具体计算过程中,为避免纬度距离太远,计算的数据不利于使用,所以从纬度20°以上,每间隔5°作为一个计算的基本点。在纬度的划分上共分了8个纬度进行计算,在表格中列出相应的控制数据。
对于项目所在地具体纬度在表格以外的,在计算光伏发电站用地指标时,可以在表格内找到相对应的纬度区间,利用线性插值法进行计算。
例如:组件全面积效率14%,Ⅰ类地形区固定式10MW发电站,升压等级为10kv,在纬度30°的单位MW占地为17.089公顷,纬度35°时为20.425公顷,求纬度32度时单位MW占地面积。公式如下:
用地面积=A+(B-A) × (c-a) /b
A:表中光伏发电站相同发电效率相邻区间低纬度用地面积。
B:表中光伏发电站相同发电效率相邻区间高纬度用地面积。
a:表中光伏发电站相同发电效率相邻区间低纬度的度数数值。
b:光伏发电站所在纬度区间中高纬度和地纬度之间的差值(一般情况下差值是5,只有项目所在地在18°至20°之间的,差值是2)。
c:光伏发电站所在地纬度的度数数值。
将A=17.089,B=20.425,b=35-30=5,c=32°,a=30°带入公式
占地面积=17.089+(20.425-17.089)×(32-30)/5 = 18.433公顷
同理,在两个发电效率之间的光电转换效率也可采用此线性插值法计算。
扩展资料:
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总体指标
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总体指标包括光伏方阵、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集电线路用地和场内道路的用地面积。
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总体指标按光伏组件的全面积效率、安装所在地纬度、所在地形区类别、光伏方阵安装排列方式及不同升压等级计算确定。
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总体指标按Ⅰ类地形区、Ⅱ类地形区、Ⅲ类地形区分别编制。Ⅰ类地形区是指地形无明显起伏,地面自然坡度小于或等于3°的平原地区;Ⅱ类地形区是指地形起伏不大,地面自然坡度大于3°但小于或等于20°,相对高差在200m以内的微丘地区;Ⅲ类地形区是指地形起伏较大,地面自然坡度大于20°,相对高差在200m以上的重丘或山岭地区。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处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地形区时,应根据不同地形区分别计算建设用地规模,再累计得出总用地规模。
光伏方阵排列安装的主要形式包括:固定式、平单轴跟踪式、斜单轴跟踪式、双轴跟踪式。
用地面积=10MW光伏方阵用地面积×(实际总装机容量/10MW)
不同纬度用地面积计算公式为:
用地面积=A+(B-A)×(c-a)/b
A:表中光伏发电站相同发电效率相邻区间低纬度用地面积。
B:表中光伏发电站相同发电效率相邻区间高纬度用地面积。
a:表中光伏发电站相同发电效率相邻区间低纬度的度数数值。
b:光伏发电站所在纬度区间的差值。
c:光伏发电站所在地纬度的度数数值。
1、光伏方阵用地指标
光伏方阵用地包括组件用地、逆变器室及箱变用地、方阵场内道路用地等。
光伏方阵用地指标公式法计算公式如下:
光伏方阵面积:S=D×K
其中:D=(L×cosZ)+(L×sinZ)×(0.707tanφ+0.4338)/(0.707-0.4338tanφ)
S:光伏方阵面积
D:光伏方阵间距
K:光伏方阵横向长度
L:光伏方阵纵向宽度
Z:光伏方阵倾角
φ:光伏方阵所在当地纬度
采用跟踪式安装排列的光伏方阵用地指标,应按阴影最长时间点计算南北向和东西向光伏方阵的最大占地面积。
2、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用地指标
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用地为永久用地,包括变电站用地和生活服务设施用地。
变电站用地包括生产建筑用地和辅助生产建筑用地。生产建筑用地包括升压设备、变配电设备、变电站控制室(升压设备控制、变配电设备控制、其他设备控制)用地;辅助生产建筑用地包括光伏发电站中控室、计算机室、站用配电室、电工实验室、通信室、库房、办公室、会议室、停车场等设施用地。
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包括职工宿舍、食堂、活动中心等设施用地。
3、集电线路用地指标
光伏发电站集电线路用地指标是指光伏发电站项目区内集电线路用地。
4、场内道路用地指标
光伏发电站场内道路用地是指除光伏方阵场内道路外的其他连接道路。道路的宽度应能满足光伏发电站项目建设及生产期内通往场、站等设施的各类型的车辆安全通过。
参考资料: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
你好,光伏发电不是按面积并网的,是按瓦数的。一般来说最低是五千瓦才可以并网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六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后两项需经评估,按照评估后的价值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