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制造属于化工行业吗
不属于。
根据最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塑料制品业属于C门类制造业、29大类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2中类塑料制品业。
塑料制造按照市场要求,通过制造过程,转化为可供人们使用和利用的大型工具、工业品与生活消费产品的行业。
制造业包括:产品制造、设计、原料采购、设备组装、仓储运输、订单处理、批发经营、零售。
扩展资料:
技术创新薄弱已成为制约我国由世界加工基地转变为世界制造基地的关键因素。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大部分技术依赖从国外引进。
主要机械产品的大部分技术依靠从国外引进,原创性产品和技术极少;而企业又不能处理好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的关系,缺乏消化吸收及创新的资金和优秀人才,基本停留在仿制、实现国产化的低层次阶段,尚未形成自主开发的良性循环,有些技术经过一段时间后还要重复引进。
第二,装备制造业发展严重滞后。
装备制造业是制造业的核心,制造业技术水平的提高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装备的现代化。我国装备制造业占制造业的比重明显偏低,发展严重滞后,已带来严重后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制造业
轻工业。
食品厂属于轻工业,鞋厂属于轻工业,塑料厂属于轻工业,他们都属于轻工业。
轻工业主要指提供生活消费品的工业部门,塑料制品行业、橡胶制品行业属于化工业是属于轻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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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胶厂是生产或经营塑胶原料及塑胶(塑料)制品的工厂或公司,即用塑胶原料加工成型塑料制品的厂家。
塑胶厂的主要业务:为客户提供塑胶产品的开发,模具设计,产品制造和注塑等,其产品广泛应用如今生活中的每一个领域,例如家用电器、仪器仪表、电线电缆、建筑器材、通讯电子、汽车工业、航天航空、日用五金等。
塑胶发展过程:
塑胶应用非常广泛,是家电、汽车、手机、PC、医疗器械、照明电器中不可或缺的部件。随着我国经济实现了持续稳定的增长,家电、汽车、手机、PC、医疗器械等行业受益于良好的外部环境也实现了快速发展,下游行业的发展进一步拉动了对塑胶的需求。
2010年中国塑胶件制造行业共有2286家企业,同比增长24.54%销售收入达1061.25亿元,同比增长26.38%。
十二五期间,我国汽车、家电、消费电子、医疗器械等下游行业将继续保持较快发展,这些行业对塑胶件的需求将持续扩大,同时需求将也呈现高端化、精密化趋势。预计十二五期间,中国塑胶件制造行业销售规模将达到1700亿元。
据中投调查,中国塑胶件制造行业技术创新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企业技术研发中心数量不断增多。
产业结构、企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不断调整,产业集约度逐步升级产业的整体优势得到进一步提升和加强,与国际上发达国家的差距正在逐渐缩小,某些方面已达到世界先进水平,进入从大国向先进强国迈进的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时期。
江苏、浙江、上海、广东等地塑胶件制造行业蓬勃发展,无论是企业数量,还是产销规模均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行业的区域集中度相对较高。
与此同时,国内企业也取得了较快发展,行业领先企业实力进一步增强。但同时,国外先进企业也看好国内市场,逐渐加大投资力度,耐普罗、赫比国际集团、安能利集团等跨国公司的进入使得行业内竞争更为激烈。
可以说是做五金行业,另一方面是塑胶行业。
五金是指金、银、铜、铁、锡,五项金属材料之称,五金为工业之母,国防指基础,五金材料之产品,通常分为大五金和小五金两大类。
大五金是指钢板、钢筋、扁铁、万能角钢、曹铁、工字铁及各类型之钢铁材料。小五金则指为建筑五金、白铁皮、锁类铁钉、铁丝、钢铁丝网,家庭五金各类工具等等。就五金性质和用途,应分为钢铁材料,非铁金属材料,机械机件,传动器材,辅助工具,工作工具,建筑五金,家庭五金等八大类。
五金店,专卖以下工具,锯子,钻子,螺丝,改锥,水龙头,锁,管子,打气筒,电线,一类的东西。
五金行业指的就是从事五金加工,制造,生产,冶炼,开采等活动的行业.
不好意思,不能完全帮上你.期待你补充完整的资料.
塑胶厂最轻松的是:学徒和仓库管理员。
在行业人眼里,塑料和塑胶是一种东西。以前,国内的工厂都叫塑料厂,而港台地区则称塑料厂为塑胶公司。国内的一些三资企业为了与外商沟通方便,基本上也都挂“塑胶”有限公司的牌子。不能从字面理解为塑料和橡胶。例如港台地区讲话与内地存在差异。
应用
塑胶零件广泛应用如今生活中的每一个领域,例如家用电器、仪器仪表、电线电缆、建筑器材、通讯电子、汽车工业、航天航空、日用五金等。塑胶的应用如此之广,使用如此之便利,以至于带来了副作用,在某些领域人们不得不开展“禁塑令”。
塑料厂一定有特殊工种的岗位,你可以参照本回答的范围对应一下看你本人的岗是否属于特殊工种。
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特殊工种不是一个正式的概念,只是约定俗成的叫法。所以,标准或法规对它没有正式的定义。
特殊工种,不同于特种作业。1991年,原劳动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二条对特种作业作出了定义。国家经贸委1999年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对上述定义作了部分更改,明确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如电工、金属焊接和切割等)。从事这类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特殊工种的范围: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1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
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勾)工;
1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15.矿山救护作业;
1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17.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