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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车厢内13岁男孩被硫酸灼伤,孩子的后续治疗会面临哪些挑战

高高的麦片
复杂的红酒
2022-12-30 19:48:56

地铁车厢内13岁男孩被硫酸灼伤,孩子的后续治疗会面临哪些挑战?

最佳答案
活泼的猫咪
友好的草莓
2026-04-12 12:23:37

家长在带孩子出门在外的时候还是一定要注意一下他们的人身安全,这一次有一个13岁的男孩子在地铁的车厢内被硫酸灼伤的消息在网上曝光之后,还是引起了很多网友们的关注,因为大家在过安检的时候都是会检查自己随身携带的一些危险物品,像硫酸这种物体的话,肯定是会被检查出来的,可是这种物体为什么会在地铁车厢内里面出现了,这让很多的网友们都感到非常的意外,事件中的这一个男孩子,就是因为走路的时候,因为踩到硫酸,所以滑倒了,直接导致他身上的皮肤灼伤。

现在这一个孩子的后续治疗还是会面临着很多的挑战,首先第一个就是治疗的费用可以说是非常的昂贵,而且从网上曝光的照片中我们可以看得出来这个孩子的身体已经是受到了一个很严重的伤害,将来肯定是会留疤的,现在孩子所出现的是一个三级灼伤的程度,我觉得还是非常的严重,而且后期也是需要进行一个植皮。目前孩子的手术完成的还算是比较顺利

这名孩子受伤之后,地铁的工作人员也进行了一个应急的处理,后来也将孩子及时的送到了医院,现在,广州地铁已经开始了调查这件事情,希望能够给孩子一个交代吧!在这一起事件中,我觉得地铁的安检存在着严重的责任,因为没有能够识别出人们所携带的具有强酸性的溶液,这种溶液被人低所接触到之后,还是会带来很大的伤害,像这种危险的物品,我觉得不应该被带进地铁站内的,现在广州地铁站已经向乘客表达了真诚的建议,希望在今后的时间里面,地铁站能够加强这方面的管理,把避免出现类似的事情发生

最新回答
雪白的纸鹤
天真的天空
2026-04-12 12:23:37

人生在世,难免要和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尤其是面对纠纷时,若己方占理,那也不要得理不饶人,给对方一个台阶,没准还能成为朋友。如果己方没理,那更不要恃强凌弱,将对方逼入绝境。

以宽待人,是一种人生智慧,既利人更利己,绝不是说说而已,需要从点点滴滴做起。如果平时对人刻薄,乃至处处欺负人,那必将埋下祸患。

北京房山区就曾发生过这样一起案件,一个刚中专毕业,前途美好的姑娘,却遭人泼硫酸,一辈子就这样毁了。

泼硫酸者是一位妇女,只因她深恨这位姑娘的父母,最终将硫酸泼向仇家女儿进行报复。这起悲剧到底是如何发生的?两家之间又有着怎样的仇恨?

泼硫酸的妇女名叫韩浪,是重庆人,35岁。1995年时,韩浪和一个大15岁的男人结婚了,婚后育有一子,取名为亮亮。

虽然有了儿子,但夫妻俩年龄差距过大,成天吵架甚至动手,最终两人在2001年离婚。韩浪身心俱疲之下,决心开始新生活,她独身带着两岁儿子来到了北京。

北漂时,韩浪既要打工挣钱,又要照顾儿子,可想而知有多艰难。她只能在房山区农村租民房,勉强度日。

在这期间村里的一个残疾男人李大君,对母子十分照顾,让韩浪感到了些许的温暖,最终二人过起了同居生活。日子虽然依然艰难,但一家三口充满着欢声笑语,韩浪已经倍感满足了。

然而这一切在2005年4月24日改变了,那天下午6岁的亮亮出门玩耍,到了晚上依然没有回来。韩浪和李大君找了半天,也是一无所获。

第二天,天还没亮,韩浪就又出门找孩子了。她始终有着一股不祥的预感,可是又期盼着儿子突然出现。到了中午时,噩耗还是传来了。

一位村民告诉韩浪,村西边的井里有个孩子。当韩浪到了井边,发现那个孩子倒立在井中,虽然看不清脸,但她确信那就是儿子亮亮。

等到把人弄出来,亮亮早就没有了气息,他的脖子处有明显的勒痕。没过几天警方就破案了,杀人者是同村13岁少年强强(化名)。

那天两个孩子一起玩时,发生了冲突,强强将亮亮活活掐死了。最终强强因是未成年人,被判处收容教育三年。

活泼可爱又懂事的儿子,是韩浪的精神支柱。可是现在这根柱子没了,韩浪的精神世界也崩溃了。

她不甘心儿子就这样走了,于是起诉了张平均和李雪娟(杀人凶手的父母)。最终法院判处张平均夫妇,赔偿15万元(包括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亮亮遇害后,尸体在医院太平间存放。韩浪本想尽快将儿子安葬,可是她和李大君哪有那么多钱。本来两人靠着打零工度日,儿子死后伤心过度,有好久没有干活,手里已经没几个钱了。

所以在法院判决前,韩浪曾去张平均家,试图要点丧葬费。可是张平均却一口拒绝道:我哪有钱给你,儿子被关了,我根本没心思挣钱,再说了法院不是还没判决吗?

韩浪连着去了几次,非但没有要到钱,还备受张平均夫妇奚落,心中的屈辱可想而知。她只能去太平间,抱着儿子冰冷的尸体痛哭。

可是生活总要继续下去,最终韩浪和李大君借遍亲友,终于凑够了停尸费和丧葬费,将儿子安葬了。2006年1月,法院也终于判决了,张平均夫妇赔偿15万元。

可是有了判决书,张平均却依然不给钱,直接说道:“要钱没有,要命一条”。韩浪眼见判决书快成了空文,于是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可是面对法官,张平均又装可怜说道:“大女儿正在上学,二女儿又多病,家里真没钱了,还是再宽限一段时间吧”。

可是张平均家光汽车就有两辆,等法院的人上门查看时,家里却只剩一台黑白电视机了,张平均摆明要做“老赖”。

儿子遇害,却得不到一分钱赔偿,那儿子岂不是白死了?韩浪天天以泪洗面,对于张平均夫妇的恨意也越来越大。

李大君眼见女友如此悲伤,干脆偷偷找到张平均家,质问道:我儿子不能白死了,怎么能一分钱赔偿金不给,你们也太欺负人了。

张平均奚落道:“谁是你儿子,你俩连个结婚证都没有,你顶多算个野汉子,还真把自己当爸爸了”。

两人争吵不断升级,最终扭打在一起,李大君身有残疾,根本不是张平均的对手,最终他被狠狠打了一顿。

李大君索要赔偿未果,反而遭遇殴打,韩浪得知后,既心疼男友,又气愤张平均太欺负人。

慢慢的韩浪对儿子的爱,转化成了对张平均的恨。而张平均则到处宣扬:“不赔又怎样,我儿子三年后就回来了。”

如此卑劣的话,更加刺痛了韩浪的心,她决定报复张平均夫妇,让他们也尝一尝痛苦的滋味。

韩浪知道张平均大女儿刚中专毕业,找到了好工作,张平均到处和人炫耀吹嘘。韩浪心想;“既然大女儿是他的骄傲,我就让他再也骄傲不起来”。

2006年5月,韩浪买了5斤硫酸,一直等待着复仇的机会。在此期间,她也曾动摇过,深知自己一旦泼出去了,必将入狱甚至被枪毙。如此拼命,真的值得吗?

可是张平均的言行举止,无时无刻不在刺激着韩浪敏感的神经,她觉得自己再不做点什么,就要被气死了。

最终韩浪抱着必死的信念,写了两封遗书,一封给男友,一封给母亲,就踏上了“复仇之路”。

2006年11月25日,韩浪和张平均大女儿坐在了同一辆公交车上。那天她穿着一件红衣服,手里抱着一个白瓷盆,并没有引起他人注意。

当公交车行驶到岳各庄村站时,停了下来不断有人上车。这时韩浪站了起来,打开白瓷盆,将里面的硫酸泼向了张平均的大女儿。

可怜的姑娘顿时发出惨叫,与此同时姑娘周围也有人沾到了硫酸,受到不同的伤害。有个人站出来大声质问韩浪:你泼的什么?韩浪回答道:“硫酸”。

一时之间,车上炸了锅,乘客们既惊慌又愤怒,将韩浪扭送到了公安机关。

最终张平均大女儿头部、胳膊、腿部、躯干都被硫酸灼伤,受害面积高达15%,还有三位乘客面部、胳膊也受到严重伤害。

经过审理,韩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赔偿张平均大女儿36万,其余三位乘客12万元。张平均在庭审现场,表示不服,要求严惩韩浪。

他对韩浪说道:“你害我女儿干什么,来害我啊,你还有人性吗?”韩浪回应道:“我就是要让你天天看着女儿,难受一辈子,你要记住,你女儿是被你害得”。

可是在接受采访时,韩浪却一再说对不起,孩子是无辜的,伤害到张平均大女儿她很内疚。

当时韩浪已经怀孕三个月了,按照规定可以暂时不用坐牢,可是为了表达歉意,她做了手术,选择坐牢,以期待能稍微弥补下受害者伤痛。

张平均女儿被毁容后,自此不再出门,甚至闹过自杀。一个前途美好的姑娘,就这样被毁了,谁之过?如果张平均夫妇能赔一些钱,哪怕说一句“对不起”,是不是就能避免悲剧发生。

可是即使女儿被泼硫酸后,张平均妻子李雪娟依然坚持自己没错:“她儿子死了,我儿子也被关起来了,前程完了,已经受到了惩罚,凭什么我们还要道歉和赔偿,根本没道理。”

这两起案件中,受害者都是无辜的。韩浪是受害者,也是害人者,她绝不应该伤害无辜之人。

而张平均夫妇也是受害者,但他们嚣张跋扈的态度,拒不赔偿的行为,直接导致了女儿毁容,余生将在内疚中度过。

所以遇到事情时,不要处处争强好胜,更不要欺负人。即使再老实、弱弱的人,一旦被逼急了,什么事都能做出来,到时候再后悔,那就来不及了。北京“硫酸复仇案”,值得每个人深思。

背后的硬币
彪壮的指甲油
2026-04-12 12:23:37

因为该女子的孩子被害死以后该女子并没有得到仇家的道歉、赔偿,该女子选择报复仇家出一口恶气,就将目标放在了仇家的女儿身上,向仇家女儿泼了硫酸。

一、北京硫酸毁容案

2006年11月,北京一辆公交车正在行驶的时候,一位身穿红衣服的中年女子站了起来,向一位18岁的姑娘泼了硫酸,并且硫酸还见到了其他乘客,这位姑娘并没有想到会发生这种事情,身体的很多部位都被硫酸灼伤,脸部也被毁容。周边的乘客也因为躲闪不及而受到各种伤害,该女子随后被乘客制服。

二、事情的详细经过

首先是泼硫酸的女子,这个人叫韩浪,是重庆人。24岁的时候迫于生计嫁给了一个大自己15岁的男人,但是这个男人对他非常不好,不仅懦弱无能并且还出轨,于是韩浪选择了离婚,带着自己年幼的儿子前往北京发展。虽然在北京过得很艰辛,但使韩浪凭借自己坚韧的毅力,在北京扎下根来并且再次结婚,韩浪的第2任丈夫对他的孩子也很好。直到2005年的一天,韩浪找不到自己的孩子了,于是就在村里四处搜寻,最开始以为是孩子被人贩子拐走了,但直到有人发现了孩子在水井中的尸体。

本来最开始以为是孩子自己不小心落水,但是后来还让发现水中的石块觉得事情有蹊跷,后来警方介入调查,最终发现原来孩子是被邻居家的小孩推下水。邻居家的孩子误杀了韩浪的儿子,为了逃避责任,将韩浪的儿子推下了水。邻居家的孩子因为是13岁,所以被判进入少管所三年。而韩浪要求邻居对自己家进行赔偿和道歉,这是法律范围内的,法院也做出了相应的判决。但是邻居一直不履行赔偿,每次都哭穷,而且还嘲讽韩浪,最终等待了很长时间的寒浪,忍无可忍,选择了报复邻居家的女儿。

三、个人看法

韩浪不该的是将报复的对象放在了邻居女儿的身上,又酿成了另外一个悲剧,又毁了另一个花季女孩的人生,这一切的根源都是邻居一家的不作为。明明是自己的孩子杀了人,但是却偏袒包庇,拒不道歉,最终才又酿成了另一个悲剧。

魁梧的大白
妩媚的枫叶
2026-04-12 12:23:37
未成年人是指18岁一下的公民,但是刑法上的责任年龄是16岁,如果你是14岁到16岁,只对致人重伤承担责任,如你是14岁以下,不承担责任。如果16岁以上,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从轻或减轻处罚。

时尚的蛋挞
自由的柚子
2026-04-12 12:23:37

六岁的儿子被同村13岁的男孩掐死,因为是未成年人,凶手在当地托管所被判三年,法院判决凶手家属赔偿受害人家属15万元,凶手家中明明有两辆小汽车,但就是打定主意要做老赖,一分钱都不肯赔给受害人家属,受害人因为无力支付停尸间费用,六岁的儿子整整半年之后才下葬,受害人母亲怀恨在心,某天买了五斤硫酸,泼在了凶手的姐姐身上,虽说事出有因,但还是伤害到了无辜的人,这名母亲被宣判13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三年,赔偿受害人36万元,赔偿被波及到的其他乘客12万元。

真实案例

冤冤相报何时了,这名母亲的经历让人感到唏嘘,外来人口,无依无靠,儿子几乎就是她全部的命,被人害死之后却求告无门,不仅让我想到了发生在我家乡的一起事件。

在我家乡一所中学有一个14岁的小男孩跳楼自杀,当时就引起了轰动,经过认真梳理和调查,人们才知道原来这个小男孩生活在一个单亲家庭当中,小男孩的父亲在小男孩出生不久就因病去世,母子二人相依为命,艰难度日,一个女人独自带着一个孩子生活,想必要经历许多坎坷与磨难,但有孩子的陪伴,母子二人的生活清贫也快乐。

很快孩子上了初中,学习成绩一直非常优异,却因为自己家境不好,总是被班上的同学欺负,孩子非常懂事,从来不跟母亲说,也不敢告诉老师,一直默默忍耐着班上同学的欺负,没想到班上的同学越来越过分,以三个家庭条件非常好的男同学为首,经常以取笑这名男同学为乐,让这名男同学替他们做值日,替他们跑腿儿,稍有懈怠就会打骂这名男同学,不仅如此,他们还经常辱骂和侮辱这名男同学的人格。

某天他们再次联起手来针对这名男同学,不仅把他刚刚打来的饭菜倒在了桌子上,让他吃脏掉的饭菜,而且还拿他单亲家庭说事儿,侮辱他的母亲,男同学忍无可忍,和他们打了一架,但对方人多势众,男同学被狠狠地揍了一顿,上课铃响起,人群散去,男同学一时想不开,跑到教学楼顶跳了下去,之后抢救无效,离开了人世。

他的母亲得知悲痛欲绝,之后从其他同学口中得知儿子一直以来受到这样的欺负,母亲自然不肯罢休,但那三位男同学的家长,仗着对方无权无势,就是不肯给孩子母亲一个说法,本身孩子去世之后,母亲的求生意志就不是很强,看到孩子死后还无法得到一个公道,就想用自己的方法为孩子报仇,某天穿了一把菜刀闯入教学楼中,将三名男同学砍翻在地,造成两死一伤,那名母亲自己也从儿子跳下去的那个楼顶,跳了下去,让人唏嘘不已。

案件总结

这名母亲的做法,虽然触犯了法律,但是从人情和道德的角度来看,还是凶手父母做的要更加过分,受害女孩虽然可怜,但是这名母亲愿意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本来证明母亲在被拘留的时候已经被检查出怀孕,为了接受惩罚,她决定舍弃自己的孩子,在监狱接受改造,也会努力偿还赔款。

其实这名母亲的做法很多人都能理解,当和你相依为命的儿子被人害死,凶手父母却仍然咄咄逼人,处处紧逼,自己儿子尸骨未寒,对方就宣称三年之后自己儿子照样什么事都没有,恐怕任何人都无法接受。尤其是对一名母亲来说,孩子是自己的底线,当自己孩子受到伤害的时候,即便是自己的后半生都在颠沛流离之中度过,也必须要让曾经伤害过自己孩子的人付出代价,这就是一个母亲的心。

恶人自有恶人磨,凶手父母欺人太甚,到最后却让自己女儿受到了伤害,同情受到伤害的女孩,却更唏嘘,她有这样一对父母。只能说冤冤相报何时了,当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最好还是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当法律无法维护自己权益的时候,也不要冲动行事,最好用一种更加理性的方式去处理问题,避免伤害到其他的人。

拉长的金毛
魁梧的小伙
2026-04-12 12:23:37

2005年4月,韩浪经历了人生最灰暗的时刻,6岁的儿子亮亮的尸体,在井中被发现,杀人凶手系同村未成年人强强。

2006年,法院判决强强父母向韩浪赔偿共计15万元的赔偿金,但是这样寻常的诉求强强父母却不配合理赔,被亲情冲昏头脑的韩浪在公交车上将蓄谋好的浓硫磺泼向张家的女儿萌萌。

公交车上泼硫酸始末

2006年冬天,公交车上一位抱着瓷瓶的中年女性和一位年轻女孩并排而坐。车停靠站,妇女突然打开瓷瓶,把瓶内液体向女孩的脸部泼去,女孩被烫得尖叫痛哭,面部和脖子马上变红,保安问这位妇女泼的是什么,韩浪回答说是硫酸,乘客立即拨打110并将女孩送到医院。

张家女儿的伤情

经过医生的及时救治,萌萌的烧伤面积控制在了15%左右,以头部、上肢、左胸、大腿等部位最为严重,面部几近被毁,属于重度烧伤。

看到女儿的容颜被毁,强强父母对韩浪的恶意报复提起诉讼,希望通过法律途径为女儿讨回公道。

审判结果令人感叹

2007年8月,法院公布了判处结果:因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韩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向萌萌赔偿毁容费用共计36万元。

面对法院判决萌萌父母法庭中撒泼斥责韩浪的所作所为,韩浪反讥:“明明是你儿子杀了我儿子,15万你们都不赔偿,就不要怪我去害你女儿!”

隐藏在心里的委屈

韩浪的儿子亮亮系与大自己15岁的前夫所生,因为婚姻生活不够美满,2001年韩浪离婚独自带孩子到北京以打工为生,直到在北京房山的一个村子里遇到好人李大君,婚后二人生活美满,李大君虽有残疾但对母子疼爱有加。

2005年4月24日,韩浪发现儿子不在家,焦急万分,全村找了一圈也不见孩子踪影,第二天等来的竟是噩耗,同村的一个孩子告知她村里的水井有具童尸,等她到现场,发现正是自己的儿子。

原来儿子亮亮和同村张家儿子强强发生打闹,强强掐住儿子的脖子导致亮亮窒息,强强以为亮亮死了于是为了掩藏过失,将亮亮顺势推进井里。

儿子的死已经让韩浪悲痛欲绝,张家的无赖表现更让韩浪在心中无法接受。用张家的话说,自己的儿子因为这个事情前程也毁了,还得坐3年牢,我们找谁说理去?

除了拒不赔偿,张家还到处造谣韩浪,跟她的北京再婚丈夫说:孩子不是他亲生的,自己不必过度给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四处奔波。

冲动后的忏悔

在法庭上,张家爸爸张平均质问韩浪,有没有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后悔,韩浪站在死去儿子的的角度给出了坚决的回答:如果法官问我,我会说后悔,你问我我的回答是不后悔。我的儿子回不来了,你们一点不觉得惭愧,我也要让你们尝尝心痛的滋味。

在法院的争吵声中,可以知道张家确实未思考儿子所犯罪行对受害人母亲造成的精神损害,正如韩浪指责张家父母说的话那样:事情发展到现在跟你们有很大关系,孩子死我认,但是你们到处说儿子三年后就出来了,犯了罪还这样嚣张属于头一份,我忍不了。

事后,韩浪在狱中表示会努力赚钱赔偿萌萌和无辜的受害乘客。由于作案时韩浪正处于怀孕期间,为了弥补自己的过错,韩浪打掉了孩子入狱服刑,忏悔自己因为冲动对他人造成的伤害。

子女教育和家庭关怀,是父母向孩子输出价值观的重要途径,反之,错误的价值观则会影响孩子一生的走向,甚至会引起未成年人犯罪。

作为父母,应该加强对子女有关生命之重的教育,张家父母的所作所为很值得当代年轻父母思考,韩浪最终为自己的过失承担了应有的法律责任,但是也向我们揭示了有的父母蛮横不讲理,和这样的孩子、父母,一定要保持远离。

清脆的睫毛膏
彪壮的钢铁侠
2026-04-12 12:23:37
你好,硝酸和硫酸还有盐酸,都是腐蚀性物质,对人体的伤害是很大的,不可与皮肤接触,都有较强的腐蚀性和刺激性,但不会引起宝宝铅中毒的。防铅可以用以下方法:

●儿童应养成勤洗手的好习惯,特别注意在进食前洗手。

●应给小儿勤剪指甲,指甲缝是特别容易匿藏铅尘的部位。

●经常清洗儿童的玩具和其他一些有可能被小儿放到口中的物品。

●位于交通繁忙的马路附近或工业区附近的居室,应尽可能经常地用湿揩布抹去儿童能触及部位的灰尘。食品和奶瓶的奶嘴上面要加罩。

●不要带小孩到汽车流量大的马路和铅作业工厂附近散步、玩耍。

●直接从事铅作业劳动的工人在下班前必须按规定洗澡、更衣后才能回家。工作场所可能存在铅污染的工人和终日在马路边工作的人员在下班前也应更衣、洗手。不要将工作服和家人、小孩的衣服一起洗涤。

●以煤作为燃料的家庭应尽量多开窗通风。

●儿童应少食某些含铅较高的食物,如普通皮蛋、爆米花等。

●每日早上用自来水时,应先将水龙头打开约1-5分钟,使前一晚囤积于自来水管道中,可能遭到铅污染的部分水放弃(早年自来水管材料中含铅较高),切不可将早上的前一段自来水用以烹食和为小孩调制奶方。

●儿童应定时进食,空腹时铅在肠道的吸收率成倍增加。

●保证儿童的膳食中含有足够量的钙、铁和锌。含钙丰富的食物有:乳制品、豆制品、动物骨骼等。含铁丰富的食物有:动物肝脏、动物血、肉类、蛋类等。含锌丰富的食物有:肉类、海产品(特别是贝类)等。

眼睛大的小刺猬
缓慢的大炮
2026-04-12 12:23:37
告人杨玉霞于1996年2月起与有妇之夫徐××多次通奸。以后,双方关系恶化,杨玉霞扬言要对徐××进行报复。为此,徐于同年9月7日起先后通过派出所及杨所在单位等有关人员进行调解,但杨不听劝阻,决意通过伤害徐××的女儿等人对徐报复。同年9月9日,被告人杨玉霞编造谎言向其学生家长索得一瓶容量为500毫升,浓度为95%以上的浓硫酸作为犯罪工具。同年9月l1日中午,杨携带两只装有浓硫酸的玻璃瓶,骑自行车至徐××女儿徐丽君(女,1988年3月生)读书的小学校,将正在该校上学的徐丽君骗出学校后带至附近一建筑工地内,将其中一瓶浓硫酸从徐丽君的头顶部浇下,随即弃下哭喊呼救的小丽君,又骑自行车赶至徐××家门口,用另一瓶浓硫酸朝正欲出门的徐××妻子顾夏萍的颜面部、背部泼洒后逃逸。被害人徐丽君的颜面、躯干、四肢及会阴等部被浓硫酸烧伤,面积占体表总面积的百分之二十一,其中深二度烧伤为百分之七、三度烧伤为百分之十四,双眼上下睑烧伤、双眼角膜烧伤;顾夏萍的颜面、双上臂、背、膝等部被浓硫酸烧伤,面积占体表总面积的百分之七,其中深二度烧伤为百分之四,三度烧伤为百分之三,双眼上下睑烧伤、双眼角膜烧伤。徐、顾均构成重伤。被告人杨玉霞作案后于当日下午到派出所自首。

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杨玉霞犯故意伤害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杨玉霞及其辩护人辩称杨犯罪后能投案自首且已认罪悔罪等,要求对杨从轻处罚。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玉霞为泄愤报复,经蓄意谋划,用腐蚀性极强的浓硫酸残害无辜的妇女、儿童,致两名被害人被浓硫酸烧灼而毁容,并伤及身体其他部位,其中徐丽君双目失明,均构成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情节恶劣。犯罪后虽能自首,但鉴于其犯罪动机卑劣,手段残忍,且造成两人重伤的极为严重的后果,应予严惩。该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4条、第53条第l款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第1条第(2)项之规定,于1996年l1月1日作出判决:对被告人杨玉霞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被告人杨玉霞不服,以其对被害人顾夏萍、徐丽君的伤害,不是蓄意谋划,只是一时性精神错乱造成,且作案后能投案自首,有悔罪表现,原审量刑过重,要求从轻处罚为由,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玉霞为对其姘夫徐××泄愤报复,竟蓄意谋划,采用腐蚀性极强的浓硫酸对无辜的徐妻顾夏萍及其8岁的女儿徐丽君毁容并伤害身体,其犯罪动机极为卑劣,犯罪手段极为残忍,后果极为严重,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依法应予严惩。原审鉴于杨的罪行特别严重,其作案后虽有自首情节,仍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并无不当。该案经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36条第(l)项的规定,于1996年12月9日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核准原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杨玉霞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群众就杨玉霞精神状态是否正常、是否已怀孕议论纷纷,以及杨玉霞是否可以从轻处罚都曾有过不同的意见。现分述如下:

一、杨玉霞的精神状态是否正常

一审根据辩护人提出杨性格偏激,可能精神状态不正常。为慎重起见,一审曾委托上海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对杨精神状态进行了鉴定,结论为无精神病,对作案行为存在辨认和控制能力,且有责任能力和受审能力。

二、杨玉霞是否怀孕

案发后,社会上曾广为流传杨已怀孕,经查杨与其夫及徐××发生性行为时,均采取了避孕措施,杨称自1996年9月6日起未来月经,为此市监狱中心医院先后于同年l0月16日、11月13日两次对杨的尿液进行妊娠试验,结论为阴性。

三、杨玉霞是否可以从轻处罚

一种意见认为,杨玉霞犯罪手段残忍,罪行特别严重,应受到法律制裁,但鉴于杨能投案自首,在法庭上的认罪态度也较好,要求免杨一死,给杨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同时还认为,徐××也应受到应有的处罚。因为杨玉霞与徐××发生通奸关系后,由于徐将其两人之间不光彩的隐私公开曝光,将杨逼到一种非常难堪的地步,才使杨产生了强烈报复徐的念头,酿成了本案悲剧的发生,故徐有一定的责任。另外,杨玉霞不知道浓硫酸会给被害人造成这么严重的伤害后果。

另一种意见认为,杨玉霞不可以从轻处罚。杨玉霞辩称其不知道浓硫酸会给被害人造成这么严重的伤害后果,这显系杨在抵赖罪责。被告人杨玉霞系中专毕业生,担任小学教师已多年,现已28岁,具有相当的文化知识和社会经验,对于硫酸系一种腐蚀性极强的化学品,其对皮肤的伤害作用肯定会大大超过开水烫等常识应该知道,而且几年前发生的李新华用硫酸伤害潘平的案件在上海人人皆知,此时杨玉霞已走上工作岗位,理应知道。另外,杨玉霞的犯罪动机是对徐心爱的女儿进行报复,造成相当大的伤害,通过让其女儿痛苦一辈子来达到让徐××痛苦一辈子的目的。因此,根据被告人杨玉霞的生活经历、文化知识、社会阅历及犯罪的动机目的、手段等均证明杨上诉辩解不能成立。

被告人杨玉霞作案后自动投案,如实交代罪行,构成自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3条规定,犯罪后自首的,可以从轻处罚,不是“应当”从轻处罚,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对被告人杨玉霞不予从轻处罚,理由如下:

1、被告人杨玉霞犯罪动机卑劣,主观恶意深。(l)被告人杨玉霞,长期与徐××通奸,为达到与徐结婚的目的,甚至要徐去伤害自己的妻子,在其目的达不到,徐××又不愿再与其保持这种关系时,即积极实施报复,将无辜的顾夏萍、徐丽君母女作为报复的对象,达到最终报复徐××的目的。(2)积极预谋、精心策划。当其学生家长马某向其提出洗厕所可用其他物品时,杨坚持要硫酸,充分反映其犯罪的决心。杨还事先窥察地形,寻找冷僻处作为对徐丽君伤害的地点,以使其既能较为顺利的实施犯罪,又为下一次犯罪赢得时间,并编造徐妻顾夏萍打电话给其夫刘长生的谎言,以使其能从徐丽君的班主任处将徐丽君骗出学校实施报复。

2、手段残忍、情节恶劣。(1)采用伤害力极其强烈的硫酸为犯罪工具,毁人容貌。(2)连续实施犯罪,犯罪态度坚决。先在建筑工地的冷僻处对无自卫能力的小丽君实施伤害,目睹被伤害者极其痛苦,用其自己的供述为“情景很惨”,却仍不悔悟,接着又赶至顾夏萍处实施伤害。

3、犯罪后果极其严重,民愤极大。(l)被告人杨玉霞的犯罪行为对被害人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两名被害人已严重毁容,尤其是小女孩徐丽君已双目失明,使其只能在黑暗及痛苦中度过余生。为进行治疗需要大量的费用,虽经社会各界捐助,仍不足以支付她们的医疗费用,此不仅对她们的家庭生活蒙上阴影,也为社会增加了巨大的压力,正像被害人顾夏萍在法庭上的呼喊“让我们母女今后怎么办!”(2)被害人杨玉霞在“严打”期间及大力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时候“顶风作案”,其行为是对法律的极端藐视,对社会公德的极大侵犯,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影响了人民教师队伍的形象,人民群众对其行为极其愤慨,强烈要求从严惩处,民愤极大。纵观全部案情,对被告人杨玉霞应予严惩。

一审和二审法院在全面分析本案案情的基础上,认定被告人杨玉霞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不予从轻处罚,是正确的

幽默的板栗
单薄的小白菜
2026-04-12 12:23:37
如果孩子没有不舒服的表现,那么就没什么事,日后注意就可以了。孩子记得要让他好好的漱漱口。电瓶里的是稀释的硫酸,如果只是少量的,而且孩子没有不舒服的现象,那么基本没啥事。以后记得如果进嘴里了,或者是沾到皮肤上了,那么就尽快用清水清洗,减少酸腐蚀的危害,

幽默的发夹
等待的日记本
2026-04-12 12:23:37
硫酸的危害性有:

硫酸可以对皮肤以及粘膜造成较强的刺激和腐蚀作用,另外主要是对呼吸道和眼睛手部的皮肤更容易受到伤害,硫酸还可吸入中毒,吸入硫酸雾可引起呼吸道刺激症状,

误服硫酸后,口腔,咽部,胸骨后和腹部,会立即产生剧烈的灼热性疼痛若,频繁接触到硫酸但只要没有皮肤直接接触就可以,

硫酸通常不挥发主要的一点是伤害到皮肤,在工作的时候应该做到保护措施,多食用带碱性的食物和水果,提议不要很长一段时间的碰到这些东西。戴潮湿口罩即可大大降低危害。但要勤换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