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年底建成充电桩超24万个/换电站200座
易车讯 近日,从重庆市经济信息委获悉,其发布了关于印发全市加快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到2025年底,全市建成充电桩超过24万个,其中公共快充桩3万个,建成换电站200座。原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办发〔2020〕39号)、《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22〕53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构建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5年底,全市建成充电桩超过24万个,其中公共快充桩3万个,建成换电站200座,形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全市充换电设施统筹建设运营管理。
1.坚持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公益属性,通过规划布局、协议授权、政策引导等方式,进一步规范建设标准、优化运营监管,形成全市“一张网”管理格局。推进桩网互动技术创新,畅通车桩端应用APP与市级监测平台数据联接,开发提供车辆自动寻桩、信息提示等服务功能。规范充电服务费指导价格,打击恶性竞争。(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交通局,各区县政府,国网市电力公司)
2.各区县投资管理部门要加强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备案管理;城市管理部门要做好涉临时占用城市园林绿地、挖掘城市道路等审批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协调物业管理单位配合做好现场勘查、用电安装等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充换电基础设施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电网企业根据布局规划加快推进配电网建设,做好报装、接电、供电等服务保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应急管理局,各区县政府,国网市电力公司)
(二)合理布局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
3.结合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发展规划和电网专项规划,在新建或建成公共停车场、小微停车场、城市边角地带规划建设充电设施,充分利用现有充电场站、停车场、P+R停车场、加油(加气)站等已有场地资源规划建设换电站,推进公交站、火车站、机场、码头、高速公路等重点区域充换电设施全覆盖,持续优化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布局。(市经济信息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各区县政府,国网市电力公司)
(三)推进既有居住社区改造建设。
4.统筹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工作,做好社区管理单位、房地产企业、物业管理单位、业主委员会建设流程指导。健全居住社区建设推进机制,畅通居民诉求渠道,协调解决建设有关问题。(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各区县政府,国网市电力公司)
5.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鼓励将改造中获得的空地、边角地、闲置地以及拟新建或改扩建停车场(库)优先作为充换电基础设施保障用地。具备安装条件的,居住社区要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车位,建立充电车位分时共享机制,为用户充电创造条件。(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各区县政府,国网市电力公司)
6.鼓励充电运营企业或居住社区管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开展居住社区充电设施“统建统营”,统一提供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与维护等有偿服务,提高充电设施安全管理水平和绿电消费比例。鼓励“临近车位共享”“多车一桩”等新模式。(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国网市电力公司、市经济信息委、市住房城乡建委)
7.针对存量、电力增容困难且有充(换)电需求的居住(小)区,在周边合理范围内科学规划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用地。(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国网市电力公司)
(四)确保新建居住社区和其他建筑配建条件。
8.新建居住社区要确保固定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预留安装条件时需将管线和桥架等供电设施建设到车位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建成充电设施的公共停车位比例不低于50%。新建办公类公共建筑配建的停车场(库)应100%具备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建成充电设施的停车位比例不低于50%。新建其他建筑配建的停车场(库)或独立用地建设停车场,具备充电设施安装条件的比例应不低于50%,建成充电设施的停车位比例应不低于30%。(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各区县政府,国网市电力公司)
(五)优化中心城区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建设。
9.各区县每年安排一定的建设用地,优先满足公交车、出租车、物流车及中重卡运营类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合理建设用地需求,以及有明确要求的新能源车辆的充换电专用场地用地需求。(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国网市电力公司)
10.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区公共充换电网络布局,重点在公交首末场站、公交枢纽站、有条件的高架桥下、公交站台等场地建设公交充电站;重点在机场、火车站、客运站、“P+R”停车场、公交场站、加油加气站辅助服务区内、公共停车场(库)、露天公共停车位、街道空闲地、公租房边角地、城市零星建设用地、已设置停车场(位)的城市公园和景区等场地建设网约、巡游出租车充换电站;重点在物流园区、工业园区、码头、港口、城市配送集散地、冷链基地等场地建设物流车充换电站。到2025年,全市符合建设条件的公交首末场站、公交枢纽站、机场、火车站、客运站、公园、3A级(含)以上景区充电桩覆盖率应达到100%;具备建设条件的物流园区、工业园区、码头、港口、城市配送集散地充换电站覆盖率应达到100%。(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国资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文化旅游委,各区县政府,重庆机场集团、国网市电力公司、中国石油重庆分公司、中国石化重庆分公司、重庆燃气集团)
(六)加强区县、镇街充电网络布局。
11.加快补齐区县、镇街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加快推动电动汽车充电站“区县全覆盖”、充电桩“镇街全覆盖”。积极推进辖区内交通枢纽、旅游景区、政府投资建设的停车场(库)和政府或政府平台公司投资建设的特级公共停车场(库)等公共区域充换电设施建设,具备充电设施安装条件的比例不低于50%,建成充电设施的停车位比例不低于10%;各镇街集镇、农产品集中配送中心具备充电设施安装条件的比例不低于30%,建成充电设施的停车位比例不低于10%。(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交通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文化旅游委、市乡村振兴局,国网市电力公司)
(七)扩大高速公路充换电网络覆盖范围。
12.加快制定高速公路充换电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在渝高速公路服务区充换电网络布局和建设。高速公路运营企业要做好充换电设施建设用地保障,电网企业要做好充换电设施建设供电保障。到2025年,高速公路服务区实现快充站全覆盖,试点建成一批350kW及以上大功率充电桩;多品牌多车型换电站联合运营,重点服务区原则上建成1座综合换电站,换电站间距不超过200公里。(责任单位:重庆高速集团、国网市电力公司)
13.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建的停车场(库),应全部具备充电设施安装条件(预埋电力管线和预留电力容量)。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位数量在50个及以上的,公用快充桩建成数不低于6个;50个以下的,公用快充桩建成数不低于停车位数量的10%;充电桩单枪功率不低于80kW,双枪功率不低于160kW。(责任单位:国网市电力公司、重庆高速集团)
14.优先对车流量较大的既有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站进行升级改造,在渝蓉、沪渝、渝昆、沪渝南线、九永、包茂、兰海、绕城等高速线路服务区改建快充桩300个,充电电压由300—500V拓宽至300—750V;扩建沪蓉、渝宜、内环、渝广等高速线路服务区充电桩40个,单站充电桩由4个扩建至8个,单枪功率不低于60kW。(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国网市电力公司、重庆高速集团)
(八)加快内部停车场(库)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15.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旅游景区等内部停车场预留安装条件100%,充电桩建设比例不得低于总停车位数量的10%,满足公务用车和职工私家车充电需要。鼓励单位和园区内部充电桩对外开放,进一步提升公共充电供给能力。(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局、市国资委、市经济信息委、市文化旅游委,各区县政府,国网市电力公司)
(九)推进车网互动技术创新与试点示范。
16.支持电网企业联合车企等产业链上下游打造新能源汽车与智慧能源融合创新平台,开展跨行业联合创新与技术研发,推进车网互动试验测试与标准化体系建设。探索新能源汽车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的实施路径,研究完善新能源汽车消费和储放绿色电力的交易和调度机制。探索单位和园区内部充电设施开展“光储充放”一体化试点应用。(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市电力公司)
17.鼓励推广智能有序充电,支持电网企业、市级平台和充电企业通过需求侧响应等方式,开展智能有序充电,探索车网双向互动,合理发挥规模化、分散式电动汽车充放电资源对电力系统的峰谷调节作用。居住小区及其公共领域新建的充电设施应当具备有序充电功能,鼓励对存量充电设施进行有序充电改造,实现网、桩、车智能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各区县政府,国网市电力公司)
(十)加快换电模式推广应用。
18.鼓励换电运营企业会同整车生产厂商探索建立综合换电站统一技术标准,满足巡游出租、网约、物流配送等多品牌多车型共享换电技术发展需求。鼓励我市重点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主导或参与制修订换电车型、换电设备、换电场站建设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探索中心城区巡游出租车、网约车与私家车共享换电模式,鼓励充换电一体化共享场站建设。加强技术攻关,围绕港口物流、环卫等短途、高利用率场景,研究布局专用车辆共享换电站。(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
19.重点区县原则上应建设1座以上综合换电站,为出租、网约车、物流车、重卡进行换电补能服务。鼓励在码头、矿山、水泥搅拌站、垃圾处理场、排渣场等特定区域建设重卡换电站。(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经济信息委、市交通局,国网市电力公司)
(十一)改善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环境。
20.停车场(库)运营企业、物业管理单位或个人负责运营管理的公共充电车位,鼓励采用新能源汽车与燃油车辆分区停放等方式进行秩序化管理。对于非新能源汽车占用公共充电车位的,鼓励运营单位采用智能车位锁、车牌识别等方式解决“油车占位”问题。(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各区县政府)
21.鼓励充电企业与各类停车设施运营管理主体探索商务模式,建设停车充电一体化共享服务设施,实现停车和充电信息数据互联互通。(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城市管理局,国网市电力公司)
22.提升重庆市新能源汽车与充电基础设施监测平台数据服务、安全监管、运行分析等功能,推进设备在线监测、故障预警等智能化、数字化支撑手段,提升平台车桩一体化监测水平。市级监测平台每月向社会发布全市充换电基础设施运行情况。(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国网市电力公司)
(十二)建立健全行业监管体系。
23.落实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充换电设施建设与运营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在符合有关安全建设和运营要求后投入市场。充换电运营企业应自查充换电设施运营状态,严格落实充换电设施全生命周期相关管理要求,全面实现接入监测平台,提升设备可用率和故障处理能力。规范充电设施管理要求,建立“僵尸桩”清查冶理制度,将“僵尸桩”数量纳入充电企业建设补贴评价体系,加大对“僵尸桩”整治考核力度。支持优势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各区县政府,国网市电力公司)
24.强化汽车、电池和充电设施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严格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建设安装质量安全把关。充电设施业主、居住社区管理单位、售后维保单位等应加强充电设施安全管理,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各区县经济信息、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消防、应急、市场监管、电力等部门结合职责,加强配套供电、规划建设及集中充电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完善各级安全管理机制,加强充电设施运营安全监管,强化居住社区用电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政府,国网市电力公司)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统筹协调力度。
充分发挥市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规划指导作用,市级有关部门强化工作联动,落实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各区县政府主导统筹推动本辖区建设工作,电网企业同步做好配套电网保障,积极推进居民社区充电设施统建统营。市经济信息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加强跟踪评估,推动各项政策措施有效落实,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报请市政府通报督办。(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
(二)完善财政支持政策。
落实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市级财政资金补助政策,重点支持服务质量优质的充换电场站,加强大功率充电、车网互动等示范类设施的补贴力度,促进行业转型升级。鼓励各区县制定相应支持政策,给予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各区县政府)
(三)增强金融服务能力。
创新利用专项债券和基金等金融工具,重点支持充换电设施以及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鼓励各类金融机构通过多种渠道,为充换电设施建设提供金融支持。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适合充换电设施的保险产品,探索“车电分离”等商业、金融模式创新。重点推进保险机构开发适合充换电设施的保险产品,推进整车电池回购、电池梯次利用、V2G、充换储一体化等方面的持续探索和创新应用。(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重庆银保监局)
各责任单位应按照有关工作要求,细化落实相关任务,责任单位中排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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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前代产品V2充电桩相比,特斯拉V3超级充电桩采用了全新的电力电子元器件,最大功率提升到了250kW,线路变细并采用液冷散热,既增加充电效率又减轻了枪、线重量,大大方便了女性车主的使用。同时,第三代超级充电站的设计能够让特斯拉车辆以电池能够承受的最大功率进行充电,缩减在超充站的平均充电时间。
以Model 3为例,在峰值功率状况下,15分钟所充电量可行驶约250公里。此外,特斯拉还开发了“在途电池预热”功能——当车主导航至超级充电桩,以及导航系统收录的第三方充电桩时,车辆会将电池加热到最佳充电温度,缩短充电时间。
重庆第四家体验中心,共铺设15座超级充电站
本次开业的特斯拉体验中心位于重庆市南岸区双龙路白鹤工业园区,是特斯拉在重庆成立的第四个、也是重庆南面的首个特斯拉体验中心,其余三个分别位于渝北人和、渝北嘉州新光天地,以及九龙坡万象城。
同时,根据官方公布的信息,截至目前,特斯拉在大重庆区域共布局了15座超级充电站(126个充电桩)13座目的地充电站(29个充电桩),并且这些数字随着用户量的扩大而快速增长,将覆盖重庆城区核心地带及周边热门自驾路线,为用户的日常出行提供便利。
高速公路服务区6座快速充电站分别为涪陵西服务区进沪、进渝方向各一座,江东服务区进贵、进渝方向各一座,银白高速涪陵服务区进贵、进渝方向各一座。城区20个交流充电桩具体地址为望州路20号电力集团停车场、望江路97号顺江开闭所停车场、黎明路江景名门停车场、滨江路沾福地停车楼、李渡新区供电所停车场,每处设置交流充电桩4台。
使用充电桩一共有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办理电动汽车充电卡(该卡只能使用国家电网的充电桩,目前只能在望江路97号电力公司办理),需要充电的时候,将充电卡放置在充电桩置顶的位置,设置充电金额,就可以直接充电。另一种方式是下载“e充电”APP上支付电费就可以直接充电。无论哪种方式都只需花不到一分钟的操作便可以进行充电。
目前重庆高速28个服务区已建起充电桩,可为新能源汽车提供充电服务。
重庆—贵阳高速公路(Chongqing–GuiyangExpressway),简称“渝筑高速”,是中国境内连接重庆市和贵州省贵阳市的高速公路,为中国国家高速公路网兰州—海口高速公路(国家高速G75)的并行线之一。
目前该公司已在沪蓉高速万州服务区(上海方向和成都方向)、双河口和龙都广场4个站点设立充电桩,
另一批充电桩也在紧锣密鼓地布置中,
方便新能源电动车驾驶员绿色环保出行。
城区、高速服务区均设置充电桩
在双河口的一处停车场,8台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笔直地站立着。在03号充电桩处,一个黑色管线从桩内伸出来,通过充电枪连接到一台蓝色的特斯拉上面。充电桩显示屏上显示着充电时长、充电电量、费用信息和设备信息等,充电情况一目了然。
“每台充电桩都是智能充电机,国标的油电两用和纯电动车,客户设置好充电金额后,自动完成。”国网重庆万州供电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8台属于慢速充电,特斯拉充满电需要6-7小时,适合家庭和上班场所长时间充电。虽然充电速度较慢,但是有利于保护车辆的电池
1、重庆北站北广场候车厅每个入站口都有专门提供充电的插座。
2、重庆北站站内有手机加油站,可在站内进行充电。
重庆北站位于中国重庆市渝北区, 为特等站,隶属于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主要铁路枢纽之一,是集铁路、轨道交通、长途汽车、公交等多种交通方式于一体的综合交通枢纽。
扩展资料:
重庆北站注意事项:
磁介质车票保管应避免高磁性的电器。
不能破损、污秽、折叠,应保持车票的完整性,尤其是车票代码的完整性。
磁介质车票如检测不通过或者持普通票,可由人工检测通过。
进站、出站均需检票,乘车过程中应妥善保管车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重庆北站
【太平洋汽车网】重庆直流充电桩充电30分钟就可充满,跑上200-300公里,而交流充电桩则需要6-8个小时才能充满。
直流充电桩:充30分钟跑200公里解决汽车尾气污染和能源危机的根本办法是改善汽车燃料。电能具有价廉、安全、清洁、资源可靠等特点,以电能作为汽车动力,是解决城市环境污染的有效方法。
这种新能源汽车要上路,充电桩必不可少。汉嘉电气打造的第三代充电桩是直流充电桩,与传统的交流充电桩相比,可大大节省充电时间。目前已经研发成功,正在测试推广阶段。
“就比如现在普通的新能源小汽车,用直流充电桩充电30分钟就可充满,跑上200-300公里,而交流充电桩则需要6-8个小时才能充满。”汉嘉电气董事、总经理邱添告诉记者,与加油相比,充电的成本很低,小汽车跑一公里约花费8分钱成本,加油的成本一公里约为4角至1元。
邱添介绍,以公司做的市场调查来看,目前重庆生产的新能源汽车占全国份额近50%,然而重庆的充电桩集中建设非常少,新能源是未来发展方向,汉嘉正是看中了这其中的供需差。
以巴南为例,截至2016年底各类机动车数量13.3万辆,电动汽车保有量为157辆,其中电动公交车35辆,其他类电动汽车122辆,而充电桩仅有400余个,且大多布局在电动公交车沿线和大型商场周围,其他区域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几乎为零。为此,巴南计划到2020年累计建成充电站70个、充电桩12000个。
智能电网设备:断电之前就发现故障作为一个传统制造业企业,汉嘉电气却一直跟“节能减排”的主题绕不开。邱添说,除了充电桩,目前该公司主要推广的另一个产品——智能电网远程监测系统,其电力大数据运用,能通过辅助谐波治理等方式,在节能减排上有所作为,并且能让大家用电更加安全可靠。
(图/文/摄:太平洋汽车网问答叫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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