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苯二酚中毒会死人吗?
对皮肤、粘膜有强烈的腐蚀作用,可抑制中枢神经系统或损害肝、皮肤功能。
急性中毒:吸入高浓度蒸气,可致头痛、头昏、乏力、视物模糊、肺水肿等;误服可出现头痛、头晕、耳鸣、苍白、紫绀、恶心、呕吐、腹育、呼吸困难、心动过速、尺厥、谵妄和虚脱 ,严重者呕血、血尿、溶血性黄疸,甚至可致死。
慢性影响:长期低浓度吸入,可致头痛、头晕、咳嗽、食欲减退、恶心、呕吐等。皮肤可引起皮炎。
急性毒性:LD50320mg/kg(大鼠经口);人经口5000mg/kg,死亡。
刺激性:人经皮:250mg(24小时),轻度刺激。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动物亚急性中毒表现为溶血性黄疸、贫血、白细胞增多、红细胞脆性增加、低血糖、皮毛无光泽和明显的恶病质。
苯酚(phenol,C6H5OH)又称酚及石炭酸,为有特殊芳香味的白色结晶,易溶于水。急性苯酚中毒系全身中毒性危重急症,临床较少见。 【致病原因】 1.苯酚蒸气可经呼吸道吸收,但由于其挥发性低,在生产中吸入苯酚蒸气而引起中毒者较少见,而由皮肤污染吸收中毒的可能性较大。易发生于制药,合成树脂、油漆、橡胶、石油、制革及造纸等生产过程中。 2.急性中毒多由误服所致,其致死量2~15g,但亦有例外。 【急救处理】 1.吸入高浓度苯酚蒸气者,应立即将其移离现场,注意保暖;必要时给予吸氧、人工呼吸、注射呼吸兴奋剂及其他对症处理。 2.对口服中毒者应分秒必争及时抢救。立即用植物油洗胃,至无苯酚味为止,并留置少数植物油于胃内。洗胃后多次给予口服牛奶或蛋清。如毒物进入胃内时间较长,粘膜已有严重腐蚀时,不能再用蓖麻油,否则会增加毒物吸收。有口腔粘膜和食管粘膜溃疡,甚至昏迷患者,亦不应放弃洗胃,但插管时应细心,防止食管穿孔。 3.皮肤污染者,应立即脱去污染衣服,用棉花浸透甘油、聚乙烯乙二醇或聚乙烯乙二醇和酒精混合液(7:3)擦洗污染物,至少擦洗10min,然后用清水冲洗至无苯酚味为止。如污染面积较大,应在处理后至少观察24h,注意呼吸情况。此方法较过去单用水、酒精或植物油去除皮肤污染安全得多。 4.皮肤有灼伤者,用饱和硫酸钠液湿敷。严重灼伤时注意防治休克。眼部灼伤时用大量水冲洗(至少冲洗20min),并按眼灼伤处理。 5.对昏迷、紫绀患者可给予吸氧。呼吸衰竭者应及早用呼吸兴奋剂。有“三低症”者,可给予葡萄糖盐水静脉注射,必要时可输血,应用升压药物。对严重肾功能损害者,可用透析疗法。为防治继发感染,可应用抗生素。 【预防】 1.有关苯酚的操作、贮藏、运输等过程,须有安全制度并严格执行。 2.凡加热苯酚的操作,应采取密闭措施,辅以通风设施。 3.注意防火、防爆,并防止皮肤接触。 4.在生产、运输过程中,尤其在洗涤贮存苯酚的容器时,应加强个人防护。 5.对患有湿疹、过敏性皮炎、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慢性结膜炎及肝、肾功能不全者,不宜从事接触苯酚的作业。 【预后及劳动能力鉴定】 口服中毒而未能及时洗胃者及皮肤大面积灼伤者,预后较差,病死率亦较高。 获救痊愈者,大部分不留后遗症。眼灼伤严重可能遗有视力下降。对中毒较重,并出现昏迷,经治疗好转者,应脱离苯酚作业。
苯酚口服致死量为8.5g,最小致死量为1.3g
接触时得小心!
酚类化合物是一种细胞原浆毒,其毒性作用是与细胞原浆中蛋白质发生化学反应,形成变性蛋白质,使细胞失去活性,它所引起的病理变化主要取决于毒物的浓度,低浓度时可使细胞变性,高浓度时使蛋白质凝固,低浓度对局部损害虽不如高浓度严重,但低浓度时由于其渗透力强,可向深部组织渗透,因而后果更加严重。酚类化合物侵犯神经中枢,刺激脊髓,进而导致全身中毒症状。
酚类化合物可经皮肤、粘膜的接触,呼吸道吸入和经口进入消化道等多种途径进入体内。酚急性中毒大多发生于生产事故中,可以造成昏迷和死亡。皮肤接触酚液后,可引起严重灼伤,局部呈灰白色,起皱、软化,继而转化为红色、棕红色以致黑色,因其渗透力强,可使局部大片组织坏死。
环境中被酚污染的水,被人体吸收后,通过体内解毒功能,可使其大部分丧失毒性,并随尿排出体外,若进入人体内的量超过正常人体解毒功能时,超出部分可以蓄积在体内各脏器组织内,造成慢性中毒,出现不同程度的头昏、头痛、皮疹、皮肤搔痒、精神不安、贫血及各种神经系统症状和食欲不振、吞咽困难、流涎、呕吐和腹泻等慢性消化道症状。这种慢性中毒经适当治疗一般不会留下后遗症。酚类化合物污染地面水,如以地面水作为饮用水源,酚类化合物与水中余氯作用生成令人厌恶的氯酚臭类物质,使自来水有特殊的氯酚臭,其嗅觉阈值为0.01毫克/升。而在不含游离氯的水中,酚的最高允许浓度为1毫克/升。我国地面水中规定挥发酚的最高允许浓度为0.1毫克/升(Ⅴ类水)。我国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中规定挥发酚类不超过0.002毫克/升。
低浓度苯酚能使蛋白变性,高浓度能使蛋白沉淀。对皮肤、黏膜有强烈的腐蚀作用,也可抑制中枢神经系统或损害肝、肾功能。
中毒身亡.......这个很难说。
不过,到老年后应该比别人会有很大几率得神经类、肝类疾病。
2. 苯酚是一种中等强度的化学毒物,与细胞浆中的蛋白质发生反应。低浓度时,细胞变性,高浓度时,蛋白质凝固。酚类化合物可通过皮肤黏膜、呼吸道和消化道进入人体。低浓度可引起累积性慢性中毒,高浓度可引起急性中毒和昏迷死亡。一般来说,苯酚进入人体后,人体通过自身的解毒功能将其转化为无毒物质排出体外。只有当摄入量超过解毒功能时才会积累,导致慢性中毒,表现为头晕、头痛、精神病、食欲不振、呕吐、腹泻。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健康危害:本品有强烈的刺激性。高浓度强烈刺激粘膜、上呼吸道、眼睛和皮肤。接触后出现烧灼感、咳嗽、喘息、喉炎、气短、头痛、恶心和呕吐。口服可致死。
二、毒理学资料及环境行为
毒性:属高毒类。
急性毒性:LD50103mg/kg(大鼠经口)
刺激性:人经皮:2%,轻度刺激。人经皮:5%,重度刺激。
致癌性:小鼠经皮最小中毒剂量2000mg/kg(28周,连续)致肿瘤阳性。
对生物降解的影响:水中浓度0.2mg/L时,荧光假单孢菌对葡萄糖的降解受到抑制。55mg/L时大肠杆菌对葡萄粮的降解受到抑制。
危险特性:遇明火、高热可燃。受高热升华产生有毒气体。
燃烧(分解)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3.现场应急监测方法:
4.实验室监测方法:
空气中的测定:样品经XAD-2树脂吸附后,用乙醇-己烷溶液洗脱,再用紫外检测器的高效液相色谱测定
5.环境标准:
前苏联 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 0.05mg/m3
前苏联(1975) 水体中有害物质最高允许浓度 0.2mg/L
前苏联(1975) 污水排放标准 1mg/L
6.应急处理处置方法:
一、泄漏应急处理
隔离泄漏污染区,周围设警告标志,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好防毒面具,穿化学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避免扬尘,小心扫起,置于袋中转移至安全场所。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经稀释的洗水谚入废水系统。如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
废弃物处置方法:用控制焚烧法。
二、防护措施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应该佩带防毒口罩。紧急事态抢救或逃生时,议佩戴自给式呼吸器。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防护服:穿相应的防护服。
手防护:戴防化学品手套。
其它:工作后,淋浴更衣。单独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再用。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流动清水冲洗15分钟。若有灼伤,就医治疗。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呼吸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患者清醒时立即给 饮植物油15-30ml。催吐。尽快彻底洗胃。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