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私藏了一些废的硫酸 被抓了会被怎么处罚 刑法上有哪些规定
。。。24吨。。。一些。。。
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很详细了吧。。。快点处理掉。。。危险化学物品,而且还是大量。。。
第一,搬运硫酸,会不会造成心肌梗死,需要医院医生来诊断,
第二,从你描述的情况,不能认定工伤,因为根据工伤保险条款规定,职工只有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或者经过抢救48小时内死亡的,才可以视同工伤,你的情况不符合这个规定,不能认定工伤死亡,
第三,鉴于不能认定工伤死亡,就应该按照疾病死亡待遇处理,单位可以发给丧葬费,有供养人口的,发给一次性救济费。治疗费用,按照医保待遇报销。
硝酸、硫酸属于易制毒化学品,如果不是用于违法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但要办理补充备案手续。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
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许可或者备案的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本单位上年度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情况;
有条件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单位,可以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建立计算机联网,及时通报有关经营情况。
扩展资料: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持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买印鉴卡的医疗机构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无须申请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个人不得购买第一类、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
第十七条:
购买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在购买前将所需购买的品种、数量,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个人自用购买少量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无须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