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被掐死未获赔偿,母亲用硫酸复仇,需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六岁的儿子被同村13岁的男孩掐死,因为是未成年人,凶手在当地托管所被判三年,法院判决凶手家属赔偿受害人家属15万元,凶手家中明明有两辆小汽车,但就是打定主意要做老赖,一分钱都不肯赔给受害人家属,受害人因为无力支付停尸间费用,六岁的儿子整整半年之后才下葬,受害人母亲怀恨在心,某天买了五斤硫酸,泼在了凶手的姐姐身上,虽说事出有因,但还是伤害到了无辜的人,这名母亲被宣判13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三年,赔偿受害人36万元,赔偿被波及到的其他乘客12万元。
真实案例冤冤相报何时了,这名母亲的经历让人感到唏嘘,外来人口,无依无靠,儿子几乎就是她全部的命,被人害死之后却求告无门,不仅让我想到了发生在我家乡的一起事件。
在我家乡一所中学有一个14岁的小男孩跳楼自杀,当时就引起了轰动,经过认真梳理和调查,人们才知道原来这个小男孩生活在一个单亲家庭当中,小男孩的父亲在小男孩出生不久就因病去世,母子二人相依为命,艰难度日,一个女人独自带着一个孩子生活,想必要经历许多坎坷与磨难,但有孩子的陪伴,母子二人的生活清贫也快乐。
很快孩子上了初中,学习成绩一直非常优异,却因为自己家境不好,总是被班上的同学欺负,孩子非常懂事,从来不跟母亲说,也不敢告诉老师,一直默默忍耐着班上同学的欺负,没想到班上的同学越来越过分,以三个家庭条件非常好的男同学为首,经常以取笑这名男同学为乐,让这名男同学替他们做值日,替他们跑腿儿,稍有懈怠就会打骂这名男同学,不仅如此,他们还经常辱骂和侮辱这名男同学的人格。
某天他们再次联起手来针对这名男同学,不仅把他刚刚打来的饭菜倒在了桌子上,让他吃脏掉的饭菜,而且还拿他单亲家庭说事儿,侮辱他的母亲,男同学忍无可忍,和他们打了一架,但对方人多势众,男同学被狠狠地揍了一顿,上课铃响起,人群散去,男同学一时想不开,跑到教学楼顶跳了下去,之后抢救无效,离开了人世。
他的母亲得知悲痛欲绝,之后从其他同学口中得知儿子一直以来受到这样的欺负,母亲自然不肯罢休,但那三位男同学的家长,仗着对方无权无势,就是不肯给孩子母亲一个说法,本身孩子去世之后,母亲的求生意志就不是很强,看到孩子死后还无法得到一个公道,就想用自己的方法为孩子报仇,某天穿了一把菜刀闯入教学楼中,将三名男同学砍翻在地,造成两死一伤,那名母亲自己也从儿子跳下去的那个楼顶,跳了下去,让人唏嘘不已。
案件总结这名母亲的做法,虽然触犯了法律,但是从人情和道德的角度来看,还是凶手父母做的要更加过分,受害女孩虽然可怜,但是这名母亲愿意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本来证明母亲在被拘留的时候已经被检查出怀孕,为了接受惩罚,她决定舍弃自己的孩子,在监狱接受改造,也会努力偿还赔款。
其实这名母亲的做法很多人都能理解,当和你相依为命的儿子被人害死,凶手父母却仍然咄咄逼人,处处紧逼,自己儿子尸骨未寒,对方就宣称三年之后自己儿子照样什么事都没有,恐怕任何人都无法接受。尤其是对一名母亲来说,孩子是自己的底线,当自己孩子受到伤害的时候,即便是自己的后半生都在颠沛流离之中度过,也必须要让曾经伤害过自己孩子的人付出代价,这就是一个母亲的心。
恶人自有恶人磨,凶手父母欺人太甚,到最后却让自己女儿受到了伤害,同情受到伤害的女孩,却更唏嘘,她有这样一对父母。只能说冤冤相报何时了,当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最好还是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当法律无法维护自己权益的时候,也不要冲动行事,最好用一种更加理性的方式去处理问题,避免伤害到其他的人。
该女子的行为属于故意伤人罪,目前已经被法院判刑13年,并且赔偿受害者36万元,赔偿其他三名乘客12万元。其实女子这样做也是被逼无奈,在面对媒体采访时,女子也表示过歉意,她说自己对不起受害者,所以女子把刚怀上的孩子打掉,以表示歉意。但面对受害者父亲时,女子表示我并不后悔这样做。
这件事的事发原因。
这名母亲名叫韩浪,今年35岁,在她很年轻时就嫁给了大自己15岁的丈夫。或许是因为年龄悬殊,两人结婚之后感情一直不是很好,韩浪生下第1个儿子后,就和丈夫和平离婚了,孩子被判给了母亲。在某一天韩浪干完农活回到家中,发现儿子掉入枯井淹死了。原来韩浪的儿子亮亮与同村孩子强强玩耍时发生了冲突,强强不小心把亮亮掐死,最后还扔到井里面掩盖事实。当时强强只有13岁,法院判决之后,强强只被关了三年就放了出来。
韩浪内心不服,法院要求强强父母赔偿韩浪15万元,但这笔费用强强父母一直都不肯给。由于自己儿子尸骨未寒,韩浪只好通过其他方式报复强强父母一家人。今年5月中旬,韩浪买了5斤硫酸 ,然后跟着对方大女儿来到公交车上。趁着人少之际将硫酸泼向对方,女孩因此脸部毁容,从此也患上了抑郁症。
对于这件事我有何看法?
现在有些老赖确实非常气人,明明自己有错,非但不承认,还要去挑衅受害者。现在造成这种后果真是咎由自取,暴力虽然只会让事情变得更加复杂,但有时候确实能够大快人心,不过需要付出沉重代价。我觉得该女子就算要报复,也不应该伤及无辜。
在十几年前,一个叫韩浪的离异女人的儿子与另外一个人张平均的儿子发生争执,很快两人就扭打起来,在慌乱中,张的儿子把韩的儿子掐死了,然后把他丢到井里。
韩浪打工回家后发现不见儿子,一番寻找下发现儿子死在井里,当天警察就破案了,凶手是张的儿子,法院判处凶手强制收容三年。
不久后,韩浪将凶手的监护人张平均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张平均赔偿韩浪15万元,虽然这15万元换不回儿子,但多少算是一点安慰。奈何张平均多次故意拖欠不给钱,面对法院的召唤装可怜,还辱骂上门要钱的韩浪,这才造就了后面的悲剧。
面对张平均的无赖,韩浪只好自己想办法给儿子复仇,她在药店买好硫酸伺机而动,正好张平均的女儿在外地上学回家坐上公交车,韩浪尾随她上了车,并在车上将硫酸泼到她身上,造成被害女子脸部,身体大面积烧伤,波及到的还有后面的几个乘客。最后,韩浪被判处13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3年,赔偿受害人36万元,赔偿被波及的无辜受害者12万元。
其实,这是一个悲剧连着另外一个悲剧。
张平均在法庭上指着韩浪大骂她为什么如此残忍,要对他的女儿下手,而韩浪也反问道:你的儿子害死我的儿子,你一分钱也不肯赔偿给我,你可曾后悔过?
如果当时张平均能态度好一点对韩浪,真诚给她道歉,并且先赔偿一部分金额,也许也就不会把女儿的下半生搭进去;如果韩浪没有思想偏激去自己报复张平均,也许也不用坐牢十几年,还背上了几十万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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