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溶尸案:自己做生意亏本,三人痛杀发小,还用硫酸溶了尸,后来怎样了?
那是1999年11月21日一个非常普通的下午。杨某独自一人在成都鞋跟厂,像往常一样接了电话,接了电话便驱车离开了工厂,再也没有回来。
晚上妻子打电话给杨某却暗示他不在服务区,妻子很奇怪,因为丈夫同意了,当天下午就送公公回家。
当妻子再次拨通丈夫的电话号码时,电话留言显示对方已关机。
直到晚上10点左右,妻子感觉越来越不对劲,不停地给杨打电话,终于打通了,但电话不是她的丈夫。
那人说:刚才杨某在和我们打牌没听见,现在吃火锅了。
妻子坚持要找到她的丈夫,丈夫让她打电话给别人,然后挂断了电话。此时,电话无法再次接通。
他的妻子慢慢地注意到事情不对劲,一夜无眠,第二天便联系上了杨某的父亲,杨某的父亲立即到当地派出所报案。
派出所民警了解到整件事后,也意识到事情不对劲,立即查询杨某手机信号和通话记录。在雅安附近找到了手机。
事情越来越奇怪,杨某到底去了哪里?你为什么不打电话给你的家人?接电话的那个人是谁?他和杨有什么关系?杨某失踪和他有关系吗?各种各样的阴霾不断地压抑着这个原本幸福的家庭。
报告当天上午,县派出所接到报案,报告称:尸体上发现了装有塑料桶的尸体。
警察赶到现场,赶到现场时,警察发现河里有两个塑料桶:一个大水桶,一个小水桶。
大桶已经被高度腐蚀得不像男尸了,尸体从桶里出来,警察没有在心脏里一震,大部分尸体的皮肤软组织已经全部被腐蚀,骨头都暴露在外面。
看那小桶,打开里面装满了不明液体,经警方检测是一种强酸液体。
法医进行了尸检,结果显示受害者为男性,年龄在25至30岁之间,死亡时间不到24小时。
警方还发现,死者是从成都来到这一地区的,而且这不是第一次犯罪的现场,而是处置尸体的现场。
最后,警方经过逐一调查,得知一辆名为“川A”的白色厢式货车是本案的主要嫌疑人,案发前一晚,该车曾在天泉县徘徊出入。
警方立即搜查了这辆车,最终找到了车主。车主说,他把车借给了一个叫冯林的人,只借了4天,但8天后仍未归还。
警方意识到借车人涉嫌严重犯罪,于是立即在全市设立了检查站,终于在1999年11月23日拦截了这辆开往大义新厂方向的车。
在一辆被警方拦截的白色面包车中,三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大邑县卖鞋的冯林、卖鞋跟的冯吉和大邑县农民侯彦勋抓获。警方还发现了和犯罪现场一样的黄色胶带。
经过警方的讯问,三人承认了自己的罪行,被害人杨某已经失踪,此外,还有一人叫潘桂勋的囚犯在逃路上。最后,警察逮捕了所有的嫌疑犯。
冯冯霁,林兄弟,杨,这是一个小的关系一直很好,但是因为自己的商业损失,他们认为敲诈勒索的杨是好的,然后连同其他两个,因为杨知道冯两个兄弟,从一开始就搬到杀心。
他们打电话约杨某出去后,将其乐晕,装在塑料桶里,封好嘴,驱车前往天泉县。
在路上,杨某窒息而死,几人商量破坏尸体,将浓硫酸倒入桶中。
杀人可以是近亲或无亲属,夫妻,亲属,父母和孩子,更不用说童年玩耍长大发小。
本案中的嫌疑人与受害人关系不大,只是为了钱才互相残杀。从这个角度来看,和什么人相处,怎样相处,是一辈子要深思熟虑的问题。
尸检常识
※ 人通常在死后30分~2小时内开始僵硬,9~12小时后会全身僵直。之后的30个小时会持续僵硬,接下来软化,经过大约70个小时恢复原状。
通常情况下是如此,但如果周围气温高于35度的话,僵直和软化都会加速,只要24个小时即可恢复。
死前剧烈运动后,蛋白质在体内较容易凝固,死后僵硬也会比平常快。
※ 自杀是枪抵着脑袋开时,会在弹恐周围留下烧焦的痕迹,且周围皮肤的颜色也会加深。且子弹进入的洞比出的洞小,血流的也较少一点,一般情况下只有自杀才会留下焦痕。
※ 肺部穿孔,即使想呼吸也会因肺部无法扩张而不能顺利呼吸,这便会造成窒息死亡。死前大概能痛苦挣扎10~15分。
※ 溺死:空中稍带水渍,瞳孔放大,且有出血现象在眼粘膜上,耳膜也会因水压而造成破裂引起出血。
※ 中毒:嘴唇先泛起微紫色或黑色,接着身体其他部位也会出现此现象;眼睛有时会瞪着,两手紧握拳头,腰腿蜷曲等。
※ 被勒死:喉部明显有一道深深的紫色痕迹,瞳孔放大做痛苦状,舌头有时伸出且变成紫黑色。
※ 用茶清洗伤口中和毒性是处理遭遇海蛇等的咬伤的最佳办法,因为茶中含有的丹宁可以解毒;另外负责吸出毒的人也要用茶漱口以防中毒。
※ 食物中毒时,可以用绿豆磨碎冲水灌服可以暂时缓解毒性。
※ 把盐素与酸性的清洁剂混合后,会产生有毒气体。
※ 死者皮肤成粉红色,且有些斑点由皮肤内向外呈出,明显是氢氧化钠(Na OH)中毒致死;若毒在胶囊中。则至少要融化15分钟才能显出毒性。急救时最好用含蛋白的东西漱口,如:牛奶。PS:氰酸钾是难溶于冷水的。(本条感谢鸿上网友的指正!)
※ 外科医生的食指上会留下一道深而明显的痕迹,这是因为经常打包扎线所留下的。
※ 死者的发稍有些微烧焦,身体肌肉极度僵硬,这是高压中电而死的特征。
※ 电流从手指尖流进身体所形成的烫伤,会使手指成为灰白色。
※ 吃了氰酸钾可能会引起窒息死亡(氰酸钾有杏仁味)。
※ 若是在花上下毒,花本身也应先枯萎。
※ 表面看起来是咬端舌头“自杀”的死状,有时是因为吸入毒气或屯如毒物引起痉挛造成的。
※ 毒菌有很多种,有些还会发出猛毒的毒素。毒菌还可以拿来做药,但还有毒性,所以平常最好别吃。
※ 二氧化碳中毒:人周围气体中含超过20%的二氧化碳,那么吸入后会剧烈痉挛,几秒钟便会咬舌而死且身体冰凉。二氧化碳比空气重,所以会沉在特定空间的下面。
※ 若是大量出血引起的痉挛,必须用绳子扎紧伤口附近止血,防止血流过多,接下来是揉按心脏。
※ 如果人的内脏被弄破,会有一种特殊的内脏气息。
※ 山洞中回声大的话就表示没路了,若回声小的话表示还有路。
※ 硫化硫酸钠(漂白剂)能解氢酸钾毒。
※ 珍珠的表面是由碳酸钙组成的,最怕酸性的腐蚀,所以在碰名贵的珍珠时,一定要带手套或用手帕包着,若不用的话,会使珍珠碰到手上的油渍,使珍珠表面光泽消失得更快。珍珠表面的光泽寿命最多30~40年,以后便会慢慢褪色。
※ 将尸体埋在土中,让身体不能接触空气,尸体腐烂的速度会是正常速度的1/8,在水中会更慢。
※ 一般失踪超过七年就被确认是死亡了,若是自然灾害或是灾难造成的人失踪,超过一年就被确定死亡了。
※ 用钝器打击人的头部甚至会造成锉裂伤。通常第一击不会有血溅出,但伤口周围会有伤痕,第二击在同一地方,血才会喷出。
※ 上下唇粘膜出血,颈部有点状表皮剥落,及皮上有片状出血,眼结膜出血等表示有扼颈过程。
※ 死者若被人扼住颈后用钝器打击头部会造成颅内严重损伤,呼吸系统衰竭死亡。
※ 食用亚硝酸钠一定量时,也会至人于死。急性中毒只有少量毒性进入骨髓。
※ DNA指纹图有着高度个体特异性,统一个体不同组织之间的一致性,他的重复率是几十亿分之一,几乎全世界都没有相同
对死亡时间的神奇推断
在推理小说中,死亡时间的推断往往有很重要的意义,一般来说,尸体发现的越早,推断的时间越精确。我们常可以看到当法医得出死亡时间以后,警官首要做的就是问讯嫌疑人当案发时的行踪,即不在场证明。而相当一部分作品也是围绕
罪犯如何利用温度湿度以及其他方式使法医的判断发生混淆。比如前一阵谜题中关微妙的温度计一文就是相关知识的简单应用。了解相关知识,不仅对阅读相关内容时有所反应,对尝试相关创作也是有所帮助的。
在法医实际工作中,大多数死者的死亡时间,可通过其家属和知情群众容易弄明由的,不需要专门的推断。但是,在无名尸体、江河中的浮尸、杀人碎尸、杀人移尸以及其他死亡时间不明的案件中,准确地推断死亡时间,便往往能为分析罪犯作案的时间、确定侦查范围提供科学依据。
在国内外的法医学研究中,死亡时间的法医鉴定,一直是一个极其重要的课题。其研究方式已从肉眼观察逐步发展到组织学、组织化学、生物化学和生物物理学等先进的技术检验。但是,由于尸体变化要受到自身的和来自客观外界的各种因素的影响,因此不可能有一个完全统一的标准,采用各种方法推断出时间也只是一种大致时间,不是绝对精确的。另外。由于单独使用任何一种方法进行鉴别,都有较大的误差。不能得到较为可靠的结果,因此,死亡时间的鉴定,应采用多种方法进行综合分析。目前主要有:
一、根据超生反应推测
人死后,躯体的组织、器官对刺激还能发生一定反应。其种类很多,可用作推测死亡时间的超生反应有:
肌肉的超生反应:人死后2小时内,几乎所有肌肉受机械刺激后均可发生收缩反应,尤以肱二头肌为甚,并且不受环境气温高低的影响。死亡2小时后,则多半只能引起打击处肌肉收缩。死亡超过5小时,一般即不再发生明显的肌肉收缩。
死后皮下出血:在进行上述机械刺激试验过程中,被打击的部位可形成皮下出血斑。其出现率随死后时间的延长而迅速下降。
瞳孔的超生反应:人死后在一定时间内,眼内滴入或注入药物,可引起瞳孔反应。死后4小时,在结膜囊内滴入依色林或阿托品等药物,可发生相应的缩瞳或散瞳反应。如将药物直接注入眼房内,则死后20小时,仍可是阳性反应。
汗腺的超生反应:汗腺在肾上腺素、阿托品等药物作用下,死后30小时内,可有发汗反应。
二、从眼和眼底变化推测死亡时间
眼压变化:正常人的眼压在14~21mmHg之间,死后10分钟可降低为10mmHg,20分钟可降低为7mmHg。开放性颅脑损伤的尸体,眼压下降较快,眼球变软。
角膜变化:死后数小时角膜出现斑块状混浊,12~24小时呈半透明状,36~48小时高度混浊,难以透视到瞳孔。尸体的眼睛关闭时,角膜变化要慢得多。角膜变化还在较大程度上受温度和环境条件的影响。在冰雪里的尸体,角膜可长时间保持透明状态。
用水或生理盐水数滴湿润角膜,然后用眼底镜观察眼底变化,亦可推测死亡时间,但此法仅适用于死后一天之内。
三、根据尸体现象推测死亡时间
面部及四肢发凉、尸斑、尸僵开始出现,其死后经过时间为1~2小时。
尸斑呈片状分布,尸僵大部分出现,其死亡时间经过3~4小时。
尸斑融合成大片,尸僵全身出现,角膜微浊,嘴唇开始皱缩,用缩瞳剂、散瞳剂滴眼,瞳孔仍有反应,其死后经过时间为5~6小时。
尸僵高度发展,指压尸斑能完全退色,角膜高度混浊,眼结合膜开始自溶,其死后经过时间约12小时。
尸斑能全部压退,羊皮纸样斑形成,角膜高度混浊,巩膜黑斑出现,口腔粘膜及眼结合膜自溶,其死后经过时间约24小时。
上述几种尸体现象出现的时间,是以春秋季节为基础的,夏季则加快,冬季则变慢。
腐败性腹部膨胀,在春秋季节于死后8~10小时,夏季于死后4~5小时,冬季于死后48~72小时开始出现。
腐败绿斑,在春秋季节约于死后24小时,夏季约于死后12小时,冬天死后72~120小时开始出现。
腐败血管网,在春秋季节于死后48~72小时,夏季于死后1~2天,冬季约于死后7天开始出现。
头发易于脱落和腐败水泡现象,在春秋季节于死后3~5天,夏季于死后1~2天出现,冬季一般不出现腐败水泡。
腐败巨人观,在春秋季节于死后3~7天,夏季于死后2~3天,冬季于死后15~30天开始出现。
在盛夏季节,尸体软组织液化消失仅存尸骨,需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在有蝇破坏的情况下,时间更会缩短。
如果所检尸体在水中,则还有些尸体现象供推测死亡时
手脚皮肤泡软膨胀,呈白色皱缩状的现象,若出现于手掌、脚掌处,则死亡时间在24小时左右;若出现于手背、脚背处,则死亡时间于48小时左右。
手脚皮肤脱落呈手套状的现象,若是出现于夏天的尸体上,其死亡时间为一周左右;冬天为一月左右;春秋天则为2周左右。
腐败巨人观,在春秋季节于死后7~10天,夏季于4~5天,冬季于1.5~2月出现。
需要再次强调的是,尸体现象的发生和发展受到各种条件制约的,在判断具体的死者死亡时间时,应当结合具体问题进行分析和推测,绝不能对任何一个数据生搬硬套。
四、根据尸体胃内容物的消化程度推测进食到死亡的时间
胃内食物在法医学上有其独特的意义。法医工作者既可以根据胃内食物的种类和成分,推断死者的进食地区、生活习惯和经济状况等情况,为侦查破案提供线索;还可以根据胃内食物的消化程度和排空程度情况,推断死者最后一次进食到死亡的大概时间,为推断死亡时间和死者生前的活动范围提供科学依据。
实践表明,胃内食物消化和排空程度,取决于食物的性质。以米饭、蔬菜类食物为例,如果饭粒、蔬菜外形较完整,乳糜减少,只有少量食物进入十二指肠,则一般应当是在饭后1~2小时内死亡的。如果胃内食物全部成乳糜状,只有极少的饭粒、蔬菜残渣,食物已进入大肠,则大约是在饭后4小时死亡的。胃内食物已全部排空,或者仅残存如青菜头粗皮纤维、海带皮等硬质蔬菜皮,则在饭后4~6小时死亡。如果胃内容物是肉类或油腻重的不易消化的食物,则进食至死亡的时间的推断应当相应延长。
运用胃内容物消化和排空程度来推断进食到死亡的时间。应当充分考虑两个因素:一是不同的人的消化能力和肠道推进食物的速度是有差异的;二是人死后胃肠蠕动和消化酶的作用还要持续一段时间,使食物继续推进和消化。这种情况在尸温下降缓慢时更为明显。
五、根据膀胱内尿液的多少推测死亡时间
在夜间死亡的人,还可以根据膀胱内尿的充盈程度来推测死亡时间。按照常人的习惯,睡觉前要排尿,如果尸检时见膀胱内尿量甚少,则可能是睡后2~3小时内死亡;如果尿量甚多,则可能是半夜死亡。只是这种情况偶然性较大,所以只能作为参考,而不能仅凭此来判断死亡时间。
六、根据蝇蛆的生活史推断死亡时间
蝇蛆的生活史,是指苍蝇从产卵、孵化成蛆,蛆虫生长成熟之后变成蛹,成蝇后破壳而出在现场遗留蛹壳,完成一代蝇蛆的过程。由于蝇蛆各个生长阶段具有规律性,因此在蝇蛆破坏尸体的情况下,是可以运用蝇蛆的生活史判断死亡时间,特别是晚期尸体死亡时间的。
蝇蛆生活的各个阶段所需时间受多种因素的制约,其中可以进行定量分析的主要是季节、气温和湿度。西南政法学院部分法医教师和重庆市公安局的法医工作者经过长期研究,总结出一个“尸体上蝇蛆生长发育与死后经过时间关系表”,可以作为参考的(见附表)。
此外,随着蝇蛹成熟时间的增长,其蛹壳的颜色亦由黄白色、黄色、褐红色、褐色到暗褐色,由浅入深。因此,在推测死亡时间时,还可以参考蝇蛹的颜色和蛹壳破碎残存的情况等。
推断人死亡时间是法医学的重要内容之一。但是,由于决定人死后尸体变化的情况是复杂的,因而推断死亡时间,特别是精确推断高度腐败或者仅剩尸骨的尸体的死亡时间,具有相当大的难度,而且所推断的时间幅度都较大。在法医检验实践中,必须根据每个尸体的具体情况,考虑多方面的因素,结合案件其他证据,进行综合分析,才能保证结论的准确性。
1、尿液颜色
尿液颜色 可能毒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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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 安替比林及其他解热药、山道年
黄色 乙酰苯胺、铅
暗绿色 酚类、雷锁辛
黑褐色 焦性没食子酸
2、胃内容颜色
胃内容颜色 可能毒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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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色 苦味酸、硝酸
黑色 硫酸、草酸
紫红色 高锰酸钾
绿色或兰色 铜盐
灰白色未溶物 砷
灰黑色 安妥或磷化物
暗处可见发光颗粒 磷
3、皮肤及尸斑颜色
皮肤及尸斑颜色 可能毒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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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红色 氰化物、一氧化碳
黄色 磷、铅、毒菌、四氯化碳
橙黄色 重铬酸钾接触处
灰褐色 氯酸盐、硝基苯、亚硝酸盐、安替比林
1、如何根据尸斑推断死亡时间
死亡时间 尸斑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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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h 尸斑呈局限性,境界清晰,在低体位出现,小斑点,淡紫色
2--3h 逐渐向周围扩大,境界有点模糊,在尸体低下部都出现
4--5h 手指轻压尸斑退色。翻动尸体,现有尸斑消失,尸体低下部出现新的尸斑,即
尸斑转移
6--10h 手指强压尸斑中等退色。翻动尸体,原有尸斑不再完全消失,尸体低下部出现
新的尸斑,切开尸斑皮肤血液流出,即两侧性尸斑
11--15h 手指强压尸斑稍微退色。翻动尸体,原有尸斑不消失,新的尸斑也不易形成,
切开尸斑皮肤,从血管断面缓慢流出血滴,并渗出浅黄色或红色液体
>24h 尸斑完全固定,手压不退色,切开尸斑皮肤无血液流出,皮下组织呈紫红色
2、如何根据尸僵推断死亡时间
死亡时间 尸僵出现部位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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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h 下颌、项
5--6h 下颌、项、肩、肘 下肢弱
7--8h 下颌、项、肩、肘、股、膝 指、趾弱
10--12h 下颌、项、肩、肘、股、膝、手、指 足、趾弱
12--24h 下颌、项、肩、肘、股、膝、手、指、足、趾 全身最强
24--30h 开始缓解
30--40h 股、膝、足、趾 下颌、上肢弱
48h 下肢弱
>48h 全部缓解
3、如何根据角膜混浊程度推断死亡时间
死亡时间 角膜混浊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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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h 湿润,瞳孔透明
3--4h 湿润,瞳孔开始发白
5--8h 开始干燥,瞳孔透明度逐渐丧失
9--11h 微混浊
12--23h 混浊增强,瞳孔尚能透视
24--30h 中等程度到显著混浊
>48h 完全混浊,瞳孔不能看见
尸体死亡时间的推算
1、尸冷
人死后产热停止,尸体热向周围环境放散,直到与环境温度相同。尸冷的进展取决于环境的温度、尸体衣装情况、尸体内热量和死亡原因等。在春秋季节成年人尸体,室内每小时大约下降0.83度。水中尸体每小时下降3---4度;在高温季节室外尸体,死后几小时内尸温还能上升。据国内的尸温研究报告,死后4---5小时内,体内产生热尚未完全停止,尸温平均每小时下降0.58度;死后5---16小时,产热完全停止,尸温平均每小时下降0.97度;死后16---24小时,因是尸文与环境的的温差缩小,尸温下降变慢,平均每小时下降0.54度。该项研究建立了死亡时间计算公式,经过实际应用和完善得出一下简便公式:
死后经过时间(小时)=37度-尸体直肠温度/0.83*系数
所乘系数:春秋季为1,夏季为1.4,冬季为0.7。
2、尸斑
人死后血液循环停止,血管内的血液由于重力作用向尸体的低下部位移动,坠积于毛细血管和小静脉内并使其扩张,透过皮肤显出紫色斑,称为尸斑。
尸班最早在人死后30分钟出现,一般在死亡1---2小时开始出现。尸斑的形成、发展可分为几个阶段。
尸斑形成的最初阶段,称为坠积期。此期在死后5---6小时内达到明显可见。可持续6---12小时。坠积期尸斑被按压尸斑退色或消失,出去按压则尸斑又重现。在此前阶段如果变动尸体位置。尸斑也随之改变,在新的低下部位重新出现。
尸斑发展的第二阶段为扩散期。从死亡后发展到扩散期约需8小时,延续至26---32小时。此期被血红蛋白染红的血浆浸透到周围组织,此时按压尸斑已经不能完全消失,只是稍许退色,停止按压后尸斑恢复原色也慢。变动尸体位置,部分尸斑可能移位,部分尸斑则保留在原来形成的部位。
尸斑发展的第三阶段为浸润到组织中的时间较久,此期用手指压迫尸斑不再改变颜色,也不再消失,变动尸体位置则尸斑不再转移。
某些中毒尸斑颜色特异,一氧化碳中毒时呈鲜红色,氧化物中毒呈樱桃红色,亚硝酸盐、氯酸钾中毒呈灰褐色,冻死时呈红色。
3、尸僵
人死后肌肉一度驰缓,很快变僵硬,即尸僵。各关节难以弯曲,死亡时的状态被固定下来。
尸僵最快出现是在死后30分钟左右,通常是在死后2---3小时,一部分肌肉开始僵直,6---8小时遍及全身各关节,12---15小时达到高峰。这种状态持续到24---36小时又开始缓解。在夏天2---3天,在春秋季节3---4天,冬天3---7天尸僵逐渐消失。
此外还有尸体痉挛、皮革样斑、角膜混浊、自溶等均为早期尸体变化。
晚期尸体变化
继早期尸体变化后出现腐败、毁坏、白骨化,以及保存型的木乃伊、尸蜡、鞣尸等皆为晚期尸体变化。
1、腐败
从死后第2---3昼夜开始产生大量气体(硫化氢、甲烷、氨等),散发出难闻的腐败臭味。
腐败一般开始于大肠,主要是肠内细菌引起,在右下腹的皮肤上出现绿色斑块,然后扩延至全身,在12---14天腐败气体进入皮下组织,颜面肿胀呈黑色,眼球突出,口唇变厚、舌尖挺出,腹部膨隆,呈所谓巨人观。由于腹腔内的腐败气体的压力作用,使口鼻腔流出血性泡沫液体,排出大小便,阴囊与阴茎膨大成球状,子宫内胎儿娩出,即死后分娩。
在腐败过程中,尸体所有软组织分解消失露出白骨。在空气中白骨化所需的时间随季节不同,成人尸体在夏季需半个月至1个月以上。在土中白骨化经过时间长,季节变化少,在成人需7---10年,小儿尸体4---5年,幼儿尸体2---3年,新生儿尸体大约1年。
根据尸体腐败发展的程度,可大致推测死后经过时间,急剧的尸体腐败不影响骨损伤鉴定,但对生前伤或死后伤鉴别以及疾病死亡原因的确定会造成很大困难,甚至无法鉴定。
2、动物毁坏尸体
各类昆虫、啮齿类和食肉类动物也能严重损伤尸体,甚至毁殆尽。
蝇类对尸体的毁坏最为严重,人死后苍蝇就即可在尸体眼角、口、鼻孔、肛门、伤口等周围产卵,暖和天气经过1---3天卵孵成蛆,软组织被食成蜂窝状。蛆又可以长成蛹,过两周又成蝇,然后再开始新繁殖周期。在条件适宜时,成人尸体在1个月左右就能被蝇类吃尽软组织。
蚂蚁也能破坏尸体,一般认为,在两个月内,蚂蚁能将一巨成人尸体咬食得只剩骨骼。
其他动物破坏尸体(如犬、猫、狼、狐、鼠、鸟类等),均能留下有特征的咬痕。水中尸体可被鱼、虾、蟹等咬食。
保存型尸体
尸体在特殊的条件下可不经过一般的分解过程而长期保存其原形。这是特殊的尸体变化,如木乃伊与尸蜡。
1、干尸(木乃伊)
若尸体急速丧失水分,微生物繁殖受阻,尸体皮肤呈黑褐色皮革样化,软组织干燥萎缩变硬,体重为原重量十分之一。这种保存型尸体即干尸。干尸一般是置于顶楼上,埋于干燥而颗粒粗大的土壤和沙土中的尸体。成人尸体完全干尸化需要6---12个月
2、尸蜡
尸体停放在水中或潮湿的土中,与空气断绝,体内脂肪发生变性,变成灰黄色蜡样物(尸体皂化)。尸体硬度有的软如黏土,有的硬如石膏,并放出腐败奶酪样特殊恶臭。
形成明显的尸蜡需3---5周,成人尸体形成完全尸蜡需10---12个月。
3、泥炭鞣尸
尸体在沼泽地或泥炭沼泽中,由于鞣酸和腐殖作用而形成泥炭鞣尸。这种尸体皮肤鞣化致密呈黑褐色,内部器官缩小,骨骼内无机盐溶解,骨骼软化,能长久保存。
死后经过时间推断
推断死亡时间是法医鉴定的重要的内容,是在命案现场或对无名尸体检验时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之一。知道了死亡时间,可以查清某人有无作案时间,可以核对证人或嫌疑人的供述。
(一)根据尸体现象推断死亡时间
尸体变化尸表现象 死亡时间
尸温每小时下降1度 10小时之内
尸温每小时下降0.5度 10小时以上
角膜轻度混浊 8---12小时
瞳孔不能透见 48小时左右
尸斑开始出现 1---2小时
尸斑指压退色 6---8小时之内
尸斑可以转移 15小时之内
尸斑发展高峰 15小时左右
尸僵开始出现 2---3小时
尸僵发展高峰 12---15小时
尸僵开始缓慢 24---36小时
尸僵消失 3---4日
下腹部腐败变色 24---48小时
腐败静脉网及水泡 2---4日
蛆出现 24小时左右
蛆侵蚀皮肤 4日以上
蛆食尽内脏 1个月左右
成人白骨化(土中) 7---10年
成人木乃伊 3个月以上
全身尸蜡化(水中) 1年左右
表7---1尸体腐败现象在不同季节开始出现的时间
尸体腐败现象 夏季 秋季 冬季
腹部膨胀 4---5小时 8---10小时 2—3天
腐败绿斑 约12小时 约24小时 3---5天
腐败血管网 1---2天 2---3天 5---7天
腐败水泡 1---2天 3---5天 一般不出现
腐败巨人观 2---3天 3---7天 15---30天
(二)根据尸体胃肠道内容物推断死亡时间
根据死者胃肠道内容物可以推断其死前最后一次进餐至死亡所经过的时间,从而推断死亡时间,胃内容并可以确定事物成分或进食地点等。虽然每个人饮食习惯、消化能力各不相同,死后胃肠活动功能还能持续一段时间,但是绝大多数人食物进入、停留于各段消化道时间呈规律性变化。在法医学的实践中,胃肠道食物消化和推进程度的利用价值不逊于尸表现象。若胃内米饭、蔬菜外形完整,只有少量食物进入十二指肠,应为饭后1—2小时内。若胃内食物部分呈乳糜状,尚有极少量饭粒、菜渣,则食物已进入大肠,应为饭后4小时内。若胃内容全部排空,有时残留青菜根纤维或海带等,应为饭后6小时以上。根据凶杀案件尸体的胃肠道内容物检查多数会得到重要线索和证据。因此,应作为一项常规检查。
硝酸是一种具有强氧化性、腐蚀性的强酸,属于一元无机强酸,是六大无机强酸之一,也是一种重要的化工原料。在工业上可用于制化肥、农药、炸药、染料、盐类等;在有机化学中,浓硝酸与浓硫酸的混合液是重要的硝化试剂,其水溶液俗称硝镪水或氨氮水。所属的危险符号是O(Oxidizing agent 氧化剂)与C(Corrosive 腐蚀品)。硝酸的酸酐是五氧化二氮(N2O5)。
危险性
与硝酸蒸气接触有很大危险性。硝酸溶液及硝酸蒸气对皮肤和粘膜有强刺激和腐蚀作用。浓硝酸烟雾可释放出五氧化二氮(硝酐)遇水蒸气形成酸雾,可迅速分解而形成二氧化氮,浓硝酸加热时产生硝酸蒸气,也可分解产生二氧化氮,吸入后可引起急性氮氧化物中毒。人在低于12ppm(30mg/m?)左右时未见明显的损害。吸入可引起肺炎。大鼠吸入LC50 49 ppm/4小时。国外报道3例吸入硝酸烟雾后短时间内无呼吸道症状。4-6h后进行性呼吸困难。入院后均有发绀及口、鼻流出泡沫液体。给机械通气及100%氧气吸入。在24h内死亡。经尸检,肺组织免疫组织学分析及电镜检查表明细胞损伤可能由于二氧化氮的水合作用产生自由基所引起的,此种时间依赖的作用可能是迟发性肺损伤症状的部分原因。 吸入硝酸烟雾可引起急性中毒。口服硝酸可引起腐蚀性口腔炎和胃肠炎,可出现休克或肾功能衰竭等。
危险性类别:酸性腐蚀品、氧化剂、易制爆、强腐蚀(含量高于70%)/氧化剂(含量不超过70%)。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
健康危害:吸入硝酸气雾产生呼吸道刺激作用,可引起急性肺水肿。口服引起腹部剧痛,严重者可有胃穿孔、腹膜炎、喉痉挛、肾损害、休克以及窒息。眼和皮肤接触引起灼伤。 慢性影响 长期接触可引起牙齿酸蚀症。
环境危害:对环境有害。
燃爆危险:助燃。与可燃物混合会发生爆炸。
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20~30分钟。如有不适感,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10~15分钟。如有不适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呼吸、心跳停止,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术。就医。
食入:用水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泄漏应急措施
应急处理:根据液体流动和蒸气扩散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给式呼吸器,穿防酸碱服。作业时使用的所有设备应接地。穿上适当的防护服前严禁接触破裂的容器和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泄漏物进入水体、下水道、地下室或密闭性空间。喷雾状水抑制蒸气或改变蒸气云流向,避免水流接触泄漏物。勿使水进入包装容器内。小量泄漏:用干燥的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覆盖泄漏物。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飞尘或石灰粉吸收大量液体。用农用石灰(CaO)、碎石灰石(CaCO3)或碳酸氢钠(NaHCO3)中和。用抗溶性泡沫覆盖,减少蒸发。用耐腐蚀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
硝酸液及硝酸蒸气对皮肤和粘膜有强刺激和腐蚀作用。浓硝酸烟雾可释放出五氧化二氮(硝酐),遇水蒸气形成酸雾,可迅速分解而形成二氧化氮。浓硝酸加热时产生硝酸蒸气,也可分解产生二氧化氮,吸入后可引起急性氮氧化物中毒。人在低于12ppm(30mg/m3 )左右时未见明显的损害。吸入可引起肺炎。据国外3例吸入硝酸烟雾的报道,吸入后短时间内无法呼吸道症状,4~6小时后出现进行性呼吸困难。入院后均有发绀及口、鼻流出泡沫液体。给机械通气及100%氧气吸入,在24小时内死亡。经尸检,肺组织免疫组织学分析及电镜检查表明,细胞可能是由于二氧化氮的水合作用产生自由基引起的。
吸入硝酸烟雾可引起腐蚀性口腔炎和胃肠炎,可出现休克或肾功能衰竭等。皮肤或眼睛接触硝酸可引起灼伤。皮肤接触硝酸的部位呈褐黄色。一旦发生由硝酸引发的事故,应立即使受伤害者脱离事故现场到空气新鲜处。眼睛或皮肤被污染时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口服后立即用清水漱口。有消化道损伤时洗胃需谨慎。
处理硝酸泄漏物的人员须戴好防毒面具和手套。一旦泄漏要立即用水冲洗,如大量溢出,则所有人员都要撤离储库,用水或碳酸钠中和硝酸,稀释后的污水待PH值降至5.5-8.5时再放入废水系统。
硫酸健康危害: 对皮肤、粘膜等组织有强烈的刺激和腐蚀作用。蒸气或雾可引起结膜炎、结膜水肿、角膜混浊,以致失明;引起呼吸道刺激,重者发生呼吸困难和肺水肿;高浓度引起喉痉挛或声门水肿而窒息死亡。口服后引起消化道烧伤以致溃疡形成;严重者可能有胃穿孔、腹膜炎、肾损害、休克等。皮肤灼伤轻者出现红斑、重者形成溃疡,愈后癍痕收缩影响功能。溅入眼内可造成灼伤,甚至角膜穿孔、全眼炎以至失明。慢性影响:牙齿酸蚀症、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和肺硬化。
环境危害: 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和土壤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 本品助燃,具强腐蚀性、强刺激性,可致人体灼伤。
危险性类别:
盐酸侵入途径:
健康危害: 接触其蒸气或烟雾,可引起急性中毒,出现眼结膜炎,鼻及口腔粘膜有烧灼感,鼻衄、齿龈出血,气管炎等。误服可引起消化道灼伤、溃疡形成,有可能引起胃穿孔、腹膜炎等。眼和皮肤接触可致灼伤。慢性影响:长期接触,引起慢性鼻炎、慢性支气管炎、牙齿酸蚀症及皮肤损害。
环境危害: 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和土壤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 本品不燃,具强腐蚀性、强刺激性,可致人体灼伤。
毒理学资料及环境行为
急性毒性:LD50900mg/kg(兔经口)LC503124ppm,1小时(大鼠吸入)
危险特性:能与一些活性金属粉末发生反应,放出氢气。遇氰化物能产生剧毒的氰化氢气体。与碱发生中合反应,并放出大量的热。具有强腐蚀性。
燃烧(分解)产物:氯化氢。
PVC本身并无毒性,但所添加的增塑剂、防老剂等主要辅料有毒性。
日用聚氯乙烯塑料中的增塑剂,主要使用对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二辛酯等,这些化学品都有毒性,聚氯乙烯的防老剂硬脂酸铅盐也是有毒的。
含铅盐防老剂的聚氯乙烯(PVC)制品和乙醇、乙醚及其他溶剂接触会析出铅。含铅盐的聚氯乙烯用作食品包装与油条、炸糕、炸鱼、熟肉类制品、蛋糕点心类食品相遇,就会使铅分子扩散到油脂中去。
所以不能使用聚氯乙烯塑料袋盛装食品,尤其不能盛装含油类的食品。另外,聚氯乙烯塑料制品在较高温度下,如50℃左右就会慢慢地分解出氯化氢气体,这种气体对人体有害,因此聚氯乙烯制品不宜作为食品的包装物。
扩展资料
聚氯乙烯具有阻燃(阻燃值为40以上)、耐化学药品性高(耐浓盐酸、浓度为90%的硫酸、浓度为60%的硝酸和浓度20%的氢氧化钠)、机械强度及电绝缘性良好的优点。
聚氯乙烯对光、热的稳定性较差。软化点为80℃,于130℃开始分解。在不加热稳定剂的情况下,聚氯乙烯100℃时即开始分解,130℃以上分解更快。受热分解出放出氯化氢气体,(氯化氢气体是有毒气体)使其变色,由白色→浅黄色→红色→褐色→黑色。
阳光中的紫外线和氧会使聚氯乙烯发生光氧化分解,因而使聚氯乙烯的柔性下降,最后发脆。从这里不难理解,为什么一些PVC塑料时间久了就会变黄、变脆的原因。
具有稳定的物理化学性质,不溶于水、酒精、汽油,气体、水汽渗漏性低;在常温下可耐任何浓度的盐酸、90%以下的硫酸、50—60%的硝酸和20%以下的烧碱溶液,具有一定的抗化学腐蚀性;对盐类相当稳定,但能够溶解于醚、酮、氯化脂肪烃和芳香烃等有机溶剂。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PVC
一、 基本层面:这一条实际也就是从事侦探工作的最基本前提-——这一条没达到基本标准,就不适合干这一行!其主要包括:基本的社会生活常识、对商业、工业企业、经济事务的一般性了解、超出社会平均线以上的智能、文化水平以及健康的身体等。
二、 专业知识与技术层面:实用的法律知识、丰富的社会常识、熟悉企业、政府职能部门的一般运作流程、要领;掌握各项专业技能:如驾驶、摄影(也包括密拍密摄)、讯问与询问的一般技巧、观察术、记忆术、基本的防身自卫能力等——这一条是受过训练的侦探与一般人最明显的区别,只有掌握了这些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才能有效地从事各项工作,成为一个合格的侦探!
三、 职业素养与综合性能力:所谓职业素养就是一个人长期从事某项工作而锻炼形成的一种专业意识与高度个人化的能力。它与专业技能有一定关系,但又不象技术本身而言那样具体,更多地体现为意识、感觉等较软性的东西。它和综合性能力一样,很难直接培养训练,总是依靠长期实践后的豁然开朗,但是它却无时不在,是否具备这些素质,决定着一个侦探是否能脱颖而出——成之为一个优秀的侦探! 1、洞察力:在实践工作中,侦探面对的是一个复杂的世界,要面对的信息也是纷繁芜杂、真假相间,洞察力就是一种能使侦探在这纷繁芜杂,真假相间的表像中,迅速把握抓住问题的要害的一种特殊的“眼力”!有了它,就可以化繁为简,找到关键性问题及根源之所在。 2、综合性思维能力:主要包括概括、条理化能力及实际的分析推理能力!概括与条理化能力使人能迅速消化吃透有关信息,而分析推理能力则能让认识从现象到本质,条分缕析,找到问题的根源并提出解决之道! 3、宏观把握能力:亦即战略思维能力!主要是指的一种从事物的整体发展趋势、关节来把握分析事物的一种思维习惯!对于身担领导、指挥责任的高级侦探而言,此种素质是必不可少的!
四、性格品质与心理素质:所谓性格决定命运!诚哉斯言!前边分别探讨了怎么样才能做一个侦探,做一个合格的侦探以及成为一个优秀的侦探所必须具备的素质!那么这里,性格品质与心理素质就是决定一个侦探是否能成为真正杰出的侦探的关键了!在这里,我把侦探性格与心理方面的素质主要界定为以下几条:主动性:这一条怎么样强调也不为过!侦探面对是种种艰难困苦的任务,在困难面前若没有一种永远向前,永不言败的精神是很难有所作为的!此外,在具体工作中,各种线索、可能性散布在社会的各个角落,若没有一种强烈地、主动地收集与把握意识,静等是怎么也不可能有收获的!冒险与勇敢精神:对于有较大人身危险性的侦探工作而言,不具备一定的冒险与勇敢精神显然是无法有效开展工作的!灵活性:这一条主要体现在思维与应变能力上!有时说侦探主意办法多,总能看到一些别人看不到的地方,想出些别人想不到的点子,其实也就是侦探更善于从不同的角度、立场去观察分析问题罢了!应变方面的灵活性呢,更多就体现为一种所谓的机智,能较快地发现、适应新的情况,并作出反应。坚定性:它与主动性有一定区别,更多体现为逆境中的忍耐能力。
所谓成大事者,开创能力、应付能力与忍耐能力都必不可少!如果说前两者主要是指对顺境、机遇和日常状况的应付与把握而言的话,后者就主要是指有志者在逆境中必须具备的素质了!正义感:这一点虽然列在最后,但并不是指这一点最不重要!侦探作为一种经常接触社会黑暗面的职业,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与正义感是确保其“常在河边走,却能不湿鞋”的关键!若没有正义感,侦探与社会上一般拿钱给人消灾的“混混”又有什么区别呢?! ………… 侦探所须掌握的基础知识——摘自第四章之第三节、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性的训练:) ……专业知识:知识的掌握本身可说的不多,其具体内容已融入各门课程!其学习方式无疑还是以理论联系实际,多用案例教学、互动讨论的方式加以巩固!所以这里主要以《侦探常识》一门课为例在科目上作一个细化,以供有兴趣的朋友参考! 侦探史:最早的侦探、侦探产生的社会、经济、技术与文化背景、著名侦探点评、侦探业发展的基本历程回顾、当代西方国家侦探行业现状;
大陆民间侦探机构的产生与历程、现状及其展望;港台调查征信机构的产生与现状! 实用法律知识:
1、基础法律法规:刑法、刑诉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律师法与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民法通则与民事诉讼法、合同法与公司法;商标法与专利法;(主要串讲与调查工作直接相关的部分)
2、于各相关机构、组织接洽联系的有关程序要领:如在打假案件中与公安机关、工商、技监部门的接触、诉前证据调查中与律师的配合、如何跟各类掌握有信息的政府机关、专业团体进行接触;因为此部分在后边的专案调查方法的培训中也会涉及,这里只是简单提一些基本程序——至于各种文书的制作、到各机关应找哪些人、要领等在这里不作涉及! 调查方法与手段概论:调查概论、调查的一般渠道与手段(询问、信息检索、实地观察分析、套取、打入等)、各专案调查方法(知识产权侵权调查、诉前证据调查、目标公司及人员背景资料的收集与分析、反欺诈调查、失踪人员调查、商业情报的收集与分析等) 侦探的交际常识:侦探注意日常交际的重要意义、如何分析环境,迅速地在一个新场合树立声誉并为人所接受;如何在不同的场合使用不同的手段(俱乐部、会所、运动场、工作交往、偶然邂逅等)接触不同种类的人员(公务员、商界人士、学者、记者、编辑、工厂工人、社区服务人员、家庭妇女、白领女性等)——在此课程中,只简单提一下方式与要领即可,具体对目标对象的现实状况与心理需求分析、接触的场合与“由头”、巩固并发展关系的要领与手段等技巧及案例分析一般安排在高级训练中的专项能力训练中进行。
信息的收集与分析:情报的概念、基本的信息检索工具与使用技巧、重要的数据库与资料库简介、利用人脉网络收集特定的信息等。 安全防范常识:应养成的安全意识(如迅速判断自己附近人员的职业、经历、意图;养成迅速看清并记住车牌、门牌、店铺招牌、电话号码的习惯。注意培养方向、方位感,对自己所进入的地区、建筑的通道、布局结构保持清晰的方位感等)、外出与人交往的安全注意事项、在外住宿、行走、乘车乘船、驾车时的安全要点、反跟踪、监视、反的基本常识,预防与对付绑架、抢劫的处置要点
跟踪与反跟踪的训练
基本地形熟悉:
1、熟悉所处城市的主要交通线路、地铁、公交车、出租车的基本情况。
2、选定几个有多个出口的商场、建筑物进行重点熟悉——出入口、员工通道、地下停车场情况等。
3、对公园、运动场等地点进行熟悉,选择合适的死信箱投递点。
4、熟悉主要的娱乐场所、电影院的情况,选定合适的接头地点。
我所设想的跟踪与反跟踪训练方式:
一、目的:
通过实战性的跟踪与反跟踪,对双方受训人员在心理与技巧上给予近乎实战的锻炼,并通过事后讲评与互动式讨论,使受训双方不但能充分掌握跟踪与反跟踪及其安全防范等多方面的实战技术,而且学会自我总结经验教训,以培养其独立工作与学习的能力。
二、条件:
1、人员:分为两组——跟踪方受训人与被跟踪方受训人;
前者演练人员有两三个即可,一般需有此类工作经验,且不被受训人所不认识!否则,就应进行适当的化装;后者一般只安排一人;
摄录人员两名,负责拍下有关过程、整体场景与关键环节(如被跟踪方受训人的签到过程)以供事后总结讲评,亦可挑选精彩部分充当以后新手训练的教范使用。
2、装备与工具:
跟踪方受训人与被跟踪方受训人:每人配备手表、假发、化装工具盒、内置染料的微型喷枪各一件。
摄录人员:近距离的密摄微型摄像机与可作远距离摄像的数码摄像机。
三、地点:
一般安排在最具典型性的几类场所:公交车、地铁站、大型商场和写字楼、城市市区公路及其巷道。
四、程序与具体操作方式:
受训人从指定地点出发,按照指令要求其中途必须到达分布在指定公交车站、地铁站、商场和写字楼的特定地点(均需在自己知道或临时指定的地点签到),最后到达目标地点取走或交接特定物品、文件。
对抗演练人员则从起点或到达第一指定地点之前的任一区段,手持发给其的受训人员像片开始实施跟踪,每个要到达的大致地点可以事先告知,但受训人具体签到地点则是对抗演练人员事前所不知道的,必须通过跟踪受训人才能知晓。期间对抗演练人员还可尽量不被受训人发现的情况下对之进行模拟攻击(主要是使用模拟毒针与刀具的攻击)——其方式是:模拟毒针袭击时可用内盛染料的微型隐蔽喷水枪射击受训人;模拟刀具攻击可在手上沾涂一些不显眼但不易被发现的染料,接近受训人后直接沾贴在其身体的任一要害部位——既然手都能够得着了,在实践时若使用真正的刀具就更没有问题了)攻击实施后,无论成功或失败双方都不得再纠缠,应马上脱离,继续完成各自的指令。
在这整个过程中,受训人在每个环节都应当留意记下自认为可疑的人员的数量、外表体貌特征与服饰,在断定有施训人员对自身进行模拟攻击时,可使用发给其的微型喷枪(只储有可发射几次的染料)在自认为的攻击者身上留下印记!事后经确认无误后,可给予加分或抵减被袭击成功的次数。
五、考核与讲评:
1、考核主要看三个指标:
第一是被跟踪方受训人发现跟踪方受训人人员的次数及对其外表、衣着的描述的准确性!由于跟踪人员是在几个场所作不确定地出现,且每次都会更换衣着、甚至发型,所以按被跟踪方受训人发现跟踪方的总次数,并结合对其外表、衣着描述的准确性来确认每次发现的有效性是比较公允的——可以有效地对受训人的警觉性、观察判断能力与记忆力作出较确切地评价;跟踪方若被发现的有效次数越多,他的考评分当然也就越低。
第二看被跟踪方受训人是否能有效地摆脱跟踪。由于在此训练中,在几个指定地点是受训人必须要去的,但受训人具体的签到地点却不为跟踪人员所知,所以这也就为被跟踪方受训人施展甩梢提供了空间!只要跟踪人员未能准确记下受训人签到的准确地点与时间,被跟踪方受训人在考评时就可以得到大额加分。反之,跟踪方就将被严厉扣分。
最后就看双方受训人被成功攻击的次数多少了!一个没“死过一次”,只死过两三次,或也给袭击者以有力还击的被跟踪方受训人,比起那些衣服上斑斑点点的受训人肯定是要强得多了!同理,一个“无数次杀死”目标而自己身上没有一点斑迹的跟踪人,其跟踪接近的技巧与“临门一脚”的心理素质无疑都是相当杰出的!
侦探的一些基本知识
首先来看指纹的类型:
一、明显纹:即目视可见的纹路。
二、成形纹:指在柔软物质,如用手接触压印在蜡烛、黏土上发现的指纹。
三、潜伏纹:是经身体自然分泌物,如汗液、转移形成的指纹纹络,目视不易发现,是最常见的指纹。
下面针对潜伏纹的几种采集办法:
如果指纹是留在金属、塑料、玻璃、磁砖等非吸水性物品的表面,检验方法就比较容易。
有两种方法:一、粉沫法,选择颜色对比大的粉沫,撒在物品表面提取出完整的指纹。
二、磁粉法,以微细的铁粉颗粒,用磁铁作为刷子,来回刷拉,显示指纹。
如果指纹留在纸张、卡片、皮革、木头等吸水性物品的表面,必须经过化学处理才能在化验室显形。以下是几种常用的化学方法:
一、碘薰法:即使用碘晶体加温产生蒸气,它与指纹残留物的油脂产生反应后,便会出现黄棕色的指纹。
二、宁海得林(Ninbydrin)法:将试剂喷在检体上,与身体分泌物的氨基酸产生以身反应后,会显现紫色的指纹。
三、硝酸银法:硝酸银溶液与潜伏指纹中的氯化钠产生反应后,在阳光下会产生黑色的指纹。
四、萤光剂法:萤光氨与领苯二醛几乎马上与指纹残留物的蛋白质或者氨基酸作用,产生高萤光性指纹,此试剂可以用在彩色物品的表面。
硝烟反映:
硝烟反应是因为子弹发射时子弹的触及部弹壳中的火药随着子弹一期喷出而形成的
一般左轮的硝烟喷射成伞状:经典枪型——史密斯魏森
而自动的硝烟喷射成向下的半圆:经典枪型——贝莱特
去除硝烟反应简而言之就是把附着在身上的火药弄掉,换衣服,擦鞋都可以达到效果
如果不采取相应的措施,火药残留物会一直留在身上
至于检查硝烟反应,一般警方临检的时候都配备有测试硝烟反应的试纸,原理很简单,用比硝更活泼的金属化合物取代硝产生颜色的变化,所以检查硝烟反应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
侦探的常识
人通常在死后30分~2小时内开始僵硬,9~12小时后会全身僵直。之后的30个小时会持续僵硬,接下来软化,经过大约70个小时恢复原状。通常情况下是如此,但如果周围气温高于35度的话,僵直和软化都会加速,只要24个小时即可恢复。死前剧烈运动后,蛋白质在体内较容易凝固,死后僵硬也会比平常快。
※ 自杀是枪抵着脑袋开时,会在弹孔周围留下烧焦的痕迹,且周围皮肤的颜色也会加深。
且子弹进入的洞比出的洞小,血流的也较少一点,一般情况下只有自杀才会留下焦痕。
※ 肺部穿孔,即使想呼吸也会因肺部无法扩张而不能顺利呼吸,这便会造成窒息死亡。死
前大概能痛苦挣扎10~15分。
※ 溺死:口中稍带水渍,瞳孔放大,且有出血现象在眼粘膜上,耳膜也会因水压而造成破
裂引起出血。
※ 中毒:嘴唇先泛起微紫色或黑色,接着身体其他部位也会出现此现象;眼睛有时会瞪着
,两手紧握拳头,腰腿蜷曲等。
※ 被勒死:喉部明显有一道深深的紫色痕迹,瞳孔放大做痛苦状,舌头有时伸出且变成紫
黑色。
※ 用茶清洗伤口中和毒性是处理遭遇海蛇等的咬伤的最佳办法,因为茶中含有的丹宁可以
解毒;另外负责吸出毒的人也要用茶漱口以防中毒。
※ 食物中毒时,可以用绿豆磨碎冲水灌服可以暂时缓解毒性。
※ 把盐素与酸性的清洁剂混合后,会产生有毒气体。
※ 死者皮肤成粉红色,且有些斑点由皮肤内向外呈出,明显是氢氧化钠(Na OH)中毒致死
;若毒在胶囊中。则至少要融化15分钟才能显出毒性。急救时最好用含蛋白的东西漱口,
如:牛奶。PS:氰酸钾是难溶于冷水的.
※ 外科医生的食指上会留下一道深而明显的痕迹,这是因为经常打包扎线所留下的。
※ 死者的发稍有些微烧焦,身体肌肉极度僵硬,这是高压中电而死的特征。
※ 电流从手指尖流进身体所形成的烫伤,会使手指成为灰白色。
※ 吃了氢酸钾可能会引起窒息死亡(氢酸钾有杏仁味)。
※ 若是在花上下毒,花本身也应先枯萎。
※ 表面看起来是咬端舌头“自杀”的死状,有时是因为吸入毒气或吞入毒物引起痉挛造成
的。
※ 毒菌有很多种,有些还会发出猛毒的毒素。毒菌还可以拿来做药,但还有毒性,所以平
常最好别吃。
※ 二氧化碳中毒:人周围气体中含超过20%的二氧化碳,那么吸入后会剧烈痉挛,几秒钟便会咬舌而死且身体冰凉。二氧化碳比空气重,所以会沉在特定空间的下面。
※ 若是大量出血引起的痉挛,必须用绳子扎紧伤口附近止血,防止血流过多,接下来是揉
按心脏。
※ 如果人的内脏被弄破,会有一种特殊的内脏气息。
※ 山洞中回声大的话就表示没路了,若回声小的话表示还有路。
※ 硫化硫酸钠(漂白剂)能解氢酸钾毒。
※ 珍珠的表面是由碳酸钙组成的,最怕酸性的腐蚀,所以在碰名贵的珍珠时,一定要带手
套或用手帕包着,若不用的话,会使珍珠碰到手上的油渍,使珍珠表面光泽消失得更快。
珍珠表面的光泽寿命最多30~40年,以后便会慢慢褪色。
※ 将尸体埋在土中,让身体不能接触空气,尸体腐烂的速度会是正常速度的1/8,在水中
会更慢。
※ 一般失踪超过七年就被确认是死亡了,若是自然灾害或是灾难造成的人失踪,超过一年
就被确定死亡了。
※ 用钝器打击人的头部甚至会造成锉裂伤。通常第一击不会有血溅出,但伤口周围会有伤
痕,第二击在同一地方,血才会喷出。
※ 上下唇粘膜出血,颈部有点状表皮剥落,及皮上有片状出血,眼结膜出血等表示有扼颈
过程。
※ 死者若被人扼住颈后用钝器打击头部会造成颅内严重损伤,呼吸系统衰竭死亡。
※ 食用亚硝酸钠一定量时,也会至人于死命。急性中毒只有少量毒性进入骨髓。
※ 食用亚硝酸钠一定量时,也会至人于死命。急性中毒只有少量毒性进入骨髓。
※ DNA指纹图有着高度个体特异性,统一个体不同组织之间的一致性,他的重复率是几十亿分之一,几乎全世界都没有相同。
二、侵入体内的铅有90一95% 会形成难溶的磷酸铅沉积于骨骼中。
三、由于无名尸体沉泡在塘底,塘泥与尸体腐败后产生的硫化氢气体与骨骼中的沉积铅发生化学反应,生成硫化铅,从而形成黑色骨斑。
四、人体血液中盐的含量远远超过动物血液中盐的含量。
五、海水的涨潮和退潮,其间总是隔着六个小时,轮流变化着。
六、通常我们用钥匙开门时,使用的是拇指和食指,不过食指并不是用指尖部分,而是用关节旁边部分,贴于钥匙的把柄,这样才能转动钥匙,因此钥匙的把柄处,应该留的是拇指指纹,而不会是留下食指指纹的。
七、通常骑自行车时,骑者的重量都是加在后轮上面的;因此在平路、或是下坡时,前轮的痕迹较浅,后轮的痕迹较深。可是上坡时,因为骑者的力量向前倾,而重心是置于自行车的踏板与把手之间,所以前轮与后轮的痕迹深度就会完全相同。
八、一个人如果死于氰酸,因为氰酸和其他毒物不同,它不会破坏细胞中的神经系统,也不用血液中的酸性进行循环作用,所以血色会变的粉红颜色会更好看。还有氰酸中毒会使口中特殊的臭味。
九、如何辨别尸体死亡时间
1.看尸体的僵硬程度,一般情况下,尸体在死后30分钟—2小时内就会硬化,9小时—12小时完全僵硬,30小时后软化,70小时后恢复原样。但如果在土中或水中,或在低温干燥情况下则会延缓,高温多湿条件下会加快。
2.看尸的变化
(1)指压:尸斑是血液由于重力学的原理积存于尸体下面而出现的特有斑痕,
死后6一12个小时指压时会有一定的褪色,超过了12小时,就基本上不会褪色了。
(2)移位:如果尸体被挪动过尸斑会发生移位,但死后8—9小时再改变尸体的体位,尸斑只会发生部分的移动,旧的尸斑还会存在,同时还会出现新的尸斑。经过了1 0个小时以上,尸斑就不会动了。
(3)注意:要考虑死者的年龄、体格、死因以及尸体放置的环境因素,不同的因素会产生极大的不同。
下面的公式常用来推断死亡时间:常温(98.6oF)一尸体直肠温度/l.5=近似死后经过时间
3.看尸体内的消化物,食物经胃部消化大约2小时会全部到达小肠。
传统上用三种方法来推断死亡时间:尸僵、尸斑及尸温。侦探小说家经常利用这种推断把故事情节描述得栩栩如生,你可不要完全相信。因为尸体现象受许多因素的影响,如环境的温度、尸体的体格、运动程度、是否饮酒、是否用麻醉剂等方面的影响。
尸斑的出现也有一定的时间规律,死后血液循环停止,最快半小时后,血液因自身重力坠积于尸体的底部血管,该处皮肤现出紫红色的斑痕,像瓶底的红酒,这就是尸斑。尸斑最晚在死后4 10小时内出现。它的颜色持续时间很长。如果一个人死后仰面躺在床上时,尸斑应在他的背部,如发现尸斑在身体的前部,说明尸体被移动过。
4.看尸体腐烂程度
第三方面是通过尸体的温度来判断死亡时间。死后体内停止产热,尸体的温度大约每小时会下降1度。肌肉组织和环境的温度对尸体温度影响很大。胖人的尸温比疫人的尸温降低的慢;温暖室内的尸温比寒冷室外的尸温冷得慢。
面部及四肢发凉、尸斑、尸僵开始出现,其死后经过时间为1~2小时。
尸斑呈片状分布,尸僵大部分出现,其死亡时间经过3~4小时。
尸斑融合成大片,尸僵全身出现,角膜微浊,嘴唇开始皱缩,用缩瞳剂、散瞳剂滴眼,瞳孔仍有反应,其死后经过时间为5~6小时。
尸僵高度发展,指压尸斑能完全退色,角膜高度混浊,眼结合膜开始自溶其死后经过时间约12小时。
尸斑能全部压退,羊皮纸样斑形成,角膜高度混浊,巩膜黑斑出现,口腔粘膜及眼结合膜自溶,其死后经过时间约24小时。
上述几种尸体现象出现的时间,是以春秋季节为基础的,夏季则加快,冬季则变慢。
腐败性腹部膨胀,在春秋季节于死后8~10小时,夏季于死后4~5小时,冬季于死后48~72小时开始出现。
腐败绿斑,在春秋季节约于死后24小时,夏季约于死后12小时,冬天死后72~120小时开始出现。
腐败血管网,在春秋季节于死后48~72小时,夏季于死后1~2天,冬季约于死后7天开始出现。
头发易于脱落和腐败水泡现象,在春秋季节于死后3~5天,夏季于死后1~2天出现,冬季一般不出现腐败水泡。
腐败巨人观,在春秋季节于死后3~7天,夏季于死后2~3天,冬季于死后15~30天开始出现。在盛夏季节,尸体软组织液化消失仅存尸骨,需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在有蝇破坏的情况下,时间更会缩短。如果所检尸体在水中,则还有些尸体现象供推测死亡时手脚皮肤泡软膨胀,呈白色皱缩状的现象,若出现于手掌、脚掌处,则死亡时间在4 小时左右;若出现于手背、脚背处,则死亡时间于48小时左右。
手脚皮肤脱落呈手套状的现象,若是出现于夏天的尸体上,其死亡时间为一周左右;冬天为一月左右;春秋天则为2周左右。
腐败巨人观,在春秋季节于死后7~10天,夏季于4~5天,冬季于1.5~2月出现。
需要再次强调的是,尸体现象的发生和发展受到各种条件制约的,在判断具体的死者死亡时间时,应当结合具体问题进行分析和推测,绝不能对任何一个数据生搬硬套。
胃内食物在法医学上有其独特的意义。法医工作者既可以根据胃内食物的种类和成分,推断死者的进食地区、生活习惯和经济状况等情况,为侦查破案提供线索;还可以根据胃内食物的消化程度和排空程度情况,推断死者最后一次进食到死亡的大概时间,为推断死亡时间和死者生前的活动范围提供科学依据。
实践表明,胃内食物消化和排空程度,取决于食物的性质。以米饭、蔬菜类食物为例,如果饭粒、蔬菜外形较完整,乳糜减少,只有少量食物进入十二指肠,则一般应当是在饭后1~2小时内死亡的。如果胃内食物全部成乳糜状,只有极少的饭粒、蔬菜残渣,食物已进入大肠,则大约是在饭后4小时死亡的。胃内食物已全部排空,或者仅残存如青菜头粗皮纤维、海带皮等硬质蔬菜皮,则在饭后4 ~6小时死亡。如果胃内容物是肉类或油腻重的不易消化的食物,则进食至死亡的时间的推断应当相应延长。
运用胃内容物消化和排空程度来推断进食到死亡的时间,应当充分考虑两个因素:一是不同的人的消化能力和肠道推进食物的速度是有差异的;二是人死后胃肠蠕动和消化酶的作用还要持续一段时间,使食物继续推进和消化。这种情况在尸温下降缓慢时更为明显。
根据膀胱内尿液的多少推测死亡时间
在夜间死亡的人,还可以根据膀胱内尿的充盈程度来推测死亡时间。按照常人的习惯,睡觉前要排尿,如果尸检时见膀胱内尿量甚少,则可能是睡后2 ~3小时内死亡;如果尿量甚多,则可能是半夜死亡。只是这种情况偶然性较大,所以只能作为参考,而不能仅凭此来判断死亡时间。
一般尸体现象的发生、发展受内外因素影响较大。应综合全部材料进行客观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