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服务企业收入确认需要注意什么
科技服务企业主要是提供劳务来获取收入的企业,对于收入的确定应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CAS 14)中提供劳务收入的规定来进行。笔者认为,由于科技服务企业的特殊性,在进行百分比法完工程度测量的时候,其方法不是一成不变的,要根据不同项目的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方法来确认。
CAS 14指出,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应满足两个条件:第一,提供劳务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对于科技服务企业,一般看是否签订了合同或者协议。如果签订了合同或者协议,则可认为其金额是能够可靠计量的。第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对于科技服务企业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企业,一般要看客户的信誉、企业的以前经验估计和双方是否就结算方式和期限达成合同或者条款等因素,综合进行判断。
若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则可以采用完工百分比法来进行收入的计量。根据CAS 14的规定,完工百分比法在具体运用时可以选用以下三种方法:
①已完工作的测量,这是一种比较专业的测量方法,由专业的测量师对提供的劳务进行测量,并按照一定的计算方法确定劳务交易的完工程度。
②计算已提供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这种方法主要以劳务量为标准确定提供劳务的交易完工程度。
③计算已发生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这种方法主要以劳务量为标准确定交易的完工程度。这三种方法每种都有其适用的具体情况。从企业的角度看,在提供的服务是跨年的情况下,分段确认收入、成本能够更准确及时地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
由于科技服务型企业业务的特殊性,这类企业的财务核算特别是收入、成本的核算与传统的生产型企业有所不同,一般都有确认规定。
一、《企业会计准则》关于收入确认的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CAS 14)中的相关规定,企业的收入大致分成两类:一类是提供产品的收入,一类是提供劳务的收入。科技服务型企业属于提供劳务的收入确认模式。CAS 14规定,企业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具体来说,可以分为项目过程中什么时点可以确认收入即收入确认的标准,以及如何来确认收入即收入的计量两个方面。
第一,CAS 14中提供劳务的收入确认标准为“提供劳务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这是科技服务项目可以结转收入成本的前提。CAS 14规定了五项内容,笔者认为概括起来有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劳务的风险已经基本转移,劳务已经或者很可能被客户接受,重做或者追加成本的可能性不大;二是与劳务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如果服务提供期间都难以确认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标准,提供劳务的结果难以可靠估计,则企业必须等到服务完成后,客户或第三方等对服务予以确认,并保证与服务相关的经济利益能流入企业才确认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如果服务提供期间,劳务的部分结果可以可靠地估计,企业也可以确认该部分劳务的收入和成本。该项标准解决的是何时确认收入的问题。
第二,如果服务提供期间劳务的部分结果可以可靠估计,则企业应当采用按照完工百分比确认收入、结转成本的方法。根据CAS 14的规定,完工百分比法在具体运用时可以有三种方法:已完合同工作的测量;已提供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已发生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其解决了如何分段确认服务的收入问题,这三种方法每种都有其适用的具体情况。从企业的角度看,在提供的服务跨期较长的情况下,分段确认收入成本能够更准确及时地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不至于使得公司的收入和利润出现很大的起伏。
二、实务中对劳务结果的可靠估计
在实务当中如何判断“提供劳务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笔者认为要遵循谨慎性原则,判断的依据一般有合同和经验。有些合同中会很明确地约定服务提供过程中的阶段性交付,或者召开评审会,或者由独立的第三方介入等形式对服务的进度予以确认,经过这些程序,表明项目的阶段风险已经转移,劳务的部分结果能够可靠估计,因而可以根据项目的进度来确认收入同时结转相应的成本。
但是有些合同的约定非常笼统,这里面就存在一个会计的判断问题。通常实务中,财务人员可以根据公司的相关业务部门或项目管理部门对劳务的全部或部分结果的执行情况,并在服务进行到某些可观测到的关键的时间节点上进行会计估计。具体的时间节点包括:①收到客户的付款。除了预收款外,客户的付款一般与项目的进度直接相联系,收到客户的款项,项目经济利益已经确定流入到企业,项目的风险也基本转移,因而相对比较谨慎。②开具发票。开票如果暗含着收款和项目的交付或部分交付,则可以作为确认收入的节点。③年终决算。年终结算时一般会对所有项目进行梳理,对项目的进度和结果进行判断和估计,并决定能否结转项目已发生的收入和成本。
对于科技服务项目的结果的估计特别需要关注谨慎性原则的贯彻,实务中应关注“应收账款”科目与“生产成本”(项目成本归集的科目)科目。一方面,如果发现应收账款与收入的比例出现异常,则需要关注确认的收入是否能够真正产生经济利益的流入,收入是否虚增;另一方面,还需要经常性地检查“生产成本”科目,如果科目中核算的项目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则要适时地转入成本,避免企业出现不良资产。对于账龄较长的项目应当分析原因,计提减值准备,这样可以挤出科目中暗藏的水分,夯实资产。
三、完工百分比法的具体应用
前面提到,完工百分比法的运用有三种方法:第一种方法“已完合同工作的测量”,一般需要专业的测量技术,实务中采用得较少;第二种方法“已提供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要求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就对项目的总的工作量做出预计,并且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对已发生和将要发生的工作量做出严格的统计和预测,根据两者的比例确定项目完成比例;第三种方法“已发生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则要求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对项目的总成本做出预算,并且在项目进行中对项目已发生的项目成本进行核算并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对总成本进行调整,再用已发生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来确定收入结转的金额。
对于第二种方法和第三种方法的差别,笔者认为:如果项目的成本构成主要是劳务,即工、费,则适合用第二种方法;如果项目的成本由材料和劳务混合构成,即含有料、工、费,则适合采用第三种核算方法。因为材料成本的发生往往滞后于项目的进度,如果按照劳务的进度结转,则会造成在项目的早期成本的发生晚于收入发生的进度,项目毛利率前高后低,甚至项目后期材料成本猛增,出现阶段性亏损。在这种情况下,项目如果采用第二种方法来确认进度,则应当适当预估项目的成本,但是预估项目成本会给会计核算和税务申报带来麻烦,因而应尽量少采用。
如果采用第三种预计项目总成本的方法来核算项目进度,则对企业的项目管理要求较高,同时要求财务能够参与到项目管理的环节中去。因为项目总成本预算不仅包含项目的直接成本,还有一些公共成本的归集和分摊,这都需要财务参与其中才能准确地进行核算。此外,由于项目本身和主客观环境处于实时的变化中,项目的预计总成本也在变化,这也要求在项目管理中能够经常性地检查项目总成本是否可靠,比如每半年甚至每个季度都检查一次。
根据以上分析,这三种估计完工百分比的方法适用和优缺点可以总结如下:
对于大多数中小型的科技服务型企业来说,因为规模较小,项目管理尚未到位,项目总成本难以可靠估计,这种情况下可以借用生产企业的定额成本的方法进行简化处理。可以根据项目的历史平均毛利率设定相对固定的成本比例,再按合同金额来确定项目的预计总成本。使用这种方法应经常性地检查设定的成本比例,以确保这个比例的相对合理性。
拓展资料
一、与国际准则趋同的要求
2014年5月,IASB和FASB分别发布了新收入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和《会计准则更新第2014-09号:客户合同收入》(ASU2014-09),这些新收入准则将分别取代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和美国公认会计原则US GAAP下几乎所有收入确认的规定。
财政部2010年发布了《中国公司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该路线图指出“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将保持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持续趋同的时间安排IASB 的进度保持同步”。在此背景下,为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明确了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所有收入的会计处理。
会计准则的趋同,是经济全球化的必然结果。
二、原收入准则已经不能满足实务中日益复杂的交易业务的需求
(1)风险与报酬转移不易判断
原收入准则中以“风险与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依据,实务中“风险与报酬”是否转移并不容易判断,依赖较强的职业判断和较深的专业知识。如某X公司销售一台需要安装的设备,合同约定X公司负责送货并承担运费,货物送达购货方并经购货方验收合格支付合同金额的40%,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50%,剩余的10%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时付清,如何确认收入?
如果合同约定的内容修改为“合同约定X公司负责送货并承担运费,货物送达购货方并经购货方验收合格支付合同金额的90%,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5%,剩余的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时付清“,又该如何确认收入?
(2)为舞弊提供空间
一些企业通过合同条款故意安排满足原收入准则的五个条件或随意调节完工进度来操作收入和利润。
(3)经营业务的创新
营销模式、支付结算方式的创新给收入确认带来了挑战,如互联网企业,以美团为例,消费者在美团上下订单并付款,美团通知卖方订单,卖方安排送货,消费者收到商品,这是一个简化的流程,还没有考虑团购券、会员优惠、红包券等。还有如在APP上下单生成的二维码优惠券,在规定时间内到实体店扫码消费等等。不同产品不同时期销售政策不同,这些都加大了收入确认的不确定性。
原收入准则要求区分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并强调在销售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与报酬转移给购买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对互联网企业来讲,这种收入确认方法难以操作,新收入准则摒弃了商品和劳务的区分,统一为“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CAS 14第四条)。
三、建造合同的“完工进度”无法准确计量
原建造合同准则对完工百分比有三种方法:按时间确定、专业人员测量、已发生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但这三种方法都有其缺陷。
如按已发生成本占总成本比例法,工程前期采购原材料可能会虚增完工百分比。
四、原准则分为收入和建造合同二个准则
原收入准则“风险与报酬转移”、建造合同“完工百分比”在收入确认理念上存在重大差异,不利于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正是在实务中的这些问题,使准则制定者意识到原有收入准则已经不能适应经济的发展,所以对收入准则进行修订,以解决实务中的问题,同时也是与国际准则趋同的要求。
美国化学会的下设组织化学文摘社(Chemical Abstracts Service,简称CAS)负责为每一种出现在文献中的物质分配一个CAS编号,其目的是为了避免化学物质有多种名称的麻烦,使数据库的检索更为方便。如今几乎所有的化学数据库都允许用CAS编号检索。
截至美国东部时间2010年10月5日11:31:00,CAS已经登记了62,164,509种物质最新数据,并且还以每天4,000馀种的速度增加。
一个CAS编号以连字符“-”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有2到6位数字,第二部分有2位数字,第三部分有1位数字作为校验码。CAS编号以升序排列且没有任何内在含义。校验码的计算方法如下:CAS顺序号(第一、二部分数字)的最后一位乘以1,最后第二位乘以2,依此类推,然后再把所有的乘积相加,再把和除以10,其余数就是第三部分的.校验码。举例来说,水(H2O)的CAS编号前两部分是7732-18,则其校验码= ( 8×1 + 1×2 + 2×3 + 3×4 + 7×5 + 7×6 ) mod 10 = 105 mod 10 = 5(mod是求馀运算符)。
不同的同分异构体分子有不同的CAS编号,比如右旋葡萄糖的CAS编号是50-99-7,左旋葡萄糖是921-60-8,α右旋葡萄糖(α-D-glucose)是26655-34-5。 偶然也有一类分子用一个CAS编号,比如醇脱氢酶其实是一组化合物,它们共用CAS编号9031-72-5。混合物如芥末油的CAS编号是8007-40-7。
美国化学会的下设组织化学文摘社(Chemical Abstracts Service,简称CAS)。该社负责为每一种出现在文献中的物质分配一个CAS编号,这是为了避免化学物质有多种名称的麻烦,使数据库的检索更为方便。
其缩写CAS在生物化学上便成为物质唯一识别码的代称,相当于每一种化学物质都拥有了自己的“学号”,如今的化学数据库普遍都可以用CAS编号检索。
格式
一个CAS编号以连字符“-”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有2到7位数字,第二部分有2位数字,第三部分有1位数字作为校验码,CAS编号以升序排列且没有任何内在含义。
校验码的计算方法如下:CAS顺序号(第一、二部分数字)的最后一位乘以1,最后第二位乘以2,往前依此类推,然后再把所有的乘积相加,再把和除以10,其余数就是第三部分的校验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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