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案,既然是分尸,那为什么没有人听到声音?
从许某淡定的接受采访,报案称妻子失踪后,就证明许某做了充足的准备,还故作悬疑的花十万悬赏大家提供线索,都说明许某是有预谋的。至于为什么分尸没有声音我认为有以下几个原因:
1,用了化学物品
一些强硫酸会对人造成伤害,许某肯定用了类似这样的物品,这样就避免了一些尖锐的物品发出来的声音,例如锤子,或者斧子类的。直接用这些化学物品将尸体腐蚀掉。
2,都知道是通过下水道将尸体冲走的
邻居说平时冲马桶都听的到,想必许某肯定在厕所马桶里也做了功课了,这个就得他自己来说了,你说杀一个人连警犬在家里都没闻到血腥味,可想而知,许某对于杀人让别人都无法知道做足了准备。
还有就是之前大家都被许先生带进圈里去了,说人凭空失踪,让人都认为这个是一个失踪案,况且就算邻居听到楼上有冲厕所的声音也认为是正常现象,并且半夜里冲厕所,好多人都睡得比较死,谁会被冲厕所的声音所吵醒,那房子质量也太差了吧!
总之就算许某作案手法太高明了,现在也不用纠结这么多了,凶手已经抓到,就看最后的判决了。让逝者安息
其实这也是很多人疑惑的,既然从化粪池找到了人体组织,并且DNA也鉴定出了就是来女士,那么被人杀害然后碎尸案也算是坐实了,然而从警方目前披露的情况来看,此案最大的犯罪嫌疑人许某作案手法也太残忍太高级了。
从网上曝光披露的情况看,来女士先很可能被用其他衣物闷着窒息而亡,然后再被碎尸处理。窒息而亡可以推定合理,如果双方发生肢体冲突打斗的话,即使半夜三更的哭喊声邻居多多少少应该能听到,不可能一点声音都没有,况且家里还有一个小女儿,参考我们平常邻居家吵架上下左右的邻居大都能听到吵闹的声音的,所以被闷杀窒息而死是可能的。
关于第二个碎尸就有一些疑问的地方了,如果在家里碎石起码要有作案工具的,人体说少也有100多斤,如果光靠菜刀什么绞肉机要碎石是很有难度的,参考菜场肉贩的操作,要把一个人肢解掉,要使的力气需要很大,需要很多的力气才能把某些肢体劈开劈断,而肢解最好的工具其实是电动的,比如电锯,电锯方便携带而且操作简单,对于大块的骨头肌肉也不需要很大力气就可以切碎切烂,所以我个人认为碎尸电锯是最佳作案工具,可能性也是最大的。电锯作案不管白天还是晚上,就算半夜三更,也应该会发出声音,邻居没听到也不合常理。
第三点碎尸之后,就算大部门被冲入马桶的下水道,进入化粪池,但我认为大块的骨头比如头颅和四肢这些是很难冲下去的,参照以前破的碎尸案,这些部位最后都是被丢弃在别处,而不是冲入化粪池,比如头骨是很难切碎的,完全切碎需要很大的耐心和很长的时间,对犯罪嫌疑人的心理也是一个很大的考验,很多犯罪都是想的速战速决,不可能把时间拖得很长。来女士的尸体除了在化粪池有一部分,其他部分被丢弃的可能性较大,这还需要后续的寻找和排查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轨迹,希望警方的审讯可以找出更多的细节和线索。
最后一点让人疑惑的是,如果来女士是在家里被杀害和碎尸的,就算家里那天使用了两吨的水,许某把现场打扫的干干净净,但也不可能做到百分之百的不留痕迹,警方的警犬进去就没有找到一点点线索么,没有闻到一点点血腥味吗?一个男人要把家里打扫的彻彻底底干干净净也需要很大的耐心才行,边边角角的要完全打扫干净是很难的,家里不可能像洗车冲马路那样拿着喷枪冲,就算冲干净边边角角的水迹也不是短时间可以挥发掉的,所以这一点也很可疑。
来女士被害,很冤枉。犯罪分子血腥残忍,心理素质太好,作案手法太厉害,这些天这些都无一例外的刺痛了很多人的神经,这样的结果让人惋惜和遗憾。同时也告诫我们所有的人,要远离身边那些有暴力倾向、情绪控制能力差,报复心理强的人,如果两个人不论是夫妻还是什么人,如果合不来早一点远离,该认怂的时候就怂一点吧,毕竟活着比什么都重要,活着才可以一切重来。
既然是冲进化粪池,有个大胆的猜测:把马桶搬开直接冲。
根据之前许国利称,7月4日晚10点,一家三口一同睡觉,所以,说明许国利分尸时他女儿是在家的。
女儿在家,为何会听不到声音呢?我想女儿肯定是吃了药物,睡的很死,不然这整个过程肯定得花几个小时。如果女儿没有睡死,那么就极有可能听到声音起来,或者是起来上厕所。
那为何邻居也听不到声音呢?之前邻居称:他们房子的隔音效果差,平时他们家冲马桶的声音都那天晚上却听不到任何声音。
根据警方通报,来女士的部分组织被冲进下水道,但是邻居当晚没有听到任何冲厕所的声音,那么,就有可能是凶手把马桶搬开,直接通过管道冲,那么声音会小很多。
如何做到分尸和粉碎都没有声音?分尸是可以做到没有声音的,我曾经看过别人分解整只猪,如果技术熟练,加上刀锋利,不需要砍,就可以让连接的骨头分离。
凌晨是最好的睡眠时间,几乎所有人都处于沉睡的状态,加上当天晚上下大雨,估计可以掩盖粉碎的声音。
另外,他事先肯定是买了声音比较小的那种高级粉碎机,或者买消声器,自己事先也会试过,觉得可行才会采取这一方法,不然肯定不会采取这一方式。
大骨骼怎么处理?根据凶手初步交代,部分骨骼被带出室外分散抛弃 。
凶手不在物业上班,那可见他并不熟悉小区的监控,所以案发晚上没有拍到他的身影,说明这些骨骼应该不是当天晚上运出的,应该是5号白天分散运出的。
不过,既然来女士具体被害的细节警方没有公布,那么就是不想让群众知道,怕有心人模仿吧。
接下来,就是等着许某某被定罪了!
来女士的老公许国利先在当天深夜趁妻子熟睡后把妻子闷死,然后先把妻子尸体藏了起来。
7月5日上午,11岁的女儿起床后,许国利就骗孩子说来女士有事出去了,然后想办法送走了女儿。
因为是白天,女儿送走了,邻居也上班去了,许国利开始处理妻子尸体。他极端残忍地把妻子分尸碎尸了。
许国利曾是一个养殖户,屠宰过鸭子,所以说干这个,他比一般人要驾轻就熟。他把小的尸块在下水道冲走了,大的尸块和骨骼装起来,丢弃到偏远的地方。
把尸体处理完,他开始把家里反复冲洗和擦拭。7月6日来女士大女儿报案后,一开始许国利误导了大家,以为是来女士离家出走了,警方出动警犬进行搜索应该是好几天后,许国利应有充足的时间处理现场。
许国利在处理尸体当日,曾用了两吨水。警方应该是掌握了这一点,动用了三辆吸粪车,十几个工人,在杭州40度高温下,穿着封闭服筛查了38车污秽物,终于发现了来女士的人体组织,拿到了有利证据。
警方对许国利采取了强制措施,最后突破了他的精神防线,他交代因为家庭矛盾起了杀心,因为来女士有两套拆迁房,他想给跟前妻生的儿子一套结婚用,遭到了来女士的反对。他想拿钱炒股,也遭到妻子拒绝。因此起了杀心。
许国利是个丧尽天良的人,这起命案是有预谋的精心谋划。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他难逃正义的惩罚!
只是可怜了他跟来女士生的小女儿,这孩子才11岁,自己爸爸杀死了自己妈妈,她该如何面对这样的人间惨剧啊@!
昨天就有关来女士那么大一个尸体许某某是如何分尸的,本人已作了大众基本认可的回文。其祥细内容不再叙述。今就那么大一个尸体许某分尸时,为什么上下左右邻居家人就听不到反常的声音,他是如何碎尸的呢?就此疑虑我作以简析。
昨天,包括四天前,我曾有回复说明,来女士必为丈夫所杀无疑。此论述已于前日得到了公安和新闻媒体公布的肯定:嫌疑人就是其丈夫许某某。
来女士当晚是在熟睡中被丈夫蒙头捂嘴而窒息死亡的,时间应在夜里十一至一点间。家只有十一岁的小女儿,且不在一个房间居住。
他分尸与抛尸的时间应是一点至四点以前完成。
碎尸的地点应在卫生间进行,据说支开了女儿。即是不支开女儿,因女儿不知情,也考虑不到此方面,所以她也不会在意,且只管在房间中睡觉。
它分尸的过程,必是打开水龙头不停的喷水,然后开始肢解并剔骨。碎肉随时丢入粪池管道中,水冲下去。死人不溅血,地板上一直冲水,血沾不到地板上和墙上。
另一种则是用锅煮碎肉而倒入粪道内。
小区化粪池离他家只有三十多米远。不用下楼的。
至于骨头,小骨可碎,大骨亦或是他用它办法丢管道一部分,再随身带出一部分去外面抛掉。因为他有足够的时间(未报案前有二天空闲时间)去灭迹。
至于邻居为什么没有听到,因为楼房封闭好,隔音墙,只要不是大的震动,一般是听不到的。
至于水龙头喷水,居家很正常,即是夜晚,也很少有人再意。
而最关键的是,据新闻通报说,包括采访邻居说,那晚恰好在下大雨。这一雨遮百声。从这一点上看,许某是有意选择在一个下大雨的夜晚动手,是再好不过的天赐良机了。因此,由于大雨声哗哗的不停,即是房间内有些许响动,而邻居家也不会考虑到这上面的。这是许某的得意杰作。
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多行不义必自毙。美梦未能成真,人算不如天算。他认为他做的天衣无缝的妙计,最终还是逃不过公安干警的眼睛。
此人最大恶极,影响极深。既以招供并定案,希望速决速战。早日正法,立即执行!还死者在天之灵一个安慰吧!
凶手是一个心理素质很好,反侦察能力很强的人,其肯定是预谋作案,而不是激情杀人。所以作案前进行了先期策划,甚至是对抛尸细节进行了设计,抛尸地点进行了踩点。
凶手选择的作案时间是零点,他们的小女儿是十二岁。十二岁的孩子在零点到六点这个阶段是睡的最熟的时候,几乎你把门砸烂都不一定会醒来。
我不久前就遇到过,凌晨1:00吃完宵夜回家没有带钥匙,十一岁的儿子在家睡觉,我们砸门半小时都没能惊醒。害怕影响邻居,又担心孩子安全,万般无奈,去车里工具箱里拿来螺丝刀和钳子,把锁的外面保护壳撬了,才进入室内。前后折腾近一个多小时,进房间后进入儿子卧室,其毫无察觉,还在呼呼大睡。
凶手选择这个时间,是做了仔细观察和思考的,他在入室杀了被害者后,拖入洗手间,用剁骨刀进行大块分尸。
注意这个大块分尸,因为被害人的尸体不是从厕所冲入下水道,而是分尸后直接投入化粪池。冲马桶的声音主要是冲洗血水、尸体碎肉组织。
对于一个百来斤的尸体进行大块分拆,是不需要很多时间的,估计一至二小时就够了。本来卫生间就是单元内相对隔音小空间,分尸时间并不是特别长,所以并没有惊醒12岁的女儿和邻居。凶手分尸后分散装入大号黑色垃圾袋,分几次提出户,到化粪池边揭开井盖扔进化粪池(凶手是常住居民,了解化粪池位置,且事先进行过踩点)。
之所以警方最终在化粪池发现尸体组织难度那么大,那是因为警方正式怀疑凶手并寻找尸体组织时已经是几天后,尸体已经开始腐败了,部分甚至已经分解融入粪水里面了。
第一,题主可能忽略了一个前提,除了犯罪嫌疑人许某某,没有任何一个人知道,杭州女子神秘失踪背后的真相是杀人分尸,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许某某, 将自己的二婚妻子来女士分尸的夜晚,没有知道他们家发生的一切!所以,即便他们的隔壁邻居听到了一些所谓的声音,也不会往那方面想!
第二,当一个心思缜密,冷血无情的凶手,动了碎尸,分尸的念头后,他会比你更加注意这些细节,做坏事的人,往往比做好事的人更加小心!我相信,分尸不可能在同一时间完成,他会选择在一个合适的时间, 让那些声音尽可能的变小,或者说即便你听到了一些声音,我会你会觉得很合理!比如说中午或者晚上大家都在做饭时,出现剁肉,剁骨头的声音,不是很正常吗?
第三, 还有一点,对于像许某某这样的冷血杀手,从他案发后淡定从容的接受媒体采访时的表情,你就应该能感觉到,他有多么自信,杀人分尸,这一切的一切他都做到了完美犯罪,没有人能发现任何蛛丝马迹! 至少他是这样认为的!至于分尸的过程,警方都不敢公布,一定是让人细思极恐,不寒而栗的,一定是非常残忍,泯灭任性的!先放血,然后剔除软组织,煮熟,煮烂,或者直接用硫酸都有可能……
最后,希望这件事到此为止,我甚至不想看到警方公布许某某的做案细节,更不要说如何分尸,因为这一切的一切都太过于残忍!只希望逝者安息,犯罪嫌疑人得到严惩!你们觉得呢?
来女士被杀,经过警方确认她被自己的丈夫分尸,并且尸首最终到了化粪池当中,毕竟警方在化粪池里找到了人体组织。
他们对人体组织,经过DNA检测和来女士的吻合,因此,也算是证据确凿了。
这个时候很多人就有疑问了,来女士的丈夫杀的是人,为何没有听到声音呢?毕竟是让一个大活人给消失了呀。
只能说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杀人案,来女士丈夫不知道准备过多少东西,演练过多少遍,当然了可以用其它的肉来代替呀!
大家也有看到新闻报道,来女士是在熟睡的时候被丈夫给杀死的。她有可能还在睡梦当中,还没有过度的清醒,就已经被杀死了。
这个期间她是不会发出任何声音的,等她彻底死亡了,这个时候来女士丈夫就要对她的尸骨进行解剖了。
只有解刨之后,才能让尸体消失。
要知道若是只用刀的话,别人是听不到声音的。
很显然来女士丈夫的刀工就很好,因为早年的他是做屠宰行业,当时杀的是鸡鸭之类的东西,可以说在这方面他是有丰富的经验的。
还有来女士丈夫也是经常下厨的,只要刀快,邻居根本就听不到声音,况且还是在夜里,大家都在睡觉。
当然了除了有刀之外,甚至还会有硫酸等化学用品。
最终分尸后通过马桶可以直接冲入到化粪池,当然了肉是可以冲走的,还有大部分的骨头,这个就需要避开监控走出去扔了。
他有送孩子去上学,大块骨头在上学的时候给扔掉。
要知道来女士失踪之后36小时,她的丈夫才报警的,这36个小时,都是他作案的时间,都是他掩埋来女士的时间。
30多个小时,对于一个蓄谋已久的人来说解决掉一个人,也是不难的。当然了他也以为自己心思缜密,天衣无缝。
但是,也仅仅是他以为,这不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他也被抓了,等待他的恐怕就是死亡吧。
警方公布:这是一起有预谋的谋杀案。既然是有预谋,自然是凶手做了很足了功课,比如购买了一些作案工具,易腐蚀性化学制剂,以及算准了作案时间等等。
一、作案时间分析许某某此前面对采访,虽然说其半夜12点起床去卫生间妻子还在。而凌晨五点钟才失踪。
我认为这一点上可能为了打一个时间差。
来某某恐怕在22点前已经遇害。
因为这个时间段,几乎家家用水,洗漱啊、刷碗啊什么的。因此邻居恐怕并未在意。才说在半夜未听见动静。
这就是他把作案时间故意做了时空推移。其实毁尸灭迹如果在晚上8-10时,冲刷分割等等都不会被邻居认为不正常。
小女儿是否服用了安眠药我们都知道,来女士“失踪”后,许某某还收到了来女士购买的安眠药。
那也许家里此前就有,而如果案发当晚他在小女儿的蛋糕里下了大剂量安眠药,那么来女士和小女儿恐怕都进入深度睡眠状态。孩子听不见也是正常的。
处理尸体,用化学制剂或利器,也不容易有大的动静。如果许某某使用化学强腐蚀性制剂,消融尸体,那么也不会产生极大的动静。
但是这一说法又不太通得过警犬的搜查。
那么如果他用各种利器,做类似手术分割的话,然后抛碎尸进下水道,也不会有太大的动静。
况且他是在36小时之后报案,此间他有足够的时间,再次以及在白天嘈杂的时候分次进行。
总之既然是一个提前做足了功课的有预谋性杀案,那么外人肯定是很难往这方面想,自然也不会在当时有高度的关注点。
没有听见声音也说明了许某某蓄谋已久。细思极恐。
就怕被有心人模仿,所以不公布作案细节!
7月23日10时,经连夜审讯攻坚,突破了嫌疑人许某某的口供, 据其初步交代,其因家庭生活矛盾对来某某产生不满,7月5日凌晨,在家中趁来某某熟睡之际将其杀死,分尸后分散抛弃。
发布会上,江干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田国刚通报,前期网上有很多热议,说许某某是侦察兵退役,许某某在小区从事物业公司或是保安工作,许某某熟悉小区和楼道的监控、刻意躲避监控, 许某某利用隔壁的空置房进行分尸等等,根据警方调查核实和犯罪嫌疑人许某某供述,上述说法均与事实不符。
杭州案,既然是分尸,那为什么没有人听到声音?这些都只是猜测,到底是怎么做到分尸没有声响的?也许并不重要。真正重要的是,通过这件残忍、泯灭人性的粪池碎尸杀妻事件后,可以给人们带来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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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还没有侦破,下面介绍五条论点,其中第三条论点网上还没有
个人仔细研究案情后有以下五个论点
1.梳理刁爱青案件的全部过程,一个简单却又符合事实真相的推理是,碎尸案凶手一定是一个变态杀人狂,这种变态杀人狂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他一旦开始,就无法停止,而且杀人碎尸的速度还会越来越快。可是,南大碎尸案之后,再也没有一个遇害者,风平浪静了二十多年,这不正常,也不符合逻辑。如果凶手后来还在继续犯案,只是受害者的尸体再也没有被发现过,这不是他的行事风格,因为这个变态杀人狂并不想掩盖犯罪事实,从他对刁爱青的抛尸地点来说,他是故意的,不怕人们知道这些。于是,唯一的解释是,杀害并且肢解刁爱青之后不久,还没有开始下一桩杀人碎尸案,这个杀人狂,就因意外身亡或者去了外地外国,这也是这个案件一直没有线索或者被侦破的一个根本原因。
2.虽然刁爱青是这个变态杀人狂所杀的受害人里第一个被发现的,但是,从其杀人碎尸的手法之老道来看,刁爱青绝不是第一个被凶手用刀切的人,在刁爱青之前一定还有其他人,那为什么事件发生的之前都没有其他尸块被发现,我认为凶手是医生的可能性很大,经常给病人做手术,所以刀功细腻,心理素质极强,不惧怕尸体,有可能凶手因为工作原因经常解剖尸体,至于凶手为什么没有把尸块在医院处理掉而是故意散落在大街上,原因很简单,一个100多斤的人想处理掉,在医院不太容易,很容易被发现,所以选择抛散在路边。抛散的前后时间10天左右,地点8个,说明凶手很有耐心,能沉得住气,这更符合医生这个职业,这不符合经常快速解决掉一头生猪的屠夫的性格,而且杀猪和杀人有非常大区别,心理素质的要求完全不在一个层级。
3.凶手有可能是女人,因为通过下手凶狠和对尸体极大的侮辱说明这个凶手不仅仅是想毁灭证据,也说明凶手可能非常痛恨刁爱青,或者把刁爱青幻想成了自己痛恨的人,女人之间的嫉妒心和报复心理应该被考虑进去。大家应该发现逻辑上有个疑问,如果想毁灭尸体,可以用硫酸,或者把尸块煮熟了即可,就不会发现凶手的指纹和DNA,可为什么要煮熟后切成2000多块,仅仅是为了练胆子吗,绝对不是,凶手的胆子已经足够大了,为了练刀工吗,也不会是,想练习刀工可以切生肉,而不应该冒着被抓风险和心理恐惧消耗时间去切成2000多块尸块,痛恨能使人暂时忽略恐惧,所以我认为凶手痛恨刁爱青的可能性非常大,能恨刁爱青的,女人可能性大于男人。
4. 凶手洒落各地尸块不是为了挑衅警方,把尸体打包成8包是为了方便运输,也是为了迷惑警方,让警察扩大搜素排查范围,范围越大,排查到自己的可能性越小。
5. 死者有可能不是刁爱青,死者的头和内脏都被煮过,由于当年还没有DNA技术,法医只能通过尸块上的体貌特征、肌肉纤维组织等确认死者为女性。现在有了DNA技术也无法检测20多年的煮熟的肉是刁艾青的,即使刁爱青失踪时候的红色外套也被发现了,但不能直接证明尸块就是刁爱青的。这种可能性很小,但依然存在
画像: 现在,我们可以给嫌疑人简单地画个像:犯罪嫌疑人,案发时年龄在30岁至40岁之间,亦有可能在30岁以下,相貌端正,气质成熟稳重,性格内向,为人谦和,单身,受过高等教育,文化素质较高,喜欢听音乐,亦有可能爱好文学,住在南大附近,独居,懂得一些医学方面的知识,有可能是法医。最后再强调一下,以上分析,只是基于没有任何线索的情况下做出的猜测,如果各位觉得我说得不对,欢迎做出更正和补充,如果公安机关一直没有停止对此案的调查,也希望这些能够对他们的侦查工作提供一点点帮助。
突然发现,我和被害人是同年高考学生,我也是96年参加高考,但我是在东北上学,看了这么多网友的分析,大家可能忽略了一个细节,就是被害人并不是南京大学的本科生,而是南京大学成人教育学院的学生,成人教育和全日制是有本质区别的,成人教育属于宽进严出的那种,说白了只要拿钱谁都可以去,所以相对公立全日制大学的大学生来说,这类学生自身素质要低一些,学校管理也要松懈一些,很多成人教育学院的学生会有在外面租房的习惯。什么样的学生爱在外面租房?老生。一般新生初来乍到,对当地并不熟悉,故会听从学校安排。
结合分尸抛尸特点,我可以大致描绘一下嫌疑人的模样:
1、他很穷,是个男性,他只有一部自行车,他将尸块抛在学校周围没有特别用意,就是利用上学或买东西的机会进行抛尸。
2、他一个人住,而且是平房,并且相对隐蔽,因为长时间分割尸体需要一个可以安心操作的环境,其他地方都不妥。
3、他很单纯、智商不高没什么反侦查能力,之所以至今不能破案那是他歪打正着,加上那时监控缺失,2000块碎尸和煮熟的细节影响了人们的思维。其实就是因为能力有限不能一次性抛尸,所以才会分次分批抛尸,至于煮熟尸块,我个人觉得和防止腐烂没有什么关系,那时候天寒地冻尸块根本不会腐烂,我觉得一个是出于好奇,另一个受影视文学作品的影响突发奇想,毕竟十多天与尸体共处一室有充足时间去考虑各种匪夷所思的想法。
4、他可能是单亲家庭,甚至小时候受到过虐待,所以没有考上正规大学。
5、他应该是个瘦高个男生,和被害人一样很内向,一般胖子或身体结实的人阳气足,思维活跃,思想积极开朗,遇事乐观。
案件经过推测:
凶手与被害人的教室在一个楼层或者就在隔壁,凶手对同样内向的被害人有好感但出于内向一直保持着距离,这种感觉只有被害人能感觉得到,也许被害人对凶手也有一定的好感,所以外人根本不知道被害人周围有这样一个人存在。
被害人被害那天他们相遇有两种可能,一是偶遇,一是相约,但前面一种可能性比较大,否则在没有微信的年代两人碰面多少会有目击者,但话说回来,就算是有目击者谁知道他们是谁啊,除非警 方案发后在南大周边大量张贴被害人照片,即便是这样照片与本人难以对上号的事也是有的。
凶手接着邀请被害人去自己出租屋,因为互相认识,加上性格近似以及渴望一段感情,被害人毫无防备地跟着凶手来到了凶手的出租屋,不善言谈的两人很快就出现尬聊,被害人可能想出去,这个时候凶手受荷 尔 蒙影响出现了一些不好的幻想,要知道当时天很冷,出租屋应该门窗紧闭,在这种环境下孤男寡女尤其是血气方刚的年轻人有这种想法是很正常的,可能是凶手察觉到被害人如果从屋子里出去就可能再也不会来,一种危机感油然而生,所以凶手没有多想。。。由于被害人极力反抗凶手担心自己丑行被暴露故情急之下将被害人杀死。
至今此案未破,2016年1月20日,公安部刑侦局曾在官方微博上表示:将继续追查"南大碎尸案"。
凶手手段令人发指,1996年1月中旬,被害人女学生刁爱青被杀后尸体被煮熟,被切成了二千片以上。2014年,推理小说家周浩晖在其小说《死亡通知单》中引用了这一事件。
网上搜索“江湖李白南大碎尸案分析”,我觉得这个李白说的非常靠谱。
个人认为这个案件的嫌犯怀疑对象应该假设三类职业:1、屠夫 2、医生 3、厨师。本人早年也看过这篇报道,简单发表下个人意见和看法。这件事很有可能一开始就被想的过于复杂了!大家的重点都放在了屠夫、医生的相关职业上,以及心理变态者。试想一下,被害人刚来南京上学,也就100天左右,三个多月时间,肯定不会在校外交接过于亲密的朋友的,而且受害人性格内向,不是外向型。而且凶犯(心理变态者)如果有意识要作案,也不应该选择一个普通学生。而首选肯定是无家可归人员,这样即使有人被害,从当时的信息技术来说,也很难找到被害者的相关信息。个人认为凶手的首选被怀疑对象是厨师!从事过厨师行业,做过切配的,从最简单的整料出骨到把肉切片,一般一个熟练的厨师3-5年以上的都可以做到。相反,医生跟屠夫一个是粗加工,一个是精细加工,都很难做到极致。我认为这很可能是一起偶发事件,南京当时外来人口很多,而且城郊区很多出租房都是租给这样外来人员居住,很乱。如果一个开小饭店的老板兼厨师,被害者去吃饭(时间很晚,没其他人在场),因为受害者心情不好,跟老板(厨师)发生口角(假设的一种),然后无意识的争斗导致受害人死亡。最后被毁尸灭迹。可以肯定的是凶手确实心理素质好,思路清晰,没有按照一般的把尸骨埋在哪或者投入江中,而是分几部分,一部分居然出现在市中心新街口。这也是导致很多人分析认为作案者故意为之,其实我认为很可能是无意识所为。我认为如果是心理有问题的人,肯定不会作案一次,会有第二次、第三次。这也是我分析认为是偶发事件的根本原因。
我已经推理出来了:凶手约单纯的刁去家里玩,强奸刁,激烈反抗中,杀死了刁,凶手家里很穷,没有 汽车 ,只能用自行车多次抛尸。没有冰箱,所以只能多次煮熟防腐。煮熟是为了防止过快腐烂发臭。切片分次抛尸,是因为太大不方便拿,只能分次,用塑料袋像扔垃圾一样扔了。并不是因为心理素质高才切片,他不切片怎么煮熟抛尸?不煮熟,发臭就会被发现,不抛尸以后也会被发现,你说怎么办?kgfdhj
这个案件,详细看过天涯的讨论和分析。几十年内是别想破案了,另外祈祷自己是大众血型和基因。
都知道怎么回事,但是没有证据。
几十年的未破案件,曾经轰动一时,而且在二十年前,以当时的 科技 条件来说,对于这种案件想要侦破其实非常的困难,最主要的是案件太过离奇,不像现在到处都有监控摄像头,所以现在想要破案,绝大多数都是通过这些年来进步的 科技 手段破解的,而在二十年前没有那么先进的 科技 手段,而且犯罪分子作案隐秘没有留下任何有用的线索,才导致了案件一直悬着。
这个案件为什么没有破,其实根本原因就是犯罪分子留下的线索太少,甚至可以说犯罪分子具有非常强的反侦查能力,从这一点来看就证明了犯罪分子其实不会是一个普通人,而是有非常过硬的心理素质,普通人打架都会内心失控,在处理后事的情况上面基本上都是慌张的,更不用说面对杀人的事情能做到像砍瓜切菜一般轻松淡定,这基本上都是内心冷漠和孤僻到变态的人才能做得出。
也可以看出杀人者性格应该比较孤僻,一般性格孤僻极端的人做事情都会讲究追求自己想要的结果,当然这个范围就比较大了,但是可以认为是这个人内心变态,而且在许多事情上面喜欢走极端,跟普通人不一样,南大碎尸案其实跟香港八仙饭店案件性质都差不了多少,可以说是同一种案件都不为过。
南大碎尸案很多人都怀疑三类人,一个是医生,一个是厨师,一个是屠夫,因为从尸体碎片来看是被人用刀一点一点的分解的,从碎片上看犯罪分子的刀功十分了得,而且还把尸体煮熟了分不同的批次扔不同的地方,案件发生在寒冷的冬天,气温低所以煮熟尸体应该不是为了防止发臭那么简单,很有可能是通过煮熟了来掩盖尸体的血腥味,还有就是用来消除碎片上有可能留下的线索。
为何分开抛尸,应该是为了避免多次到同一个地方被侦查到,毕竟经常出现在同一个地方抛尸很容易被看到当做被怀疑的对象,分开抛尸有可能就是为了分散注意力,转移侦查的方向,从这些来看犯罪嫌疑人不会超过三人,正常应该是两人或者一人,而且心理素质过硬,反侦查能力非常强,是一个具有高智商的犯罪嫌疑人,文化水平应该不会太低。
其实怀疑医生和屠夫的人的理由是从心理素质方面和对死尸的处理上去分析的,毕竟这两种职业都是心理素质非常过硬的,还有处理尸体方式上面去怀疑,怀疑是厨师的就是从刀功和煮尸上面去怀疑,其实都有一定道理,但是还有一种人也是有非常大嫌疑的,这种人就是解剖职业的人或者学习解剖的学生或者是对解剖非常感兴趣的一些人,这些人也非常有可能是为了满足自己对人体解剖的兴趣而走极端杀人来满足这方面的需求也不一定,总而言之犯罪嫌疑人心理素质非常过硬,而且具有很强的反侦查能力,应该还是隐藏在最容易被忽略的群体当中,很多人对这些犯罪都第一时间往低文化群体去想,很容易忽略了一些有高等文化的人,当然也有可能是一些身份敏感的人做的,也许是不想造成太坏的影响,所以变成了现在的悬案。
感觉是儿子杀人,父母帮忙分尸,父母有一人工作较好,应该查一下事发后1一3年内放弃当时比较好的工作举家迁移的人,或者突然把儿子送到外地或国外的家庭,可能该家应是独子。
不然怎么会成立什么专案组这些呢?就是因为有些案子破起来比较困难,不是那么的容易,所以也需要消耗时间,当然就需要时间长一点了,每天可能都在小孩在出生,也都有人在离开人间,我听过的犯罪案件很多,可是让人最为痛心疾首的还是有几个案件。
第一个案件:1998年12月底的某一天晚上,某学校死了七个女学生。寝室里面有八个人,可是死了七个人,还有一个人没有死,最后警察也找到了她,死者是因为服用了某些化学添加剂等等,而且在她们的身体内部也检查出了很多东西。最后,在警察的询问下,没有死的那个女生也就是孙某说出来了真相,当然这只是她选择说的,有些地方她也可能没有说,选择了对警方隐瞒。
孙某说的是:寝室的一个室友失恋了,然后想要自杀就让她帮忙去超市买农药,可是这个女孩子不想自己一个人孤孤单单的死,于是她让孙某帮忙,让其他几位室友一起死,让我们没有想到的是孙某居然答应了这个无理的要求。所以寝室死了七个人,在警方的调查下确实有失恋这回事,孙某被判了无期徒刑,还赔偿了一百多万,可是活生生的七条人命呀!她没有犹豫就直接答应了这个无理的要求,这些只是她说出来的原因,这个案件就以她被判无期徒刑、被赔偿就结束了。
第二个案件:西安三名变态杀人狂魔竟然在12年间劫杀九名妇女!在作案过程中,他们自称是“私家侦探”,以帮助受害者查其丈夫的婚外情为名劫杀多名妇女。在此之前,他们还多次奸杀从娱乐场所骗出来的女性。这伙狂魔作案手段极其残忍,为什么会这么说呢?因为他们确实残忍杀死受害者后再碎尸,甚至用硫酸溶解尸体。三名变态在十二年期间杀了九个人,在十多年前,我们国家的科技还没有这么发达,所以查案也变得困难起来,所以很多案件都是那种不清不楚的情况下就随便下结论的,所以当然避免不了冤假错案或者是直接放弃这个案件,十二年连续杀人,这三名嫌疑犯以自己为骄傲,没有一丝丝的悔改,2005年,三名变态杀人狂魔先后落网,等到2006年,等待他们的处罚终于下来了,他们以故意杀人罪被判了死刑。
第三个案件:2020年的杭州来女士从“离奇失踪案”最终定性为被害案这是个令人发指的案子,它给社会造成了严重的恐慌,并且还有人模仿犯罪,四川安岳就是个例子,在杭州来女士的案件就要水落石出的时候,四川安岳也传来这个不幸的消息。有时候,更可怕的就是人性,因为有的犯罪者毫无人性,来女士和许某某认识了很久,双方都选择离婚和对方在一起,而且还生活了十多年,有了一个十一岁的小女儿,可是一个看似和睦的家庭却发生了这桩惨案,让人不得不相信,人心真的太可怕了,不知道许某是怎么做到如此淡定的,整个过程让人难以想象,这是和他生活了十多年的妻子,他却能下此毒手,就算有天大的仇恨也不能这样,只能说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有时候人心更恐怖,更让人琢磨不定。
每一桩案件的背后都有不一样的理由,可是就算有深仇大恨、天大的理由,这也不是成为他们犯罪的借口。每个案件都给社会造成了一定的恐慌,让人琢磨不透那些犯罪者的心理,可能他们的心理就是存在着一定的问题的,希望以后社会少点喧闹,人们都踏踏实实的过好自己的生活。
文:唯恋无名 图: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
这个当然是早就想好了处理尸体的方式,有非常大的把握才会真正的去执行,所以他其实在杀人之前就已经在想怎么把尸体神不知鬼不觉的处理掉,而把尸体粉碎冲进下水道的做法,当然不是临时想起来做的,肯定是很早之前就已经通过计划和演练过,所以才能在30多个小时里面处理干净。
很早的时候大家就质疑他是嫌疑人,但是质疑没有用,没有任何的证据,找不到证明质疑的证据,找不到尸体就不知道人是死是活,他处理尸体的细节和过程非常的厉害,让人在他家里面找不到任何线索,这可不是临时起意能做得出来的,处理尸体清理现场,这不是小的工作量,肯定是有十足的把握处理尸体才会去做。
其实室内下水道的管道口径很小,拳头大的东西掉进去就会造成堵塞,所以一般只有小块碎物才能通过下水道冲掉,大块的东西根本没办法,那么大一个人如果不碎尸那根本不可能处理的干干净净无声无息,说明了他把尸体的一部分处理成小块碎物,通过下水道冲走,比如说有小块骨头或者没有骨头的部位。
一些拥有大块骨头的部位不好粉碎,所以只能通过其他方式处理,其实通过案件的报道来看,死者其实并不是所有的身体部位都在下水道,而是还有一些被他分批的携带出去扔到别处处理的,通过下水道处理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而已,至于他用什么东西粉碎尸体,这个其实不好说了,不过白天处理尸体造成的一些动静其实并不会别人怀疑,晚上处理造成一些动静才是反常容易被怀疑,所以确定他处理尸体都是白天进行。
最让人恐惧的地方就是他杀人碎尸后那种淡定的表现,完全让人看不出他紧张害怕,而是一副副非常冷静的态度,这种在媒体和亲朋好友和警察面前没有漏出异常的表现,这才是让人觉得最恐怖的地方,一个杀人犯杀人碎尸处理尸体完以后和平常人一样若无其事,这内心心机有多重才能做到,想象一下如果自己周围有这种人,你会是什么样的感觉。
谁也没有想到,相濡以沫十二年的夫妻最终却抵不过钱财的诱惑,早已丧失理智的丈夫半夜趁妻子熟睡之际,竟然把罪恶之手伸向妻子,纵观其案发全过程,其心性之狠毒、手段之残忍无不令人发指!
据警方通报:在将重大嫌疑人许某某控制后, 7月23日10时,经连夜审讯攻坚,突破了嫌疑人许某某的口供,据其初步交代,其因家庭生活矛盾对来某某产生不满,7月5日凌晨,在家中趁来某某熟睡之际将其杀死,分尸后分散抛弃。
警方表示 ,许某某职业是杭州某公司驾驶员,2018年到杭州工作,此前在绍兴上海做养殖生意。杭州公安同时还表示,以前网上盛传的:许某某是侦察兵、是小区物业、熟悉小区监控、利用隔壁空置房间分尸等等说法,根据警方调查核实和许某某供述,上述说法均与事实不符!
至此案件真相大白,凶手已抓,而且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经过,至于被害人的尸骨的详细处理过程警方并没有公布,考虑理由应该是由两个:一是凶手已抓到,而且如实招供人是他杀的,判死刑是妥妥的啦,同时也出于对被害人的尊重,警方选择了没有公布细节。二是因为凶手犯罪的过程极度恐怖和残忍,为避免引起人们不适、引发 社会 恐慌,故而警方没有公布!
其实细想下来,受害人仅仅只不过才100来斤的体重,全身骨头加起来也只不过十几斤,身上的肉和小的骨头,完全可以轻易的用刀肢解成小块,倒进马桶里用水冲走,最终被冲进化粪池里,而那些大的不易处理的骨头,你比如头骨和腿骨,完全可以分批、少量的装在袋子里,偷偷的带到外面处理掉,这些只要前提经过周密的安排,完全是可以做到人不知鬼不觉的!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也算是给受害人及其家人一个交代,至于对案发的详细经过既然连警方都选择了些许回避,那对于咱们普通人就更没必要去刨根问底了!
咱们只需明白一个道理就行,那就是“人在做天在看,举头三尺有神明,做人千万别丧了良心!”
杀害来女士的过程
嫌犯选择在女儿的生日当天动手,就是因为方便在食物里面动手脚。他预料到当天来女士和孩子肯定要喝饮料、吃蛋糕之类,乘机在饮料里放入妻子买的安眠药,妻子和女儿喝完之后就会越来越困。
在两人昏睡之后,嫌犯用枕头蒙头的方式杀害来女士。 期间来女士基本处在无意识的深度睡眠状态,所以,基本上不会有呼救和反抗。这样,在死亡阶段基本不会出现声响。
即使有轻微的动静,处于昏睡中的女儿也不会听到,再加上外面下着雨,雨声掩盖了一切,邻居和其他人更是听不到任何动静。
处理尸体的过程
为了消除证据,毁灭线索,嫌疑人将来女士的尸体粉碎后冲进了下水道。 一个女性的尸体大概100斤左右,其中血液、内脏、脂肪占到50%以上,尸体被分解之后,大部分都可以通过马桶冲进化粪池,剩余的骨骼部分并没有多少,根据警方通报是分散抛弃。
当然,分尸行为肯定不是在深夜进行的,因为其反侦查能力很强,半夜一直亮着灯,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而且,夜深人静的时候,有点响动很容易被邻居听到,被人怀疑,但白天却不会,所以,可以确定他是在白天其他人去上班之后处理的尸体。
其采取的分尸手段也绝不是传统的砍、剁,粉碎机之类,因为这样做声音太大,他所住的小区隔音效果不太好,容易被邻居听到。
嫌犯在作案前进行了长时间的周密谋划和准备,对所有细节做了严密的预测和演练,想好了尸体的处理方式,提前准备好了分割利器和化学药品,且又有屠宰鸡鸭和鱼粉生意经历,对于分解切割异常熟练。
在他有把握做到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利器分尸后将大部分身体组织用化学药品处理,通过马桶管道冲入化粪池,让警察在他家里找不到任何线索。
至于下水道为什么没堵塞,而且警方在下水道处没找到任何滞留物,这就说明他将尸体分割成小块之后,用化学药品进行了处理,然后再通过下水道冲走。
对于骨头等一些难以分割处理的部位,他是通过其他方式处理的,比如使用液压工具结合化学物品破碎,根据相关报道,来女士的一些尸骨是被带到室外后分散抛弃。
可见,对于难以处理的大块骨头,嫌疑人将其用塑料袋包装之后,通过负一层暗道避开监控,进入地下车库,开车将其抛弃到室外的可能性很大。
结语
嫌疑人在抛尸之后,自认为消除了一切痕迹,而且拖延报警,想着尸体分解之后,警察就找不到一点证据了。之后,他在采访面前镇定自若,没透露出丝毫的紧张,这是非常可怕的,心理已经不是一般的扭曲,实属万分残忍,罪大恶极,一定要严惩。
我的猜测是用刀具,不用任何机器!
杭州公安透露,犯罪嫌疑人许某是趁着来女士熟睡之际,将其残忍杀害,并分尸分散抛弃。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警方最后在化粪池内找到了来女士的人体组织,经过DNA比对,确认是其本人。于是有网友问,来女士是如何被处理到化粪池的?警方已经说了,分尸!至于 具体细节太过血腥,警方不会公布,也不可能公布。
虽然警方没有公布具体细节,但网友们脑回路大开,说出各种各样的答案,什么通过化学或者物理等方式处理,包括采用浓硫酸、化尸水、粉碎机、破壁机、液氮冷冻、电锯等等,更有甚者把化骨绵掌都搬了上来。从杀害来女士到报警,许某有36个小时的时间处理尸体。根据媒体报道,许某在处理尸体前,曾把小女儿支开了,说明处理尸体的时间较长,涵盖夜晚和白天。
说到这里,我想提一个问题,许某某处理尸体一定要用到机器吗?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 其实许某某的刀功非常好 ,十几年前,许某某来到杭州做鸭子屠宰生意,所租门面便是来女士位于江干区的一间民房内。此外,两人结婚后,许某某也会经常下厨。像这种屠鸭无数且经常炒菜做饭的男人,刀功一定不会差!
所以,许某很可能是亲自用刀分解,然后把小碎肉、小碎骨通过马桶冲入化粪池,这就解释了为什么邻居听不到奇怪的声响。而像的比较大的骨骼、头骨等因为难以处理,就被许某带到小区外分散抛弃了。 注意警方用词,是“分散抛弃”,何为“分散抛弃”?肯定是指来女士的人体组织被许某抛洒在了不同地方。
动机,其实早已埋伏在日常生活中,一次口角、一个动作都会引发。不得不说,许某某确实是一个很可怕的人,对相处了十几年的妻子都能下得去手,简直泯灭人性!如今真相大白,恶魔被抓,愿来女士在天之灵得以安息!
这是一件有预谋的故意杀人案,女子丈夫早就想好了处理方式。事发当日他家中用完了2吨水来冲洗,肯定有部分肉体组织或血液经碎尸后,通过下水道冲入了化粪池。
警方通报中,说许某某将其杀害后分尸扔至化粪池中。也就是说,那些无法粉碎的大骨头等不能通过下水道冲走的部分,是由他另行分散带出房子找地方直接扔掉的。而且当天晚上出行太显眼,肯定是次日白天出门时一点点携带出去丢弃。
但是短时间内神不知鬼不觉地处理掉,一人操作确实不容易,而且邻居也说他家房子隔音效果不好,隔壁冲马桶的声音都能听到。不知道到底还有没有其他同伙帮他一起完成?
另外比较奇怪的是,既然是从下水道里处理了一部分,为什么调查案件时,警察带去的警犬都没能发现踪迹。不得不说这个人实在太严密,反侦查能力过强。
然而天网恢恢,他自以为可以瞒天过海,却没料到媒体曝光了“失踪”案后,引起了全网查案。不少网友都提前猜到了真凶,而且提出了很多有用的查案建议,估计警察肯定也早就有了判断,只是一直在找证据验证。
最恐怖的是这个罪犯心理素质太强大,他在实施恶行后,敢随同家人一起去报警,还能多次坦然接受媒体采访,并对家人允诺:身正不怕影子斜!到了7月22日傍晚,警察已经在调用抽粪车抽取化粪池粪水,事实真相接近突破的时候,他路过抽粪车,也只是侧头看了一眼,完全没有惊慌的样子。
这么强大的心理素质要是用在正道上多好,偏偏在罪犯身上造成了惨无人道的悲剧。
把马桶移开,打开淋浴,先对着管子放血,把肉剔出来,搅成泥,肉泥混着水直接流进马桶管,骨骼白天转移,对于一个曾经干过屠宰的人来说36小时做完这些很难么?
但是怎么处理掉尸体的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做事时是怎么做到不发出响声的,据说小区隔音效果并不好,那他是怎么在邻居和女儿的眼皮底下一声不响将妻子碎尸的?
警方已经在粪水车里找到人体组织,并且提取DNA核对,证实为来某某。这得益于我国的刑事案件侦破手段越来越大,特别是DNA技术日益完善,几十年前的无头案都没破了,凡事做了就会有痕迹。
再加上她丈夫的种种反常行为,想起他面对镜头试图转移方向:她这个智商,一个人出不去的。
还有吊带睡衣,企图把视线引向私情。他以为他的智力能完全控制老婆,但不足以控制所有人和警方。
来女士是会计事务所保洁员,存款有7位数,分得两套拆迁房。现任丈夫要求来女士让出一套房给他与前妻生的儿子将来娶妻用。可来女士不同意,导致双方就有矛盾冲突了。这作案动机表露无疑。
整个事件他以为天衣无缝,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杀人偿命逃避不了,只剩下可怜的孩子。
所以要告诫大家,还是头婚的好,且行且珍惜。
可以说这起案件是丈夫有预谋的作案。在作案之前丈夫已经设计好了自己的作案方法。这个方法也是再三斟酌好的,包括购买作案工具,分解尸体编织袋,以及如何处理尸体等。
家里的下水道一般都不是很大,差不多就有碗口那么大。东西多,东西大的话都容易造成堵塞。所以说分解的尸体应该要非常小才可以冲的下去。警方检查了许某某的家里,当天的用水量尽然达到了2顿。这就足以说明身体的多数皮肉组织是通过下水道冲进化粪池的。对于人身体部位比较大的骨头是很难冲进去的,应该是通过小包装一点一点分散处理到了离家最近的又没有监控的化粪池内。大家猜想一下身体多数部位被冲到下水道,这要把身体分解的多么细才能做到。可想而知这个和来女士同床共枕的人是多么的残忍。
案发后过了36个小时丈夫才报案,可见丈夫处理尸体应该花了好长时间。据媒体报道处理尸体时丈夫支走了孩子。说明丈夫是分时间段把身体组织冲下去的。
在这19天里丈夫显示的极为冷静,可见对自己的作案手法也是非常自信。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狐狸尾巴早晚漏出来了。人在做,天在看呀!对于这么一个手段残忍,没有一丝人情的人,等待他的会是法律的严惩!
说起来有点令人后背发凉,受害者应该是被肢解成非常非常小的块,甚至于是渣滓的程度,这样才能通过下水道而进入化粪池。这个许某真的是一个令人害怕的”恶魔“。
这起案件是一场许某精心设计,精密筹划的案件。他在动手之前,准备了多久我们无法得知,但是时间应该也不会太短,因为他要想好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比如说如何处理来女士的尸体,才能做到神不知鬼不觉呢,处理好之后,该如何面对警方,已经来女士的家属的询问呢,这都是他思考的问题。
当然了,我们专门来说说来女士那么大个人怎么处理到下水道的呢?
首先来说,有点常识的都知道,正常人一个拳头都无法进入下水道。记得我有一次,手机就是掉进马桶里面了,然后慌乱之中就用手去拿,结果还没伸多久呢就无法继续伸了,因为马桶管口太小了。所以说,来女士的尸体,定然被分解成很少的块,不然的话,是没有办法通过下水道管口的,因为有的下水道管口实在小,很容易堵住的那种。而许某,是一个老狐狸,他肯定不想来女士的尸体堵在下水道里面,因为那样警方更容易发现,所以他会将尸体肢解为非常非常小的块。
但是,我到现在也想不通的是,他是什么时候,采用什么东西肢解的,才不会让他人发现呢?
尸体的有些部位,许某是选择将其给扔在一些地方。有的可能会说,为什么不将其也冲入下水道。我觉得可能这些部位并不适合分解成小块,因为可能会引起别人的怀疑,或者在肢解的过程中声音太响了,比如某些骨骼,许某不会冒着这个危险去做这样的事情,所以他选择将其丢弃。
这起案件其实和一些其他的碎尸案比较相同,都是将受害者碎尸之后,然后冲进下水道里面。
许某从一开始的时候敢于接受采访,就表明此人对于自己的作案是相当自信的,但是,人在做,天在看,正义必将到来!许某必将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沉重代价!
不是处理到下水道,是被处理到化粪池了,下水道和化粪池是不同的组织结构。
来女士身高1米58,体重大概50公斤,这么远一个大活人她老公是怎么样把她处理到化粪池里面去的了?
根据嫌疑人口供透露:在作案之前就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利用深夜大家都睡觉的时候下手,趁来女士熟睡的时候采用枕头蒙头的方式致使其窒息死亡,然后把尸体碎尸成小块,通过马桶冲进化粪池,大块无法冲走的尸骨利用送女儿上学的机会装进塑料袋分批丢弃,着也是为什么当天他家用水量达到2吨的原因,利用大量的水冲刷作案痕迹和尸体,二警方也通过一步步调查取证在化粪池找到来女士的人体组织,手段残忍令使细思极恐,是什么仇恨能让一个男人做出如此丧尽天良得举动?
我们一直都有一个期望,期望来女士只是离家出走,期望她总有一天能够平安归来,我们也期望嫌疑人是另有其人,而不是她同床共枕的丈夫,但事实就是这么残酷,
原逝者安息,天堂没有痛苦…
杭州案,那么大个尸体,一个晚上嫌犯是怎么处理到下水道的呢?
01概况7月4日下午,杭州来女士和小女儿一起出现在电梯里,拿着蛋糕回家后,再未见出来。
7月6日下午,来女士单位来电询问来女士没有到岗的原因,来女士大女儿也找上门来,许先生才与来女士大女儿及来女士姐姐报警。
许国利自称,7月5日0:30分左右,起夜时发现妻子还躺在床上,凌晨5点左右发现妻子不见了,家中东西未丢失。
随后,许先生张贴寻人启事,悬赏10万元找人。
在此期间,许先生多次接受媒体采访,显得悲伤、淡定。
7月19日,杭州江干区分局成立专案组调查此事。
7月23日,警方通报因丈夫许先生有重大嫌疑,已被刑事拘留。
7月25日,警方召开发布会通报:
调取大量视频,确认来女士未出小区。
经过25小时,从化粪池抽出38车粪水,筛查找到来女士的人体组织以及穿的睡衣上衣,经DNA比对,确认死者为来女士。
来女士家在7月5日、6日两天,用水量异常,用去2吨多水。
许先生对杀妻碎尸案供认不讳,许先生在5日凌晨趁来女士睡熟后,用枕头将来女士捂死,随后碎尸,冲入下水道,毁尸灭迹,本案结案。
为防止其他人模仿,未公布作案细节。
02疑点1、在夜深人静的情况下,碎尸是如何做到隔音的?
来女士身高1.58米,110斤左右,这么大的尸体,是如何在邻居听不到声音的情况下碎尸的?
据报道,来女士一家住的回迁房隔音效果不好,来女士家冲厕所,邻居都能听到声音。
案发后,调查邻居,邻居反映没有听到任何声音。
小女儿睡在家里,也没有听到任何声音。
处理尸体用了2吨多水,邻居和小女儿为什么没有听到碎尸和冲水的声音?
2、睡衣上衣是怎么跑到化粪池里去的?
卫生间的下水是无法将整件睡衣上衣冲到化粪池里的,会堵塞下水道的,睡衣上衣从化粪池中捞出时,还是完整的。
3、在短时间内,血腥味是如何消除干净的?
碎尸后会有很重的血腥味,这不是一两天就能散失掉的,6日报警后,警方曾到来女士家调查,并未闻见血腥味。
4、血迹是如何消除干净的?
虽然用了大量的水进行冲洗,但是,沾染血迹的地方,即便是清洗后,表面看不见血迹了,在特殊材质下,那个地方还是会显示特殊颜色的,无法彻底消除干净。
5、大骨头是不宜碎尸的,许先生是如何处理干净的?
人体有206块骨头,有些骨头十分坚硬,无法剁碎,许先生是用什么方法在不出声音的情况下弄碎的?
6、如果是将大骨头转移到户外抛弃,需要进出不止一次,路上会有监控视频能找到可疑之处,为什么警方调用了大量的视频资料没有发现可疑之处?
7、处理尸体具体用了多长时间?在两天的处理过程中,又是在7月份的盛夏,是如何将痕迹和气味消除一干二净的?
许先生在5日早上送小女儿上学,然后直接去上班,到中午下班后才回到家中,在短短的几个小时内是如何将尸体完全处理干净的?
从用水量可以看出,5日、6日两天用水量异常,说明在5日中午及晚上下班后,以及6日凌晨,许先生还对尸体进行了处理。6日下午就已经报警了,处理时间只能是5日凌晨至6日中午这段时间内。
5日凌晨并没有完全处理干净,如果没有处理干净,尸体存放在哪里?是冰箱内吗?冰箱内没有留下血迹残留物吗?
03分析许先生将坐便器拿掉,直接用大的塑料漏斗插在下水道管口上,往下灌装碎尸后的混合物,就不会有冲洗坐便器的冲水声了。邻居及小女儿也就听不到声音了。
这样操作,从塑料大盆直接用水舀子舀到塑料漏斗内,就不会有残留物遗留在室内,用特殊材质也不会发现血迹痕迹。
事后将塑料盆及塑料漏斗、塑料水舀子全部砸碎,用包移出扔掉即可彻底消除痕迹。
除非是用洗衣液、洗澡液等家庭常用清洁物品,来掩盖气味,并及时通风,在夜深人静之时就用电风扇将气味吹出户外。
这样通过吹走换气、清洁液体气味掩盖等方法,也是可以消除血腥味的。这也需要提前想到,做好充分的准备才行,难度不小。
04觉成结语
1、明星连环杀手——Edward Gein
姓名:Edward Theodore Gein 出生日期:1906 年 8 月 27 日 现况:死亡,于 1984 年 7 月 26日于 Mendota 精神复康病院自然死亡 杀人数目:最少 2 人,实际数字不详,估计该有接近 20 人
杀人方法:枪杀并肢解剥皮,制成手工艺品 犯案地点:美国东岸 Plainfield,Wisconsin 杀人时间:1954 年 12 月 8 日至 1957 年 11 月 16 日 定罪日期:从未经法庭定罪,但在1958年1月6日被判终生囚禁于国家精神病院。
恶行实录:连环杀手的经历曲折离奇,确是非常适合作为电影的题材,因此亦经常被搬上大银幕,但多数只是 B 级恐怖电影,能同时成为两部荷里活一级大作参考对象的连环杀手,就只有 Edward Gein 一人。他的生平跟希治阁 (Alfred Hitchcock) 在《触目惊心》内对主角 Norman Bates 所描述的非常相似,他和哥哥 Henry 和妈妈 Augusta 住在 Plainfield,Wisconsin 郊外一个非常偏僻的独立平房。他和哥哥在成长过程中几乎都留在这楝建筑物内,没有朋友和正常的社交圈子,更不知异性为何物,生命中最重要的位置就一直被那位占有欲强、憎恨女性的母亲所占据,形成了他孤僻和不知常理世情的性格。在他的兄长和母亲相继去世后,他开始显露他潜在变歪了的性格。他先是把母亲的尸体保留在家中,好像她从未死去。接著为了满足对女性的欲望而去掘墓起尸,最初只是观看她们或触摸她们,但后来变本加厉,把尸体剥皮并缝制成人偶。但他第一次亲手把活人杀死,却要等到 1954 年的 12 月 8 日,他把附近酒吧的店主 Mary Hogan 杀死并剥皮。他的恶行要直至 3 年后才被发现,在警方找寻工具店店主 Bernice Worden 的时候,Bernice 的儿子想起他在案发前曾经来买防雪剂而起疑,结果在他的家中发现了大量恶心的「人类手工制品」,包括用人皮造的灯罩、由人头骨所造的汤碗、头骨床头布置和由乳头造的皮带等,死者面部的皮肤连头发则成为了面具。虽然听起来如此令人发指,但他也有值得可怜的地方,因为与世隔绝令他根本连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也毫不知情。据说后来他重投社会后行为变回正常,更在精神病院内成为一位慈祥的老者! 2、真实版的链锯杀手,罗伯特•克里森。1974年,身在得克萨斯州的他谋杀了两名年轻人并用电锯残忍地将尸体肢解,此案一时间轰动全美,被人们称为“恐怖电影《得州电锯杀人狂》真实版”!而1974年,正是《得州电锯杀人狂》电影上映的时间。但匪夷所思的是,3年后他却因为证据不足被无罪释放!
1990年,他又只身前往英国,和一位寡妇笔友结婚从此过上了隐居生活。但同样匪夷所思的是,对方却对他的杀人狂身份毫不知情,以为他是一位曾得过国会荣誉奖章的大英雄!
2000年,先进的DNA分析技术令1/4世纪前的电锯杀人案有了重大突破。铁证如山,他的身份就此曝光。然而就在他即将被引渡回美国服刑之际,2003年4月21日,他却因心脏病突发死在英国伦敦一家医院中。
3、不举俄罗斯杀人狂——Andrei Chikatilo
姓名:Andrei Chikatilo (不知道怎么翻译)
外号:「罗斯托屠夫」(The Rostov Ripper) 出生日期:1936 年 现况:死亡,于 1994 年 2 月 14 日在狱中被枪毙处决 杀人数目:最少 53 人 杀人方法:折磨至死、虐杀并烹尸吃掉 犯案地点:横跨整个俄罗斯,主要在罗斯托 (Rostor)、莫斯科 (Moscow) 和圣彼得堡 (St. Petersburg) 杀人时期:1978 年 12 月至 1992 年 定罪日期:1992 年 10 月 15 日 有关电影:《Citizen X》(这个电影我看过,整个过程让人感到压抑,俄罗斯警察破案的样子和中国警察很像) 恶行实录:Andrei Chikatilo 曾经是一名受人尊敬的老师,在家人眼中更是一个慈祥和蔼的祖父,在邻居眼中则是一个快乐的已婚男人,他是那一种在「可能是连环杀手」的嫌疑名单中排名最低的人,偏偏他正是俄罗斯一连串虐杀和食人案件的元凶。根据他的妻子 Fayina 在后来所讲,导致他丈夫连环杀人的原因,应该是因为他无法正常地勃起与女性性交,他只有在对方死了之后,才能进行性行为。 他最喜欢在巴士站或火车站留连,遇上适合的猎物便跟踪,偶然也在街上找。对象以离家出走的小孩子和妓女居多,性别和年龄对他而言也不重要,例如他第一位杀害的就是一个只有 9 岁的女孩,也杀过 20 多岁的男性。另外他杀人时有一个特点,就是他会把被害者的眼睛除去,因为他害怕死者眼中那份欠缺生命的空洞。他也喜欢把猎物带到森林里去,有时甚至先和他们行几哩路才下手。但比起他令人齿冷的杀人行为,他的被捕过程却相对地平淡得很,只是警行凭不断努力进行侦查,证明他是真凶并拘捕他。
4、姓名:Richard Ramirez
外号:「夜间狙击者」(The Night Stalker)、「恶魔的门徒」(Devil\'s Disciple)
出生日期:1960 年 2 月 28 日
现况:生存,在 San Quentin 监狱等候执行死刑
杀人数目:最少 19 人,真实数目不详 杀人方法:没有特定 犯案地点:美国西岸洛杉矶 (Los Angeles) 和三藩市 (San Fransisco) 杀人时期:1984 年 6 月至 1985 年 8 月 31日 定罪日期:1989 年 恶行实录:在 1984 年至 1985 年的一年里,洛杉矶和三藩市都被一片恐怖的气氛所笼罩,一切也是因为一名神秘的连环杀手所致。他喜欢偷偷在晚上潜入别人的家中,然后把成年的男性射杀或扼死,再把女性和小孩暴力强奸、杀害再肢解,在完事后则下他的标志——一个倒转的五角星,在墙上、在镜子上,甚至在死者身上。由于他跟其他连环杀手不同,既无特定的杀手方式(射杀、用棒打死、割喉、赤手空拳打死和扼死等都试过),亦非针对某一特别类型的人(被害者年龄由几岁到 70 岁,各行各业都有),毫无线索下令警方对这名无差别杀人犯束手无策,有些市民更相信他有恶魔的超能力。案件的转捩点在于警方找到一辆相信是这个杀手用来载猎物到郊外的车子(他也喜欢把小孩带到郊外再猎杀),并在车上找到属于一名少年积犯——Richard Ramirez 的指纹。虽然警方立即把他的照片发放给传媒,但这名嚣张凶残、目空一切的杀人狂,却要等到 1985 年 8 月才被捕,当时他正在洛杉矶的郊外,试图把一个女人拉出车外,却被她的丈夫反击阻止,接著更遭围观的人认出他就是那杀人魔,惨被痛殴一顿才交到警方手上。他到了被判死刑那一刻还维持一贯的自大跋扈,「死刑?好可怕呢!想吓死我吗?人终归一死。各位迪士尼乐园再见!
5、姓名:John Wayne Gacy
外号:「胖子」(The Fat Man)、「杀人小丑」(Killer Clown)
出生日期:1942 年 3 月 17 日
现况:死亡,于 1994 年 5 月 10 日被注射毒针处决
杀人数目:33 人 杀人方法:绞杀 犯案地点:美国东岸芝加哥 (Chicago) 杀人时期:1972 年至 1978 年 12 月 定罪日期:1980 年 3 月 12 日 有关电影:《Gacy》 恶行实录:小丑该是令人快乐和引人欢笑的,但遇上由 John Wayne Gacy 所扮演的小丑,你只会惊慌尖叫。出生于芝加哥的他,以优异的成绩于商学院毕业,之后结了婚并成为了一名出色的销售员。他非常受所居住的社区的邻居所喜爱,特别是小孩子,因为他会扮演名叫「Pogo」的小丑去娱乐他们。但是他年青时也曾因为性骚扰男同事和意图强奸男孩而留下案底,只是他之后一直表现得循规蹈矩,掩饰了他潜在的兽性,令人一时未能察觉得到。直至 1978 年 12 月 11 日,一名叫 Robert Piest 的男孩在出外工作面试后一去不返,他当天所约见的建筑营造商正是 John Wayne Gacy。警方开始针对他来调查,但他对事件一概否认,最终警方决定搜查这位好好先生的大宅。结果他们并没有找到 Robert Piest,却在一道隐藏门下的地库找到 7 具腐烂了的尸体,那一刻他们才惊觉找到了美国其中一名冷血连环杀手,之后在屋内和后花园再掘起 28 具尸体,包括 Robert Piest 在内的其馀 5 名被害者,则因为家中再没空位而被抛入河中弃尸。 身型肥胖的他,在以瘦为主的连环杀手界确是较为罕见的。至于杀人的原因,他自称是出于对同性恋的憎恨,但其实被害者中大部分也是异性恋者。对于这种指控,他并不认同。「当我强奸了他们,一切便已足够。他们要为进行过同性恋的性行为而死!」(奇怪的逻辑!)
6、美国历史上最大连环凶杀案-“绿河杀手”加里•里奇韦 在美国的犯罪史上,最令人毛骨悚然的案件要算是1982年至1984年间发生在华盛顿州肯特镇的系列谋杀案,前后有48名妓女和离家出走的妇女殒命,但凶手却一直逍遥法外。 1982年8月15日,两名骑脚踏车的男孩在肯特镇绿河上的佩克桥附近发现一具高度腐烂的女尸,尸体半挂在河里的沉木上,脖子上还系着一条牛仔裤,样子极其恐怖。经查,死者名叫温迪,是个妓女。 不到一个月,一名工人在绿河以南的一家肉类加工厂又发现了一具全裸女尸。 这以后的两年间,绿河附近以及西雅图、波特兰等市的丛林里先后发现了48具被害者的尸体。这些被害者都是白人女性,经警方确认,她们不是在附近“红灯区”工作的妓女和吸毒者,就是离家出走的年轻女子和流落街头的其他妇女。在40多位被害女性中,有18人不到18岁,12人在18岁到20岁之间,而大部分案件发生在1982年7月至1984年2月间。 因为发现第一批尸体的地方是城市南郊的绿河流域,所以西雅图警方将此案命名为“绿河连环杀人案”。警方调查发现,罪犯的作案手法都是先与受害者发生性关系,然后将其勒死,于是断定这一系列谋害妇女的案件都是同一个杀手所为。这一系列凶杀案的凶手也由此得名“绿河杀手”,一度在当地引起极大恐慌。 尽管警方从1982年案发后就开始立案调查,追查凶手,但却一直没有突破性进展。这主要是因为被害者多为色情业从业人员,她们常常不通知任何人就更换住处;而且死后一般要好几个月才被发现,这些都给查找犯罪嫌疑人带来了很大困难。 “绿河连环杀人案”是20世纪80年代美国最令人震惊的大案。由于近20年过去了,凶手一直逍遥法外,于是传言越来越邪乎。有人在互联网上专门设立了“绿河疑案”网站,公开多名受害妇女的照片,同时搜集相关线索。当地两名记者还曾专门写了一本书,名字就叫《寻找“绿河杀手”》。 DNA技术侦破陈年旧案。 转眼进入21世纪,很多人以为“绿河连环杀人案”恐怕永远破不了案了,因为上世纪80年代的那些案件距今已这么多年,估计凶手要么死了,要么已经因为别的案件进了监狱。 然而,2001年11月30日,西雅图警方突然宣布,他们逮捕了一名与1980年代“绿河连环杀人案”有关的男子——加里•里奇韦,时年52岁,是华盛顿州奥本一家货运公司的油漆工。 开始,他并不承认自己是凶手。由于此案的复杂性和缺乏更多证据,检控方与里奇韦达成了一项“认罪求情协议”,以里奇韦供认所有犯罪事实来换取对他的死刑豁免。 2002年11月5日,加里•里奇韦在法庭上供认,过去20多年里,他先后杀害了48名妇女,其中多数是妓女。他因此成为美国杀人数量最多的头号系列杀人犯。 “我杀害了那么多女性,连我自己都难以说清楚到底有多少受害人,”现年54岁的里奇韦在当庭公布的自供状上承认。 “我希望尽可能多地杀死我认为是妓女的女性……”公诉人在法庭上朗声宣读里奇韦的自供状,一些受害者家属在旁听席上轻声地啜泣着。 公诉人逐一陈述多年间48名女性受害的细节,而里奇韦则逐一承认是他所为,前后48次说出:“我有罪。” 至此,美国历史上最令人困惑和心惊的连环凶杀案之一总算完全告破。以名下48桩命案,加里•里奇韦在美国司法系统受理的案件中创下了杀人数量的纪录。 这个血债累累的冷酷杀手利用美国司法制度的漏洞躲过了死刑,但他将在牢狱里度过残生,被判了48个终身监禁。(这样的罪犯还能活命,在中国是不可能的,直接枪毙干净利索)。
7、世界上,最著名的连环杀手。 姓名∶不详 外号∶「开膛手杰克」(Jack The Ripper) 出生日期∶不详 现况∶死亡,具体资料不详 杀人数目:5 人 杀人方法:割喉,接著肢解 犯案地点∶英国伦敦东部白教堂区 (Whitechapel) 杀人时期:1888 年 8 月 31 日至 11 月 9 日 定罪日期∶从未被拘捕 有关电影∶《屠出地狱》(From Hell)、《狙击风月杀手》(The Ripper) 恶行实录:就时间而言,「开膛手杰克」并不是史上第一个连环杀手,在他出现之前已经有连续杀人犯存在过,但他肯定是将「连环杀手」四个字发扬光大的人。他残忍的虐杀方法令当时的伦敦陷入一片恐慌之中,人人都惧怕他的名号。其实他的犯案时期并不长,只有短短的 3 个月,但他所带来的震撼却相反一直影响后世的人,除了因为他杀了 5 名妓女,手法一次比一次残忍外(「开膛手」并非只是虚衔,第 4 名死者就是被剖开身体,发现时肠脏都挂在肩膊上,最后一名更是面目全非,面孔被剁得再无法辨认,身体器官有些不见了,有些则四散在案发现场),更重要是他曾多次亲笔写信到警署公然挑战警方,甚至送上死者的耳朵、肾脏和凶刀,警方却一直捉不到他,可见他的胆量不轻。为他再添传奇性的是他在第 5 宗案件后,忽然像人间蒸发般消失,从此再没出现,只留下一个到现在也未解开的问题——他究竟是谁?
8、因为被害者,而著名的杀手--曼森 姓名:Charles Manson (这厮很会起名字,Charles是天使的名字,Mason是个恶魔的名字) 出生日期:1934 年 现况:生存,在 San Quentin 监狱终生监禁 杀人数目:7 人,但他自称杀了 35 人 杀人方法:虐杀 犯案地点:美国西岸加州 (California) 杀人时间:1969 年 定罪日期:1971 年 3 月 29 日 有关电影:《Helter Skelter》 曼森杀人是明目张胆的,他还成立了一个极端组织,Manson Family,到了 1969 年,这个组织已经有 25 个主要会员和 60 个一般党员。有一天,身为首领的他宣布进行终极计划「Helter Skelter」(披头四其中一张大碟名),发动末日的种族和阶级战争,并扬言只有他的信徒才可以存活下来。 首个受害的单位是著名导演波兰斯基 (Roman Polanski) 的大宅,除了波兰斯基外出拍片避过一劫之外,包括他有身孕的妻子 Sharon Tate 在内的 5 人都被虐杀,接著则是一间超级市场的东主 LaBianca 夫妇。但这场战争在这里就停住了,原因是其中一名中坚分子 Susan Atkins 因另一椿谋杀案被拘捕后,不知为何滔滔不绝的把所有罪行招供,恶名昭彰的 Manson Family 就此落网。 他也因为残杀了波兰斯基的妻子而闻名。
9、嗜好杀人的史上第一杀人王——Henry Lee Lucas 姓名:Henry Lee Lucas 出生日期:1936 年 8 月 23 日 现况:死亡,在德州 Huntsville 监狱被执行死刑 杀人数目:最少 150 人,自称约 360 至 600 人 杀人方法:没有特定 犯案地点:遍布全美国各省份,也有可能在欧洲和日本 杀人时期:1960 年至 1983 年 定罪日期:1983 年 有关电影:《连环杀手的肖像》(Henry: Portrait of a Serial Killer) 系列 恶行实录:要数杀人杀得最多的连环杀手,非 Hernry Lee Lucas 莫属,最少也有 150 人之多,他更自称杀了 360 至 600 人,因为他在被捕前亦经常外游,在欧洲和日本也杀了人,实际的数目并没有记下来,但他的主要捕猎区域还是在家乡美国。这位传奇的连环杀手杀人的原因,可追朔到他的童年。他自少就被母亲虐打,其中一次更严重得令他脑部受创。结果到了他 23 岁的时候,他就把母亲强奸并刺死以报复,被法庭判入精神病院 40 年,之后获假释外出却死性不改。 直至 1982 年的 10 月,德州警方调查他,但并没有找到证据证明他是凶手,倒是以他藏有危险武器拘捕他,岂料他到了警署后竟不耐烦地把自己 20 多年的杀人经历一一说出来,包括他有另一名同党 Ottis Toole(他的双性恋情人,据说是他把部分尸体吃掉),杀人原因是对方不愿意和他性交。后来死者数目不断增加,警方曾经认为部分只是他的幻想,但他却能明确指出某些藏尸地点和尸体的状况,令人不得不相信他。曾经警告过精神病院的心理评估人员不要放他和他会继续杀人的 Henry Lee Lucas,也许最令世人震惊的是他在法庭对自己行为的辩解。「我喜欢杀人就好像其他人喜欢散步罢了,只是嗜好不同。如果我需要猎物,我只需到街上去随便找一个。」
10、最变态的杀手 姓名:Jeffery Dahmer 外号:「密尔沃基怪物」(The Milwaukee Monster) 出生日期:1960 年 现况:死亡,在狱中被另一名囚犯所杀 杀人数目:17 人 杀人方法:没有特定,但会先奸尸,再烹尸吃掉 犯案地点:美国东岸密尔沃基 (Milwaukee) 和俄亥俄 (Ohio) 杀人时期:1988 年 1 月至 1991 年 7 月 定罪日期:1992 年 6 月 有关电影:《Dahmer》 恶行实录:Jeffery Dahmer 可能是犯罪史上最冷血、最令人发指的连环杀手。他的外表就有如一个再普通不过的男孩子,即使你在街上遇见他,你也不会特别注意他,但他却做出如恶魔般的罪行。本身是同性恋者的他,堪称是《沉默的羔羊》里食人博士 Hannibal the Cannibal 的真人版本。他会把他有兴趣的猎物绑架,然后杀害、强奸,最终吃掉。和 Andrei Chikatilo 一样,他只有透过奸尸才能获得性满足和高潮,偶然也会望著犯案的宝丽莱自渎。在食方面,他也非常讲究,只会选择想吃的部位贮放于雪柜,其馀的全放到他于厨房特制的硫酸池处理掉。在 10 多件案件当中,他曾经试过先后杀害两兄弟,最恐怖的一次试过把被害者的头盖骨凿开,并灌入水银。他最终被捕可说是一场意外。在 1991 年 7 月的晚上,两名警探 Patrolmen Routh 和 Rolf Mueller 在巡逻时遇上一名黑人青年 Tracy Edwards,他告诉Pol.ice他附近的一名邻居扬言要剖开他的心并吃掉。三人一起来到调查事件真伪,起初找错了另一人,但最终也来到 Jeffery Dahmer 的家,并在内发现大量人头和残肢,雪柜里更有切好的人肉和一个人头!他最终被判有罪并要坐牢 1070 年,在狱中也如电影中的 Hannibal 一样被单独、高度监视下隔离。但他还是死在狱中,因为另一名在狱中的囚犯声称受上天感召,要杀死他替天行道,他的一生就此完结!
11、最道貌岸然的杀人狂 姓名:Theodore Robert Bundy 外号:「校园杀手」(The Campus Killer) 出生日期:1947 年 现况:死亡,于 1989 年 1 月 24 日在科罗拉多州 Skarke 监狱被电椅处决 杀人数目:最少 19 人,但有可能高达 40 人 杀人方法:绞杀 犯案地点:遍布全美国各省份 杀人时间:1974 年 1 月 31 日至 1977 年 2 月 15 日 定罪日期:1979 年 7 月 24 日 有关电影:《Ted Bundy》 恶行实录:每个人都应该曾经遇上过一个这样的人物——他品学兼优,样貌英俊,从来不忧心没有约会对象,曾经是男童军,运动方面也十分优秀,之后进入一间著名的大学,同样以优秀的成绩毕业,跟著在Gov内工作,高薪厚职且社会地位崇高。Ted Bundy 就是这样的一个模范生,但在他心底的深处,却住了一头恶魔。他最喜欢潜入校园杀掉女学生,又或者以他的魅力邀请女学生出外游玩,再加以杀害。最喜欢以「Hi! I am Ted!」向猎物自我介绍的他,自 1974 年 1 月 31 日第一宗案件发生之后,一直没有被警方怀疑,直至 1975 年的夏天他因为违反交通规则而被拘捕,整个真相便开始成形。先是一个险遭他杀害的幸存者 Carol Da Ronch 出庭指证他,被判绑架罪成立的他,之后原本要出席科罗拉多州另一项谋杀指控的他,却忽然逃走,之后一直以不同的身分和样貌四处逃避追捕。在 1977 年 2 月 15 日他终于落网,并凭著一名被害者身上的牙印定了他的罪,在电椅上终结其罪恶的一生!
1,2010年3月23日早上,福建南平市延平区实验小学门口发生特大凶杀事件,死亡人数上升至9人、4人受伤,伤亡人员均为南平实验小学学生。国家级高级心理医师林一芳认为,郑民生患有严重的心理疾病“癔症性病态人格”。
2,一名有精神病史的男子在北京朝阳区青年路大悦城东侧持刀行凶,导致两人死亡22日中午,北京西城区马连道家乐福超市又发生精神病患者持刀伤人事件23日,广西东兴市一名男子手持砍刀冲进当地计生局办公楼行凶,酿成2死4伤……犯罪嫌疑人有精神病史
3,北京市公安局某分局指挥中心2001年8月5日8时47分的一份电话记录显示,该局某地区刑警队破获了一起杀人碎尸案。犯罪嫌疑人李非到分局某地区刑警队投案自首。其供认,因爱人每天唠唠叨叨,他产生反感,以致无法忍受,遂于8月2日7时许,在家中趁其妻熟睡时,用事先准备好的哑铃将她砸死,之后又肢解了尸体,后抛尸于海淀区温泉附近。李非患有严重的精神抑郁症。
4,被告人张乐声,男,35岁,初中文化,原系安徽省当涂县血防站职工。2000年3月14日晚9时许,被告人张乐声从其母亲住处回家,途经当涂县城关镇某洗头房时,看到该店女店主秦某某独自一人从店中走出,张见其年轻漂亮,顿生歹念,便尾随其后,直到秦某某进入租住的房子后才离开。
次日凌晨1时许,张再次来到秦的住处,用身份证将门锁捅开,见秦一人睡在床上,因害怕秦喊叫,遂在门外找到一块石头,并在院门口衣架上取下一块尿布包住石头后,进入秦的卧室,用石块朝秦的头部猛砸几下,至秦不动。被告人张乐声为满足变态的窥视心理,又将秦的棉毛裤、三角裤褪至踝关节下,因心里紧张,只好匆匆用被子盖住秦,关好门逃离现场。
案件在审理阶段,马鞍山中院根据辩护人的申请,委托芜湖市第四人民医院对被告人张乐声进行了司法精神病鉴定,证明其系性变态,但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据此,法院确认被告人张乐声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可以从轻处罚情形,并依法判处其死刑。
5,“6·25”大学生杀人事件
“6·25事件”中的李想的确有一些偏离正常情形的心理特点,同时也反映出在大学生人格教育中出现的问题。
6,辽宁鞍山发生了一起连环杀人案,一名男子一次杀死了10人,10人当中包括其至亲的妻子、儿子、父亲,以及紧邻的一家洗车店内的3名洗车工,还有浴池的1名女服务员和浴池房东一家3口。
下面是心理问题造成的案件
歧视类
案例一:歧视让他举起了屠刀
钦州市那彭镇英学村村民梁某娶了一名外地妇女做老婆,生了一个儿子10多岁也不会说话、走路,梁某因此经常受本村人及邻居小孩嘲笑,其妻儿分别被称为“土婆”、“土鬼仔”。为此,梁某对村民产生怨恨。
2006年4月28日晚6时许,梁某听到邻居陆某厨房内有多人在讲话,遂怀疑是说自己坏话,于是冲进陆某厨房拿起一把柴刀,朝正在玩耍的两个男童头部猛砍。陆某得知后紧锁房门,但梁某破门而入,将躲藏在床底的另一名10岁男童拖出砍死。陆某和其他小孩及时逃离或躲藏才幸免于难。
梁某从厨房出来后继续行凶,又杀死了一名7岁男童和一名4岁女童。随后,他看见妇女陆某某带着4岁的儿子从隔壁厨房出来,又砍死了这对母子。
梁某作案后逃离现场,当天晚上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梁某的暴行一共造成6人死亡,一人重伤。
公诉机关指控梁某犯故意杀人罪,于同年6月13日向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审理中,梁某和辩护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均无异议。辩护人指出,本案事出有因,村里人经常嘲笑梁某的老婆及生理上有严重残疾的儿子,使梁某产生了积怨。
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梁某因生活琐事而对本村的人产生怨恨,导致了本案发生,但是梁某故意杀害的大多数是无辜儿童,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
同年7月13日,钦州市中级法院依法判决梁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梁某已被执行死刑。
点评(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李耕岩):在人与人的交往中,不同的人心理承受能力是不同的,持续地受到人身攻击和伤害,就有可能超出人的承受限度。而拿他人的缺陷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被攻击的人心理承受能力很弱的时候,就会引起很大的反应。本案中,当事人之所以对别人的嘲笑反应那么大,可能是因为他在潜意识里也认为这个孩子给他带来了很大的屈辱,没有完全接受自己的孩子,这是他本身的一个心理缺陷。如果他的心理健康一些,能够正确地认识这件事,完完全全地接受自己的爱人和孩子,也许不会把村人的说法看得那么重要。生活中如果发生类似受歧视的情况,当事人应该多从自身寻找原因,想一想自己为什么会那么在意别人的说法,当认清自己了,情况就会大不一样。同时,遭遇不幸的人应该多与有相同经历的人交流沟通,寻找理解和支持。
案例二:被人嘲笑拿刀滥杀无辜
2008年2月11日(正月初五)凌晨3时许,昭平县凤凰乡中央洞村吴屋寨发生一起特大杀人案,造成数死数伤的惨剧。案发当天,警方将凶手吴昌怀抓获归案。命案源于27年前一场调戏风波。
27年前,吴昌怀与朱妹结了婚。吴昌疋是吴昌怀的堂哥,比吴昌怀年长5岁,见弟媳朱妹长得漂亮,他动了邪念。同年3月份的一天,吴昌疋见到躺在床上养病的朱妹时,欲对朱妹强奸。由于朱妹极力反抗,吴昌疋没有得逞。
自始,朱妹像变了一个人似的,闷闷不乐。一年后,朱妹终于向丈夫诉说了受辱经过。气愤的吴昌怀当场用手电筒打了吴昌疋,吴昌疋逃出老屋,从此不知下落。
十多年后,吴昌疋带着儿子吴生回到村里。此时村里人才知道,吴昌疋当年到了钟山县望高镇当上门女婿。伤疤一揭就痛。2005年的一天,吴洪校的小儿子当着吴昌怀的面叫朱妹做“晚婆”(吴昌疋与吴洪校的父亲吴昌提是亲兄弟,意思是朱妹是吴昌疋的小老婆)。此言一出,吴昌怀顿感当年的耻辱涌心头。
吴昌怀对吴洪校两兄弟的仇恨越积越深。2008年春节,吴昌怀拿了个手电筒及斧头、菜刀、柴刀,径直到了吴昌提家。吴昌提家大门没有上锁,房间睡着吴昌提的5个孙子,年龄在14岁到19岁之间。吴昌怀砍一通,结果造成3人当场死亡,两人受伤。凌晨4时许,吴昌怀砸开吴洪校的房门,用柴刀砍伤已入睡的吴洪校。之后,他又砍向吴洪盏。吴洪盏后因伤势过重死亡。吴昌怀落网后这样描述听到这些流言时的心态:“他们欺人太甚,害我生不如死。”
2008年3月21日,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昌怀死刑。自治区高院维持一审判决。
点评(广西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龚振中):27年前的一场调戏风波,但吴昌怀却把这种耻辱的阴影深埋心里,于是因27年后经后辈的提起并嘲笑,使得他内心的愤恨和压力急剧膨胀,一时冲动丧失理智,以致酿成惨剧。本来他可以用合理的方式化解仇恨,通过司法途径寻求法律上帮助的,追究那些人侵犯他名誉权的法律责任,但他以行凶杀人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已经触犯了法律,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希望这种悲剧能给大家带来警惕。
情感类
案例一:恋人分手酿惨剧
年近五旬的陆某是一名厨师,他和小自己几岁的赵某曾经情投意合,两人同居了8年。然而不知从何时起,感觉悄悄溜走了,赵某向陆某提出了分手。陆某想不通,坚决不同意。
2006年12月19日下午2时许,陆某将赵某约到他暂住的出租屋,想好好谈一谈,谁知赵某再一次提出了分手。陆某恼羞成怒,拿出事前准备好的浓硫酸,劈头盖脸地朝赵某泼去。
赵某大喊“救命”,已经失去理智的陆某又将赵某扯在地上殴打,造成赵某头面部严重受伤,被送往医院急救。5个多月后,赵某因植皮手术感染,不治身亡。
陆某很快被抓获归案。审理中,陆某反复辩解说,他不是存心要杀害赵某,只是一时气愤才用硫酸泼她的。但审理此案的南宁市中级法院认为,赵某的死亡与陆某的犯罪行为有直接的因果关系,陆某因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主观恶性大,手段残忍,罪行极其严重,最终判处赵某死刑。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赵某于2008年11月21日被执行死刑。
点评(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李耕岩):因不愿分手而采取极端方式,是一种儿童式的思维逻辑。幼童分不清什么是属于他的,什么是属于别人的,凡是自己喜欢的东西,就一定要拿到手,否则就会哭闹,因不愿分手而行凶的人与此道理相同。事实上,在成人的恋爱关系中,“我的感受”与“对方的感受”是不一样的,换句话来说,“我爱他”是我的事,“他爱我”是他的事,只有分清人与人之间的界线,才是一个成年人应有的思维方式。
案例二:被“戴绿帽”连夺两命
严勇华是柳州市柳城县人。2003年年底,远在防城港的梁芳丽给他发来短信。2005年1月16日,严勇华与梁芳丽确定恋爱关系。
2006年11月初,梁芳丽到防城区打工,并租房居住。严勇华则在灵山县打工。同年11月下旬,严勇华发现女友的出租房里有几个避孕套。严勇华很是痛苦,好几次提出分手,但梁芳丽说不舍得他。严勇华的心又软了,但他忍受不了这种情感困扰,辞掉了在灵山县的工作。
2007年2月10日,严勇华带上一把“牛角刀”,再次到梁芳丽的出租屋附近守候。当天晚上,严勇华发现梁芳丽和情人陈于沅牵手从出租屋的小巷走出来,等两人走远后,严勇华潜回到梁芳丽出租房里,并躲进床底。过了许久,梁芳丽和陈于沅回来了,两人脱衣上床睡觉,发生关系后渐渐入睡。
2007年2月11日凌晨1时多,严勇华从床底爬出来,举刀捅向陈于沅和梁芳丽,两人当场死亡。因犯故意杀人罪,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严勇华死刑。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目前严勇华已被执行死刑。
点评(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黄建林):严勇华说他好后悔,对不起自己的父母,也对不起梁芳丽的父母,不知道用什么去补偿死者家属。严勇华人长得挺帅的,是个上进的青年,不是不务正业的小混混。他之所以走上杀人这条路,主要是走不出对梁芳丽的那段爱情,当感情受到挫折后,由爱生恨。对于梁芳丽来说,她的一个同学也劝过她,不要玩感情,不要太玩火了,但是梁芳丽依然“一只脚踏两只船”,结果引来杀身之祸。其实,年轻人要有正确的爱情观,当发现对方出轨时,如果在劝说无果的情况下,应该学会放弃。
债务类
案例:钻牛角尖钻出人命
今年5月底的一天,34岁的何某被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宣判了死刑,他当庭表示认罪。他走到这一天,竟然是由于多年前与工友的一次调班引起的。
何某曾在田阳铁路给水所工作。2002年初的一天,何某与工友韦某因调班发生矛盾,何某因此受到单位处分。何某十分气恼,不久,他伺机用药麻醉韦某,并抢走了韦某身上的钱物,但很快就被查了出来。当年8月,何某被判3年有期徒刑。
刑满释放后,何某到广东投靠朋友钟某。其间,钟某向何某借了一些钱,这些钱是何某向自己的大姐借来的。2008年10月,何某多次向钟某要债都没有结果,他因此也无法向大姐还钱,十分尴尬。何某恼羞成怒,决定杀了钟某解恨。但他思前想后,觉得自己如今的困境都是当初和韦某闹矛盾造成的。于是他准备先回去杀了韦某,再来杀钟某。
当年11月的一天,何某乘火车赶到田阳,在田阳铁路给水所的值班房内找到铁管、菜刀、剪刀等工具,将韦某捅倒在血泊中。随后,何某用棉被盖住韦某的尸体点燃焚尸,并掠走了韦某身上的财物。6天后,警方在广东东莞将何某抓获。
点评(李耕岩):很显然,这是一种钻牛角尖的行为,当事人所关心的已经不仅是钱的问题,而是由钱引发出来的情感仇恨。他把注意力过于集中在这件事上,结果形成恶性循环,越想越觉得愤怒、委屈。事实上,这笔钱肯定不是当事人生活的全部,有时候现实的问题无法一下子解决,不妨转移精力暂缓一下,跳出牛角尖去关注别的事情,等再回过头来,原有的矛盾也许就没那么重要了。
■说法
多数恶性案件与心理压力有关
采访中,不少法官都说,现实中真正因为性格凶残而专门杀人的案件十分少见,多数恶性案件的起因都是些很琐碎的纠纷,而促使当事人最终动手的,除了脾气暴躁、性格冲动等因素外,很多都与现实的压力有关,比如经济问题、感情纠纷、人际关系等等。
“三姐妹命案”的犯罪嫌疑人兰新诚在归案后也写出万言书,称自己饱受失败压力的折磨,充满了挫败感。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认识生活中的压力?当压力无法承受时,我们又该如何进行疏导和排解呢?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李耕岩老师分析说,生活在现在社会中,压力总是不可避免的,每个人都应该学习应对压力的办法。压力的形成,是由于注意力过于集中造成的。比如,在上述因受歧视而杀人的案件中,他的注意力过度集中在自尊上;因分手而酿成的血案中,当事人把注意力过多地集中在了自身的欲望上。因此,缓解压力最根本的办法就是转移注意力。比如,当感觉注意里过于集中在某件事情,甚至产生极端想法的时候,可以暂时把这件事放在一边,缓一缓再去处理。可以做做深呼吸,听听音乐,做做运动,或者把心思放到身边其他的人和事上。等过一段时间再来处理这件事,就会有不同的心态。
看过了许多电影,但是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看过被震撼的电影非《素媛》莫属。
韩国电影《素媛》,是根据发生在2008年发生在韩国的真实案件改编的。该影片又名:许愿、希望望:为爱重生。影片讲述了主人公素媛,一个天真可爱善良的未成年少女在一个雨天的早晨,遇到一个醉熏熏的大叔,也就是这次相遇,女孩命运彻底被改变了。她遭到了殴打和强奸,此事给她幼小的心灵和肉体造成了难以磨灭的重创。未成年少女素媛在遭遇性侵后如何在家人的帮助下走出心灵的阴影和家人一起面对生活的故事。
当素媛受到严重侵害后在那个破旧阴暗的小屋里,濒临死亡用她那血淋淋的手拨通报警电话的时候,她仍然想的是不让爸爸担心,他工作忙。多少看过这个电影的人看到这个画面都为之动容。在那种情况下他还那么懂事,她的懂事,让每个看过这个电影的人都觉得心疼。
电影《素媛》中当受害人小素媛在医院中醒过来,问大人们“是我做错了什么吗”无疑是插在每个人心口上的一根针。到底是为什么这么悲惨的事情会发生在她的身上。其实错的不是她,而是她处在的那个社会。
尽管凶手犯下天理不容的罪型,可是才判了12年的有期徒刑。但是一个女孩的一生却被毁了。就在今年,韩国有60万民众请愿抵制素案原型凶手出狱,因为到2020年这个凶手就要出狱了。可现实却是60万民众请愿都抵不上法律对这个魔鬼束手无策!
电影的结尾,素媛对几个月大的弟弟轻轻的说道“你能来到这个世界上真好”。不管外面的阳光是多么灿烂,但是在素媛的心里始终是绝望的。
我国经济建设在不断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在不断的提高,人们的价值观也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影响到高校大学生的价值取逐渐趋于功利、注重实际,而冷落了理想信念,丢掉了奉献精神。本次调查从大学生的价值取向和心理素质相结合的分析研究为切入点,通过对现象的分析研究,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从而达到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建立与时代、社会相适应的价值取向的目的。
本次调查的研究旨在贯彻党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配合教育体制改革,以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为核心,以提高大学生的心理素质为重点,以培养大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
本科题在以往研究的基础上,着重研究大学阶段学生价值观的发展,及对学生心理的健康发展所产生的重要影响,从而达到以思想政治和心理素质教育相结合为突破点,帮助大学生端正态度、坚定信仰,树立与时代、社会相适应的价值取向的教育目的。
以价值观与心理素质相结合为切入点进行研究是本次调查特色之一。
[调查的基本方式]:
本次调查主要在原有资料(石家庄经济学院第一届学生科研基金项目《大学生素质拓展教育的再思考》)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突出课题的研究特点及实际意义。
本次调查资料主要来源过于石家庄市及周边城市的高等院校,并通过网络检索获取更加全面、科学的调查资料。
本次调查共分为三部分:
1、资料收集:整理原有材料,查阅相关文献,收集相关信息。
2、调查走访:问卷调查、追踪调查、走访。
3、资料的整理、分析研究、在分析思考研究的基础上成文。
[调查的基本情况]:
关于当代大学生心理状况的调查
近年来校园里因心理问题引发的一系列恶性事件也不只一遍的告诉我们一个事实:心理问题是年轻人成长过程中无法回避的烦恼,也是大学生成才的一大障碍。请看下列资料:
(1)自杀事件:
2001年9月17日凌晨,广州市海珠区某学院一名刚入校两天的新生无法适应新环境,连续失眠两天后从宿舍楼跳楼身亡。
2001年10月9日约凌晨1时,广州某高校99级化学系学生石某不顾同学和女友的劝阻,从海印桥上纵身投江结束了年轻的生命,遇难的还有另外一位救他的大学朋友。经调查,石某先后谈了3个女朋友都不顺利,加上父亲又下岗,觉得自己学习成绩又不好,对不起家里人。
2001年11月,广州某名牌大学新闻系2001届毕业生梁某,参加工作不到半年在家采用电击方式自杀身亡。毕业后,梁某在一家广告公司工作,觉得压力很大,身边又没有特别谈得来的同事。面对种种不顺心,性格内向的她很少和家人沟通,越来越封闭,对生活、事业感到绝望。
2001年12月31日上午,广州市五山某高校2000级研究生坠楼身亡。据了解,他们研究生的每门课要根据成绩排名,排在最后5%~10%的学生,给予黄牌,累计三个黄牌就换一个红牌,得红牌的学生毕业难度较大。该学生可能是成绩太差,受不了刺激。
2002年3月,身为教授儿子的黄毅留下遗书之后,在自家的楼上坠身而下,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又一个年轻的生命在校园里消失。有关人员向记者证实,黄毅留有一份100字左右的遗书,大致内容是:学习负担太重,实在承受不了压力,不想活了。
(2)犯罪事件:
2002年3月上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一分院批准逮捕了涉嫌故意杀人的大学生马晓明。只因功课不好被学校“劝其退学”,上个月,自感没法向家里交待的马晓明把自己的爸爸和奶奶杀死了。
2002年3月,在长沙市某高校发生了一起杀人碎尸案,犯罪嫌疑人因为感情的纠葛,残忍地将同班女友杀害并肢解。
2002年1、2月间,原清华大学机电系学生刘海洋先后两次在北京动物园熊山黑熊、棕熊展区,分别将事先准备的氢氧化钠(俗称“火碱”)溶液、硫酸溶液,向展区内的黑熊和棕熊倾倒,致使3只黑熊、2只棕熊受到不同程度的损伤。
2003年《中国青年报》报道:2003即将毕业的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学生周一超参加公务员应聘,因体检不合格被取消录取资格后,竟用尖刀行刺嘉兴市劳动人事部门的工作人员,造成1死1伤。
2004年2月23日,云南大学广西籍学生马加爵因平日性格孤僻多疑,与同学打牌产生误会后残忍用钝器连续伤害四位同学,近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马加爵死刑。
我们不愿想起这些血淋淋的事实,但不得不面对用生命化成的一个个问号:我们这些大学生怎么了?我们接受的不是这个时代最多元的教育文化吗?享受的不是这个社会最先进的物质产品吗?为什么在耀眼的光环下,我们的心灵却如此脆弱?
心理学家弗洛伊德曾断言:“文明程度越高,人类的心理压力越大。”在当代社会,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是来自全国各地的优秀青年,无数这样或那样的光环笼罩在他们的头顶,似乎光环下的青春和生活就没有一点遗憾和阴影。然而,在这些天之骄子中难道就再没有如“马加爵”一般内心自卑和孤僻的人?难道就再没有心理扭曲的“马加爵”还在歧路口徘徊?“马加爵事件”的发生并不是偶然的,它重重地再次敲响了心理教育的警钟。
国内关于大学生心理素质状况的研究起步很晚,直到八十年代后期才出现,这种状况又常常被人们模糊地认识着,如果走近真实和清晰,我们的思考也许会更有价值,这次调查报告就是为了探讨、解决大学生心理问题而进行的。
(三)结语
当代大学生是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进程中的关键的一代,他们朝气蓬勃,奋发有为。从总体上来看,大学生群体是好的,是值得养育他们的人民信任的,尽管他们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大学生这个随着中国高教改革而日益壮大的青年群体依然保持着强烈的独特性,他们以其出色的知识背景和极具魅力的年龄优势吸引着人们的视线,他们也以其追求不同凡响的冲动和多梦的青春参与社会的脉动。
一切从大学开始,大学虽然是人生中不长的几年,但因其汇聚了人们青春最炽热的年华而影响深远,有人在这里立下一生的宏愿,也有人在这里走向了永远的迷失。大学生活,包含了青春的骄傲与沮丧,也充满青春的美好与苦恼,大学风景线,永远是人生中最动人的篇章。而大学生群体,永远是社会关注的焦点群体
00后普遍恐婚的主要原因是被身边人影响和网络影响。女性恐婚的要么自己经济偏弱,要么自理能力比较差,特别自私,不想自己损失一点点利益。还有就是婚姻失败多次,堕胎五六次。最后还有不喜欢异性的也是不想结婚。所谓恐婚,对婚姻的恐惧可想而知。大部分是心理问题,曾经目睹过婚姻中夫妻的争吵,暴力,犯罪,从而对婚姻有着害怕。潜意识中会想到以后的婚姻现象,可是不试试又怎知结果如何呢。
第一,离婚率的升高让很多00后看见了父母的婚姻,原生家庭的影响或多或少的会对心里对婚姻的排斥。就算有的父母说为了孩子不离婚,但早已貌合神离,这些孩子都能感觉出来。这种不幸福,甚至带点压抑的生活环境,如果孩子在这种环境长大,那么他长大一定想跳脱这种环境,而恐婚就是害怕再一次跳入这种环境。
第二,认识的人的经历,就拿我自己举例,有一个哥哥,是亲戚,就在这两年结的婚。因为住的不是很远,所以经常走动。我也算见识他们夫妻俩吵架最多的人,他们双方都会在我面前吐槽对方的缺点。经常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吵架,而且觉得对方无法沟通而不去沟通。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婚姻中很正常的现象,但起码我家没有这种事情发生。就真的是很小很小的事情,两个人都会吵得很厉害。
在这个信息化的年代,我们接收了越来越多的信息。比如最近发生的杭州杀妻碎尸案,这个真的是把我恐婚的恐惧值在拉到了最近的极点,你都无法预测你在结婚之后会遭遇什么…还有最近很火的电视剧《三十而立》,里面最让人生气的许放炮的,结婚后的问题太多了,结婚了要做家务做饭(自愿),生娃奶娃带娃
第一,谈恋爱都已经够难了更别提结婚,而且根据大多身边的案例,大家发现恋爱和结婚不是一回事,结婚前结婚后不是一个人,美好的爱情会变味儿,谁不害怕?
第二,不想生孩子。生小孩不仅开销大还特别疼,相对来讲大部分00后都更注重自己,所以对于他们来说与其把精力和钱花在孩子身上不如让自己的生活更舒适。而且内卷真的太严重了,自己没混出个什么还连累着孩子,给不了孩子最好的教育资源,苦着孩子,到头来还不如不生。
第三,择偶门槛越来越高。现在这个社会环境,除了你真的够好看够优秀,没车没房拿的不是年薪哪敢提结婚?去相亲都不敢吧。
第四,社会发展比以前好太多,女性不用依靠男性也能活的很好,结婚生子已经不是什么必需品。主要还是00后的观念变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