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号码 溴联苯和溴联苯醚
一溴联苯 CAS NO
二溴联苯 92-86-4
2,2',3,3',4,4',5,5'6,6'-十溴代-1,1'-联苯 C12Br10 13654-09-6
2-溴联苯 2052-07-5
4,4-二溴联苯醚 CAS NO
十溴二苯醚 1163-19-5
疑致癌物和潜在致癌物。
多溴联苯是一种主要的可非常稳定又难以分解的一级致癌物质。它还具有生殖毒性、免疫毒性及内分泌毒性。
生物累积效应非常强,由于在食物链中富积,所以90%的途径是通过食物进入人体的。
一旦人体受到它的污染,可长时间留在体内而极难排出,在体内越积越多,只有减少摄入量才能避免累积效应。
不与酸碱反应。
目前普遍认为欧盟76/769/CEE指令涉及鞋类的危险物质及限制要求如下:
1、磷酸三(2,3-二溴丙基)酯,CAS号(化学文摘登记号):126-72-7:不得用于纺织品,如:与皮肤直接接触的外衣、内衣和亚麻布品。
2、 3-吖丙啶基-磷化氢氧化物,CAS号:5455-55-1:不得用于纺织品,如:与皮肤直接接触的外衣、内衣和亚麻布品。
3、多溴联苯(PBB)CAS号:59536-65-1:不得用于纺织品,如:与皮肤直接接触的外衣、内衣和亚麻布品。
4、2-萘胺,CAS号:91-59-8及其盐:市场销售的物质及配制品中此物质的含量以重量计不得大于等于0.1%。
5、对二氨基联苯,CAS号:92-87-5及其盐:市场销售的物质及配制品中此物质的含量以重量计不得大于等于0.1%。
6、4-硝基联苯,CAS号:92-93-3:市场销售的物质及配制品中此物质的含量以重量计不得大于等于0.1%。
7、碳酸铅:包括:中性无水碳酸铅,PbCO3,CAS号:598-63-0;碱式碳酸铅,2PbCO3-Pb(OH)2,CAS号 :1319-46-4:不得以物质和配制品组分的形式用于涂料。
8、硫酸铅,PbSO4(1:1),CAS号:7446-14-2,PbxSO4,CAS号 :15739-80-7:不得以物质和配制品组分的形式用于涂料。
9、有机锡化合物:以物质和配制品组分形式在自由缔合涂料中用作抗微生物剂时不得投放市场。
二辛基锡化合物(DOT):
(a)2012年1月1日以后,二辛基锡化合物(DOT)在物品或其部件中的重量浓度大于0.1%(折算成锡)时不得用于下列物品供应给普通公众,或者被普通公众使用:
— 可能与皮肤接触的纺织品
— 手套
— 可能与皮肤接触的鞋类产品或其部件
— 墙面和地板涂覆物
— 儿童保育用品
— 女性卫生产品
— 尿布
— 双组份室温硫化成型组件(RTV-2成型组件)
(b)不符合(a)条规定的物品在2012年1月1日以后不得投放市场,该截止日期前已经在共同体范围内使用的物品除外。
10、双-μ-氧代-双-正丁基锡羟基硼烷;二丁基锡氢硼烷(C8H19BO3Sn,CAS 号:75113-37-0)(DBB):在物质和配制品组分中的浓度大于等于0.1%时不得投放市场。
11、五氯苯酚(CAS 号:87-86-5)及其盐和酯:用五氯苯酚处理过的木材不得用于可能与人用和/或动物用原料、中间产品或最终产品接触的包装材料。
12、镉(CAS号:7440-43-9)及其化合物:用镉调色过的物质和配制品制成的最终产品或产品的部件,如果镉含量(以镉金属计)超过塑料材料质量的0.01%,不得投放市场。不得用于下述由聚合物或者氯乙烯共聚物制得的最终产品的抗老化:包装材料,服装和衣物(包括手套)的附件,浸渍、涂渍、包覆或者层积的织物,人造皮革,如果镉含量(以镉金属计)超过聚合物质量的0.01%,不得投放市场。
13、镍,CAS号:7440-02-0及其化合物:不得用于可能直接并且持续接触皮肤的产品,例如:服装上使用的铆扣、搭扣、铆钉、拉链和金属标牌,其镍释放速率不得大于0.5μg/cm2/周。
14、67/548/EEC指令附件I中分类为1类或2类致癌、风险标记R45或R49的致癌物质:目前普遍认为涉及鞋类的有:六价铬,德国化学品法案规定不得含有,目前检测方法标准规定的检出限为3mg/kg;某些杀虫剂(详见省标准化研究院出版的《欧盟限用物质大全(76/769/EEC指令中文完整版)》)
15、氯代烷烃,C10~C13(短链氯代烷烃)(SCCP):浓度高于1%时不得以物质、其他物质或配制品的组分形式销售用于皮革上脂。
16、偶氮染料:偶氮染料中的一个或多个偶氮基在还原分解后会释放出一个或多个下表所列的芳香胺。按照规定的检测方法,在检测浓度以上时,例如:在最终产品或者其染色部位浓度大于30mg/kg时,不得用于直接且持续接触人体皮肤、口腔的纺织品和皮革制品,诸如:
— 衣服、被褥、毛巾、假发、假发套、帽子、尿布和其他卫生用品、睡袋
— 鞋子、手套、表带、手提包、钱包、公文包、椅套、挂袋
— 纺织品或皮革玩具、附带纺织品或皮革服装的玩具
— 终端消费者使用的丝线
“偶氮染料清单”所列的偶氮染料作为物质或配制品的组分质量浓度大于0.1%时不得出售用于纺织品和皮革制品的染色。
17、五溴二苯醚,C12H5Br5O:当物品或其阻燃部分中此物质的质量浓度高于0.1%时不得投放市场。
18、八溴二苯醚,C12H2Br8O:当物品或其阻燃部分中此物质的质量浓度高于0.1%时不得投放市场。
19、(1) 壬基苯酚,C6H4(OH)C9H19;(2) 乙氧基壬基苯酚,(C2H4O)nC15H24O:不允许该物质或其质量浓度等于或高于0.1%的配制品组分用于纺织品和皮革加工。
20、甲苯,CAS号: 120-88-3:在出售给公众的胶粘剂和喷漆中,当质量浓度大于等于0.1%时不得投放市场或用作物质、配制品的组分。
21、下列邻苯二甲酸盐(或其他CAS号和EINECS号包含的物质):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CAS号:84-74-2
邻苯二甲酸丁基卞基酯(BBP),CAS号:85-68-7
邻苯二甲酸二异壬基酯(DINP),CAS号:28553-12-0和68515-48-0
邻苯二甲酸二葵酯(DIDP),CAS号:26761-40-0和68515-49-1
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DNOP),CAS号:117-84-0
能被儿童放入嘴中的玩具或儿童保育用品中,当质量浓度超过被增塑材料的0.1%时不得用作物质或配制品的组分。
当玩具和儿童保育用品中含有的邻苯二甲酸盐浓度超过上述限量时,不得投放市场。
22、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PFOS),C8F17SO2X,(X=OH,金属盐(O-M+),卤化物,氨基化合物和其他衍生物,包括聚合物):
当质量浓度大于等于0.005%时不得出售或用作物质、配制品的组分。
在半成品、物品或其部件中,以结构或者微结构独立的含有PFOS的部件为基准,如果质量浓度大于等于0.1%,则不得投放市场;对于纺织品或其他涂层材料,如果其涂层中PFOS的量大于等于1 μg/m2,也不得投放市场。
中文名称
2,2,3,3,4,4,5,5,6-九溴联苯
英文名称
NONABROMODIPHENYLETHER
英文别名
2,2',3,3',4,4',5,5',6-nonabromo
diphenyl
ether2,2',3,3',4,4',5,5',6-NonaBDEBDE
No
206
solution2,2',3,3',4',5,5',6-Nonabromodiphenyl
ethernonabromodiphenyl
ether2,2`-DISULFANEDIYL-BIS-SUCCINAMIDE
CAS号
63387-28-0
上游原料
CAS号
中文名称
101-84-8
二苯醚
1163-19-5
十溴二苯醚
更多上下游产品参见:http://baike.molbase.cn/cidian/926379
1、高毒性固体
很少量就能使人迅速中毒甚至致死。
名称 TLV(mg/m3) 名称 TLV(mg/m3)
三氧化锇 0.002 砷化合物 0.5(按As计)
汞化合物
(特别是烷基汞) 0.01 五氧化二钒 0.5
砣盐 0.1(按Tl计) 草酸和草酸盐 1
硒和硒化合物 0.2(se计) 无机氰化物 5(按CN计)
2、毒性危险气体
名称 TLV(ug /g) 名称 TLV(ug /g)
氟 0.1 氟化氢 3
光气 0.1 二氧化氮 5
臭氧 0.1 硝酰氯 5
重氮甲烷 0.2 氰 10
磷化氢 0.3 氰化氢 10
三氟化硼 1 硫化氢 10
氯 1 一氧化碳 50
3、毒性危险液体和刺激性物质
长期少量接触可能引起慢性中毒,其中许多物质的蒸气对眼睛和呼吸道有强刺激性。
名称 TLV(ug/g) 名称 TLV(ug /g)
羰基镍 0.001 硫酸二甲酯 1
异氰酸甲酯 0.02 硫酸二乙脂 1
丙烯醛 0.1 四溴乙烷 1
溴 0.1 烯丙醇 2
3-氯丙烯 1 2-丁烯醛 2
苯氯甲烷 1 氢氟酸 3
苯溴甲烷 1 四氯乙烷 5
三氯化硼 1 苯 10
三溴化硼 1 溴甲烷 15
2-氯乙醇 1 二硫化碳 20
4.其他有害物质
(1)许多溴代烷和氯代烷,以及甲烷和乙烷的多卤衍生物,特别是下列化合物:
名称 TLV(ug/g) 名称 TLV(ug /g)
溴仿 0.5 1,2-二溴乙烷 20
碘甲烷 5 1,2-二氯乙烷 50
四氯化碳 10 溴乙烷 200
氯仿 10 二氯甲烷 200
(2)芳胺和脂肪族胺类的低级脂肪族胺的蒸气有毒。全部芳胺,包括它们的烷氧基、卤素、硝基取代物都有毒性。下面是一些代表性例子:
名称 TLV 名称 TLV(ug /g)
对苯二胺(及其异构体) 0.1mg/m3 苯胺 5
甲氧基苯胺 0.5mg/m3 邻甲苯胺(及其异构体) 5
对硝基苯胺(及其异构体) 1ug /g 二甲胺 10
N-甲基苯胺 2 ug /g 乙胺 10
N,N-二甲基苯胺 5 ug /g 三乙胺 25
(3)酚和芳香族硝基化合物
名称 TLV(mg/m3) 名称 TLV(ug /g)
苦味酸 0.1 硝基苯 1
二硝基苯酚,二硝基甲苯酚 0.2 苯酚 5
对硝基氯苯(及其异构体) 1 甲苯酚 5
间二硝基苯 1 5、致癌物质
下面列举一些已知的危险致癌物质:
(1)芳胺及其衍生物
联苯胺(及某些衍生物) β-萘胺 二甲氨基偶氯苯 α-萘胺
(2)N-亚硝基化合物
N-甲基-N-亚硝基苯胺 N-亚硝基二甲胺 N-甲基-N-亚硝基脲 N-亚硝基氢化吡啶
(3)烷基化剂
双(氯甲基)醚 硫酸二甲脂 氯甲基甲醚 碘甲烷 重氮甲烷 β-羟基丙酸内酯
(4)稠环芳烃
苯并[a]芘 二苯并[c,g]咔唑 二苯并[a,h]蒽 7,12-二甲基苯并[a]蒽
(5)含硫化合物
硫代乙酸胺(thioacetamide) 硫脲
(6)石棉粉尘
6、具有长期积累效应的毒物
这些物质进入人体不易排出,在人体内累积,引起慢性中毒。这类物质主要有:
(1)苯。
(2)铅化合物,特别是有机铅化合物。
(3)汞和汞化合物,特别是二价汞盐和液态的有机汞化合物。
在使用以上各类有毒化学药品时,都应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避免吸入其蒸气和粉尘,不要使它们接触皮肤。有毒气体和挥发性的有毒液体必须在效率良好的通风橱中操作。汞的表面应该用水掩盖,不可直接暴露在空气中。装盛汞的仪器应放在一个搪瓷盘上以防溅出的汞流失。溅洒汞的地方迅速撒上硫磺石灰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