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母亲为报复用硫酸泼仇家女,这件事的始末是怎样的?
北京的这个母亲,名字叫做韩浪,其实韩浪跟被泼硫酸的女孩,名字叫张萌的女孩,是没有什么仇恨的,韩浪真正的仇恨是跟张萌的家人,韩浪跟张萌的弟弟,也就是张强有仇恨,跟张萌的父母有仇恨,所以韩浪气不过,才决定对张萌实施了报复,其实这样的做法是不对的。
事情是这样的,很久以前,韩浪跟张萌的父母是邻居,韩浪那个时候有一个儿子,叫做亮亮,有一天,亮亮回家后,发生自己的父母不在家,然后就找到邻居家的张强一起玩耍,那个时候,两个人都是小孩子,然后张强稍微比亮亮要大一点,可能因为一点小事情,两个小孩子发生了争吵,然后亮亮被张强,用手掐住了脖子。
小孩子之间,进行打闹是比较正常的,因为他们不知道轻重,但是,那次,因为张强非常的用力,导致了亮亮窒息去世了,然后在这个时候,张强非常的害怕,于是就告诉了自己的父母,张强的父母为了逃避责任,还故意将亮亮的尸体扔到了一口井里面,后来经过警察的调查,还有就是法院的判定,张强被判了3年的牢狱,并且张强家还赔偿了韩浪家一部分钱。
虽然韩浪得到了一部分的赔偿,但是自己的儿子,永远也回不来了,对于一个母亲而言,是非常痛苦的,并且韩浪也没有感觉到张强家有一丝丝的愧疚,也没有收到张强家的任何一句道歉的话,所以韩浪就非常的伤心,也是非常的难过的,于是仇恨就这样结下了。
后来,有一次,在公交车上面,韩浪手中有硫酸,看到了张强的姐姐,也就是张萌,然后韩浪的仇恨,再一次被点燃了,然后就将硫酸泼给了张萌,张萌的脸部被烧毁,张萌非常的年轻,就这样,一个花一样年纪的少女,就被毁容了。韩浪的做法,是非常不正确的,也是非常不理智的,我们应该深思一下,应该杜绝这样的事情发生。
人生在世,难免要和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尤其是面对纠纷时,若己方占理,那也不要得理不饶人,给对方一个台阶,没准还能成为朋友。如果己方没理,那更不要恃强凌弱,将对方逼入绝境。
以宽待人,是一种人生智慧,既利人更利己,绝不是说说而已,需要从点点滴滴做起。如果平时对人刻薄,乃至处处欺负人,那必将埋下祸患。
北京房山区就曾发生过这样一起案件,一个刚中专毕业,前途美好的姑娘,却遭人泼硫酸,一辈子就这样毁了。
泼硫酸者是一位妇女,只因她深恨这位姑娘的父母,最终将硫酸泼向仇家女儿进行报复。这起悲剧到底是如何发生的?两家之间又有着怎样的仇恨?
泼硫酸的妇女名叫韩浪,是重庆人,35岁。1995年时,韩浪和一个大15岁的男人结婚了,婚后育有一子,取名为亮亮。
虽然有了儿子,但夫妻俩年龄差距过大,成天吵架甚至动手,最终两人在2001年离婚。韩浪身心俱疲之下,决心开始新生活,她独身带着两岁儿子来到了北京。
北漂时,韩浪既要打工挣钱,又要照顾儿子,可想而知有多艰难。她只能在房山区农村租民房,勉强度日。
在这期间村里的一个残疾男人李大君,对母子十分照顾,让韩浪感到了些许的温暖,最终二人过起了同居生活。日子虽然依然艰难,但一家三口充满着欢声笑语,韩浪已经倍感满足了。
然而这一切在2005年4月24日改变了,那天下午6岁的亮亮出门玩耍,到了晚上依然没有回来。韩浪和李大君找了半天,也是一无所获。
第二天,天还没亮,韩浪就又出门找孩子了。她始终有着一股不祥的预感,可是又期盼着儿子突然出现。到了中午时,噩耗还是传来了。
一位村民告诉韩浪,村西边的井里有个孩子。当韩浪到了井边,发现那个孩子倒立在井中,虽然看不清脸,但她确信那就是儿子亮亮。
等到把人弄出来,亮亮早就没有了气息,他的脖子处有明显的勒痕。没过几天警方就破案了,杀人者是同村13岁少年强强(化名)。
那天两个孩子一起玩时,发生了冲突,强强将亮亮活活掐死了。最终强强因是未成年人,被判处收容教育三年。
活泼可爱又懂事的儿子,是韩浪的精神支柱。可是现在这根柱子没了,韩浪的精神世界也崩溃了。
她不甘心儿子就这样走了,于是起诉了张平均和李雪娟(杀人凶手的父母)。最终法院判处张平均夫妇,赔偿15万元(包括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亮亮遇害后,尸体在医院太平间存放。韩浪本想尽快将儿子安葬,可是她和李大君哪有那么多钱。本来两人靠着打零工度日,儿子死后伤心过度,有好久没有干活,手里已经没几个钱了。
所以在法院判决前,韩浪曾去张平均家,试图要点丧葬费。可是张平均却一口拒绝道:我哪有钱给你,儿子被关了,我根本没心思挣钱,再说了法院不是还没判决吗?
韩浪连着去了几次,非但没有要到钱,还备受张平均夫妇奚落,心中的屈辱可想而知。她只能去太平间,抱着儿子冰冷的尸体痛哭。
可是生活总要继续下去,最终韩浪和李大君借遍亲友,终于凑够了停尸费和丧葬费,将儿子安葬了。2006年1月,法院也终于判决了,张平均夫妇赔偿15万元。
可是有了判决书,张平均却依然不给钱,直接说道:“要钱没有,要命一条”。韩浪眼见判决书快成了空文,于是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可是面对法官,张平均又装可怜说道:“大女儿正在上学,二女儿又多病,家里真没钱了,还是再宽限一段时间吧”。
可是张平均家光汽车就有两辆,等法院的人上门查看时,家里却只剩一台黑白电视机了,张平均摆明要做“老赖”。
儿子遇害,却得不到一分钱赔偿,那儿子岂不是白死了?韩浪天天以泪洗面,对于张平均夫妇的恨意也越来越大。
李大君眼见女友如此悲伤,干脆偷偷找到张平均家,质问道:我儿子不能白死了,怎么能一分钱赔偿金不给,你们也太欺负人了。
张平均奚落道:“谁是你儿子,你俩连个结婚证都没有,你顶多算个野汉子,还真把自己当爸爸了”。
两人争吵不断升级,最终扭打在一起,李大君身有残疾,根本不是张平均的对手,最终他被狠狠打了一顿。
李大君索要赔偿未果,反而遭遇殴打,韩浪得知后,既心疼男友,又气愤张平均太欺负人。
慢慢的韩浪对儿子的爱,转化成了对张平均的恨。而张平均则到处宣扬:“不赔又怎样,我儿子三年后就回来了。”
如此卑劣的话,更加刺痛了韩浪的心,她决定报复张平均夫妇,让他们也尝一尝痛苦的滋味。
韩浪知道张平均大女儿刚中专毕业,找到了好工作,张平均到处和人炫耀吹嘘。韩浪心想;“既然大女儿是他的骄傲,我就让他再也骄傲不起来”。
2006年5月,韩浪买了5斤硫酸,一直等待着复仇的机会。在此期间,她也曾动摇过,深知自己一旦泼出去了,必将入狱甚至被枪毙。如此拼命,真的值得吗?
可是张平均的言行举止,无时无刻不在刺激着韩浪敏感的神经,她觉得自己再不做点什么,就要被气死了。
最终韩浪抱着必死的信念,写了两封遗书,一封给男友,一封给母亲,就踏上了“复仇之路”。
2006年11月25日,韩浪和张平均大女儿坐在了同一辆公交车上。那天她穿着一件红衣服,手里抱着一个白瓷盆,并没有引起他人注意。
当公交车行驶到岳各庄村站时,停了下来不断有人上车。这时韩浪站了起来,打开白瓷盆,将里面的硫酸泼向了张平均的大女儿。
可怜的姑娘顿时发出惨叫,与此同时姑娘周围也有人沾到了硫酸,受到不同的伤害。有个人站出来大声质问韩浪:你泼的什么?韩浪回答道:“硫酸”。
一时之间,车上炸了锅,乘客们既惊慌又愤怒,将韩浪扭送到了公安机关。
最终张平均大女儿头部、胳膊、腿部、躯干都被硫酸灼伤,受害面积高达15%,还有三位乘客面部、胳膊也受到严重伤害。
经过审理,韩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赔偿张平均大女儿36万,其余三位乘客12万元。张平均在庭审现场,表示不服,要求严惩韩浪。
他对韩浪说道:“你害我女儿干什么,来害我啊,你还有人性吗?”韩浪回应道:“我就是要让你天天看着女儿,难受一辈子,你要记住,你女儿是被你害得”。
可是在接受采访时,韩浪却一再说对不起,孩子是无辜的,伤害到张平均大女儿她很内疚。
当时韩浪已经怀孕三个月了,按照规定可以暂时不用坐牢,可是为了表达歉意,她做了手术,选择坐牢,以期待能稍微弥补下受害者伤痛。
张平均女儿被毁容后,自此不再出门,甚至闹过自杀。一个前途美好的姑娘,就这样被毁了,谁之过?如果张平均夫妇能赔一些钱,哪怕说一句“对不起”,是不是就能避免悲剧发生。
可是即使女儿被泼硫酸后,张平均妻子李雪娟依然坚持自己没错:“她儿子死了,我儿子也被关起来了,前程完了,已经受到了惩罚,凭什么我们还要道歉和赔偿,根本没道理。”
这两起案件中,受害者都是无辜的。韩浪是受害者,也是害人者,她绝不应该伤害无辜之人。
而张平均夫妇也是受害者,但他们嚣张跋扈的态度,拒不赔偿的行为,直接导致了女儿毁容,余生将在内疚中度过。
所以遇到事情时,不要处处争强好胜,更不要欺负人。即使再老实、弱弱的人,一旦被逼急了,什么事都能做出来,到时候再后悔,那就来不及了。北京“硫酸复仇案”,值得每个人深思。
该女子的行为属于故意伤人罪,目前已经被法院判刑13年,并且赔偿受害者36万元,赔偿其他三名乘客12万元。其实女子这样做也是被逼无奈,在面对媒体采访时,女子也表示过歉意,她说自己对不起受害者,所以女子把刚怀上的孩子打掉,以表示歉意。但面对受害者父亲时,女子表示我并不后悔这样做。
这件事的事发原因。
这名母亲名叫韩浪,今年35岁,在她很年轻时就嫁给了大自己15岁的丈夫。或许是因为年龄悬殊,两人结婚之后感情一直不是很好,韩浪生下第1个儿子后,就和丈夫和平离婚了,孩子被判给了母亲。在某一天韩浪干完农活回到家中,发现儿子掉入枯井淹死了。原来韩浪的儿子亮亮与同村孩子强强玩耍时发生了冲突,强强不小心把亮亮掐死,最后还扔到井里面掩盖事实。当时强强只有13岁,法院判决之后,强强只被关了三年就放了出来。
韩浪内心不服,法院要求强强父母赔偿韩浪15万元,但这笔费用强强父母一直都不肯给。由于自己儿子尸骨未寒,韩浪只好通过其他方式报复强强父母一家人。今年5月中旬,韩浪买了5斤硫酸 ,然后跟着对方大女儿来到公交车上。趁着人少之际将硫酸泼向对方,女孩因此脸部毁容,从此也患上了抑郁症。
对于这件事我有何看法?
现在有些老赖确实非常气人,明明自己有错,非但不承认,还要去挑衅受害者。现在造成这种后果真是咎由自取,暴力虽然只会让事情变得更加复杂,但有时候确实能够大快人心,不过需要付出沉重代价。我觉得该女子就算要报复,也不应该伤及无辜。
六岁的儿子被同村13岁的男孩掐死,因为是未成年人,凶手在当地托管所被判三年,法院判决凶手家属赔偿受害人家属15万元,凶手家中明明有两辆小汽车,但就是打定主意要做老赖,一分钱都不肯赔给受害人家属,受害人因为无力支付停尸间费用,六岁的儿子整整半年之后才下葬,受害人母亲怀恨在心,某天买了五斤硫酸,泼在了凶手的姐姐身上,虽说事出有因,但还是伤害到了无辜的人,这名母亲被宣判13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三年,赔偿受害人36万元,赔偿被波及到的其他乘客12万元。
真实案例冤冤相报何时了,这名母亲的经历让人感到唏嘘,外来人口,无依无靠,儿子几乎就是她全部的命,被人害死之后却求告无门,不仅让我想到了发生在我家乡的一起事件。
在我家乡一所中学有一个14岁的小男孩跳楼自杀,当时就引起了轰动,经过认真梳理和调查,人们才知道原来这个小男孩生活在一个单亲家庭当中,小男孩的父亲在小男孩出生不久就因病去世,母子二人相依为命,艰难度日,一个女人独自带着一个孩子生活,想必要经历许多坎坷与磨难,但有孩子的陪伴,母子二人的生活清贫也快乐。
很快孩子上了初中,学习成绩一直非常优异,却因为自己家境不好,总是被班上的同学欺负,孩子非常懂事,从来不跟母亲说,也不敢告诉老师,一直默默忍耐着班上同学的欺负,没想到班上的同学越来越过分,以三个家庭条件非常好的男同学为首,经常以取笑这名男同学为乐,让这名男同学替他们做值日,替他们跑腿儿,稍有懈怠就会打骂这名男同学,不仅如此,他们还经常辱骂和侮辱这名男同学的人格。
某天他们再次联起手来针对这名男同学,不仅把他刚刚打来的饭菜倒在了桌子上,让他吃脏掉的饭菜,而且还拿他单亲家庭说事儿,侮辱他的母亲,男同学忍无可忍,和他们打了一架,但对方人多势众,男同学被狠狠地揍了一顿,上课铃响起,人群散去,男同学一时想不开,跑到教学楼顶跳了下去,之后抢救无效,离开了人世。
他的母亲得知悲痛欲绝,之后从其他同学口中得知儿子一直以来受到这样的欺负,母亲自然不肯罢休,但那三位男同学的家长,仗着对方无权无势,就是不肯给孩子母亲一个说法,本身孩子去世之后,母亲的求生意志就不是很强,看到孩子死后还无法得到一个公道,就想用自己的方法为孩子报仇,某天穿了一把菜刀闯入教学楼中,将三名男同学砍翻在地,造成两死一伤,那名母亲自己也从儿子跳下去的那个楼顶,跳了下去,让人唏嘘不已。
案件总结这名母亲的做法,虽然触犯了法律,但是从人情和道德的角度来看,还是凶手父母做的要更加过分,受害女孩虽然可怜,但是这名母亲愿意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本来证明母亲在被拘留的时候已经被检查出怀孕,为了接受惩罚,她决定舍弃自己的孩子,在监狱接受改造,也会努力偿还赔款。
其实这名母亲的做法很多人都能理解,当和你相依为命的儿子被人害死,凶手父母却仍然咄咄逼人,处处紧逼,自己儿子尸骨未寒,对方就宣称三年之后自己儿子照样什么事都没有,恐怕任何人都无法接受。尤其是对一名母亲来说,孩子是自己的底线,当自己孩子受到伤害的时候,即便是自己的后半生都在颠沛流离之中度过,也必须要让曾经伤害过自己孩子的人付出代价,这就是一个母亲的心。
恶人自有恶人磨,凶手父母欺人太甚,到最后却让自己女儿受到了伤害,同情受到伤害的女孩,却更唏嘘,她有这样一对父母。只能说冤冤相报何时了,当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最好还是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当法律无法维护自己权益的时候,也不要冲动行事,最好用一种更加理性的方式去处理问题,避免伤害到其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