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中毒急救原则
对于化学实验室中毒事件我们应该做出怎样的处理,掌握好相关的实验室中毒急救知识是很有必要的,下面就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实验室中毒方面的急救原则,供大家参考。
化学实验室中毒的应急处理办法
(1)吸入时的处理 方法
应先将中毒者转移到室外,解开衣领和纽扣,让患者进行深呼吸,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待呼吸好转后,立即送医院治疗。
(2)吞食药品时的处理方法
① 为了降低胃液中药品的浓度,延缓毒物被人体吸收的速度并保护胃粘膜,可饮食下列食物:如牛奶、打溶的鸡蛋、面粉、淀粉、土豆泥的悬浮液以及水等。也可在500ml 的蒸馏水中,加入50g 活性炭。用前再加400ml 蒸馏水,并把它充分摇动润湿,然后给患者分次少量吞服。一般10g~15g 活性炭可吸收1g毒物。
② 催吐。用手指或匙子的柄摩擦患者的喉头或舌根,使其呕吐。若用上述方法还不能催吐时,可在半酒杯水中,加入15mL 吐根糖浆(催吐剂之一),或在80ml 热水中溶解一茶匙食盐饮服。但吞食酸、碱之类腐蚀性药品或烃类液体时,由于易形成胃穿孔,或胃中的食物一旦吐出易进入气管造成危险,因而不要进行催吐。
③ 吞服万能解毒剂(2份活性炭、1份氧化镁和1份丹宁酸的混合物)。用时可取2~3 茶匙此药剂,加入一酒杯水,调成糊状物吞服。
(3)药品溅入口内后,应立即吐出并用大量清水漱口。
常见化学药品中毒的应急处理方法
(1)强酸(致命剂量1ml)
吞服强酸后,应立即服200ml 氧化镁悬浮液,或氢氧化铝凝胶、牛奶及水等,迅速将毒物稀释。然后至少再吃十几个打溶的鸡蛋作为缓和剂。由于碳酸钠或碳酸氢钠会产生大量二氧化碳气体,故不要使用。
(2)强碱(致命剂量1g)
吞食强碱后,应立即用食道镜观察,直接用1%的醋酸水溶液将患处洗至中性。然后迅速服用500ml 稀的食用醋(1份食用醋,加4 份水) 或鲜橘子汁将其稀释。
(3)氨气
应立即将患者转移到室外空气新鲜的地方,然后输氧。当氨气进入眼睛时,让患者躺下,用水洗涤眼角膜5~8min后,再用稀醋酸或稀硼酸溶液洗涤。
(4)卤素气体
应立即将患者转移到室外空气新鲜的地方,保持安静。吸入氯气时,给患者嗅1∶1 的乙醚与乙醇的混合蒸气。吸入溴蒸气时,则应给患者嗅稀氨水。
(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硫化氢气体
应立即将患者转移到室外空气新鲜的地方,保持安静。药品进入眼睛时,应用大量水冲洗,并用水洗漱咽喉。
(6)汞(致命剂量70mg HgCl2 )
吞服后,应立即洗胃,也可口服生蛋清、牛奶和活性炭作沉淀剂导泻用50%硫酸镁。常用的汞解毒剂有二巯基丙醇、二巯基丙磺酸钠。
(7)钡(致命剂量1g)
将30g 硫酸钠溶于200ml 水中,给患者服用,也可用洗胃导管注入胃内。
(8)硝酸银
将3~4 茶匙食盐溶于一杯水中,给患者服用。然后服用催吐剂,或者进行洗胃,或者给患者饮牛奶。接着用大量水吞服30g 硫酸镁。
(9)硫酸铜
将0.1~0.3g 亚铁氰化钾溶于1 杯水中,给患者服用。也可饮用适量肥皂水或碳酸钠溶液。
(10)氰(致命剂量0.05g)
吸入氰化物后,应立即将患者转移到室外空气新鲜的地方,使其横卧。然后将沾有氰化物的衣服脱去,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吞食氰化物后,同样应将患者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并用手指或汤匙柄摩擦患者的舌根部,使之立刻呕吐,决不要等待洗胃工具到来才处理。因为患者在数分钟内即有死亡的危险。不管怎样,要立即进行处理。每隔2min给患者吸入亚硝酸异戊酯15~30s。这样氰基便与高铁血红蛋白结合,生成无毒的氰络高铁血红蛋白。接着再给患者饮用硫代硫酸盐溶液,使氰络高铁血红蛋白解离,并生成硫氰酸盐。
(11)烃类化合物(致命剂量10~50ml)
将患者转移到室外空气新鲜的地方。如果呕吐物进入呼吸道,则会发生严重的危险事故。所以,除非患者平均每公斤体重吞食烃类化合物超过1ml ,否则应尽量避免洗胃或使用催吐剂。
(12)甲醇(致命剂量30~60ml)
可用1 %~2 %的碳酸氢钠溶液充分洗胃。然后将患者转移到暗室,以控制二氧化碳的结合能力。为了防止酸中毒,每隔2~3h吞服5~15g 碳酸氢钠。同时,为了阻止甲醇代谢,在3~4 d内,每隔2h,以平均每公斤体重0.5ml 的量口服50 %的乙醇溶液。
(13)乙醇(致命剂量300ml)
首先用自来水洗胃,除去未吸收的乙醇。然后一点一点地吞服4g 碳酸氢钠。
(14)酚类化合物(致命剂量2g)
吞食酚类化合物后,应立即给患者饮自来水、牛奶或吞食活性炭以减缓毒物被吸收的程度。然后应反复洗胃或进行催吐。再口服60ml 蓖麻油和硫酸钠溶液(将30g 硫酸钠溶于200ml 水中)。千万不可服用矿物油或用乙醇洗胃。
(15)乙醛(致命剂量5g) 和丙酮
可用洗胃或服用催吐剂的方法除去胃中的药物。随后应服泻药。若呼吸困难,应给患者输氧。丙酮一般不会引起严重的中毒。
(16)草酸(致命剂量4g)
应给患者口服下列溶液使其生成草酸钙沉淀:①在200ml 水中溶解30g 丁酸钙或 其它 钙盐制成的溶液②可饮服大量牛奶,也可饮用用牛奶打溶的鸡蛋白,起镇痛作用。
(17)氯代烃
吞食氯代烃后,应用自来水洗胃,然后饮服硫酸钠溶液(将30g 硫酸钠溶于200ml 水中)。千万不要喝咖啡之类的兴奋剂。吸入氯仿后,应将患者的头降低,让患者伸出舌头,保持呼吸道畅通。
(18)苯胺(致命剂量1g)
如果苯胺沾到皮肤上,应用肥皂和水将污物擦洗除去。若吞食,应先洗胃,然后服用泻药。
(19)三硝基甲苯(致命剂量1g)
沾到皮肤上时,应用肥皂和水尽量将污物擦洗干净。若吞食,首先应洗胃或用催吐剂进行催吐,待大部分三硝基甲苯排出体外后,再服用泻药。
(20)甲醛(致命剂量60ml)
吞食甲醛后,应立即服用大量牛奶,再用洗胃或催吐等方法进行处理,待吞食的甲醛排出体外,再服用泻药。如果可能,可服用1 %的碳酸铵水溶液。
(21)二硫化碳
吞食二硫化碳后,首先应洗胃或用催吐剂进行催吐,让患者躺下,并加以保暖,保持通风良好。
(22)一氧化碳(致命剂量1g)
工业毒物进入人体的途径:消化道、皮肤和呼吸道。其中工业毒物通过呼吸道进入人体是最常见、最危险的途径,工业毒物通过皮肤进入人体是最主要的途径,工业毒物通过消化道进入人体的机会较少。
一、消化道
是生活中毒的常见途径,比如有毒食物、镇静催眠药物等常经口摄入中毒,毒物经口腔和食道黏膜很少吸收,氢化物等可以在胃中吸收较少,主要是由小肠吸收,经过小肠液和酶作用后,毒性质部分发生改变,然后进入血液循环,肝脏解毒后分布到全身组织和器官。
二、呼吸道
因肺泡表面积较大,肺毛细血管丰富,经呼吸道吸入的毒物,能迅速进入血液循环而发生中毒。
三、皮肤黏膜
健康皮肤表面有一层类脂质层,能防止水溶性毒物侵入机体,少数脂溶性毒物皮肤暴露后,易经皮脂腺吸收中毒,能损伤皮肤的毒物也可以通过皮肤吸收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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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世界上大约有800万种化学物质,其中常用的化学品就有7万多种,且每年还有上千种新的化学品问世。在品种繁多的化学品中,有许多系有毒化学物质,在生产、使用、贮存和运输过程中有可能对人体产生危害,甚至危及人的生命和造成巨大灾难性事故。例如,1991年江西上饶地区发生了一甲胺急性中毒特大事故,中毒人数达到150余人,39人死亡;1984年印度博帕尔市发生的大量异氰酸甲酯泄漏事件,造成20万人中毒,2500人死亡,举世震惊。因此,了解和掌握有毒化学物质对人体危害的基本知识,对于加强有毒化学物质的管理,防止其对人体的危害和中毒事故的发生,无论对管理人员还是工人,都是十分必要的。
1、毒物的分类
毒物的分类方法有多种,而常用的分类方法是将毒物分为以下几类。
1.1金属和类金属
常见的金属和类金属毒物有铅、汞、锰、镍、铍、砷、磷及其化合物等。
1.2刺激性气体
是指对眼和呼吸道粘膜有刺激作用的气体。它是化学工业常遇到的有毒气体。刺激性气体的种类甚多,最常见的有氯、氨、氮氧化物、光气、氟化氢、二氧化硫、三氧化硫和硫酸二甲酸等。
1.3窒息性气体
是指能造成机体缺氧的有毒气体。窒息性气体可分为单纯窒息性气体、血液窒息性气体和细胞窒息性气体。如氮气、甲烷、乙烷、乙烯、一氧化碳、硝基苯的蒸气、氰化氢、硫化氢等。
1.4农药
包括杀虫剂、杀菌剂、杀螨剂、除草剂等。农药的使用对保证农作物的增产起着重要作用,但如生产、运输、使用和贮存过程中末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可引起中毒。
1.5有机化合物
大多数属有毒有害物质,例如应用广泛的有机溶剂,如苯、甲苯、二甲苯、二硫化碳、汽油、甲醇、丙酮等;苯的氨基和硝基化合物,如苯胺、硝基苯等。
1.6高分子化台物
高分子化合物本身无毒或毒性很小,但在加工和使用过程中,可释放出游离单体对人体产生危害,如酚醛树脂遇热释放出苯酚和甲醛而具有刺激作用。某些高分子化合物由于受热、氧化而产生毒性更为强烈的物质,如聚四氟乙烯塑料受高热分解出四氟乙烯、六氟丙烯、八氟异丁烯,吸入后引起化学性肺炎或肺水肿。高分子化合物生产中常用的单体多数对人体有危害。
2、毒物进入人体的途径
毒物可经呼吸道、消化道和皮肤进入体内,在工业生产中,毒物主要经呼吸道和皮肤进入体内,亦可经消化道进入,但比较次要。
2.1呼吸道
是工业生产中毒物进入体内的最重要的途径。凡是以气体、蒸气、雾、烟、粉尘形式存在的毒物,均可经呼吸道侵入体内。人的肺脏由亿万个肺泡组成,肺泡壁很薄,壁上有丰富的毛细血管,毒物一旦进入肺脏,很快就会通过肺泡壁进入血循环而被运送到全身。通过呼吸道吸收最重要的影响因素是其在空气中的浓度,浓度越高,吸收越快。
2.2皮肤
在工业生产中,毒物经皮肤吸收引起中毒亦比较常见。脂溶性毒物经表皮吸收后,还需有水溶性,才能进一步扩散和吸收,所以水、脂皆溶的物质(如苯胺)易被皮肤吸收。
2.3消化道
在工业生产中,毒物经消化道吸收多半是由于个人卫生习惯不良,手沾染的毒物随进食、饮水或吸烟等而进入消化道。进入呼吸道的难溶性毒物被清除后,可经由咽部被咽下而进入消化道。
3、毒物在体内的过程
3.1分布
毒物被吸收后,随血液循环(部分随淋巴液)分布到全身。当在作用点达到一定浓度时,就可发生中毒。毒物在体内各部位分布是不均匀的,同一种毒物在不同的组织和器官分布量有多有少。有些毒物相对集中于某组织或器官中,例如铅、氟主要集中在骨质,苯多分布于骨髓及类脂质。
3.2生物转化
毒物吸收后受到体内生化过程的作用,其化学结构发生一定改变,称之为毒物的生物转化。其结果可使毒性降低(解毒作用)或增加(增毒作用)。毒物的生物转化可归结为氧化、还原、水解及结合。经转化形成的毒物代谢产物排出体外。
3.3排出
毒物在体内可经转化后或不经转化而排出。毒物可经肾、呼吸道及消化道途径排出,其中经肾随尿排出是最主要的途径。尿液中毒物浓度与血液中的浓度密切相关,常测定尿中毒物及其代谢物,以监测和诊断毒物吸收和中毒。
3.4蓄积
毒物进入体内的总量超过转化和排出总量时,体内的毒物就会逐渐增加,这种现象就称之为毒物的蓄积。此时毒物大多相对集中于某些部位,毒物对这些蓄积部位可产生毒作用。毒物在体内的蓄积是发生慢性中毒的基础。
4、对人体的危害
有毒物质对人体的危害主要为引起中毒。中毒分为急性、亚急性和慢性。
毒物一次短时间内大量进入人体后可引起急性中毒;小量毒物长期进入人体所引起的中毒称为慢性中毒;介于两者之间者,称之为亚急性中毒。接触毒物不同,中毒后出现的病状亦不一样;现按人体的系统或器官将毒物中毒后的主要病状分述如下。
4.1呼吸系统
在工业生产中,呼吸道最易接触毒物,特别是刺激性毒物,一旦吸入,轻者引起呼吸道炎症,重者发生化学性肺炎或防水肿。常见引起呼吸系统损害的毒物有氯气、氨、二氧化硫、光气、氮氧化物,以及某些酸类、酯类、磷化物等。
4.1.1急性中毒
4.1.1.1急性呼吸道炎
刺激性毒物可引起鼻炎、咽喉炎、声门水肿、气管支气管炎等,症状有流涕、喷嚏、咽痛、咳嗽、咯痰、胸闷、胸痛、气急、呼吸困难等。
4.1.1.2化学性肺炎
肺脏发生炎症,比急性呼吸道炎更严重。患者有剧烈咳嗽、咳痰(有时痰中带血丝)、胸闷、胸痛、气急、呼吸困难、发热等。
4.1.1.3化学性肺水肿
患者肺泡内和肺泡间充满液体,多为大量吸入刺激性气体引起,是最严重的呼吸道病变,抢救不及时可造成死亡。患者有明显的呼吸困难,皮肤、黏膜青紫(紫绀),剧咳,带有大量粉红色泡沫痰,烦躁不安等。
4.1.2慢性影响
长期接触铬及砷化合物,可引起鼻黏膜糜烂、溃疡甚至发生鼻中隔穿孔。长期低浓度吸人刺激性气体或粉尘,可引起慢性支气管炎,重者可发生肺气肿。某些对呼吸道有致敏性的毒物,如甲苯二异氰酸酯(TDI)、乙二胺等,可引起哮喘。
4.2神经系统
神经系统由中枢神经(包括脑和脊髓)和周围神经(由脑和脊髓发出,分布于全身皮肤、肌肉、内脏等处)组成。有毒物质可损害中枢神经和周围神经。主要侵犯神经系统的毒物称为“亲神经性毒物”。
4.2.1神经衰弱综合症
这是许多毒物慢性中毒的早期表现。患者出现头痛、头晕、乏力、情绪不稳、记忆力减退、睡眠不好、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等。
4.2.2周围神经病
常见引起周围神经病的毒物有铅、铊、砷、正已烷、丙烯酰胺、氯丙烯等。毒物可侵犯运动神经、感觉神经或混合神经。表现有运动障碍,四肢远端的手套、袜套样分布的感觉减退或消失,反射减弱,肌肉萎缩等,严重者可出现瘫痪。
4.2.3中毒性脑病
中毒性脑病多是由能引起组织缺氧的毒物和直接对神经系统有选择性毒性的毒物引起。前者如一氧化碳、硫化氢、氰化物、氮气、甲烷等;后者如铅、四乙基铅、汞、锰、二硫化碳等。急性中毒性脑病是急性中毒中最严重的病变之一,常见症状有头痛、头晕、嗜唾、视力模糊、步态蹒跚,甚至烦躁、抽搐、惊厥、昏迷等。可出现精神症状、瘫痪等,严重者可发生脑疝而死亡。慢性中毒性脑病可有痴呆型、精神分裂症型、震颤麻痹型、共济失调型等。
4.3血液系统
在工业生产中,有许多毒物能引起血液系统损害。如:苯、砷、铅等,能引起贫血;苯、琉基乙酸等能引起粒细胞减少症;苯的氨基和硝基化合物(如苯胺、硝基苯)可引起高铁血红蛋白血症,患者突出的表现为皮肤、黏膜青紫;氧化砷可破坏红细胞,引起溶血;苯、三硝基甲苯、砷化合物、四氯化碳等可抑制造血机能,引起血液中红细胞、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发生再生障碍性贫血;苯可致白血症已得到公认,其发病率为0.14‰。
4.4消化系统
有毒物质对消化系统的损害很大。如:汞可致汞毒性口腔炎,氟可导致“氟斑牙”;汞、砷等毒物,经口侵入可引起出血性胃肠炎;铅中毒,可有腹绞痛;黄磷、砷化合物、四氮化碳、苯胺等物质可致中毒性肝病。
4.5循环系统
常见的有:有机溶剂中的苯、有机磷农药以及某些刺激性气体和窒息性气体对心肌的损害,其表现为心慌、胸闷、心前区不适、心率快等;急性中毒可出现的休克;长期接触;氧化碳可促进动脉粥样硬化等等。
4.6泌尿系统
经肾随尿排出是有毒物质排出体外的最重要的途径,加之肾血流量丰富,易受损害。泌尿系统各部位都可能受到有毒物质损害,如慢性铍中毒常伴有尿路结石,杀虫脒中毒可出现出血性膀胱炎等,但常见的还是肾损害。不少生产性毒物对肾有毒性,尤以重金属和卤代烃最为突出。如汞、铅、铊、镉、四氯化碳、氯仿、六氟丙烯、二氯乙烷、溴甲烷、溴乙烷、碘乙烷等。
4.7骨骆损害
长期接触氟可引起氟骨症。磷中毒下颌改变首先表现为牙槽嵴的吸收,随着吸收的加重发生感染,严重者发生下颌骨坏死。长期接触氯乙烯可致肢端溶骨症,即指骨末端发生骨缺损。镉中毒可发生骨软化。
4.8眼损害
生产性毒物引起的眼损害分为接触性和中毒性两类。前者是毒物直接作用于眼部所致;后者则是全身中毒在眼部的改变。接触性眼损害主要为酸、碱及其他腐蚀性毒物引起的眼灼伤。限部的化学灼伤重者可造成终生失明,必须及时救治。引起中毒性眼病最典型的毒物为甲醇和三硝基甲苯。甲醇急性中毒的眼部表现有视觉模糊、眼球压痛、畏光、视力减退、视野缩小等,严重中毒时有复视、双目失明。慢性三硝基甲苯中毒的主要临床表现之一为中毒性白内障,即眼晶状体发生混浊,混浊一旦出现,停止接触不会消退,晶状体全部泥浊时可导致失明。
4.9皮肤损害
职业性皮肤病是职业性疾病中最常见、发病率最高的职业性伤害,其中化学性因素引起者占多数。根据作用机制不同引起皮肤损害的化学性物质分为:原发性刺激物、致敏物和光敏感物。常见原发性刺激物为酸类、碱类、金屑盐、溶剂等;常见皮肤致敏物有金属盐类(如铬盐、镍盐)、合成树脂类、染料、橡胶添加剂等;光敏感物有沥青、焦油、吡啶、蒽、菲等。常见的疾病有接触性皮炎、油疹及氯唑疮、皮肤黑变病、皮肤溃疡、角化过度及疲裂等。
4.10化学灼伤
化学灼伤是化工生产中的常见急症。是化学物质对皮肤、黏膜刺激、腐蚀及化学反应热引起的急性损害。按临床分类有体表(皮肤)化学灼伤、呼吸道化学灼伤、消化道化学灼伤、眼化学灼伤。常见的致伤物有酸、碱、酚类、黄磷等。某些化学物质在致伤的同时可经皮肤、黏膜吸收引起中毒,如黄磷灼伤、酚灼伤、氯乙酸灼伤,甚至引起死亡。
4.11职业性肿瘤
接触职业性致癌性因素而引起的肿瘤,称为职业性肿瘤。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1994年公布了对人肯定有致癌性的63种物质或环境。致癌物质有苯、铍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六价铬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环氧乙烷、砷及其化合物、a—荼胺、4—氨基联苯、联苯胺、煤焦油沥青、石棉、氯甲醚等;致癌环境有煤的气化、焦炭生产等。我国1987年颁布的职业病名单中规定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联苯胺所致膀胱癌,苯所致白血病,氯甲醚所致肺癌,砷所致肺癌、皮肤癌,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焦炉工人肺癌和铬酸盐制造工人肺癌为法定的职业性肿瘤。
毒物引起的中毒往往是多器官、多系统的损害。如常见毒物铅可引起神经系统、消化系统、造血系统及肾脏损害;三硝基甲苯中毒可出现白内障、中毒性肝病、贫血、高铁血红蛋白血症等。同一种毒物引起的急性和慢性中毒其损害的器官及表现亦可有很大差别。例如,苯急性中毒主要表现为对中枢神经系统的麻醉作用,而慢性中毒主要为造血系统的损害。这在有毒化学物质对机体的危害作用中是一种很常见的现象。此外,有毒化学物质对机体的危害,尚取决于一系列因素和条件,如毒物本身的特性(化学结构、理化特性),毒物的剂量、浓度和作用时间,毒物的联合作用,个体的感受性等。总之,机体与有毒化学物质之间的相互作用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中毒后的表现千变万化,了解和掌握这些过程和表现,无疑将有助于我们对有毒化学物质中毒的了解和防治管理。”
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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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苯类:A:一氯代苯 1、对中枢神经系统有抑制和麻醉作用;对皮肤和粘膜有刺激性。急性中毒:接触高浓度可引起麻醉症状,甚至昏迷。脱离现场,积极救治后,可较快恢复,但数日内仍有头痛、头晕、无力、食欲减退等症状。液体对皮肤有轻度刺激性,但反复接触,则起红斑或有轻度表浅性坏死。慢性中毒:常有眼痛、流泪、结膜充血;早期有头痛、失眠、记忆力减退等神经衰弱症状;重者引起中毒性肝炎,个别可发生肾脏损害。2、对环境有严重危害,对水体、土壤和大气可造成污染。由于其密度较水为重,且不溶于水,因此是重非水相液体(Dense nonaqueous phase liquids,DNAPLs)中的一种,并对地下水系统造成严重的威胁。 B:二氯苯 1、邻二氯苯 具有高的刺激性,吞咽和吸入有中等毒性。2、间二氯苯 有刺激性气味,无毒性。 3、对二氯苯 具有中等毒性,刺激眼睛和粘膜 C:三氯苯:樟脑丸的主要成分,有毒,不可误食。D:六氯苯:主要用途: 用作防治麦类黑穗病, 种子和土壤消毒。 健康危害: 接触后引起眼刺激、烧灼感、口鼻发干、疲乏、头痛、恶心等。中毒时可影响肝脏、中枢神经系统和心血管系统。可致皮肤溃疡。 环境危害: 对环境有严重危害,对水体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 本品可燃,为可疑致癌物,具刺激性。 危险特性: 受高热分解产生有毒的腐蚀性烟气。
苯胺类:苯胺类物质主要包括苯胺(俗称阿尼林油)、甲苯胺和联苯胺等。苯胺可通过口腔、呼吸道和皮肤进入人体。对人体的危害主要影响血液、肝及中枢神经系统。急性中毒时,可造成铁红蛋白缺氧、头痛眩晕、全身乏力、恶心呕吐、血压增高、脉跳加快,严重时神志不清,体温下降,瞳孔放大。阵发性痉挛抽搐而死亡,慢性中毒可引起各种神经官能症状、血尿、皮肤丘疹和过敏反应。
苯胺类物质主要用于染料工业、制药、人造树脂、橡胶硫化促进剂及彩色铅笔等方面。
苯酚类:苯酚有毒,有研究报告表明苯酚是苯中毒的直接原因。苯酚及其浓溶液对皮肤有强烈的刺激作用,若不慎将苯酚沾到皮肤上,应用酒精或聚乙二醇清洗;若量较大或者混有氯仿,则需要进行急救。沾到衣服上也需用大量水冲洗。
苯酚类化合物的毒性以苯酚为最大,通常含酚废水中又以苯酚和甲酚的含量最高。目前环境监测常以苯酚和甲酚等挥发性酚作为污染指标。
环境中的酚污染主要指酚类化合物对水体的污染,含酚废水是当今世界上危害大、污染范围广的工业废水之一,是环境中水污染的重要来源。在许多工业领域诸如煤气、焦化、炼油、冶金、机械制造、玻璃、石油化工、木材纤维、化学有机合成工业、朔料、医药、农药、油漆等工业排出的废水中均含有酚。这些废水若不经过处理,直接排放、灌溉农田则可污染大气、水、土壤和食品。
酚是一种中等强度的化学毒物,与细胞原浆中的蛋白质发生化学反应。低浓度时使细胞变性,高浓度时使蛋白质凝固。酚类化合物可经皮肤粘膜、呼吸道及消化道进入体内。低浓度可引起蓄积性慢性中毒,高浓度可引起急性中毒以致昏迷死亡。一般来讲,酚进入人体后机体通过自身的解毒功能使之转化为无毒物质而排出体外。只有当摄入量超过解毒功能时才有蓄积而导致慢性中毒,表现为头晕、头痛、精神不安、食欲不振、呕吐腹泻等症状。
由于酚的用途极为广泛,预防其污染的工作也很困难。在生产和使用酚的工厂必须建立严格的操作制度,谨防酚的外泻。同时要搞好废水的回收利用和生物氧化处理,严禁含酚废水排入渗井、渗坑,以免污染地下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