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高血压要打硫酸镁吗
病情分析:
你好;硫酸镁治疗妊娠高血压疾病可起到良好的解痉作用,能改善胎盘供血情况
指导意见:
建议硫酸镁是弱酸性,和酸性的葡萄糖配伍更稳定,硫酸镁是治疗妊娠高血压的首选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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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主任医师
冯力民】的回答:
你好,一般中度和重度的妊娠高血压患者才会建议使用药物来进行控制的。使用硫酸镁的时候最主要的是要防止中毒,建议首先严格按照医嘱使用浓度来使用;第二,注意观察呼吸、排尿的情况、心跳情况,如出现心跳加速、呼吸不畅时,建议立即就医,避免对胎儿及孕妇照成伤害。
在怀孕期间也是很容易就出现一些毛病的,当然我们大家也要多注意才行,特别是在妊娠期间是很容易就会患上高血压的。因此大家在发现这样病的时候更是要注意使用硫酸镁的注意事项。那么,妊娠高血压患者使用硫酸镁的注意事项?接着大家跟随专家一起去看看吧。
(1)重度妊高征患者特别是较长时期的低盐甚或无盐饮食,可并发低钠血症,治疗过程中可有呕吐,致钠盐的进一步丢失和酸中毒,临床表现为呼吸深而慢,肌无力,膝腱反射减弱或消失,尿量减少,胎心率减慢,易被误认为镁中毒。此情况下,即不可再盲目大剂量使用硫酸镁,也不得单纯临床观察,需立即测血清镁及常规的电解质,并进行心电图监测,决定进一步处理。
(2)注意尿量、膝反射和呼吸,此3项为观察镁中毒的首要指标。Chesley还强调在行硫酸镁静脉滴注时,除以上3项之外,必得定时听心律和心率,因为Mg2+可使房室传导受阻,故不可忽视。
(3)在硫酸镁作用高峰时,慎加用呼吸抵制药物,必要时亦需减少剂量,以免呼吸抵制。
(4)伴有心肌病存在时,必须慎用硫酸镁,因可有低排高阻性心力衰竭甚或心脏停搏。对于有瓣膜病变的心脏病患者伴有妊高征时,虽不禁用硫酸镁,但必须注间静脉滴注速度和补液量。
(5)静脉滴注优于推注,后者需稀释硫酸镁浓度至5%~8%,推注必得缓慢,单位时间浓度过高亦可引起镁中毒。
(6)必得注意体重与剂量的关系与流向速度。凡体重较轻者,不可在短时间内使用大剂量硫酸镁,以免中毒。Prichard在1984年资料中指出,一子痫患者体重56kg,抽搐未能控制,乃静脉推注2g,子痫抽搐仍未控制,又追加硫酸镁2g静脉注射,计在2小时内,共用硫酸镁20g之后,患者抽搐停止,但心跳、呼吸亦停止而死亡。Prichard此后又遇到2例相同病例,仍用同样剂量的硫酸镁,同样发生心跳呼吸停止,然而因作好了所管插管、用氧等抢救工作,并及时应用葡萄酸钙静脉推注,终于挽救了此2例孕妇的生命。Prichard通过以上3个病例的教训,特别强调了应用硫酸镁时,必得注意体重与剂量和应用速度之间的关系,这一问题是非常重要的,需引以为戒。
(7)凡使用大剂量硫酸镁静脉及肌内注射者,必须行血清镁值测定,以决定是否应用。尽管如Anderson报道硫酸镁每天可用44g,连续4天,无不良反应,而且效果很好。但中国的孕妇一般体重均在60kg,以不超过30g/d为宜24小时后可考虑减量。
(8)在重复或持续静脉滴注硫酸镁时,除监护膝反射外,应精确监护尿量,至少100ml/4h,即≥25ml/h,而且需严禁由患者家属来记录尿量,以免发生错误,对病人的处理不利。
(9)连续静脉滴注硫酸镁时,患者常感胎动消失或减弱,遇有此现象当停药1~2天进行观察。如属硫酸镁所致,则在停药后胎动可恢复反之则应考虑为胎儿-胎盘功能不全所致。在有胎动减弱时,应测脐动脉血流量,以助判断胎儿宫内缺氧情况。
专家提醒:上面讲的也就是患上了妊娠高血压后要注意的一些事项,大家对这更是要认真的了解好,同时专家更是要提醒大家多注意保护孕妇的身体,当出现了毛病后也要积极的配合医生来进行处理问题和积极的进行治疗比较可靠。
其他医药用途:
(1)硫酸镁可抑制中枢神经系统,松弛骨骼肌,具有镇静、抗痉挛以及减低颅内压等作用。常用于治疗惊厥、子痫、尿毒症、破伤风及高血压脑病等。多以10%硫酸镁10毫升深部肌肉注射或用5%葡萄糖稀释成2%~2.5%的溶液缓慢滴注。但应注意直接静脉注射或大剂量肌肉注射硫酸镁很危险,一般25%硫酸镁每次最多用15毫升即可。使用时应注意观察病人呼吸和血压情况,膝反射迟钝是镁离子足量的重要标志。
(2)镁在糖和蛋白质的代谢中有极其重要的作用。生长发育期中的儿童如果有消化不良以及应用维生素D时,应补充镁盐。
(3)镁具有许多与钾相类似的生理功能。由于镁缺乏的临床表现与缺钾相似,故缺镁往往易被忽视。在缺钾时经过补钾而症状仍无改善时,应首先考虑到缺镁的可能,这样才可使低镁血症得到及时纠正。因此,长期输液的病人,在补钾的同时要注意补镁。每日输液中加1克的硫酸镁,可防止低镁血症的发生。
(4)心功能不全的病人使用洋地黄药物时,可适当补充镁盐,防止低镁而加重洋地黄的毒性。临床上用镁盐治疗心动过速常常有效。
(5)口服硫酸镁在肠道吸收很少,因此没有上述的用途。但口服硫酸镁有良好的导泻功能,因此硫酸镁又叫泻盐。口服硫酸镁水溶液到达肠腔后,具有一定渗透压,使肠内水分不被肠壁吸收。肠内保有大量水分,能机械地刺激肠的蠕动而排便。因此硫酸镁可用于治疗便秘、肠内异常发酵;与驱虫剂并用,可使肠虫易于排出。可每次将5~20克硫酸镁溶于100~400毫升温开水中,清晨一次口服。浓度不易太高,5%为佳,否则排便延迟。
(6)硫酸镁能刺激十二指肠粘膜,反射性地引起总胆管括约肌松弛、胆囊收缩,从而促进胆囊排空,有利胆之功效。可用于治疗胆囊炎胆石症,每次2~5克,每日3次,饭前或餐间口服。50%硫酸镁稀释为33%(高浓度),5ml
Tid。
(7)硫酸镁可用作消化道造影
(8)消炎去肿
本品50%溶液外用热敷患处,有消炎祛肿的功效。
硫酸镁粉剂外敷可以消肿,用于治疗肢体外伤后肿胀、帮助改善粗糙的皮肤等。
(药用价值内容来自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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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镁用药护理
(1)在用药前及用药过程中,除评估孕妇的血压外,应常规测定肝、肾功能,尿常规、尿蛋白、血电解质、二氧化碳结合力及有无房室传导阻滞。无硫酸镁禁忌证者方可使用。(2)中、重度妊高征孕妇需住院治疗,卧床休息,左侧卧位,间断吸氧,低盐饮食,记出入量,保持病室安静,避免各种声、光刺激,一切治疗活动和护理操作尽量轻柔且集中进行,避免干扰病人。(3)控制好用药剂量、浓度及滴注速度,一般滴注速度为1g/h为宜,最多可超过2g/h,每日用量15~20g。用药途中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检查膝腱反射:每10~15min监测一次P、R、BP每小时监测尿量。一般监测要求:膝腱反射必须存在R≥16次/min24h尿量≥600ml或尿量≥25ml/h。因为Mg 2+ 经肾脏排泄,尿少提示肾功能排泄障碍,Mg 2+ 易发生蓄积中毒。根据观察情况调整用药速度,膝腱反射消失时常为呼吸抑制的先兆,提示镁过量,应立即停药,用钙剂对抗。(4)由于Ca 2+ 可与Mg 2+ 争夺神经细胞上的同一受体,阻断Mg 2+ 的继续结合,护士应随时备好10%葡萄糖酸钙和5%氯化钙注射液。一旦发生Mg 2+ 中毒,用10%葡萄糖酸钙缓慢静脉推注,推注时间在3min以上,防止注入皮下。必要时可每小时重复一次,直至呼吸、排尿和神经抑制恢复正常,但24h不超过8次。
按照我国现行的高血压防治指南,一般高血压患者应在4~12周内将血压控制在140/90mmHg以下;合并糖尿病、肾病、既往有心肌梗死或脑卒中病史的患者,若其能够耐受应将其血压控制在130/80mmHg以下;年龄≥65岁的老年高血压患者可将收缩压降至150mmHg以下,如能耐受还可进一步降低。
积极改善生活方式适合于每位高血压患者,应被视为控制高血压的基石。有效地改善生活方式可能使血压下降10~20mmHg,可以使部分轻度血压增高者免于服用降压药物。对于血压显著升高、必须服药治疗的患者,改善生活方式则有助于增进降压药物的疗效、减少所需药物的剂量与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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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降压药物应该考虑哪些因素
目前常用的降压药物主要有以下5类:利尿剂、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ARB)、钙通道阻滞剂(CCB)以及β受体阻滞剂(BB)。由于α受体阻滞剂(如哌唑嗪、特拉唑嗪等)不良反应较多,并且靶器官保护作用较差,所以不再用作一线降压药物,但在某些患者(如难治性高血压、妊娠高血压、前列腺增生症者)仍可考虑使用。
若患者血压增高幅度较小(<160/100mmHg),起始治疗可选用一种降压药物。若治疗2~4周后血压控制不满意,可以考虑联合用药。如果患者血压就诊时明显升高(超过目标值20/10mmHg以上),初始治疗即应选择2种降压药或选用新型固定复方制剂,这是因为在一般情况下,单药治疗的最大降压幅度约为20/10mmHg,此时应用一种药物很难使血压达标。临床研究证实,大多数患者需要联合应用降压药物。
联合用药的基本原则是作用机制互补、降压作用相加、不良反应抵销。我国高血压防治指南推荐以下6种联合用药方案作为首选:ACEI与利尿剂,ARB与利尿剂,ACEI与二氢吡啶类CCB,ARB与二氢吡啶类CCB,二氢吡啶类CCB与利尿剂,二氢吡啶类CCB与BB。
一般不宜联合使用的组合包括:ACEI与ARB,ACEI与BB,ARB与BB,非二氢吡啶类CCB与BB,中枢降压药物与BB。这些组合方式或不能起到降压效果相加的作用,或容易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故应避免。部分患者经过两种药物联合治疗后血压仍不能达标,可考虑3种药物联合,此时ACEI/ARB与二氢吡啶类CCB和利尿剂的组合方式适合于大多数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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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患者需要转上级医院诊治?
患者是否坚持进行了有效的生活方式干预?如前所述,减轻体重与限制食盐摄入量是降低血压的有效措施。如果患者不能有效改善生活方式,可能会在很大程度上降低降压药物的疗效。经过上述处理后若患者血压仍不能满意控制,应建议患者去上级医院或高血压专科进一步诊治。
以下患者病情较复杂或危重,应考虑转诊:
①难治性高血压;
②疑诊继发性高血压患者往往需要特殊检查或治疗措施;
③高血压合并心脏、脑、肾脏、外周血管等严重疾患(例如不稳定性心绞痛、心肌梗死、心力衰竭、脑梗死或脑出血、肾衰竭、动脉闭塞性脉管炎等)时;
④高血压急症和亚急症。高血压急症是指血压严重升高(一般>180/120mmHg)并伴发进行性靶器官损害的表现,如高血压脑病、颅内出血、急性心肌梗死、急性左心功能衰竭、不稳定性心绞痛、主动脉夹层等高血压亚急症是指血压严重升高但不伴靶器官损害。
紧急处理措施主要包括静脉应用降压药物(如硝普钠、硝酸甘油、乌拉地尔等),使患者血压尽快降低,但每小时血压下降不超过25%,并在以后的2~6h内将血压降至约160/(100~110)mmHg。急性缺血性卒中患者不宜紧急降低血压,应迅速转诊。很多医生常为患者舌下含服硝苯地平(心痛定)治疗高血压急症和亚急症,这是很危险的做法,可因血压迅速而显著的降低而导致心绞痛、心肌梗死或脑卒中,故不应采用这种给药方法。
老年高血压常以收缩压增高为主要表现,舒张压不高甚至偏低,即单纯收缩期高血压。因此在降压治疗时应强调收缩压达标,同时避免舒张压过度降低。老年高血压与妊娠期高血压者的血压应降至150/90mmHg以下,如能耐受可降至140/90mmHg以下。若患者表现为单纯收缩期高血压,当舒张压<60mmHg时,如收缩压<150mmHg,可暂不用降压药物治疗;如收缩压150~179mmHg,可谨慎用小剂量降压药;如收缩压≥180mmHg,则用小剂量降压药;
妊娠期高血压主要包括两种类型,即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与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这里的高血压是指两次测量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且至少相隔6h。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是指妊娠20周前(包括未妊娠时)所发生的高血压。这两种类型的高血压处理原则基本相同。血压轻度升高的孕妇(血压<150/100mmHg)可密切观察,暂不应用降压药物治疗。只有当收缩压≥150mmHg和/或舒张压≥100mmHg或出现靶器官受损时方考虑应用药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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