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特比萘芬喷雾剂什么作用?
盐酸特比萘芬喷雾剂的主要成分是盐酸特比萘芬,能选择性地抑制真菌合成和繁殖过程中所必须的氧化酶,从而达到杀灭和抑制真菌的双重作用。
盐酸特比萘芬喷雾剂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等。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外用,喷于患处,一日2~3次,疗程1~2周。
盐酸特比萘芬凝胶能抑制或杀灭真菌的药物。除一些古老的抗真菌外用药如水杨酸、雷琐辛、碘剂、硫黄等外,抗真菌作用显著的新药有抗生素和合成药两大类。抗生素主要有灰黄霉素、制霉菌素和两性霉素B等。灰黄霉素只对皮肤癣菌病有效,主要是头癣、体癣、股癣、手足甲癣等使用有少数浅部真菌产生耐药菌株,可换用酮康唑。制霉菌素治疗胃肠道念珠菌病。
盐酸特比萘芬凝胶少数患者使用后可有局部一过性烧灼感和刺痛感、干燥、红斑、瘙痒和局部刺激症状,个别患者可有接触性皮炎发生。要避免盐酸特比萘芬凝胶的副作用,患者要做到很多相关的内容,例如要做好正确用药,不能够随便滥用药,不能够擅自改变盐酸特比萘芬凝胶的用法用量。当盐酸特比萘芬凝胶的性状改变了,就不要使用。做好这些,就可以避免副作用。
适用于
手癣
、
足癣
、
体癣
、
股癣
、
花斑癣
及
皮肤念珠菌病
等,是治癣手癣药品。
曾用名: 丁克
英文名: TERBINAFINE HYDROCHLORIDE POWDER
拼音名: YANSUAN TEBINAIFEN SAN
药品类别: 皮肤科用药
适应症: 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致的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纹斑癣等。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粉末,具有薄荷的香气,手摸有滑腻感。
药理毒理: 盐酸特比萘芬为丙烯胺类广谱抗真菌药物。能特异性地干扰真菌固醇的早期生物合成,选择性地抑制真菌的角鲨烯环氧化酶的活性,使真菌细胞膜形成过程中的角鲨烯环氧化反应受阻,从而达到杀灭或抑制真菌的作用。
药代动力学: 局部用药后,被吸收的药量不超过用药量的5%,故全身血药浓度极低,本品生物转化后的代谢物无抗真菌作用,主要经尿液和粪便排出体外,消除半衰期为17小时,无体内蓄积现象。
用法用量: 常用剂量 每天1~2次,用药前清洁和干燥患处,然后将本品薄薄撒于患处及其周围,如果患处已糜烂(如乳腺下、指间、臀间、腹股沟),晚上可用纱布敷盖。一般治疗期 体癣、股癣:1~2周;足癣2~4周(如果一天用两次,通常疗程为 1~2周);花斑癣:2周。通常临床症状于用药后数天即可缓解,若要预防复发,应规律地使用本品一段时间,若两周后无效则要复查诊断结果。
不良反应: 偶在用药部位有轻度烧灼感、瘙痒感等刺激症状或局部皮肤干燥,一般不影响治疗。
禁忌症: 对特比萘芬或本品中任何赋形剂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 仅供外用,避免误入眼内。应放在儿童不能触及处。 2. 使用过程中如出现不良反应症状,应停止用药。 3. 疗程一般不超过4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动物研究显示本品对胎儿无任何不良影响,但在孕妇中尚未经过对照试验验证,所以孕妇不推荐使用,除非利远大于弊。本品可从乳汁中排出。虽然量很少,但使用本品的妇女应停止给婴儿哺乳。
儿童用药: 对于儿童外用本品的经验有限,故暂不推荐使用。
老年患者用药: 老年患者的用药剂量和不良反应与年轻人相同。
药物相互作用: 尚不明确。
药物过量:
贮藏: 密闭,在阴凉处保存。
[品名与结构式]
正式品名:盐酸特比萘芬片
英文名:Terbinafine Hydrochloride Tablets
汉语拼音:Yansuan Tebinaifen Pian
化学结构式如下:
[性状]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药理作用]特比萘芬是一种具有广谱抗真菌活性的丙烯胺类药物。本品能选择性抵制真菌角鲨烯环氧 ,使真菌细胞膜的形成过程中角鲨烯环氧化反应受阻,从而达到杀灭或抵制真菌的作用。
[吸收、分布、消除]据文献报道单次口服特比萘芬250mg,用药后2小时内,血浆浓度峰值达0.97μg/ml。本品的吸收半衰期为0.8小时,分布半衰期为4.6小时,其生物利用度略受进食影响,但不必作剂量调整。药物与血浆蛋白的结合率为99%,并能迅速经真皮层弥散并集中在亲脂的皮肤中可达相当高的浓度。在治疗的最初几周,特比萘芬即可进入甲板中。本品生物转化后的代谢物无抗真菌活性,它们主要从尿中排出。其消除半衰期为17小时,在体内无蓄积作用。其稳态血药浓度不受年龄影响。
但肝、肾功能不全者的特比萘芬清除率可能降低,从而导致血药浓度升高。
[适应症]本品适用于
1.由毛癣菌(红色毛癣菌、须癣毛鲜菌、疣状毛癣菌、断发癣菌和紫色毛癣菌等),狗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等引起的皮肤、头发和甲的感染。
2.各种癣病(体癣、股癣、手足癣和头癣等)以及由念珠菌(白色念珠菌等)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
3.由皮霉菌引起的甲癣(甲真菌感染)。
[用法与用量]口服,成人每次0.25g,每日一次,疗程如下:
皮肤感染的疗程:手足癣[指(趾)间型和跖型]:2~6周;体癣、股癣:2~4周;皮肤念珠菌病:2~4周。在真菌学治愈后几周,才可见到皮肤外观完全正常以及感染症状消失。
头发和头皮感染疗程:头癣:4周,头癣多数发生于儿童:
甲癣,绝大多数患者疗程为6周~3个月,其中年青患者因甲生长正常而能缩短疗程,故除拇指(趾)甲外,小于3个月的治疗可能已足够。在其它病例中,疗程通常只需3个月。某些患者,特别是那些大拇指(趾)甲感染的患者,可能需6个月或更长的时间。在第一周治疗中见到的甲生长缓慢的患者,其疗程可能需超过3个月。在真菌学治愈和停止后几个月,可看到病表继续好转直至甲板外观完全正常,这是因为健康的甲组织生长需要时间。
[不良反应]本品耐受性好,副作用轻至中度,且常为一过性。最常见的有胃肠道症状(胀满感、食欲不振、恶心、轻度腹痛及腹泻)或轻型的皮肤反应(皮疹、荨麻疹等)。个别严重的皮肤反应病例(如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曾见报道,若发生进行性皮疹,则应停药。罕见味觉改变,包括味觉缺失,后者于停药后几周内可恢复。极个别病例发生肝胆功能不全,究竟是否由本品引起的尚未肯定,不过若发生上述情况,则应停用本品。曾报道,极个别患者发生中性白细胞减少。
[禁忌症]对盐酸特比萘芬及本品其它成分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1、肝或肾功能不全(肌肝清除率<ml/分、或血清肌酐>300ml/升=者,剂量应减少50%。本品应置于儿童触不到的地方。
2、妊娠与哺乳动物研究显示,本品对肥儿和生育力无不良影响。由于本品用于孕妇的经验极有限,因此,除非可能的益处超过任何可能的危险,原则上孕妇不应使用。特比萘芬可经乳汁排泄,故接爱本品口服治疗的母亲不应哺乳。
3、相互作用研究证明,特比萘芬几乎不影响经由细胞色素P450酶系代谢的药物(如环孢菌素、K860或口服避孕药)的清除。然而,使用口服避孕药的妇女应慎用本品,因为极少数人可能月经失调,肝药酶抑制药(如西米替丁等)则可抑制其清除。故如果需要合用这些药物,则需将本品的剂量作适当调整。
4、口服本品对花斑癣无效。
盐酸特比萘芬片,适应症为由皮肤癣菌如毛癣菌(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断发毛癣菌、紫色毛癣菌)、犬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引起的皮肤、毛发真菌感染。本品仅用于治疗大面积、严重的皮肤真菌感染(体癣、股癣、足癣、头癣)和念珠菌(如白色假丝酵母)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根据感染部位、严重性和范围考虑口服给药的必要性。皮肤癣菌(丝状真菌)感染引起的甲癣。
意见建议:罕见味觉改变,包括味觉缺失,后者于停药后几周内可恢复。极个别病例发生肝胆功能不全。虽然,是否由本品引起的尚未肯定,不过若发生上述情况,则应停用本品。
肝功能不推荐将本品应用于慢性或活动性肝病患者。在处方本品前,应对患者原来的肝病情况进行评估。本品在有或没有肝病病史的患者中均有可能产生肝毒性。非常罕见出现严重肝衰竭的病例(部分导致患者死亡,或需要进行肝移植)。在绝大多数的肝衰竭病例中,患者原本就存在严重的系统疾病,其与特比萘芬摄入之间的因果关系尚未确定(见【不良反应】)。在处方本品时,应告诫患者如出现原因不明的持续恶心、食欲消退、疲倦,呕吐、右上腹疼痛或黄疸、尿液发黑或粪便颜色变浅症状时,应当立即报告。具有这些症状的患者应该停药,并立即接受肝功能检查。对皮肤的影响使用本品的患者非常罕见出现严重皮肤反应(如steven-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如果发生渐进性皮疹,应当停止使用本品。对血液的影响使用本品的患者非常罕见出现血液恶液质的报道(中性粒细胞减少,粒性白血球缺乏,血小板减少,全血细胞减少)。使用本品后如出现任何血液恶液质,应寻找病因,并考虑改变治疗方案,包括停止服用本品。肾功能对肾功能受损的患者(肌酐清除率不足50mL/分钟或血肌酐超过300mol/L),尚无服用本品的充分研究,因此不推荐此类患者使用。与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体内及体外研究表明特比萘芬抑制CYP2D6的代谢,因此,对同时服用主要由该酶代谢的药物,如果该药物的治疗窗较窄时,应对患者进行随访。这些药物包括:三环类抗抑郁药(TCAs)、β-阻滞剂、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s)、以及抗心律失常药物(包括1A,1B和1C类)和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s)B型(见药物相互作用)。口服本品对花斑癣无效。对驾驶和操作机器的影响尚未对服用本品对患者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进行研究。眩晕感觉不适的患者应该避免驾驶和操作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