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4S 化学中是什么啊
化学中没有: H4S 这种物质,只有H2S
H2S性质:中文名称:硫化氢
国标编号:21006
英文名称:hydrogen sulfide
英文别名:stinkdamp, sulfureted hydrogen
CAS号:7783-06-4
EINECS号:231-977-3
MDL号:MFCD00011444
RTECS号:MX1225000
BRN号:3535004
PubChem号:24888266
InChI:InChI=1/H2S/h1H2
化学式:H₂S
分子量:34.08
毒性:剧毒
硫化氢
化学品名称:硫化氢 (H2S)
化学品描述:
化学式H2S。式量34.08。是一种大气污染物。密度1.539克/升3。熔点-85.5℃,沸点-60.7℃。有毒、恶臭的无色气体。当空气中含有0.1%H2S时,就会引起人们头疼、晕眩。当吸入大量H2S时,会造成昏迷,甚至死亡。与H2S接触多,能引起慢性中毒,使感觉变坏,头疼、消瘦等。工业生产上,要求空气中H2S的含量不得超过0.01毫克/升。H2S微溶于水,其水溶液叫氢硫酸。化学性质不稳定,点火时能在空气中燃烧,具有还原性。能使银、铜制品表面发黑。与许多金属离子作用,可生成不溶于水或酸的硫化物沉淀。它和许多非金属作用生成游离硫。
用途:H2S可用来分离和鉴定金属离子、精制盐酸和硫酸(除去重金属离子),以及制备元素硫等。它是一种好的还原剂。
制法:可由硫蒸气和氢直接化合而成;也可由金属硫化物同酸作用来制取。
硫化氢是具有刺激性和窒息性的无色气体.低浓度接触仅有呼吸道及眼的局部刺激作用,高浓度时全身作用较明显,表现为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和窒息症状.硫化氢具有"臭鸡蛋"气味,但极高浓度的硫化氢会很快引起嗅觉疲劳而不觉其味.采矿,冶炼,甜菜制糖,制造二硫化碳,有机磷农药,以及皮革,硫化染料,颜料,动物胶等工业中都有硫化氢产生有机物腐败场所如沼泽地,阴沟,化粪池,污物沉淀池等处作业时均可有大量硫化氢逸出,作业工人中毒并不罕见. 另外,硫化氢对眼和呼吸道粘膜产生强烈的刺激作用.硫化氢吸收后主要影响细胞氧化过程,造成组织缺氧.
轻者主要是刺激症状,表现为流泪,眼刺痛,流涕,咽喉部灼热感,或伴有头痛,头晕,乏力,恶心等症状.检查可见眼结膜充血,肺部可有干啰音,脱离接触后短期内可恢复中度中毒者粘膜刺激症状加重,出现咳嗽,胸闷,视物模糊,眼结膜水肿及角膜溃疡有明显头痛,头晕等症状,并出现轻度意识障碍,肺部闻及干性或湿性锣音.X线胸片显示肺纹理增强或有片状阴影重度中毒出现昏迷,肺水肿,呼吸循环衰竭,吸入极高浓度(1000mg/m'以上)时,可出现"闪电型死亡".严重中毒可留有神经,精神后遗症.
氯化氢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
化学品中文名称: 氯化氢
化学品英文名称: hydrogen chloride
中文名称2: 盐酸
英文名称2:
技术说明书编码: 59
CAS No.: 7647-01-0
分子式: HCl
分子量: 36.46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氯化氢 7647-01-0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
危险性类别:
侵入途径:
健康危害: 本品对眼和呼吸道粘膜有强烈的刺激作用。急性中毒:出现头痛、头昏、恶心、眼痛、咳嗽、痰中带血、声音嘶哑、呼吸困难、胸闷、胸痛等。重者发生肺炎、肺水肿、肺不张。眼角膜可见溃疡或混浊。皮肤直接接触可出现大量粟粒样红色小丘疹而呈潮红痛热。慢性影响:长期较高浓度接触,可引起慢性支气管炎、胃肠功能障碍及牙齿酸蚀症。
环境危害: 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 本品不燃,具强刺激性。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
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眼睛接触: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
危险特性: 无水氯化氢无腐蚀性,但遇水时有强腐蚀性。能与一些活性金属粉末发生反应, 放出氢气。遇氰化物能产生剧毒的氰化氢气体。
有害燃烧产物:
灭火方法: 本品不燃。但与其它物品接触引起火灾时,消防人员须穿戴全身防护服,关闭火场中钢瓶的阀门,减弱火势,并用水喷淋保护去关闭阀门的人员。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
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立即进行隔离,小泄漏时隔离150m,大泄漏时隔离300m,严格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化学防护服。从上风处进入现场。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喷氨水或其它稀碱液中和。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如有可能,将残余气或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水洗塔或与塔相连的通风橱内。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
操作注意事项: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化学防护服,戴橡胶手套。避免产生烟雾。防止气体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碱类、活性金属粉末接触。尤其要注意避免与水接触。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应与碱类、活性金属粉末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
职业接触限值
中国MAC(mg/m3): 15
前苏联MAC(mg/m3): 未制定标准
TLVTN: OSHA 5ppm,7.5[上限值]
TLVWN: ACGIH 5ppm,7.5mg/m3
监测方法: 硫氰酸汞比色法
工程控制: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
呼吸系统防护: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建议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 必要时,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化学防护服。
手防护: 戴橡胶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完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
主要成分: 纯品
外观与性状: 无色有刺激性气味的气体。
pH:
熔点(℃): -114.2
沸点(℃): -85.0
相对密度(水=1): 1.19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1.27
饱和蒸气压(kPa): 4225.6(20℃)
燃烧热(kJ/mol): 无意义
临界温度(℃): 51.4
临界压力(MPa): 8.26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无资料
闪点(℃): 无意义
引燃温度(℃): 无意义
爆炸上限%(V/V): 无意义
爆炸下限%(V/V): 无意义
溶解性: 易溶于水。
主要用途: 制染料、香料、药物、各种氯化物及腐蚀抑制剂。
其它理化性质: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
稳定性:
禁配物: 碱类、活性金属粉末。
避免接触的条件:
聚合危害:
分解产物: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
急性毒性: LD50:无资料
LC50:4600mg/m3,1小时(大鼠吸入)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刺激性:
致敏性:
致突变性:
致畸性:
致癌性: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
生态毒理毒性:
生物降解性:
非生物降解性: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其它有害作用: 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应特别注意对水体的污染。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
废弃物性质:
废弃处置方法: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的要求处置。或与厂商或制造商联系,确定处置方法。
废弃注意事项: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
危险货物编号: 22022
UN编号: 1050
包装标志:
包装类别: O53
包装方法: 钢质气瓶。
运输注意事项: 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采用刚瓶运输时必须戴好钢瓶上的安全帽。钢瓶一般平放,并应将瓶口朝同一方向,不可交叉;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栏板,并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严禁与碱类、活性金属粉末、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夏季应早晚运输,防止日光曝晒。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禁止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
法规信息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2.2 类不燃气体。
前者用NaS和盐酸制得,后者由H2,Cl2化合制取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
序号 化学品名称 别名 CAS号
1 氯 液氯、氯气 7782-50-5
2 氨 液氨、氨气 7664-41-7
3 液化石油气 68476-85-7
4 硫化氢 7783-06-4
5 甲烷、天然气 74-82-8(甲烷)
6 原油
7 汽油(含甲醇汽油、乙醇汽油)、石脑油 8006-61-9(汽油)
8 氢 氢气 1333-74-0
9 苯(含粗苯) 71-43-2
10 碳酰氯 光气 75-44-5
11 二氧化硫 7446-09-5
12 一氧化碳 630-08-0
13 甲醇 木醇、木精 67-56-1
14 丙烯腈 氰基乙烯、乙烯基氰 107-13-1
15 环氧乙烷 氧化乙烯 75-21-8
16 乙炔 电石气 74-86-2
序号 化学品名称 别名 CAS号
17 氟化氢、氢氟酸 7664-39-3
18 氯乙烯 75-01-4
19 甲苯 甲基苯、苯基甲烷 108-88-3
20 氰化氢、氢氰酸 74-90-8
21 乙烯 74-85-1
22 三氯化磷 7719-12-2
23 硝基苯 98-95-3
24 苯乙烯 100-42-5
25 环氧丙烷 75-56-9
26 一氯甲烷 74-87-3
27 1,3-丁二烯 106-99-0
28 硫酸二甲酯 77-78-1
29 氰化钠 143-33-9
30 1-丙烯、丙烯 115-07-1
31 苯胺 62-53-3
32 甲醚 115-10-6
33 丙烯醛、2-丙烯醛 107-02-8
34 氯苯 108-90-7
35 乙酸乙烯酯 108-05-4
36 二甲胺 124-40-3
序号 化学品名称 别名 CAS号
37 苯酚 石炭酸 108-95-2
38 四氯化钛 7550-45-0
39 甲苯二异氰酸酯 TDI 584-84-9
40 过氧乙酸 过乙酸、过醋酸 79-21-0
41 六氯环戊二烯 77-47-4
42 二硫化碳 75-15-0
43 乙烷 74-84-0
44 环氧氯丙烷 3-氯-1,2-环氧丙烷 106-89-8
45 丙酮氰醇 2-甲基-2-羟基丙腈 75-86-5
46 磷化氢 膦 7803-51-2
47 氯甲基甲醚 107-30-2
48 三氟化硼 7637-07-2
49 烯丙胺 3-氨基丙烯 107-11-9
50 异氰酸甲酯 甲基异氰酸酯 624-83-9
51 甲基叔丁基醚 1634-04-4
52 乙酸乙酯 141-78-6
53 丙烯酸 79-10-7
54 硝酸铵 6484-52-2
55 三氧化硫 硫酸酐 7446-11-9
56 三氯甲烷 氯仿 67-66-3
序号 化学品名称 别名 CAS号
57 甲基肼 60-34-4
58 一甲胺 74-89-5
59 乙醛 75-07-0
60 氯甲酸三氯甲酯 双光气 503-38-8
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
序号 化学品品名 CAS号
1 氯酸钠 7775-9-9
2 氯酸钾 3811-4-9
3 过氧化甲乙酮 1338-23-4
4 过氧化(二)苯甲酰 94-36-0
5 硝化纤维素 9004-70-0
6 硝酸胍 506-93-4
7 高氯酸铵 7790-98-9
8 过氧化苯甲酸叔丁酯 614-45-9
9 N,N'-二亚硝基五亚甲基四胺 101-25-7
10 硝基胍 556-88-7
11 2,2'-偶氮二异丁腈 78-67-1
12 2,2'-偶氮-二- (2,4-二甲基戊腈)
(即偶氮二异庚腈) 4419-11-8
13 硝化甘油 55-63-0
14 乙醚 60-29-7
易燃易爆的剧毒气体,有臭鸡蛋气味,常常是工业生产中气体中毒的罪魁祸首。
预防措施
1.产生硫化氢的生产设备应尽量密闭,并设置自动报警装置(不能根据臭味来判断危险场所硫化氢的浓度,硫化氢达到一定浓度时会导致嗅觉麻痹)。
2.对含有硫化氢的废水、废气、废渣,要进行净化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
3.进入可能存在硫化氢的密闭容器、坑、窑、地沟等工作场所,应首先测定该场所空气中的硫化氢浓度,采取通风排毒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
4.硫化氢作业环境空气中硫化氢浓度要定期测定。
5.操作时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戴好防毒面具,作业工人腰间缚以救护带或绳子。做好互保,要2人以上人员在场,发生异常情况立即救出中毒人员。
6.患有肝炎、肾病、气管炎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硫化氢作业。
7.加强对职工有关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8.安装硫化氢处理设备。
吸入硫化氢,若出现中毒症状,应做以下处理:
迅速将患者脱离现场,脱去污染衣物,呼吸心跳停止者立即进行胸外心脏按压及人工呼吸(忌用口对口人工呼吸,万不得已时与病人间隔以数层水湿的纱布)。
2.尽早吸氧,有条件的地方及早用高压氧治疗。凡有昏迷者,宜立即送高压氧舱治疗。高压氧压力为2~2.5大气压;间断吸氧2~3次,每次吸氧30~40min,两次吸氧中间休息10min;每日1~2次,10~20次一疗程。一般用1~2个疗程。
3.防治肺水肿和脑水肿。宜早期、足量、短程应用糖皮质激素以预防肺水肿及脑水肿,可用地塞米松10mg加入葡萄糖液静脉滴注,每日一次。对肺水肿及脑水肿进行治疗时,地塞米松剂量可增大至40~80mg,加入葡萄糖液静脉滴注,每日一次。
4.换血疗法。换血疗法可以将失去活性的细胞色素氧化酶和各种酶及游离的硫化氢清除出去,再补入新鲜血液。可用于危重病人,换血量一般在800mL左右。
5.眼部刺激处理。先用自来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眼睛,局部用红霉素眼药膏和氯霉素眼药水,每2h一次,预防和控制感染,同时局部滴鱼肝油以促进上皮生长,防止结膜粘连。
(1)接触较高浓度硫化氢后可出现头痛、头晕、乏力、共济失调,可发生轻度意识障碍。常先出现眼和上呼吸道刺激症状。
(2)接触高浓度硫化氢后以脑病表现为显蓍,出现头痛、头晕、易激动、步态蹒跚、烦躁、意识模糊、谵妄、癫痫样抽搐可呈全身性强直一阵挛发作等;可突然发生昏迷;也可发生呼吸困难或呼吸停止后心跳停止。眼底检查可见个别病例有视神经乳头水肿。部分病例可同时伴有肺水肿。
脑病症状常较呼吸道症状的出现为早。可能因发生粘膜刺激作用需要一定时间。
(3)接触极高浓度硫化氢后可发生电击样死亡,即在接触后数秒或数分钟内呼吸骤停,数分钟后可发生心跳停止;也可立即或数分钟内昏迷,并呼吸聚停而死亡。死亡可在无警觉的情况下发生,当察觉到硫化氢气味时可立即嗅觉丧失,少数病例在昏迷前瞬间可嗅到令人作呕的甜味。死亡前一般无先兆症状,可先出现呼吸深而快,随之呼吸聚停。
急性中毒时多在事故现场发生昏迷,其程度因接触硫化氢的浓度和时间而异,偶可伴有或无呼吸衰竭。部分病例在脱离事故现场或转送医院途中即可复苏。到达医院时仍维持生命体征的患者,如无缺氧性脑病,多恢复较快。昏迷时间较长者在复苏后可有头痛、头晕、视力或听力减退、定向障碍、共济失调或癫痫样抽搐等,绝大部分病例可完全恢复。曾有报道2例发生迟发性脑病,均在深昏迷2天后复苏,分别于1.5天和3天后再次昏迷,又分别于2周和1月后复苏。
中枢神经症状极严重,而粘膜刺激症状不明显,可能因接触时间短,尚未发生刺激症状;或因全身症状严重而易引起注意之故。
急性中毒早期或仅有脑功能障碍而无形态学改变者对脑电图和脑解剖结构成像术如电子计算机断层脑扫描(CT)和磁共振成像(MRI)的敏感性较差,而单光子发射电子计算机脑扫描(SPECT)/正电子发射扫描(PET)异常与临床表现和神经电生理检查的相关性好。如1例中毒深昏迷后呈去皮质状态,CT示双侧苍白球部位有密度减低灶。另1例中毒昏迷患者的头颅CT和MRI无异常;于事故后3年检查PET示双侧颞叶、顶叶下、左侧丘脑、纹状体代谢异常;半年后SPECT示双侧豆状核流量减少,大脑皮质无异常。患者有嗅觉减退、锥体外系体征、记忆缺陷等表现。
国外报道15例有反复急性硫化氢中毒史者后遗疲乏、嗜睡、头痛、激动、焦虑、记忆减退等症状。
2.呼吸系统损害:可出现化学性支气管炎、肺炎、肺水肿、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等。少数中毒病例可以肺水肿的临床表现为主,而神经系统症状较轻。可伴有眼结膜炎。角膜炎。
3.心肌损害:在中毒病程中,部分病例可发生心悸、气急、胸闷或心绞痛样症状;少数病例在昏迷恢复、中毒症状好转1周后发生心肌梗死样表现。心电图呈急性心肌死样图形,但可很快消失。其病情较轻,病程较短,预后良好,诊疗方法与冠状动脉样硬化性心脏病所致的心肌梗死不同,故考虑为弥漫性中毒性心肌损害。心肌酶谱检查可有不同程度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