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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苯基苯酚溶于氢氧化钠吗

精明的白猫
年轻的大米
2022-12-22 01:59:09

4苯基苯酚溶于氢氧化钠吗

最佳答案
彩色的墨镜
冷酷的乌冬面
2026-01-27 18:35:43

4苯基苯酚溶于氢氧化钠。4苯基苯酚在水中几乎不溶,但易溶于醇、酮、醚等有机溶剂及碱性溶液中。氢氧化钠是碱,4苯基苯酚溶于氢氧化钠。4苯基苯酚用于制油溶性树脂和乳化剂,用作耐腐蚀漆的组分、印染的载体。

最新回答
隐形的小伙
玩命的戒指
2026-01-27 18:35:43

邻苯基苯酚(o-phenylphenol, OPP),又名2-羟基联苯或2-苯基苯酚,为白色或浅黄色或淡红色粉末、薄片或块状物,具有微弱的酚味。熔点55.5~57.5℃,沸点283~286℃ (0.1MPa),相对密度1.213 (20℃),闪点123.9℃。微溶于水,易溶于甲醇、丙酮、苯、二甲苯、三氯乙烯、二氯苯等有机溶剂。邻苯基苯酚钠盐简称SOPP,为白色薄片或块状物或淡红色粉末,极易溶于水。

3-苯基苯酚,一种有机化学物质,分子式:C12H10O,白色至黄色-米色结晶粉末。

对苯基苯酚(英文名称:4-Phenylphenol)又名对羟基联苯(p-Hydroxybiphenyl),4-羟基联苯(4-Hydroxybiphenyl),4-联苯酚(4-Biphenylol),1,1,-二苯基-4-酚(1,1,-diphenyl-4-ol),简称PPP。常温下为白色至淡红色有刺激性气味的针状或片状结晶或粉末,极易溶于水,能溶于醇和醚,溶于碱溶液,不溶于油脂。本品可燃、易升华。对苯基苯酚是有毒化学品,缺乏具体毒性数据,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性影响,其毒性可参照联苯和苯酚。对苯基苯酚是一种重要的精细化工中间体,广泛应用于染料、农药、防腐杀菌剂、涂料、感光材料等领域。分子式为C12H10O。

懵懂的红牛
震动的面包
2026-01-27 18:35:43
楼主提供都已经是商品名了,不过率东西比较专业,一般非专业人员可能不了解。专业的食品添加剂店都有销售。

密蒙黄、 桑椹红、 沙棘黄等都是色素

葫芦巴胶 属于增稠剂,具有粘性,改变食品的结构

食品添加剂 花生衣红,一种色素,用红色花生皮提取的一种色素,用于生产食品着色用,让食品颜色更好看或像肉的颜色。

落寞的柚子
干净的金鱼
2026-01-27 18:35:43
主要变化如下:

— — —增加了原卫生部2 0 1 0年1 6号公告、2 0 1 0年2 3号公告、2 0 1 2年1号公告、2 0 1 2年6号公告、

2 0 1 2年1 5号公告、2 0 1 3年2号公告,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 0 1 3年2号公告、2 0 1 3年

5号公告、2 0 1 3年9号公告、2 0 1 4年3号公告、2 0 1 4年5号公告、2 0 1 4年9号公告、2 0 1 4年

1 1号公告、2 0 1 4年1 7号公告的食品添加剂规定

— — —将食品营养强化剂和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及其配料名单调整由其他相关标准进行规定

— — —修改了3.4带入原则,增加了3.4.2

— — —修改了附录 A“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

a) 删除了表 A.1中4 -苯基苯酚、2 -苯基苯酚钠盐、不饱和脂肪酸单甘酯、茶黄色素、茶绿色

素、多穗柯棕、甘草、硅铝酸钠、葫芦巴胶、黄蜀葵胶、酸性磷酸铝钠、辛基苯氧聚乙烯氧

基、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薪草提取物、乙萘酚、仲丁胺等食品添加剂品种及其使用规定

b) 修改了表 A.1中硫酸铝钾、硫酸铝铵、赤藓红及其铝色淀、靛蓝及其铝色淀、亮蓝及其铝

色淀、柠檬黄及其铝色淀、日落黄及其铝色淀、胭脂红及其铝色淀、诱惑红及其铝色淀、焦

糖色(加氨生产)、焦糖色(亚硫酸铵法)、山梨醇酐单月桂酸酯、山梨醇酐单棕榈酸酯、山

梨醇酐单硬脂酸酯、山梨醇酐三硬脂酸酯、山梨醇酐单油酸酯、甜菊糖苷、胭脂虫红的使

用规定

c) 在表 A.1中增加了 L(+)-酒石酸、d l -酒石酸、纽甜、β -胡萝卜素、β -环状糊精、双乙酰酒石

酸单双甘油酯、阿斯巴甜等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最大使用量,删除了上述食品添加

剂在表 A.2中的使用规定

d) 删除了表 A.1中部分食品类别中没有工艺必要性的食品添加剂规定

e) 表 A.3中增加了“0 6.0 4.0 1 杂粮粉”,删除了“1 3.0 3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 — —修改了附录 B食品用香料、香精的使用规定:

a) 删除了八角茴香、牛至、甘草根、中国肉桂、丁香、众香子、莳萝籽等香料品种

b) 表 B.1中增加“1 6.0 2.0 1茶叶、咖啡”

— — —修改了附录 C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以下简称“加工助剂”)使用规定:

a) 表 C.1中增加了过氧化氢

b) 表 C.2中删除了甲醇、钯、聚甘油聚亚油酸酯品种及其使用规定

— — —删除了附录 D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及其配料名单

— — —修改了附录 F食品分类系统:

a) 修改为附录 E食品分类系统

b) 修改了0 1.0、0 2.0、0 4.0、0 8.0、0 9.0、1 1.0、1 2.0、1 3.0、1 4.0、1 6.0等类别中的部分食品分类

号及食品名称,并按照调整后的食品类别对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进行了调整。

— — —增加了附录 F“附录 A 中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索引”。

自然的电灯胆
淡定的月亮
2026-01-27 18:35:43
食品添加剂国家标准,目前最新的版本号是GB 2760-2014,文件是在2014-12-24发布,2015-05-24实施。文件有7个分类,6个附录,10张表。概括如下: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铅、镉、汞、砷、锡、镍、铬、硝酸盐、亚硝酸盐、苯并芘、N-亚硝胺、多氯联苯、3-氯-1,2-丙二醇的限量指标。

指标要求

1 铅

表1铅限量指标

食品类别/名称 限量(MLs)/(mg/kg) 检验方法

谷类及其制品(麦片、淀粉类制品、面筋除外) 0.2 GB5009.12

麦片、淀粉类制品、面筋 0.5

蔬菜及其制品 GB5009.12

蔬菜(球茎蔬菜、叶菜蔬菜、豆类蔬菜除外) 0.1

球茎蔬菜、叶菜蔬菜 0.3

豆类蔬菜 0.2

蔬菜制品 1.0

水果及其制品

水果(浆果、葡萄除外) 0.1

浆果、葡萄 0.2

水果制品 1.0

食用菌类

食用菌 1.0

食用菌制品(干制食用菌除外) 1.0

干制食用菌 2.0

豆类及其制品

干豆、豆粉 0.2

豆类制品(豆浆除外) 0.5

豆浆 0.05

薯类及其制品

薯类 0.2

薯类制品 0.5

藻类 1.0(干重计)

坚果及籽类 0.2

肉及肉制品

肉类 0.2

肉制品 0.5

内脏及其制品 0.5

水产品及其制品

鱼类、甲壳类 0.5

贝类、头足类及其他水产品 1.0 GB5009.12

水产品制品(干制海蜇、干制贝类除外) 1.0

干制海蜇、干制贝类 2.0

乳及乳制品

液态乳(生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发酵乳、调制乳等)、奶油 0.05

乳粉、非脱盐乳清粉 0.5

其他乳制品 0.3

蛋及蛋制品(皮蛋除外) 0.2

皮蛋 2.0

脂肪、油和乳化脂肪制品 0.1

调味品(食用盐除外) 1.0

食用盐 2.0

甜味料

食糖、淀粉糖 0.5

花粉 0.5

蜂蜜 1.0

焙烤食品 0.5

饮料类

包装饮用水 0.01mg/L

果蔬汁(浓缩果蔬汁(浆)除外) 0.05mg/L

浓缩果蔬汁(浆) 0.5mg/L

碳酸饮料、茶饮料 0.3mg/L

含乳饮料、乳酸菌饮料 0.05mg/L

固体饮料 1.0

其他饮料 0.3mg/L

酒类 0.2

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以及糖果 1.0

冷冻饮品 0.3 GB5009.12

特殊营养用食品

婴儿配方食品 0.15(以粉状产品计)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添加藻类的产品除外) 0.2

添加藻类的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 0.3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以水产及动物肝脏为原料的产品除外) 0.25

以水产及动物肝脏为原料的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 0.3

其他类

膨化食品 0.5

咖啡 0.5

茶叶 5.0

果冻 0.5

2 镉

食品中镉限量指标见表2。

表2镉限量指标

食品类别/名称 限量(MLs)/(mg/kg) 检验方法

谷类及其制品(稻谷、大米除外) 0.1 GB/T5009.15

稻谷、大米 0.2

蔬菜(叶菜蔬菜、豆类蔬菜、根茎类蔬菜除外) 0.05

叶菜蔬菜 0.2

豆类蔬菜、根茎类蔬菜(芹菜除外) 0.1

芹菜 0.2

水果 0.05

食用菌类

食用菌 0.2

干制食用菌 1.0

豆类 0.2

薯类 0.1 GB/T5009.15

坚果及籽类 0.5

肉及肉制品(肝脏、肾脏除外) 0.1

肝脏 0.5

肾脏 1.0

水产品及其制品

鱼类及其制品(鱼罐头除外) 0.1

鱼罐头 0.2

甲壳类 0.5

贝类及头足类 2.0

蛋及蛋制品 0.05

调味品(食用盐除外) 0.1

食用盐 0.5

饮料类

矿泉水 0.003mg/L

瓶(桶)装饮用水 0.005mg/L

3 汞

食品中汞限量指标见表3。

表3汞限量指标

食品类别/名称 限量(MLs)/(mg/kg) 检验方法

总汞(以Hg计) 甲基汞

水产品(食肉鱼类除外) — 0.5(鲜重计) GB/T5009.17

食肉鱼类(如鲨鱼、金枪鱼及其他) — 1.0(鲜重计)

谷类 0.02 —

蔬菜 0.01 —

食用菌类

食用菌 0.1 —

干制食用菌 0.2 —

薯类 0.01 — GB/T5009.17

肉及肉制品 0.05 —

乳及乳制品

液态乳(生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发酵乳等) 0.01 —

蛋及蛋制品 0.05 —

调味品

食用盐 0.1 —

饮料类

矿泉水 0.001mg/L —

特殊营养用食品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 0.02 —

4 砷

表4砷限量指标

食品类别/名称 限量(MLs)/(mg/kg) 检验方法

总砷 无机砷

谷类及其制品(稻谷、大米除外) 0.2 — GB/T5009.11

稻谷、大米 — 0.2

水产品

鱼类 — 0.1(鲜重计)

贝类、甲壳类、头足类及其他水产品 — 0.5(鲜重计)

蔬菜 0.5 —

食用菌类

食用菌 0.5 —

干制食用菌 1.0 —

肉及肉制品 0.5 —

乳及乳制品 GB/T5009.11

液态乳(生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发酵乳等) 0.1 —

乳粉 0.5 —

脂肪、油和乳化脂肪制品 0.1 —

调味品 0.5 —

甜味料

食糖 0.5 —

饮料类

包装饮用水 0.01 —

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 0.5 —

特殊营养用食品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添加藻类的产品除外) — 0.2

添加藻类的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 — 0.3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以水产及动物肝脏为原料的产品除外) — 0.1

以水产及动物肝脏为原料的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 — 0.3

表5锡限量指标

食品类别/名称 限量(MLs)/(mg/kg) 检验方法

罐装固体食品(除罐装婴幼儿配方及辅助食品外) 250 GB/T5009.16

罐装饮料 150

罐装果酱 250 GB/T5009.16

罐装婴幼儿配方及辅助食品 50

注:罐装产品是指采用镀锡薄板容器包装的食品或饮料。

6 镍

食品中镍限量指标见表6。

表6镍限量指标

食品类别/名称 限量(MLs)/(mg/kg) 检验方法

人造奶油 1.0 GB/T5009.138

7 铬

食品中铬限量指标见表7。

表7铬限量指标

食品类别/名称 限量(MLs)/(mg/kg) 检验方法

谷类及其制品 1.5 GB/T5009.123

蔬菜 0.5

水果 0.5

豆类 1.0

薯类 0.5

肉及肉制品 1.0

水产品 2.0

乳及乳制品

液态乳(生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发酵乳等) 0.3

乳粉 2.0

蛋类 1.0

8 亚硝酸盐、硝酸盐

食品中亚硝酸盐、硝酸盐限量指标见表8。

表8亚硝酸盐、硝酸盐限量指标

食品类别/名称 限量(MLs)/(mg/kg) 检验方法

亚硝酸盐 硝酸盐

蔬菜及其制品 GB5009.33

腌渍蔬菜 20 —

乳及乳制品 GB5009.33

生乳 0.4 —

饮料类 GB/T8538

矿泉水 0.1mg/L —

瓶(桶)纯净水 0.002mg/L —

瓶(桶)饮用水 0.005mg/L —

特殊营养用食品 GB5009.33

婴儿配方食品 2a 100

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 2a 100b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 2c 100b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 4c 200b

a仅适用于乳基产品。

b不适合于添加蔬菜和水果的产品。

c不适合于添加豆类的产品。

9 苯并芘

食品中苯并芘限量指标见表9。

表9苯并芘限量指标

食品类别/名称 限量(MLs)/(μg/kg) 检验方法

稻谷、小麦 5 GB/T5009.27

熏烤肉类 5

熏烤水产品 5

脂肪、油和乳化脂肪制品 10

10 N-亚硝胺

食品中N-亚硝胺限量指标见表10。

表10N-亚硝胺限量指标

食品类别/名称 限量(MLs)/(μg/kg) 检验方法

N-二甲基亚硝胺

肉制品 3 GB/T5009.26

水产品

多氯联苯

食品中多氯联苯限量指标见表11。

表11多氯联苯限量指标

食品类别/名称 限量(MLs)/(mg/kg) 检验方法

水产品及其制品 0.5 GB/T5009.190

注:多氯联苯以PCB28、PCB52、PCB101、PCB118、PCB138、PCB153和PCB180总和计。

氯-1,2-丙二醇

食品中3-氯-1,2-丙二醇限量指标见表12。

表123-氯-1,2-丙二醇限量指标

食品类别/名称 限量(MLs)/(mg/kg) 检验方法

液态调味品a 0.4 GB/T5009.191

a仅限于添加酸水解植物蛋白的产品。

详细文件标准,请参考文献链接如下:

http://down.foodmate.net/standard/sort/3/42543.html

乐观的板凳
甜甜的樱桃
2026-01-27 18:35:43
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

我国有20多类、近1000种食品添加剂,如防腐剂、抗氧化剂、发色剂、漂白剂、调味剂、凝固剂、疏松剂、增稠剂、消泡剂、甜味剂、着色剂、乳化剂、品质改良剂、拮抗剂、增味剂、保鲜剂、酶制剂、被膜剂、香料、营养强化剂及其它等类。

如果按标准使用,对人体是无害的.

在绿色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A级、AA级的产品视产品本身或生产中的需要,均可使用食品添加剂,在AA级绿色食品中只允许使用天然的食品添加剂,不允许使用人工化学合成的食品添加剂,在A级绿色食品中可以使用人工化学合成的食品添加剂,但以下产品不得使用:(1)亚铁氰化钾

(2)4-己

基间苯二酚

(3)硫磺

(4)硫酸铝钾

(5)硫酸铝铵

(6)赤藓红

(7)赤藓红铝色锭

(8)新红

(9)新红铝色锭

(10)二氧化钛

(11)焦糖色(亚硫酸铵法。加氨生产)

(12)硫酸钠(钾)

(13)亚硝酸钠(钾)

(14)司盘80

(15)司盘40

(16)司盘20

(17)吐温80

(18)吐温20

(19)吐温40

(20)过氧化苯甲酰

(2)溴酸钾

(22)苯甲酸

(23)苯甲酸钠

(24)乙氧基喹

(25)仲丁胺

(26)桂醛

(27)噻苯咪唑

(28)过氧化氢(或过碳酸钠)

(29)乙萘酚

(30)联苯醚

(31)2—苯基苯酚钠盐

(32)4—苯基苯酚

(33)戊二醛

(34)新洁而灭

(35)2、4—二氯苯氧乙酸

(36)糖精钠

(37)环乙基氨基磺酸钠。

在卫生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中,以下天然的原料禁用:八角莲、土青木春、山莨菪、川鸟、广防已、马桑叶、长春花、石蒜、朱砂、红豆杉、红茴香、洋地黄、蟾酥等59种

甜蜜的汉堡
深情的蓝天
2026-01-27 18:35:43
在绿色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A级、AA级的产品视产品本身或生产中的需要,均可使用

食品添加剂

,在

AA级绿色食品

中只允许使用天然的食品添加剂,不允许使用人工

化学合成

的食品添加剂,在A级绿色食品中可以使用人工化学合成的食品添加剂,但以下产品不得使用:(1)

亚铁氰化钾

(2)4-己

间苯二酚

(3)硫磺

(4)

硫酸铝钾

(5)

硫酸铝铵

(6)

赤藓红

(7)赤藓红铝色锭

(8)

新红

(9)新红铝色锭

(10)

二氧化钛

(11)

焦糖色

(

亚硫酸铵

法。加氨生产)

(12)

硫酸钠

(钾)

(13)

亚硝酸钠

(钾)

(14)

司盘

80

(15)司盘40

(16)

司盘20

(17)

吐温80

(18)

吐温20

(19)

吐温40

(20)

过氧化苯甲酰

(2)

溴酸钾

(22)苯甲酸

(23)

苯甲酸钠

(24)

乙氧基喹

(25)

仲丁胺

(26)

桂醛

(27)

噻苯咪唑

(28)

过氧化氢

(或

过碳酸钠

(29)

乙萘酚

(30)

联苯醚

(31)2—苯基

苯酚钠

(32)4—苯基苯酚

(33)

戊二醛

(34)

新洁尔灭

(35)2、4—

二氯苯氧乙酸

(36)

糖精钠

(37)环乙基

氨基磺酸钠

http://baike.baidu.com/view/93102.htm#4

世界卫生组织

公布的

十大垃圾食品

包括:油炸类食品、腌制类食品、加工类肉食品(

肉干

、肉松、香肠、火腿等)、饼干类食品(不包括低温烘烤和全麦饼干)、汽水可乐类饮料、方便类食品(主要指方便面和

膨化食品

)、罐头类食品(包括鱼肉类和水果类)、

话梅

蜜饯

果脯

类食品、冷冻甜品类食品(冰淇淋、冰棒、雪糕等)、烧烤类食品。

无奈的金鱼
阔达的大船
2026-01-27 18:35:43
卫生部2012年公布拟撤销38种食品添加剂,是为了进一步更加规范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完善市场管理体系,对38种食品添加剂已不具备技术必要性,这些食品添加剂不是非加不可的进行撤销。

拟撤销的食品添加剂中包括茶黄色素、茶绿色素、柑桔黄、黑加仑红等17种食品添加剂均为着色剂,以及一些乳化剂等等。

糟糕的眼神
满意的灰狼
2026-01-27 18:35:43
水果保鲜剂有很多种,只要对保鲜剂使用的浓度和残留量进行控制,适量的保鲜剂不会对人体造成损害。 如果保鲜剂超标或非法添加,对人体会有危害。可能会导致基因损坏、肝肾功能损坏,还可导致慢性中毒等。 果蔬保鲜剂按其作用和使用方法可分为如下八类:

(1)乙烯脱除剂,通过抑制乙烯发生,防止后熟老化。包括物理吸附剂、氧化分解剂、触媒型脱除剂;

(2)防腐保鲜剂,利用化学或天然抗菌剂防止霉菌防腐;

(3)涂被保鲜剂,通过隔离抑制呼吸,减少水分散发,防止微生物入侵,如石蜡、虫胶等;

(4)气体发生剂,可催熟、着色、脱涩、防腐,如二氧化硫发生剂、卤族气体发生剂、乙烯发生剂等;

(5)气体调节剂,能产生惰性气体,抑制呼吸,如二氧化碳发生剂、脱氧剂等;

(6)生理活性调节剂,通过调节果蔬的生理活性,降低代谢,如抑芽丹、2,4-D等;

(7)湿度调节剂,如脱水剂;

(8)其它类保鲜剂,如明矾等。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规定,允许使用的果蔬保鲜剂有氧化氯、乙氧基喹、仲丁胺、桂醛、噻苯咪唑、乙奈酚、联苯醚、二苯基苯酚钠盐、4-苯基苯酚、五碳双缩醛(戊二醛)、十二烷基二甲基溴化胺(新洁尔灭)、2,4-二氯苯氧乙酸(2,4-D)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