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乙醇可以销售给酒坊吗
不可以。乙醇在常温常压下是一种易挥发的无色透明液体,低毒性,纯液体不可直接饮用。95乙醇不可以销售给酒坊,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塘坊大道619号孟林集团9楼有卖工业酒精。根据查询相关信息,四川孟林展鹏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08月05日,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食品销售。成品油批发(限危险化学品)。成品油零售(限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经营。工业酒精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工业酒精,即工业上使用的酒精,也称变性酒精、工业火酒。工业酒精的纯度一般为百分之95和百分之99。
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
因为乙醇消毒液属于危险品,因此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许可证,只有办理该证后才能开展经营活动
危险化学品许可证办理材料: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公司公章
4、公司地址证明,如: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原件等
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培训证原件、联系电话、邮箱
6、相关工作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培训证原件、联系电话、邮箱
7、经营场所办公室平面图
8、经营场所办公室真实照片5-6张(包含招牌)
9、储存场所真实照片5-6张
10、应急预案、风险评估报告、应急资源清单等
11、安全管理制度
希望能帮到你吧。
军队、国家储备、特种储备、工业生产所需的普通汽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车用乙醇汽油,是指依据国家标准,用变性燃料乙醇和汽油调合组分油按照体积比例调配后,形成的乙醇含量为百分之十的车用燃料。第四条 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全省调配和销售车用乙醇汽油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市(地)、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调配和销售车用乙醇汽油工作。
商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车用乙醇汽油销售企业的设施改造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对车用乙醇汽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调配车用乙醇汽油的质量和销售车用乙醇汽油的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销售车用乙醇汽油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交通运输、价格、环保、安全生产监督、公安消防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调配和销售车用乙醇汽油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 国家指定的调配企业负责在本省投资、建设车用乙醇汽油调配中心,并负责调配车用乙醇汽油工作。第六条 调配企业应当依据国家标准将变性燃料乙醇和汽油调合组分油调配成车用乙醇汽油,并销售给具有成品油经营资格的企业(以下统称销售企业)或者车用乙醇汽油直供单位。第七条 调配企业应当保障本省车用乙醇汽油的市场供应,并与销售企业或者车用乙醇汽油直供单位签订销售协议。
调配企业应当保证服务质量,并为销售企业提供相应的技术指导;调配企业销售的车用乙醇汽油应当同等质量同等价格。第八条 车用乙醇汽油的价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并实行明码标价。第九条 建立车用乙醇汽油调配企业信用评价制度。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省商务、工商、质量技术监督、价格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定期对调配企业的服务质量和销售价格等进行评价,并向社会公布。第十条 销售企业应当销售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乙醇汽油,不得添加其它添加剂或者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少充多。
按照国家规定使用普通汽油的特殊使用单位,不得将内部使用的普通汽油对外销售。第十一条 销售企业对现有需要销售车用乙醇汽油的储罐,应当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进行清洗和改造。第十二条 销售企业所持有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仍然有效。第十三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销售企业或者使用普通汽油的特殊使用单位向机动车使用单位或者个人销售普通汽油的,应当依法处理。第十四条 机动车使用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购买、使用车用乙醇汽油。第十五条 行驶里程五万千米以上的汽车,在首次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前,需要清洗油箱、油路和更换易受乙醇溶涨的塑料、橡胶配件的,由使用单位或者个人自主选择汽车维修企业进行清洗和更换。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强制使用单位或者个人到指定的汽车维修企业进行清洗或者更换。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调查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第十七条 调配企业有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给予处罚;给销售企业或者直供单位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十八条 销售车用乙醇汽油有价格违法行为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第十九条 销售企业有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二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责令停业整顿。第二十条 按照国家规定使用普通汽油的特殊使用单位有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第二款规定行为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终止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军队、国家储备、特种储备、工业生产所需的普通汽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车用乙醇汽油,是指依据国家标准,用变性燃料乙醇和汽油调合组分油按照体积比例调配后,形成的乙醇含量为百分之十的车用燃料。第四条 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全省调配和销售车用乙醇汽油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市(地)、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调配和销售车用乙醇汽油工作。
商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车用乙醇汽油销售企业的设施改造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对车用乙醇汽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调配车用乙醇汽油的质量和销售车用乙醇汽油的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销售车用乙醇汽油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交通运输、价格、环保、安全生产监督、公安消防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调配和销售车用乙醇汽油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 省农垦总局和省森林工业总局负责本系统内销售车用乙醇汽油的监督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协调、指导和省有关部门的监督。第六条 国家指定的调配企业负责在本省投资、建设车用乙醇汽油调配中心,并负责调配车用乙醇汽油工作。第七条 调配企业应当依据国家标准将变性燃料乙醇和汽油调合组分油调配成车用乙醇汽油,并销售给具有成品油经营资格的企业(以下统称销售企业)或者车用乙醇汽油直供单位。第八条 调配企业应当保障本省车用乙醇汽油的市场供应,并与销售企业或者车用乙醇汽油直供单位签订销售协议。
调配企业应当保证服务质量,并为销售企业提供相应的技术指导;调配企业销售的车用乙醇汽油应当同等质量同等价格。第九条 车用乙醇汽油的价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并实行明码标价。第十条 建立车用乙醇汽油调配企业信用评价制度。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省商务、工商、质量技术监督、价格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定期对调配企业的服务质量和销售价格等进行评价,并向社会公布。第十一条 销售企业应当销售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乙醇汽油,不得添加其它添加剂或者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少充多。
按照国家规定使用普通汽油的特殊使用单位,不得将内部使用的普通汽油对外销售。第十二条 销售企业对现有需要销售车用乙醇汽油的储罐,应当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进行清洗和改造。第十三条 销售企业所持有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仍然有效。第十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销售企业或者使用普通汽油的特殊使用单位向机动车使用单位或者个人销售普通汽油的,依法处理。第十五条 机动车使用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购买、使用车用乙醇汽油。第十六条 行驶里程五万千米以上的汽车,在首次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前,需要清洗油箱、油路和更换易受乙醇溶涨的塑料、橡胶配件的,由使用单位或者个人自主选择汽车维修企业进行清洗和更换。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强制使用单位或者个人到指定的汽车维修企业进行清洗或者更换。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调查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第十八条 调配企业有违反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给予处罚;给销售企业或者直供单位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九条 销售车用乙醇汽油有价格违法行为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第二十条 销售企业有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两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责令停业整顿。
高浓度的酒精具有易燃的特点,如果储存不当或使用不当的话很容易发生危险,所以遇到这样的店铺的话,可以通过向消协或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将安全隐患扼杀于危险尚未发生之时。
酒精存放,需要远离火种,放在阴凉、通风的仓库,如果室内温度太高的话,还可能引发火灾。
举个例子,南方的夏天天气比较比较热,经常室内温度就超过三十度,如果没有足够的温控措施的话,酒精很容易在高温的环境里面发生火灾事故。
而有些没有经营许可证的店铺,却直接将酒精放置在太阳直射、射灯直射的柜台上,实在是非常危险。
其次,这些店铺也很难懂得如何专业地使用酒精,甚至有一些人将75%浓度的医用酒精用于烧烤引燃……当他们使用酒精引燃的时候,是直接将整瓶的酒精倾倒在有明火的木炭及纸板上面……
这样的行为,如果他们初中的化学老师见到了,肯定要骂他们的操作不规范了……一点都不讲究……
曾经就有火锅店的店员,在使用高浓度酒精点火的时候,操作不规范,结果整瓶酒精都被明火引燃,最后把自己也给烧着了,造成了人身安全的伤害及经济上的损失……
因而国家对这方面,也有明确要求,销售此类酒精的时候,需要经过相关资质认证,需要取得对应品类的经营许可证之后才能进行销售……
一旦店铺无法提供对应证件的话,那么这些酒精的来源、质量、安全性都无法得到保障。而作为医用酒精,其作用明显是需要经过检验的,一个连基本的经营许可都没有的店铺,也很难做到销售的是合格的医用酒精,如果因为消费者因为购买这样的酒精而造成消毒失败等,那真的是得不偿失……
但是这个废酒精要看是怎么来的废酒精
如果是属于危废,则要开五联单,成本非常高
所以,需要对方将其定义为副产品
你有生产销售资质,代表你可以处理这个废酒精
但是人家能不能卖给你,要看对方的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