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氧稀料应该放什么样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卡
环氧树脂有2大类:
一.反应型稀释剂(即活性稀释剂):是分子链中含有环氧基团,可以与各种固化剂的进行交链反应,形成网状结构.如:丁基缩水甘油醚、1,4-丁二醇二缩水甘油醚、乙二醇二缩水甘油醚、苯基缩水甘油醚、聚丙二醇二缩水甘油醚、C12-14脂肪缩水甘油醚、苄基缩水甘油醚、1,6-已二醇二缩水甘油醚、D-691环氧丙烷邻甲苯基醚或邻甲苯基缩水甘油醚——这些通常没毒的
二.二.非反应型稀释剂(即非活性稀释剂):是分子链中不含有环氧基团,不能与配合的固化剂产生化学反应,属于添加型稀释剂.如:丙酮 、无水乙醇、甲苯 、二甲苯、苯乙烯、醋酸乙酯、醋酸丁酯、二甲基甲酰胺、多元醇 、苯甲醇——这其中甲苯 、二甲苯等有毒
企业职业健康管理13项制度
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一)主要负责人责任制
1.设立职业危害管理机构,并提供人力资源;
2.定期召开职业健康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3.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
5.保证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投入的有效实施;
6.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
(二)主管职业危害负责人责任制
1.明确在本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职责;
2.组织职业危害防治检查及落实职业危害因素整改;
3.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4.明确在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的组织、实施责任。
(三)专职职业危害管理人员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1.贯彻执行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规、制度和标准;
2.负责日常职业危害防治的监督、检查、技术管理、教育以及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组织、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
(四)职业危害岗位防治责任制
1.参加职业危害防治培训教育和活动、学习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2.正确使用、保管各种劳保用品、器具和防护设施;
3.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
4.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向监督管理人员报告,并停止作业,直到危险消除。
(五)职业危害管理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制定的职业危害防治的规定及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在企业负责人领导下组织建立、修订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和参与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技术措施;
3.职业危害防治技术措施计划和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二、职业危害监测、检测和评价管理制度
(一)日常监测
1.明确日常监测人员,并对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2.明确尘、毒、噪声的合理布点(布置图),明确监测时间,并做好记录(记录表);
3.规定监测办法。
(二)检测和评价
1.按规定委托取得资质认定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的检测和评价;
2.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若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治理措施难度较大的应制定规划,限期解决;
3.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时和在设备大修后,应进行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检测和评价。
三、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一)岗前告知
在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将工作场所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后果、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
(二)作业场所告知
1.设置或定期更换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明确具体负责人;
2.设置高毒物品告知卡;
3.定期将监测、检测和评价结果公示,明确公示方式。
四、职业危害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1.明确职业危害检查负责部门和人员,以及相应的任务和职责;
2.明确职业危害检查方式(如日常、定期、季节性、节假日前后和一般性、专业性)及检查周期;
3.明确职业危害检查内容(包括对思想认识、管理制度、现场环境、职业危害标志、职业危害设施、工艺、设备、仪表、问题整改等方面的检查内容);
4.检查记录保存完好;
5.明确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6.明确对事故隐患整改限期要求及复查要求,实现跟踪问效;
7.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是否分开,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是否分开。
五、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1.申报工作负责人;
2.每年申报时间;
3.申报程序;
4.申报存档资料。
六、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明确教育培训负责部门和培训对象(负责人、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在岗员工、新进员工、转岗人员、外来人员、临时工作人员等);
2.明确各类人员接受职业危害教育的内容(思想、政策、法律法规、事故教训、职业危害基本技能、常识、经验等)及教材;
3.明确培训应达到的目的及资格要求;
4.明确教育方式、培训时间、考核方式;
5.明确必须持证上岗的人员,依法接受有关培训、考核(包括复审)管理规定的要求。
七、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1.制定职业危害维护检修规定;
2.明确维护检修单位和检修人的职责范围;
3.明确检修的种类;
4.各类检修作业应当遵循的规程或规定;
5.检修的程序和要求;
6.检修的记录要求;
7.检修的验收要求。
八、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明确配备标准;
2.明确采购及特种劳保用品供应方的资质审验办法;
3.明确劳保用品的发放、使用、报废管理办法和管理责任人。
九、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从业人员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疗等员工健康资料
(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1.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
2.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和评价报告;
3.职业病报告卡;
4.对职业病患者、患有职业禁忌证者和已出现职业相关健康损害从业人员的处理和安置记录。
(三)职业健康检查
1、开展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2、开展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将体检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向所在地安全监管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3、开展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开展职业危害事故后参加应急救援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
十、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建立健全各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并张贴在操作岗位。主要包括内容:
1.生产操作方法和要求;
2.重点操作的复核、操作过程的职业危害要求和劳动保护;
3.异常情况处理和报告;
4.工艺卫生和环境卫生。
十一、职业危害事故管理制度
1.明确职业危害事故报告程序和内容,调查、处理程序及要求;
2.“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有关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预防措施不放过、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原则的要求;
3.事故档案管理和事故台帐。
十二、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职业危害管理制度
1.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资质要求;
2.对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教育和检查办法;
3.职业危害协议签订要求。
十三、应急救援预案管理
1.成立应急机构,明确各人员应急救援管理责任;
2.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保证资金,经论证后由负责人批准发布实施;
3.明确重大职业危害应急救援的宣传、学习、教育、演练等相关工作。
《职业病防治法》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六)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2002.04.10)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3号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二)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四)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GBZ/T 225—2010《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
4.1.11 建立、健全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应为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含临时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劳动者名册应按照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分别建立存档。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仁程度、嗜好等一般概况;
—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事;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关于台账:
4.3.5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台账
4.3.7 使用、生产、经营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台账
4.3.8 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材料的台账
4.7.3 职业病防护设施及其台账
4.7.4 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台账
5.1.15 工种台账
5.3.2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台账
电池分蓄电池和干电池两大类。蓄电池有铅酸蓄电池、镍镉电池、镍氢电池和锂电池等干电池有锌锰电池、镁锰电池、碱性电池等。较为广泛使用的是铅酸蓄电池、锂电池及锌锰电池。在电池生产过程中,根据其所使用的原辅材料及生产工艺的不同,可产生不同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重金属危害:铅酸蓄电池生产中铅合金制造、铅粉制造、板栅制造、和膏、涂板、分板、刷耳、包板、烧焊、装壳,焊端子等岗位会产生铅尘、铅烟。锌锰干电池生产中锌筒焊接会产生铅尘,运输、混料、打电芯和包纸卷绕等工序可产生锰尘。镍镉电池生产中配料、投料、搅拌、拉浆、涂布、分板、卷绕等岗位会产生镉粉尘、镍粉尘。镍氢电池生产中捞粉、伴浆、制片、切片、压片、卷绕等岗位会产生镍、钴粉尘。
石墨粉尘危害:锂电池生产中配料、涂布、制片中会产生石墨粉尘。
化学毒物危害:铅酸蓄电池生产中配胶、丝印等岗位会接触到苯、甲苯、二甲苯、丙酮、丁酮、乙酸乙酯等有机溶剂。锂电池生产中注液岗位可产生氟化氢,轧模、擦洗岗位会接触酮类。镍氢电池生产中注液工序存在氢氧化钠、氢氧化钾,配胶、丝印等工序会接触甲苯、二甲苯、乙醇等化学毒物。铅酸蓄电池生产中硫酸贮存、配酸、加酸、充电化成等岗位产生酸雾。
噪声危害:铅酸蓄电池生产中端子制造、板栅制造、收板、分板、刷耳、清洗、脱膜等工序,镍镉电池生产中搅拌、分板等工序,镍氢电池制造中切片、车坑、碰顶、组合碰化等工序会产生噪声。
高温危害:溶铅、铸板、铅另件制造、焊端子等作业岗位存在高温作业。
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电池生产中会接触多种重金属,如铅、镍、镉、钴等。这些重金属及其化合物可由呼吸道、皮肤、消化道侵入人体,可导致中毒性脑病、中毒性肾病及贫血、支气管炎、化学性肺炎、呼吸道慢性炎、呼吸道癌症、“钴心肌病”、过敏性皮炎等症状。重金属中毒严重者,会导致中毒性脑病、可致鼻中隔穿孔、肾功能不全等。
电池生产制造中,会接触多种粉尘。其中,碳黑粉尘主要通过呼吸道和皮肤对人体造成危害。人体长期吸入碳黑,肺部组纷呈会发生纤维化病变,使肺部组织逐渐硬化,造成炭黑尘肺。碳黑粉尘的粒径为0.5~5μm时,对人体危害最大,严重污染全身时对皮肤有刺激。
电池生产中会接触多种化学毒物。苯及苯系物主要由呼吸道、皮肤侵入人体,可导致急性中毒、慢性苯中毒,甚至再生障碍性贫血或白血病。甲苯及同系物可由呼吸道、皮肤、消化道侵入人体,可导致急性、慢性中毒。
此外,电池生产制造中还可发生高温、噪声等物理因素危害,如高温可造成高温中暑,并对心血管系统造成损害,噪声可造成听力损害,严重者造成噪声聋,同时可损害人体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生殖系统。
预防控制措施
预防电池生产中的职业病危害,可从工程控制措施、组织管理措施、个人防护措施等三方面着手。
工程控制措施。首先要合理布局。企业生产区与居住区保持安全卫生距离、有毒与无毒分开,注酸与化成独立设置。车间墙壁及地板应尽量做到光滑、平整,有利于冲洗,防止铅、镉粉尘二次扬尘。地面应设置排水地沟。其次,淘汰国家明令禁止的设备与工艺。根据2012年实施的《铅酸电池行业准入条件》,禁止使用下列设备和工艺:(1)禁止采用开放式熔铅锅和手工铸板工艺(2)铅粉制造工序禁止使用开口铅粉机和人工输粉工艺(3)和膏工序(包括加料)禁止使用开口式和膏机(4)涂板及极板传送工序禁止采用手工涂板工艺,生产管式板禁止采用手工操用干式灌粉工艺(5)分板刷板(耳)工序禁止采用手工操用工艺(6)供酸工序禁止采用手工配酸和手工灌酸工艺(7)化成工序禁示采用手工焊接外化成工艺。最后,采取密闭与通风措施。技术和工艺革新,尽量做到密闭化、自动化生产。铅酸蓄电池中的铅粉制造、铸铅板、分板及焊接尽量密闭,不能密闭的应设置密闭罩或半密闭罩进行抽排。在熔铅、铸板、铅另件制作、包板、装合、焊接、配胶、点胶、丝印等岗位设置局部的通风设施。车间应设置整体通风系统,做到既有送新风,也有抽排风,新风量及通风换气次数应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重点岗位应加大抽排风量,抽排的烟、尘应经净化处理后才能排出室外。铅粉制造,应采用密闭式球磨机并设置布袋除尘系统铸板制造机应尽量密闭,设置密闭罩或半密闭罩进行抽排分板、刷耳、包板岗位中产生的铅尘可采用上送风、下排风的方式以及时将铅尘抽走铅零件、熔铅炉及电焊岗位中的铅烟则应采用顶罩或侧罩进行抽排。为保证上述岗位有足够的抽排风量,应配置规格10000m3/h以上的离心风机,风管材料、管径、走向也应设置合理,以减少抽排风阻力,保证抽风效果。
组织管理措施。其一,成立或指定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专门机构。配置负责职防工作的专职或兼职人员,制定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及职业卫生相关制度。职业病防治工作应纳入该企业目标责任。车间内应设置独立的饮水间,饮水间应设置盥洗龙头,强调必须洗手后才能饮水。其二,定期检测与评价。应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尘、毒有害因素的检测,每三年做一次现状评价,对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的应及时查找超标原因并尽快落实整改。其三,加强作业场所管理。定期对工作台面、地面进行冲洗以及对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的监管,在车间出入口设立宣传栏、公告栏,设立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警示标志与告知卡,建立健康监护制度,对从事铅、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工人,应按规范要求进行岗前、在岗及离岗的职业健康检查。其四,落实上岗前培训,应进行岗前及在岗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让他们懂得如何去预防,教育他们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包括不抽烟,不在工作场所进食,不留长头发,工作后认真进行冲淋等。其五,对接触铅、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工人,可实行定期轮岗制度,禁止长期超时加班,禁止未成年工人及哺乳期女工从事铅、镉职业病危害工作。
个人防护措施。一方面,强化防护用品使用。为接触尘、毒的作业工人配置有效的防尘、防毒口罩。焊接岗位工人配备护目镜,对配酸、注酸、化成岗位配备防酸手套。另一方面,设立冲淋设施。应设置合理的冲淋设施和洗眼器。严格设置更衣室,进入车间前应统一穿戴工衣工帽,下班后应脱下工衣工帽并经淋浴换上自己干净的衣服后才能离开车间,禁止将工作服带出车间。工衣工帽应统一清洗配发。车间内应设置独立的饮水间,饮水间应设置盥洗龙头,强调必须洗手后才能饮水。还要做好健康教育,让工人应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上班时不得吃零食,抽烟。喝水在休息室,水杯存放在密闭柜内,放止水杯污染吃饭喝水前应洗手、漱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