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给水管道及消防管道埋深多少
一,根据GB50015-200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室外给水管道的覆土深度,应根据土壤冰冻深度、车辆荷载、管道材质及管道交叉等因素确定。管顶最小覆土深度不得小于土壤冰冻线以下0.15m,行车道下的管线覆土深度不宜小于0.7m.
二,参照《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下消防管道埋深要求,在无冰冻地区,埋地敷设时,管顶的覆土埋深不得小于500mm,穿越道路部位的埋深不得小于700mm。
为提高工程建设科学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降低工程造价,缩短工期,节能、节水、节材、节地,促进技术进步,建设资源友好型社会,所有工程施工须按照相关建筑施工规范严格执行,满足标准,做好安全监管。
扩展资料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应满足生活、生产和消防等要求、同时还应为施工安装、操作管理、维修检测以及安全保护等提供便利条件。
消防系统施工完毕后,各部位的设备组件要有保护措施,防止碰动跑水,损坏装 修成品。现浇混凝土墙板应配合结构施工预留孔洞。消防管道安装与土建及其它管道发生矛盾时,不得私自拆改,要经过设计,办理变更洽商妥善解决。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上说,管顶覆土:人行道下0.6米,车行道下0.7米,还要在冰冻线以下。至于实际操作雨水起头最浅处控制0.7米,污水深于雨水,保证交叉位置不撞。另外小区内各种管线较多,热力给水燃气电力都应在雨污水上层走管,所以,实际雨水覆土应控制在1.2米左右,污水还要在其下侧。
乙烯)复合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中国工程
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CECS181:2005
4设计要求
4.0.1钢丝网骨架塑料(聚乙烯)复合管管道
系统的设计流量和水力计算,当用于建筑给
水管道工程时,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
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自动喷水
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的规定计
算;当用于室外埋地给水管道工程时,可按
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8J13
的规定计算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中提到:给水工程应按远期规划、近远期结合、以近期为主的原则进行设计。近期设计年限宜采用5~10年,远期规划设计年限宜采用10~20年。
从这一点上理解,规划必须考虑到远期的发展变化,所以取值范围会定得大一些,所以看到了,《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中》(GB50282-98)人均综合生活用水量一区为240-450,而《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中综合生活用水定额为220-370。
个人的理解。
附录A 给水管与其他管线及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
表A.0.1 给水管与其他管线及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m)
序号 建(构)筑物或管线名称 与给水管线的最小水平净距(m)
D≤200mm D>200mm
1 建筑物 1.0 3.0
2 污水、雨水排水管 1.0 1.5
3 燃气管 中低压 P≤0.4MPa 0.5
高压 0.4MPa<P≤0.8MPa 1.0
0.8MPa<P≤1.6MPa 1.5
4 热力管 1.5
5 电力电缆 0.5
6 电信电缆 1.0
7 乔木(中心) 1.5
8 灌木
9 地上杆柱 通信照明及<10kV 0.5
高压铁塔基础边 3.0
10 道路侧石边缘 1.5
11 铁路钢轨(或坡脚) 5.0
附录B 给水管与其他管线最小垂直净距
表B.0.1 给水管与其他管线最小垂直净距(m)
序号 管线名称 与给水管线的最小垂直净距(m)
1 给水管线 0.15
2 污、雨水排水管线 0.40
3 热力管线 0.15
4 燃气管线 0.15
5 电信管线 直埋 0.50
管块 0.15
6 电力管线 0.15
7 沟渠(基础底) 0.50
8 涵洞(基础底) 0.15
9 电车(轨底) 1.00
10 铁路(轨底) 1.00
另外:
8.2.7
室外消防给水管道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外消防给水管网应布置成环状,当室外消防用水量小于等于15l/s时,可布置成枝状;
2
向环状管网输水的进水管不应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发生故障时,其余的进水管应能满足消防用水总量的供给要求;
3
环状管道应采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每段内室外消火栓的数量不宜超过5个;
4
室外消防给水管道的直径不应小于dn100;
5
室外消防给水管道设置的其它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j13的有关规定。
8.2.8
室外消火栓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外消火栓应沿道路设置。当道路宽度大于60.0m时,宜在道路两边设置消火栓,并宜靠近十字路口;
2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的消火栓应设置在防火堤或防护墙外。距罐壁15m范围内的消火栓,不应计算在该罐可使用的数量内;
3
室外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120.0m;
4
室外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0m;在市政消火栓保护半径150.0m以内,当室外消防用水量小于等于15l/s时,可不设置室外消火栓;
5
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按其保护半径和室外消防用水量等综合计算确定,每个室外消火栓的用水量应按10~15l/s计算;与保护对象的距离在5~40m范围内的市政消火栓,可计入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内;
6
室外消火栓宜采用地上式消火栓。地上式消火栓应有1个dn150或dn100和2个dn65的栓口。采用室外地下式消火栓时,应有dn100和dn65的栓口各1个。寒冷地区设置的室外消火栓应有防冻措施;
7
消火栓距路边不应大于2.0m,距房屋外墙不宜小于5.0m;
一般来说是4-6层以下采用市政直接供水,以上部分就得采用全自动二次供水设备了。但也有从一层开始就直接采用增压设备的,具体要看当地的市政压力是多少,自来水公司供水压力按照相关规定最高只能达到6楼左右,远远不能满足高层的需要。
市政水压不能送达的地方,就必须二次加压,也就是所说的二次供水。市政水压有两个标准,一个是国家规定满足28m服务水头(六层楼);另一个按照建设部字第277号文规定,是14m水头(三层楼)。
因每个地方地形的高低等情况不同,当地水厂供水最不利水压达不到28m水头,就按不低于14m水头。一般的市政供水负责供水至1-6层,二次加压供水从4层或者7层开始。
扩展资料:
通常人们所称的二次供水,是指单位或个人将城市公共供水或自建设施供水经储存、加压,通过管道再供用户或自用的形式,因此,全自动供水设备是高层供水的唯一选择方式。二次供水设施是否按规定建设、设计及建设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二次供水水质、水压和供水安全,与人民群众正常稳定的生活密切相关。
参考资料:搜狐-二次供水的三个问题
建筑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03(2009年版)
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 50336—2002
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11年版)
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
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 50400-2006
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 50555—2010
游泳池和水上游乐池给水排水设计规程CJJ 122—2008
消防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01(2005年版)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1—2005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0—2005
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219—2014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2014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93—93(2010年版)
饮用水
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规程CJJ 110—2006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 3020—93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
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 94—2005
工业
工业循环水冷却设计规范GB/T 50102—2014
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 50050—2007
工业用水软化除盐设计规范GB/T 50109—2014
市政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2006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2016年版)
泵站设计规范GB 50265—2010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 343-2010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分类GB/T 18919—2002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 18921—2002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 50335—2002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
给水排水工程基本术语标准GB/T 50125-2010
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 50788-201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资料参考网络,欢迎补充。
“非整体连接管道在垂直和水平方向转弯处、分叉处、管道端部堵头处,以及管径截面变化处支墩的设置,应根据管径、转弯角度、管道设计内水压力和接口摩擦力,以及管理埋设处的地基和周围土质的物理力学指标等因素计算确定。”
故,非整体连接管道在垂直和水平方向转弯处、分叉处、管道端部堵头处,以及管径截面变化处应设置支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