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电气,根据《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第五节,进行设备采购和施工,
一、电气线路应在爆炸危险性较小的环境或远离释放源的地方敷设。
1.当易燃物质比空气重时,电气线路应在较高处敷设或直接埋地;架空敷设时宜采用电缆桥架:电缆沟敷设时沟内应充砂,并宜设置排水措施。
2.当易燃物质比空气轻时,电气线路宜在较低处敷设或电缆沟敷设。
3.电气线路宜在有爆炸危险的建、构筑物的墙外敷设。
二、敷设电气线路的沟道、电缆或钢管,所穿过的不同区域之间墙或楼板处的孔洞,应采用非燃性材料严密堵塞。
三、当电气线路沿输送易燃气体或液体的管道栈桥敷设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沿危险程度较低的管道一侧;
2.当易燃物质比空气重时,在管道上方;比空气轻时,在管道的下方。
四、敷设电气线路时宜避开可能受到机械损伤、振动、腐蚀以及可能受热的地方,不能避开时,应采取预防措施。
五、在爆炸性气体环境内,低压电力、照明线路用的绝缘导线和电缆的额定电压,必须不低于工作电压,且不应低于500V。
工作中性线的绝缘的额定电压应与相线电压相等,并应在同一护套或管子内敷设。
六、在1区内单相网络中的相线及中性线均应装设短路保护,并使用双极开关同时切断相线及中性线。
七、在1区内应采用铜芯电缆;在2区内宜采用铜芯电缆,当采用铝芯电缆时,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应有可靠的铜-铝过渡接头等措施。
八、选用电缆时应考虑环境腐蚀、鼠类和白蚁危害以及周围环境温度及用电设备进线盒方式等因素。在架空桥架敷设时宜采用阻燃电缆。
九、对3~10kV电缆线路,宜装设零序电流保护:在1区内保护装置宜动作于跳闸:在2区内宜作用于信号。
第2.5.9条本质安全系统的电路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当本质安全系统电路的导体与其它非本质安全系统电路的导体接触时,应采取适当预防措施。不应使接触点处产生电弧或电流增大、产生静电或电磁感应。
二、连接导线当采用铜导线时,引燃温度为T1~T4组时,其导线截面与最大允许电流应符合表2.5.9的规定。
铜导线截面与最大允许电流(适用于T1~T4组)表2.5.9
三、导线绝缘的耐压强度应为2倍额定电压,最低为500V。
第2.5.10条除本质安全系统的电路外,在爆炸性气体环境1区、2区内电缆配线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2.5.10的规定。
明设塑料护套电缆,当其敷设方式采用能防止机械损伤的电缆槽板、托盘或桥架方式时,可采用非铠装电缆。
在易燃物质比空气轻且不存在会受鼠、虫等损害情形时,在2区电缆沟内敷设的电缆可采用非铠装电缆。
爆炸性气体环境电缆配线技术要求表2.5.10
铝芯绝缘导线或电缆的连接与封端应采用压接、熔焊或钎焊,当与电气设备(照明灯具除外)连接时,应采用适当的过渡接头。
在1区内电缆线路严禁有中间接头,在2区内不应有中间接头。
第2.5.11条除本质安全系统的电路外,在爆炸性气体环境1区、2区内电压为1000V以下的钢管配线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2.5.11的规定。
爆炸危险环境钢管配线技术要求表2.5.11
钢管应采用低压流体输送用镀锌焊接钢管。
为了防腐蚀,钢管连接的螺纹部分应涂以铅油或磷化膏。
在可能凝结冷凝水的地方,管线上应装设排除冷凝水的密封接头。
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处宜采用挠性连接管。
第2.5.12条在爆炸性气体环境1区、2区内钢管配线的电气线路必须作好隔离密封,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爆炸性气体环境1区、2区内,下列各处必须作隔离密封:
1.当电气设备本身的接头部件中无隔离密封时,导体引向电气设备接头部件前的管段处;
2.直径50mm以上钢管距引入的接线箱450mm以内处,以及直径50mm以上钢管每距15mm处;
3.相邻的爆炸性气体环境1区、2区之间;爆炸性气体环境1区、2区与相邻的其它危险环境或正常环境之间。
进行密封时,密封内部应用纤维作填充层的底层或隔层,以防止密封混合物流出,填充层的有效厚度必须大于钢管的内径。
二、供隔离密封用的连接部件,不应作为导线的连接或分线用。
1、安全电压标准
安全电压是指不带任何防护设备的情况下,人体接触到的对人体各部分组织,如皮肤、心脏、神经等没有任何损坏的电压。通常很难确定一个对人体完全适合的最高安全电压。
世界各国对于安全电压的规定不尽相同。有50、40、36、25、24V等,许多国家采用36V 为安全电压。国际电工委员会(IEC)规定安全电压限定值为50V,25V 以下电压可不考虑防止电击的安全措施。
我国规定36、24、12V三个电压等级为安全电压级别,以供不同场所使用。在有高压触电危险地区的安全电压为36V,无高压触电危险地区的安全电压为24V。
在潮湿、有导电尘埃、高温和金属容器内工作时,则以12V为安全电压。安全电压的规定是从总体上考虑的,对于某些特殊情况、某些人也不一定绝对安全。可见,即使在规定的安全电压下工作,也不可粗心大意。
2、安全距离标准
安全距离指在各种工作条件下,带电导体和周围接地体、地面、不同相的带电导体以及工作人员之间必须保持的最小距离。
安全距离大小与施加于导体的放电特性及电压等级密切相关。对于雷电过电压,安全距离要根据避雷器的特性决定。对于操作过电压,安全距离根据电网可能出现的过电压倍数决定。
电网允许的最高工作电压,因为其值不会超过110%,可以不考虑。电工专业规程中规定动作的各种情况下的安全距离,是电工设计人员、运行和检修人员在工作中必须遵守的凭据。
扩展资料: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系统和设备越来越复杂,功能越来越完善,人们对操作和维修却要求越来越简单、易行。这就需要电气信息的表达更有全局的概念,将复杂的系统作为一个整体、给各个类别以清晰的符号表示,以便快速检索和查询。
常用电气安全标准的介绍以国家标准为依据,包括电气基础标准、电气安全标准、电气设备及运行标准、电气设计标准以及电气控制线路的绘制原则、图形及文字符号等内容。用于为从事电气工作人员,提供常用电气国家标准和与业务相关的电气技术标准指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电气安全标准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中:(1)2区范围的划分①易燃物质重于空气,释放源在封闭建筑物内,通风不良且为第二级释放源的主要生产装置区,其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划分为:以释放源为中心,半径为15m,地坪上的高度为7.5m及半径为7.5m,顶部与释放源的距离为7.5m的范围内划为2区;对于易燃物质重于空气的贮罐,其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划分为:距离贮罐外壁和顶部3m的范围内划为2区;当贮罐周围设围堤时,贮罐外壁至围堤,其高度为堤顶高度的范围内划为2区。②对于易燃物质轻于空气,通风良好且为第二级释放源的主要生产装置区,其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划分为:当释放源距地坪的高度不超过4.5m时,以释放源为中心,半径为4.5m,顶部与释放源的距离为7.5m,及释放源至地坪以上的范围内划为2区。对于易燃物质轻于空气,通风不良且为第二级释放源的压缩机厂房,其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划分为:以释放源为中心,半径为4.5m,地坪以上至封闭区底部的空间和距离封闭区外壁3m,顶部的垂直高度为4.5m的范围内划为2区。③对于开顶贮罐或池的单元分离器、预分离器和分离器液体表面为连续级释放源的,其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划分为:分离器的池壁外,半径为3m,地坪上高度为3m,及至液体表面以上的范围内划为1区; 1区外水平距离半径为3m,垂直上方3m,水平距离半径为7.5m,地坪上高度为3m以及1区外水平距离半径为22.5m,地坪上高度为0.6m的范围内划为2区。(2)附加2区范围的划分。当易燃物质可能大量释放并扩散到15m以外时,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应划分附加2区。易燃物质重于空气,以释放源为中心,总半径为30m,地坪上的高度为0.6m,且在2区以外的范围内划为附加2区。
建筑电气常用规范目录
2011.2.15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00-2001
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03-2002
3、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化 GB 50310-2002
4、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39-2003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6-2007
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16-98
7、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GB 50174-93
8、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GB/T 50314-2006
9、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 50343-2004
10、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 50053-94
11、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219-95
12、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 50073-2001
13、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14、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92
15、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55-93
16、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国家电网公司2003年十月八日发布)
17、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54-95
18、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程(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DBJ 53-15-2004
19、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2009
2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000年版) GB 50057-94
2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 46-2005
2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93
2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 59-99
2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 16-2008
2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2003
26、建筑物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验规程(云南省地方标准) DB53/067-1998
2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84-2001
28、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验收规范 GB 50116-2005
29、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621-1997
30、带电设备红外诊断技术应用导则 DL/T664-1999
3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06
3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年版) GB 50045-95
3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化 GB 50169-2006
3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 50150-2006
35、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95-2007
36、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电气(2009)<建设部发布>
3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411-2007
38、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11-2007
39、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GB 50312-2007
40、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 GA 308—2001
41、体育场馆照明设计及检测标准JGJ 153-2007
42、民用建筑能耗数据采集标准 JGJ/T 154-2007
43、城市电力规划规范 GB 50293-1999
44、涉密信息设备使用现场的电磁泄漏发射保护要求BMB5
45、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技术要求 BMZ1
46、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评测指南 BMZ3
47、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CJJ 45-2006
48、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第279号令发布)
49、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文档管理规范CJJ/T 117-2007
50、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GB 50174-2008
51、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462-2008
52、微电子生产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467-2008
53、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94-2007
54、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 50189-2005
55、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
56、矿山电力设计规范 GB 50070-2009
57、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9-2001
58、电力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DL/T 5429-2009
69、建筑照明设计设计标准 GB 50034-2004
60、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GB 50502-2009
61、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 GB/T 50062-2008
62、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 GB/T 50063-2008
6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73-92
64、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 JGJ/T 163-2008
65、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GB/T 50328-2001
66、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 GB 50061-2010
67、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CB 50227-2008
68、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CB 50233-2005
69、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 CB 50059-92
70、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CB 50060-2008
71、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技术规范 JGJ 176-2009
72、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196-2010
73、居民建筑节能检测标准 JGJ 132-2009
74、电热设备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CB 50056-93
75、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94-2007
76、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95-2007
77、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6-2007
78、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注:2009年4月再版时改章节排版32开 DL 408-91
79、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注:2009年4月再版时改章节排版3 DL 409-91
80、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 GB 50371-2006
81、剧场、电影院和多用途厅堂建筑声学设计规范 GB/T 50356-2005
82、厅堂音质模型试验规范 GB/T 50412-2007
83、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 21431-2008
84、厅堂混响时间测量规范 GBJ 76-84
85、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JGJ 185-2009
86、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48-2004
87、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GB 12158-2006
88、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 GB 14050-2008
89、导体的颜色或数字标识 GB 7947-1997
90、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GB 19517-2009
91、游泳池和类似场所用灯具安全要求GB 700001.8-1997
92、用电安全导则 GB/T 13869-2008
93、阻燃和耐火电缆通则GB/T 19666-2005
94、低压成套无功功率补偿装置 GB/T 15576-2008
95、演出场馆设备技术术语 舞台机械(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行业标准) WH/T 35-2009
100、舞台机械 操作与维修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行业标准) WH/T 37-2009
101、舞台机械 台上设备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行业标准) WH/T 28-2007
102、舞台机械 台下设备安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行业标准) WH/T 36-2009
103、舞台机械 验收检测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行业标准) WH/T 27-2007
104、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 50217-2007
105、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GB 50575-2010
106、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GB 10060-1993
10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70-2006
10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72-92
109、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规范 GB 50417-2007
110、输电线路以无线电台影响防护设计规范 DL/T 5040-2006
111、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GB 50312-2007
11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8-2006
113、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200-94
114、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63-2007
115、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GB 50289-98
116、电气绝缘的耐热性评定和分级 GB 11021-1989
117、标准电压 GB 156-2007
118、电气安全名词术语 GB 4776-1984
119、导(防)静电地面设计规范 GB 50515-2010
120、室外作业场地照明设计标准 GB 50582-2010
12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71-92
122、体育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技术规程 GB JGJ/T 179-2009
123、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技术规范 GB 50440-2007
124、工业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GB 50252-94
125、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GB 50289-98
126、电能质量 供电电压允许偏差 GB/T 12325-2008
127、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 4208-2008
128、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 GB 13955-2005
129、安全电压 GB 3805-1983
130、用电安全导则 GBT 13869-2008
关于消防的法律法规有如下几种: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和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编写,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
2、《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由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93进行了修订。
3、《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科学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进行了局部修订,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不适用于天线塔、共用天线电视接收系统、油罐、化工户外装置的防雷设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制定本法。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工作,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第三条:消防工作由公安机关实施监督。人民解放军各单位、国有森林、矿井地下部分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部门实施监督,公安机关协助。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百度百科
1、是说在生产过程中,存在使用明火的设备,那么,在这种设备附近的区域,就符合第三条的条件;
2、还有另一种设备,这种设备虽然不是使用明火的,但是有炽热的表面,并且这个炽热表面的温度超过了区域内易燃物质的燃烧温度(燃点),那么,在这种有炽热表面的设备附近,也符合第三条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