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基基础设计可分为哪些等级,具体内容是什么
地基基础设计应根据地基复杂程度、建筑物规模和功能特征以及由于地基问题可能造成建筑物破坏或影响正常使用的程度分为三个设计等级,具体情况为:
甲级:
重要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
30 层以上的高层建筑;
体型复杂,层数相差超过10 层的高低层连成一体建筑物;
大面积的多层地下建筑物(如地下车库、商场、运动场等);
对地基变形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
复杂地质条件下的坡上建筑物(包括高边坡);
对原有工程影响较大的新建建筑物;
场地和地基条件复杂的一般建筑物;
位于复杂地质条件及软土地区的二层及二层以上地下室的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大于15m 的基坑工程;
周边环境条件复杂、环境保护要求高的基坑工程。
乙级:
除甲级、丙级以外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
除甲级、丙级以外的基坑工程。
丙级:
场地和地基条件简单、荷载分布均匀的七层及七层以下民用建筑及一般工业建筑;次要的轻型建筑物非软土地区且场地地质条件简单、基坑周边环境条件简单、环境保护要求不高且开挖深度小于5.0m 的基坑工程。
确定地基基础设计有甲乙丙三个等级确定等级的条件为:
地基基础设计甲级确定条件:
1、重要工业民用建筑物。
2、必须是30层以上高层建筑。
3、体型复杂而且层数相差超过10层高低层连成一体建筑物。
4、大面积多层地下建筑物。
5、对地基变形有特殊要求建筑物。
6、复杂地质条件下的坡上建筑物(包括高边坡)。
7、原有工程影响较大的新建建筑物。
8、开挖深度大于15m基坑工程。
地基基础设计乙级确定条件
1、除甲级、丙级以外工业与民用的建筑物。
2、除甲级、丙级以外基坑工程。
地基基础设计丙级确定条件
1、场地和地基条件简单,荷载分布均匀的七层及七层以下民用建筑及一般工业建筑物。
2、次要的轻型建筑物。
3、非软土地区且场地地质条件简单并且基坑周边环境条件简单、环境保护要求不是很高开挖深度要小于5.0m的基坑工程。
扩展资料: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基本规范:
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 第3.0.1条 根据地基复杂程度,建筑物规模和功能特征以及由于地基问题可能造成建筑物破坏或影响正常使用的程度可以将地基基础设计分为三个设计等级。
2、地基基础设计等级是根据地基复杂程度、建筑物规模和功能特征以及由于地基问题可能造成建筑物破坏或影响正常使用的程度。
3、设计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选用级别。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地基基础设计等级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根据地基复杂程度、建筑物规模和功能特征以及由于地基问题可能造成建筑物破坏或影响正常使用的程度,将地基基础设计分为三个设计等级,设计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选用级别。
共分甲、已、丙三个设计等级。
甲级:一般是重要的或者高的或者提醒复杂的等
30层以上的高层建筑
体型复杂,层数相差超过10层的高低层连成一体建筑物
大面积的多层地下建筑物(如地下车库,商场.运动场等)
对地基变形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
复杂地质条件下的坡上建筑物(包括高边坡)
对原有工程影响较大的新建建筑物
场地和地基条件复杂的一般建筑物
位于复杂地质条件及软土地区的二层及二层以上地下室的基坑工程 乙级 除甲级,丙级以外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 丙级 场地和地基条件简单,荷载分布均匀的七层及七层以下民用建筑及一般工业建筑物次要的轻型建筑物 第3.0.2条 根据建筑物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及长期荷载作用下地基变形对上部结构的影响程度,地基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有建筑物的地基计算均应满足承载力计算的有关规定
2.所有建筑物为甲级,乙级的建筑物,均应按地基变形规定
3.表3.0.2所列范围内设计等级为丙级的建筑物可不作变形验算,如有下列情况时,仍应作变形验算
1)地基承载力标准值小于130kPa,且体型复杂的建筑;
2)在基础上及其附近有地面堆载或相邻基础荷载差异较大,引起地基产生过大的不均匀沉降时;
3)软弱地基上的相邻建筑如距离过近,可能发生倾斜时;
4)相邻建筑距离过近,可能发生倾斜
5)地基内有厚度较大或厚薄不均的填土,其自重固结未完成时。
4.对经常受水平荷载作用的高层建筑和高耸结构,以及建造在斜坡上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尚应验算其稳定性。
5.基坑工程应进行稳定验算
6.当地下水埋藏较浅,建筑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存在上浮问题时,尚应进行抗浮验算.
根据地基复杂程度,建筑物规模和功能特征以及由于地基问题可能造成建筑物破坏或影响正常
使作的程度,将地基础设计分为三个设计等级。
第302条 根据建筑物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及长期荷载作用下地基变形对上部结构的影响程度,地基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有建筑物的地基计算均应满足承载力计算的有关规定
2.所有建筑物为甲级,乙级的建筑物,均应按地基变形规定
3.表3.0.2所列范围内设计等级为丙级的建筑物可不作变形验算,如有下列情况时,仍应作变形验算
1)地基承载力标准值小于130kPa,且体型复杂的建筑;
2)在基础上及其附近有地面堆载或相邻基础荷载差异较大,引起地基产生过大的不均匀沉降时;
3)软弱地基上的相邻建筑如距离过近,可能发生倾斜时;
4)相邻建筑距离过近,可能发生倾斜
5)地基内有厚度较大或厚薄不均的填土,其自重固结未完成时。
4.对经常受水平荷载作用的高层建筑和高耸结构,以及建造在斜坡上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尚应验
算其稳定性。
5.基坑工程应进行稳定验算
6.当地下水埋藏较浅,建筑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存在上浮问题时,尚应进行抗浮验算.
一确定条件不同
地基基础设计甲级确定条件:
1、重要工业民用建筑物。
2、必须是30层以上高层建筑。
3、体型复杂而且层数相差超过10层高低层连成一体建筑物。
4、大面积多层地下建筑物。
5、对地基变形有特殊要求建筑物。
6、复杂地质条件下的坡上建筑物(包括高边坡)。
7、原有工程影响较大的新建建筑物。
8、开挖深度大于15m基坑工程。
地基基础设计乙级确定条件
1、除甲级、丙级以外工业与民用的建筑物。
2、除甲级、丙级以外基坑工程。
二、检测数量不同
建筑桩基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基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的灌注桩工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应少于20根;其他桩基工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应少于10根;
地基承载力计算与验算
验算地基稳定性实质上就是验算地基极限承载能力是否满足要求。应严格按照《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5.2和《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72-2004)8.2.6~8等条款执行。
建筑物的地基变形计算值,不应大于建筑物地基允许变形值。在勘察阶段往往建筑物特征参数不明确,一味要求勘察报告中能有准确的结论也勉为其难,但在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中应提供符合规范要求的岩土变形参数,供上部结构计算条件具备时按照(GB50007-2011)5.3、(JGJ72-2004)8.2.9~12和《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有关条款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