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勘探资质怎么办理
您好,可以去当地的政务网办理。这是浙江省资质审批情况,您可以参考一下。第十九条 申请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或申请增加甲级资质业务范围的单位,应当报请所在地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国家文物局审批。申请乙级及以下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或申请增加乙级及以下资质业务范围的单位,应当报请所在地市、县级文物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报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审批。第二十条 近五年内,因工程质量、管理创新、科技创新获得与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相关的国家级、省部级奖项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经所在地省级文物主管部门推荐,申请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的,可适当放宽第十五条(二)、(四)项标准。第二十一条 申请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或申请增加业务范围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请表;(二)企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主管机关颁发的单位法人证书或文件;(三)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四)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的劳动合同(事业单位为聘任合同)、任职文件、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社会保险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五)完成的具有代表性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及审批文件。第二十二条 国家文物局和省级文物主管部门每年第一季度组织审定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并颁发相应的资质证书和勘察设计图纸报审章。
一 怎么才能办到文物保护工种
一、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申报、审核
(一)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相关单位(含大专院校及中央各部门直管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按照《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填写资质申请表并附有关材料,申报相应级别和业务范围的勘察设计或施工资质。
(二)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的有关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并在提出初审和推荐意见后,将有关材料报送我局。
二、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从业人员个人职业资格申报、认定
文物保护工程个人职业资格认定是单位资质认定的必要条件之一。为保障单位资质认定工作顺利进行,参照其它行业的做法,我局拟采用以下方式确定首批个人职业资格: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勘察设计人员,可直接申请国家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职业资格:
1、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
2、1998年1月1日以前开始至今,连续从事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工作,主持过不少于2项工程等级为一级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且勘察设计方案经批准后已实施;其他工作没有重大失误。
3、从事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10年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第一条规定的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具备以下条件的各类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人员,可直接申请国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
1、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连续从事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或管理工作10年以上;或具有工程师职称,连续从事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或施工管理工作15年以上。
2、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师职称;或连续从事文物保护工程管理或技术工作10年以上,独立主持过至少1项等级为一级的文物保护工程项目,且工程质量合格。
3、各专业工种技术人员: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或从事文物保护工程某工种技术工作10年以上。
(三)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上述人员职业资格申请表和有关材料的初审、核对工作,并将初审合格人员的职业资格申请表报送我局。
二 如何取得国家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职业资格证书
一、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申报、审核
(一)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相关单位(含大专院校及中央各部门直管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按照《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填写资质申请表并附有关材料,申报相应级别和业务范围的勘察设计或施工资质。
(二)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的有关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并在提出初审和推荐意见后,将有关材料报送我局。
二、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从业人员个人职业资格申报、认定
文物保护工程个人职业资格认定是单位资质认定的必要条件之一。为保障单位资质认定工作顺利进行,参照其它行业的做法,我局拟采用以下方式确定首批个人职业资格: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勘察设计人员,可直接申请国家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职业资格:
1、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
2、1998年1月1日以前开始至今,连续从事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工作,主持过不少于2项工程等级为一级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且勘察设计方案经批准后已实施;其他工作没有重大失误。
3、从事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10年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第一条规定的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具备以下条件的各类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人员,可直接申请国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
1、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连续从事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或管理工作10年以上;或具有工程师职称,连续从事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或施工管理工作15年以上。
2、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师职称;或连续从事文物保护工程管理或技术工作10年以上,独立主持过至少1项等级为一级的文物保护工程项目,且工程质量合格。
3、各专业工种技术人员: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或从事文物保护工程某工种技术工作10年以上。
(三)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上述人员职业资格申请表和有关材料的初审、核对工作,并将初审合格人员的职业资格申请表报送我局。
三、材料报送日期及其他有关事项
报送单位资质、个人职业资格申报表和有关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03年9月10日。我局将在9月中下旬组织评审,提出拟认定的甲级资质勘察设计单位、一级资质施工单位和个人职业资格获得者名单,并在公众媒体和 *** 网站公示;年内将相继提出乙级资质勘察设计单位、二级资质施工单位和丙级资质勘察设计单位、三级资质施工单位名单,并在公众媒体和 *** 网站公示。
2021年文物保护工程专业资格考试时间是9月4日、5日。
文物保护工程专业人员资格考试依据《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落实考试,旨在促进文物保护工程行业健康发展,推进人才队伍建设。
根据《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家文物局统一部署,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负责开展年度文物保护工程专业人员资格考试。
业绩认定与通过规则
所提交业绩证明材料的项目级别应符合《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要求:
1.责任设计师:主持完成至少二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至少四项工程等级为二级,且通过相应文物主管部门审批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或者作为主要技术人员参与完成至少四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至少八项工程等级为二级,且通过相应文物主管部门审批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2.责任工程师:主持完成至少二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至少四项工程等级为二级,且工程验收合格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项目;或者作为主要技术人员参与管理至少四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至少八项工程等级为二级,且工程验收合格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项目。
3.责任监理师:主持监理至少二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至少四项工程等级为二级,且工程验收合格的文物保护工程项目;或者作为主要人员参与监理至少四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至少八项工程等级为二级,且工程验收合格的文物保护工程项目。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文物保护工程专业人员资格考试
文物保护工程专业人员资格考试依据《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落实考试,旨在促进文物保护工程行业健康发展,推进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家文物局统一部署,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负责开展年度文物保护工程专业人员资格考试。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的《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2022年度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考试将于3月26日、27日举行。
组织机构
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 (以下简称“协会”)负责文物保护工程资格考核工作,考务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报名条件
凡中国公民(含港澳台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文物保护工程专业人员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
(一)取得相关专业的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同等学历,并从事文物相关工作4年以上的;
(二)取得相近专业的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同等学历,并从事文物相关工作5年以上的;
(三)取得其他专业的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同等学历,或相关专业的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并从事文物相关工作6年以上的;
(四)取得考相近专业的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并从事文物相关工作7年以上的;
(五)取得其他专业的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并从事文物相关工作8年以上的;
(六)具有相关专业的大专及以下学历,并从事文物相关工作8年以上的;
(七)具有相近专业的大专及以下学历,并从事文物相关工作9年以上的;
(八)具有其他专业的大专及以下学历,并从事文物相关工作10年以上的。
报名条件中的工作年限,是指取得申报学历(或同等学位)前后在文物保护行业的累计工作年限,按周年计算,计算截止日期为报考年度的12月31日。其中,全日制教育的年限不计入工作年限,非全日制教育可计入工作年限。
报名条件中的专业相关性,包括“相关专业”“相近专业”“其他专业”等,具体界定见下表:
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同等学历,须参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须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大专学历须参照《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大专以下学历须参照《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各学历(或同等学位)目录在查询时应对应其各自专业目录,不同学历(或同等学位)之间不得跨目录申报。
由于教育部发布的各专业目录存在名称调整与更新情况,且各高校具有自主设置专业的情况,因此,专业相关性对照表难以覆盖所有专业名称。专业名称不在专业相关性对照表内,若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相关专业一致,可按“相关专业”报考,若多数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相关专业一致,可按“相近专业”报考。
三、考试设置和报考规则
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
考试设责任设计师、责任工程师、责任监理师3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只可选择其中1个专业类别报考,不可跨类别报考。
各专业类别考试科目设置见下表。
报考责任设计师或责任工程师专业的人员,须在连续5个年度内通过公共必考科目、本专业的专业必考科目及至少1个本专业专业选考科目(2023年为2019年起连续第5个年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业绩审核方可取得专业资格证书;已取得专业资格证书的应试人员,可免考公共必考科目和本专业的专业必考科目。
报考责任监理师专业的人员,须在连续5个年度内通过公共必考科目和2个本专业的专业必考科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业绩审核方可取得专业资格证书。
报名办法
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人事考试网 注册、报名及缴费。文物保护工程专业人员资格考试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由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收取,收费标准为135元/人科。报考人员若需开具考试费发票,请在缴费完成后关注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官方网站有关通知。
2019年度文物保护工程专业人员资格考试实行告知承诺制,考试报名时不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核。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须本人亲自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作出承诺,承担不实承诺的后果。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在审核业绩证明材料和办理专业资格证书时将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
专业资格证书的获取
获取文物保护工程专业资格证书的条件是通过考试并通过业绩证明材料的审核。
(一)考试成绩通过规则
各科考试成绩达到试卷总分的60%即为通过(或合格)。
责任设计师和责任工程师专业应试人员在连续5个年度内通过公共必考科目、本专业的专业必考科目及至少1个本专业专业选考科目后,责任监理师在连续5个年度内通过公共必考科目和2个本专业的专业必考科目后,须在考试通过日起5个年度内,提交考试成绩证明、人员信息证明材料、业绩审核证明材料并经审核通过,方可获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如应试人员在2019年内考试成绩合格,可在2023年年底前申领资格证书。
已经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且各科目的合格成绩在有效期(5个年度)内的,可增报本专业其他专业选考科目,免试公共必考科目和本专业必考科目;已经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且有公共必考科目或专业必考科目的合格成绩超出有效期(5个年度)的,增报本专业其他专业选考科目时,合格成绩超出有效期(5个年度)的公共必考科目或专业必考科目须重新报考。
参加2015年度考试,尚未获得专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其2015年度考试取得的考试科目合格成绩在2019年度仍然有效(2019年为连续的第5个年度)。
(二)业绩认定与通过规则
所提交业绩证明材料的项目级别应符合《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要求:
1.责任设计师:主持完成至少二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至少四项工程等级为二级,且通过相应文物主管部门审批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或者作为主要技术人员参与完成至少四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至少八项工程等级为二级,且通过相应文物主管部门审批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2.责任工程师:主持完成至少二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至少四项工程等级为二级,且工程验收合格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项目;或者作为主要技术人员参与管理至少四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至少八项工程等级为二级,且工程验收合格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项目。
3.责任监理师:主持监理至少二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至少四项工程等级为二级,且工程验收合格的文物保护工程项目;或者作为主要人员参与监理至少四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至少八项工程等级为二级,且工程验收合格的文物保护工程项目。
(三)人员和业绩证明材料的内容
1.人员信息证明材料:包括单位合同(报考时所填单位与合同单位不一致的,应提供报考单位离职证明),毕业证书及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及社保证明文件需盖当地社保部门公章)。
2.业绩审核证明材料
勘察设计:包括项目合同、项目批准文件的复印件、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说明人员在项目中承担的责任和工作内容);
施工/监理:包括项目合同、项目批准文件、验收文件的复印件、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说明人员在项目中承担的责任和工作内容)。
还有一种是文物保护工程个人资质,也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三类。据我所知,这种个人资质不是考的,而是要按级别层层上报各级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申报条件也较苛刻,需要一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或是专门的培训结业证明等,以及5-10年的文物保护项目从业经验,不是那么容易拿到的。
感兴趣的话,可以去读下《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等,这些材料网上一搜就有,你看看就会明白。
承担云南省境内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和研究,以及地面文物保护工程的勘察设计、技术咨询、科技保护、监督和评估,开展面向东南亚国家的文物考古工作。开展文物理论研究,文物保护技术与方法研究,考古发掘与研究,古建筑、古窟、古刻、古遗址保护综合研究与价值评估,文物修复,文物档案资料管理与研究,文物交流与技术攻关。
我院坚持改革开放前沿阵地的优势,大力推进建筑设计院的创新体制,紧跟国际、国内的行业发展行势,进行项目设计的模式改革,繁荣岭南建筑创作,推进技术创新。建院以来,先后设计了千余项的建筑设计工程,设计及服务质量都得到了广泛好评,赢得了一定的社会信誉。
省级、市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不得擅自撤销。因自然或者意外原因损毁的,应当实行遗址保护。确需原址重建或者撤销的,必须经专家论证后依法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
可以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要求撤销商标。
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撤销、破产、倒闭,应在十日内将原资质证书交回、办理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