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外包管理会出现什么问题?
餐饮管理外包最常见的是厨房外包!
对于那些畏惧管理、甘当外行的餐饮企业来说,厨房外包也是一种选择。
所谓厨房外包,是指餐饮企业把厨房各部门按照以往管理经验和工资标准整体打包,委托他人管理的一种方法。这种只对菜品加工负责的承包方式。受到很多餐饮店长的欢迎,觉得省心省力,无需再为厨房管理劳神,把所有心思全部用到经营上就可以了。但任何承包管理方毕竟要从承包费中赚取差价,所以承包方在选用厨师方面容易得过且过,应付了事,这就需要老板们对厨房管理不能一包了之,也要给予足够的关注。
能够对厨房进行承包的人,第一,必须是厨师队伍的佼佼者,对菜品烹调油深入研究,精通一种菜系,粗通并了解二至三种其他辅助菜系。第二,承包人必须修养良好,能够与人为善,容易合作,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第三,最好是曾经的合作者,相互了解,彼此信任,容易达成共同的工作目标。第四,在当地厨界有良好口碑,人际关系较好,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召集到足够的行家里手。第五,承包人年龄应在三十岁以上,思想成熟,家庭稳定,能够全身心投入到厨房的管理上。
实行厨房外包,首先应明确厨房外包合同的性质。所谓外包,不过是一个通俗说法,是在沿循以往企业承包合同的习惯用语,实际上属于委托管理合同,即餐饮企业把厨房管理委托给个人或餐饮管理公司全权负责,做好菜品加工,企业向个人或餐饮管理公司支付管理费的约定。明确了合同性质,对于以后双方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有利无害。
在运作厨房外包时,应该明确界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外包失败,往往由于双方在工作标准、运作方式上出现歧义,致使无法满足各自利益,使得双方撕破脸,伤害彼此感情。如果双方在酝酿阶段反复探讨,及时发现并解决矛盾点,会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产生争执。
合同中要明确主要岗位厨师的资质和能力。为保证菜品质量,必须要对重要岗位的员工资质和能力做出明确约定,如年龄、从事本职工作年限、专属菜系、技术等级、文化程度、招牌菜、工资标准等,达不到条件不能录用。厨师队伍鱼目混珠,一旦出现滥竽充数的厨师,势必要影响到菜品质量,出现菜品事故,造成的恶劣影响短时间内难以消除。
还有一种特色菜品单独外包方式,如鲍鱼档、汤档、甩饼档等高档菜品,企业不愿意为其支付高额的制作成本,往往采取外包或销售额分账的方法合作经营,但这种方式往往以质次价高著称,以损害企业声誉为代价,不宜提倡。以上内容由天财商龙作答,关于餐饮经营的方方面面,欢迎关注,向我们发起提问!
没有。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显示餐厅服务员不用洗餐具,这是他的工作性质所决定的,服务员主要工作性质是在餐厅客户进行服务,主要工作有摆餐具,点菜,上菜,客人走后餐桌的卫生,而洗餐具是由厨房内洗碗间的工作人员进行的,餐厅服务员需要将所有餐具统一放在清洗箱内就可以。
注意:
1、做好成本核算,预测一个理想的承包金额。
2、做好合理的承包内容。(承包协议)
3、最好找有实力的管理公司来合作。(他们的诚信,有一定的可靠性。做出来的出品也会根据贵酒店的实际情况做出合理的市场预测。对贵酒店的后期整体效应会好些)
4、也可以找比较有影响力的社会餐饮合作。
5、与个人厨师合作一定要做好全方位的考察。主要是考虑酒店的蝴蝶效应。
酒店厨房承包模式:
1、自主经营模式
自主经营的食堂是由食堂所服务的单位排除人员组成自己的管理团队,为单位的工作人员提供用餐服务。自主经营模式的食堂是最传统的形式,随着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推进,这种食堂逐渐减少。
2、委托管理模式
委托管理的食堂是由食堂所服务的机构投资兴建的,有的甚至配备好所有的设备、餐桌椅,再将食堂委托给专业的食堂管理公司经营,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
食堂的所有者通过委托管理,既要实现一定的收益,也要对经营方的工作绩效进行监督。有的食堂所有者甚至会主动放弃利益,将食堂的服务质量作为第一目标。
3、委托经营模式
委托经营模式食堂是一种服务外包行为,业主方通过招标的方式将本单位人员的用餐服务全部委托给专业对食堂管理公司,食堂的投资建设、管理运营等事宜全部由经营方负责。这种经营模式的食堂对承包方来说有较大的风险,但预期的收益也会更高。
4、合作经营模式
合作经营模式是由食堂所有者和食堂管理公司合作经营食堂。这种食堂的股份由业主方和食堂管理公司持有。
业主方以土地、建筑、设备等固定资产和食堂的经营权入股,食堂管理公司以人员、技术、管理和流动资金等入股,双方发挥各自的优势,工担风险,共享收益。合作经营模式在我国的食堂中并不占主流,但有成功的返利。
就是说承包饭店的厨房了,这样配菜的购买及厨师的开销由承包方负责
承包经营管理只是解决部分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导致亏损的一种补充措施,一般而言,只要合同双方意思表示真实有效,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效力性禁止性规定,则该承包经营协议有效。同时,承包经营协议属于无名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总则的相关规定。
扩展资料:
承包经营者须由所承包的企业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文件:
1、申请报告;
2、董事会关于实行承包经营的决议;
3、经董事会批准,由承包者提出的使企业扭亏为盈的具体措施的报告;
4、承包者的合法开业证明、公司章程及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
5、承包经营合同;
6、原企业合同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7、主管部门、财政税务部门对该企业承包经营的意见;
8、审批机关需要的其他有关文件。审批机关(经营项目的主管机关)自接到全部文件起三十日内决定批准与否,如果审批机关认为承包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或属于显失公平的,可以要求承包经营者限期修改,否则不予批准。自审批机关发给合营企业批准承包经营的文件之日起三十日内,承包经营者应持已交纳风险抵押金或风险保证金保函的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