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标准是怎样的
一、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标准是怎样的 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标准分为2种,一种是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防火、防雷和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另一种是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记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3.1.6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防火、防雷和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3.2.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和《记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规定。 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3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或三星级以上宾馆大堂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8年以上从事建筑装修装饰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且建筑学或环境艺术、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人员齐全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 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2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3000万元以上。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或10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5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装修装饰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三、单独装饰装修工程如何定义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定义: 条文说明:关于建筑装饰装修,目前还有几种习惯性说法,如建筑装饰、建筑装修、建筑装潢等。从三个名词在正规文件中的使用情况来看,《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在“条文说明”中指出: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建筑装饰装修行业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新兴行业,年产值已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从业人数达到500多万人。建筑装饰装修行业为公众营造出了美丽、舒适的居住和活动空间,为社会积累了财富。 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的标准,与建筑工程装修装饰验收标准是相联系的。对于这些装修装饰的工程,需要考虑它们的防火、防雷以及抗地震的涉及,并且对于装修装饰的材料,也有着相应的要求。其中最主要的就是材料的防火性。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 50327-2001)
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BJ/T01-27-2003
海标准《住宅装修验收规范》
《2012装饰装修工程节能环保技术标准与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及家强制性条文 $》
装饰装修资质等级,也就是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是建筑行业的行业标准,分为一级、二级资质标准。
一、一级资质标准
(1)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美术设计、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木工、砌筑工、镶贴工、油漆工、石作业工、水电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二、二级资质标准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美术设计、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木工、砌筑工、镶贴工、油漆工、石作业工、水电工等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申报审批流程:
1、申请装饰、幕墙、门窗专业承包一级、二级资质升级,企业向市建委装饰办申报,由市建委装饰办初审同意后,上报省住房和建设厅审批。
2、由于省厅每双月前5个工作日受理申报材料,企业向装饰办申报材料时间应在单月1-25日,逾期下次受理。
3、省厅受理后20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于省市建设网进行公示。
4、批准的企业在公示期满后,应使用电子身份认证锁,按照程序尽快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成功后,将资质证书交到装饰办,由装饰办统一到省厅打证。
一.一般规定
1、本章适用于明龙骨和暗龙骨吊顶工程的施工。
2、吊杆、龙骨的安装间距、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后置埋件、金属吊杆、龙骨应进行防腐处理。木吊杆、木龙骨、造型木板和木饰面板应进行防腐、防火、防蛀处理。
3、吊顶材料在运输、搬运、安装、存放时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受潮、变形及损坏板材的表面和边角。
4、重型灯具、电扇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龙骨上。
5、吊顶内填充的吸音、保温材料的品种和铺设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防散落措施。
6、饰面板上的灯具、烟感器、喷淋头、风口蓖子等设备的位置应合理、美观,与饰面板交接处应严密。
7、吊顶与墙面、窗帘盒的交接应符合设计要求。
8、搁置式轻质饰面板,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压卡装置。
9、胶粘剂的类型应按所用饰面板的品种配套选用。
二.材料质量要求
1、吊顶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饰面板,金属龙骨应有产品合格证书。木吊杆、木龙骨的含水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2、饰面板表面应平整,边缘应整齐、颜色应一致。穿孔板的孔距应排列整齐;胶合板、木质纤维板、大芯板不应脱胶、变色。
3、防火涂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及使用说明书。
三.施工要点
1、龙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根据吊顶的设计标高在四周墙上弹线。弹线应清晰、位置应准确。
(2)、主龙骨吊点间距、起拱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吊点间距应小于1.2m,应按房间短向跨度的l%~3%起拱。主龙骨安装后应及时校正其位置标高。
(3)、吊杆应通直,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得超过300mm。当吊杆与设备相遇时,应调整吊点构造或增设吊杆。
(4)、次龙骨应紧贴主龙骨安装。固定板材的次龙骨间距不得大于600mm,在潮湿地区和场所,间距宜为300~400mm。用沉头自攻钉安装饰面板时,接缝处次龙骨宽度不得小于40mm。
(5)、暗龙骨系列横撑龙骨应用连接件将其两端连接在通长次龙骨上。明龙骨系列的横撑龙骨与通长龙骨搭接处的间隙不得大于1mm。
(6)、边龙骨应按设计要求弹线,固定在四周墙上。
(7)、全面校正主、次龙的位置及平整度,连接件应错位安装。
2、安装饰面板前应完成吊顶内管道和设备的调试和验收。
3、饰面板安装前应按规格、颜色等进行分类选配。
4、暗龙骨饰面板(包括纸面石膏板、纤维水泥加压板、胶合板、金属方块板、金属条形板、塑料条形板、石膏板、钙塑板、矿棉板和格栅等)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以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为骨架,采用钉固法安装时应使用沉头自攻钉固定。
(2)、以木龙骨为骨架,采用钉固法安装时应使用木螺钉固定,胶合板可用铁钉固定。
(3)、金属饰面板采用吊挂连接件、插接件固定时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规定放置。
(4)、采用复合粘贴法安装时,胶粘剂未完全固化前板材不得有强烈振动。
5、纸面石膏板和纤维水泥加压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板材应在自由状态下进行安装,固定时应从板的中间向板的四周固定。
(2)、纸面石膏板螺钉与板边距离:纸包边宜为10~15mm,切割边宜为15~20mm;水泥加压板螺钉与板边距离宜为8~15mm。
(3)、板周边钉距宜为150~170mm,板中钉距不得大于200mm。
(4)、安装双层石膏板时,上下层板的接缝应错开,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接缝。
(5)、螺钉头宜略埋人板面,并不得使纸面破损。钉眼应做防锈处理并用腻子抹平。
(6)、石膏板的接缝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板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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