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家具的名称有哪些?
中国古典家具按使用功能的不同,原则上可分成“五大类”:床榻类、桌案类、椅凳类、柜架类、杂项类。一、床榻类:主要有:拔步床、架子床、罗汉榻、罗汉床、贵妃榻。具体名称有:流苏寒玉床、珊瑚床、紫玉珊瑚屏榻、弦丝雕花架子床、雕花细木贵妃榻、红木雕云纹嵌理石罗汉床、榉木雕花架床、枸木雕围子床、黄花梨雕龙纹罗汉床、紫檀贴皮雕瑞兽花卉床二、桌案类:主要有:供桌、供案、方桌、圆桌、月牙桌、书桌、、书案、画桌、画案、琴桌。具体名称有:酸枝木镂雕镶理石八角几、紫檀平角条桌、乌木边花梨心条案、铁梨象纹翘头案、紫漆描金山水纹海棠式香几、海青石琴桌三、椅凳类:(1)凳主要有:方凳、圆凳、条凳、马札、脚凳、坐墩、杌凳、交杌、长凳。(2)椅子主要有:交椅、太师椅、四出头官帽椅、南官帽椅、圈椅、玫瑰椅、灯挂椅、皇宫椅等。(3)宝座具体名称有:紫檀镶理石靠背椅、清红漆金龙头出手圈椅、乌木七屏卷书式扶手椅四、柜架类 从功能上区分,中国古典柜架家具大致可分为四类:(1)卧室类:顶箱柜、官帽柜等;(2)书房类:万历柜、网背书架、门书柜、千秋书架等;(3)珍玩类:多宝格、珍宝柜、博古柜等;(4)厨房类:亮格柜、碗橱等。五、杂项类 除了椅凳类、桌案类、床榻类、柜架类的家具之外,还有很多种类名目,如:书箱、印匣、提盒、屏风、盆架、镜台、笔筒、雕件等,在此全部归纳为“杂项类”。 按照杂项类的功能和作用,大致分为以下“四个类别”:置物类:书箱、衣箱、官皮箱、百宝箱、文具箱、印匣、其他箱匣、都承盘、提盒等;屏风类:地屏、床屏、梳头屏、灯屏、挂屏、曲屏风等;架具类:衣架、面盆架、镜台、烛台、承足(脚踏)等;摆件类:笔筒、墨盒、棋罐、瓶座、碟架、烟具、雕件等。
中国是一个崇尚传统的国家。中国古代设计经过几千年传统文化的积淀,对现代设计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中国家具文化艺术博大精深,尤其是明清时期,家具设计艺术以其简单的线条、简单的质感和简单精美的木雕装饰让人流连忘返。21世纪被称为全球化的新世纪,文化趋同,文化危机。中国传统文化艺术、民族文化艺术仍然是当代设计不可或缺的智慧源泉。
在中国设计艺术史上,古代家具是我国优秀的工艺美术之一,其发展历史悠久。它不仅是人们生活的实用产品,也是一件具有欣赏价值的艺术品。古朴而优美的高家具(宋元),古雅而精致的明式家具和典雅的清式家具,它们都以其永恒的美的魅力吸引着国内外成千上万人的喜爱和追求,受民族特色风土人情、地理气候制作技艺等不同环境的影响,中国古代传统家具形成了精美的东方家具体系,在世界家具发展史上独树一帜,具有鲜明的东方艺术风格。
中国古代家具的人文特征也深刻影响着世界家具和室内装饰的发展。以下主要以明清家具为例,说明中国古代家具设计对现代家居设计的影响。明清家具设计的特点明清时期是中国古代设计艺术成就最高的时期,中国几千年的传统文化造就了明清时期中国家具的装饰艺术风格。其独特的装饰和家具结构相得益彰,使明清中国家具成为世界家具发展史上一颗璀璨的明珠。此外明清家具的装饰艺术风格也受到当时社会人文因素的影响,成为中国家具史上的一朵奇葩。
明家具装饰艺术,装饰部分是明末清初中国传统家具的黄金时代。这一时期的家具造型简约,装饰风格清新自然,与家具结构相辅相成,融为一体。明代家具善于利用木架的各个部分进行艺术加工,从而强化家具主体的效果。在镶嵌工艺上,明式家具多以镶嵌木和大理石装饰。嵌入注重锦上添花,不喧宾夺主。嵌入明式家具也用金属饰物装饰。这些金属饰品包括合页、脸叶脚、纽扣标签和戒指等。形式优雅,注重实用性和美观性。不同的金属饰品应用于不同的家具,并与家具有机结合。金属与木材的美相结合,让普通家具表面大放异彩。
1、椅凳类
汉代之前,人们是没有坐具,通常采用的以茅草、树叶、兽皮等制成的席子,席地而坐。直到一种被称为胡床的坐具从域外传入中原,才有了真正意义上的椅凳。后进唐朝的全力发展,椅子才从胡床的名称中分离出来,直呼为椅子。
其中椅子演化为三大种类:凳、椅子、宝座,并又细分成多种名称和造型:
(1)凳:方凳、圆凳、条凳、马札、脚凳、坐墩、杌凳、交杌、长凳。
(2)椅:交椅、太师椅、四出头官帽椅、南官帽椅、圈椅、玫瑰椅、灯挂椅、皇宫椅等。
(3)宝座。
2、桌案类
桌案在中国古代文化中地位较高,是中国礼仪文化之邦传承的产物,也是礼仪接待不可缺少的重要工具。在中国的古代,对桌案有着严格的等级划分制度。比如,供桌供案主要应用于敬念仙逝长辈和敬供先人;八仙方桌主要应用于接待重要宾客,例如“请上坐”指的是八仙方桌朝南的左边位子;圆桌主要应用于家人共餐,一家团圆之意。
按生活习惯和用途,中式桌案类家具大致分为供桌、方/圆/月牙桌、几案、其他等。
3、床榻类
床榻历史悠久,种类繁多,按材质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为珍贵硬质木材所制,如黄花梨、紫檀;另一类为白木材质,此类床榻或髹漆、或贴金、或镶嵌。
床榻的历史可追溯至神农氏时代,那时还只是专供休息与待客所用的坐具,直到六朝以后才出现高足坐卧具。“床”与“榻”在席地而坐的时代,是有分工的。床体较大,可为坐具,也为卧具;榻体较小,只用于坐具。
魏晋南北朝以后,榻体增大,床与榻同样担负着坐卧两种功能,因而也就难以截然分清了。习惯上认为:床不仅长,而且宽,主要为卧具。榻身窄而长,可坐可卧。
随着社会的发展,今天我们所见到的古典家具中的拔步床、架子床、罗汉床、贵妃榻,都是明清甚至是民国时期的遗存,其中尤以清代的居多。主要有:拔步床、架子床、罗汉榻、罗汉床、贵妃榻。
4、柜架类
柜子的使用大约始于夏商时期,古时的“柜”,并非我们今天所见之柜,倒很像我们现在所见的箱子,而古代的“箱”,则是专指室内存放东西的地方。出土文物中,截至目前年代最早的柜子,应该是河南信阳长台关战国楚墓的小箱和湖北随县曾侯乙墓的漆木衣箱。我们这里说它是箱子,是按现代人的说法,如果按战国时的称呼,则应称为“柜”。
到了汉代,才有了区别于现今所谓“箱”的小柜子,柜呈长方形,下有四足,柜顶中部有可以开启的柜盖,并装有暗锁,柜身以乳钉作装饰。到了唐代,就有了较大的柜,能放置多件物品。宋代开始,已有专用的书柜,柜身呈方形,正面对开两门,内装两屉分为三格物。一直到明代之后,才创造出许多柜架类的新品种来。
从功能上区分,中国古典柜架家具大致可分为四类:
(1)卧室类:顶箱柜、官帽柜等;
(2)书房类:万历柜、网背书架、门书柜、千秋书架等;
(3) 珍玩类:多宝格、珍宝柜、博古柜等;
(4) 厨房类:亮格柜、碗橱等。
5、杂项类
按照杂项类的功能和作用,大致分为以下“四个类别”:
(1)置物类:书箱、衣箱、官皮箱、百宝箱、文具箱、印匣、其他箱匣、都承盘、提盒等;
(2)屏风类:地屏、床屏、梳头屏、灯屏、挂屏、曲屏风等;
(3)架具类:衣架、面盆架、镜台、烛台、承足(脚踏)等;
(4)摆件类:笔筒、墨盒、棋罐、瓶座、碟架、烟具、雕件等。
家具是指人类维持正常生活、从事生产实践和开展社会活动必不可少的器具设施大类。家具也跟随时代的脚步不断发展创新,到如今门类繁多,用料各异,品种齐全,用途不一。是建立工作生活空间的重要基础。
家用器具。《晋书·王述传》:“初, 述家贫,求试宛陵令,颇受赠遗,而修家具,为州司所检,有一千三百条。” 北魏 贾思勰 《齐民要术·槐柳楸梓梧柞》:“凡为家具者,前件木皆所宜种。” 宋 梅尧臣 《江邻几迁居》诗:“闻君迁新居,应比旧居好。复此假布囊,家具何草草。”《恨海》第六回:“﹝ 棣华 ﹞觅了一处房子,置备了一切动用家具。” 巴金 《灭亡》第二章:“这小小的房间底墙壁,以及房中的家具都不见了。”专指生产工具。 康濯 《买牛记》:“偏偏他们组里姓李的老汉,有个倔巴脾气,一见他们要闹,就家具一撂,不干了!” 柳青 《一九五五年秋天在皇甫村》:“太阳接近了西边的地平线,男人们和女人们收拾完家具,向中间的大场聚拢起来。”借指所凭借的手段。《朱子全书》卷十五:“ 居父 问:‘立於礼,犹可用力;诗乐既废,不知今何由兴成之?’曰:‘既无此家具,也只得以义理养其心。’谓诗文技艺等的风格、流派、艺术表现手法等。 宋 叶适 《答刘子至书》:“自风雅骚人之后,占得大家数者不过六七, 苏 李 至 庾信 通作一大家,而 韦苏州 皆兼有之, 陶元亮 则又尽弃众人家具而独作一大家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