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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设计原则及规划层次

光亮的舞蹈
自信的天空
2023-03-08 19:34:43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设计原则及规划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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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8 17:00:24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设计原则及规划层次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城市的发展水平,当前,我国各个地区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虽然取得了一些成就,但是随着现代化城市进程的加快,传统的绿地系统规划方法已经难以满足城市发展需求,结合当前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存在的问题,从全局角度出发,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加大对绿地系统规划的研究力度,为人们创造一个健康、舒适、美好的城市环境。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设计原则

1以人为本

市民是城市生活的主体,城市规划区的绿地系统规划应坚持以人为本的设计原则,充分了解市民对城市环境的要求和需求,合理划分绿地系统,实现人与大自然的和谐相处。

2因地制宜

我国幅员辽阔,各个地区的气候特点、水文条件存在明显差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不能生搬硬套,应深入分析不同城市自身的特点和独特文化内涵,了解城市发展趋势,因地制宜,采取科学合理的.规划设计方案,做好绿地系统规划的分析和预测,推动城市绿地系统的可持续发展。

3协调性

城市绿地系统是现代化城市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规划设计符合现代化城市发展要求,突出绿地系统的作用、关系和地位,实现绿地系统和城市各项基础设施的相互融合,体现出城市发展的协调性和连续性,实现城市绿地系统最大化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城市规划区中绿地系统规划层次

1.市域绿地系统

城市区域绿地系统应以保护绿化环境为基础,积极开发各种具有休闲、旅游等功能的绿地系统,组成市域范围内的绿化防护和游憩体系[3],改善城市远郊区的自然生态环境。

2.城市规划区绿地系统

城市规划区绿地系统规划应符合城市整体规划要求,合理划分城市绿化系统和建设用地,将绿地空间布局和现代化城市发展布局有效结合起来,组成良好的城市绿化生态屏障,为城市建设区域中的人们提供游憩、生态的功能,推动城市近郊区的绿地系统规划,实现农村经济和现代化城市建设的协调发展,在市域绿地系统和城市建设用地之间形成良好衔接和过渡。

3.城市建设用地绿化系统

城市建设用地绿化系统规划应符合城市空间布局,重点解决城市绿化特色、绿地指标、用地性质、绿地规划范围等问题,改善城市自然环境和景观环境,设计城市外围和内部空间之间的绿地系统,满足市民接近大自然的心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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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傻的热狗
糟糕的铅笔
2025-07-08 17:00:24

上海绿地集团2011年6月21日下午在武汉首次公开介绍全球第三高楼636米武汉绿地中心大楼的设计方案。来自世界第一高楼迪拜塔设计团队的建筑师表示,将用先进的设计理念和技术,确保这幢超高建筑的安全性和节能性。

据了解,约30万平方米的武汉绿地中心大楼属于整个项目的一期工程,根据初步估算算,大楼静态投资约为50亿元,后期可能会有所增加。

美国AS+GG建筑设计事务所公司合伙人、设计总监艾德里安·史密斯在设计方案介绍会上表示,606米大楼主塔外观设计受武汉两江三镇这一独特地势的启发,同时充分考虑风力对大楼的影响,因为风荷载是超高建筑外观设计中最应关注的因素。

在设计效果图上看到,大楼主塔底座俯视图成“三瓣形”,是武汉三镇地势的抽象化体现;整个主塔外观呈流线型,下粗上细,顶部是一个光滑的穹体。为减小风压,主塔外部多处设有开槽,以便让风顺利通过。

大楼内部将涵盖多种顶级业态,由上至下将分别设置顶级会所和360度的空中大堂、超5星级酒店、约5万平方米的国际服务式公寓、约10万平方米的国际5A级写字楼等。

史密斯说,人身安全是超高建筑设计师要考虑的首要问题,636米大楼在安全性方面的设计远比过去的超高建筑严格。

美国捷得国际建筑公司合伙人、设计总监大卫·罗杰斯则表示,武汉绿地中心大楼的群楼将引入更多自然光和自然风,以达到建筑节能的效果。

“武汉绿地中心”外形犹如轻帆远扬的“帆都”,规划为超高层多功能商务综合体,集写字楼、酒店、商业、会议等功能于一体,总建筑面积32.14万平方米,总投资将在40亿元以上。

武汉绿地中心在设计阶段,就定位为“绿色节能建筑”。外表皮是呼吸式幕墙系统,建筑能充分吸收阳光,最大程度地减少能耗太阳能电板可为整栋大厦提供光伏发电,提供太阳能热水大厦内部装有智能环境监控、诱导式风机系统,可自动送新鲜空气可直接抽取湖泊水用于冷却,进行水回收和循环利用。

结实的康乃馨
小巧的楼房
2025-07-08 17:00:24
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

CodeforDesignofGreenlandinResidentAreas

前言

为加强对北京地区居住区绿地设计质量技术指导和监督,提高北京地区城市居住区绿化设计质量和水平,依据GB50180-9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04-01)、CJJ48-92《公园设计规范》(1993-01-01)、CJJ75-97《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1998-05-01)、CJJ/T91-2002《园林基本术语标准》(2002-12-01)、《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北京市公园条例》,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地区城市新建和改建的多层、高层楼居住区和居住小区,包括城市规划中零散居住用地内的绿化设计。非城市地区的居住区绿化设计可参照执行。

居住用地内地下设施覆土绿化设计和屋顶绿化设计按照相关规范或指导书执行。

本标准附录A、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丽莉、朱虹。

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居住区绿地规划原则、居住区绿地设计一般要求、开放式绿地设计、封闭式绿地设计、和居住区道路和停车场绿化设计。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新建和改建居住区绿地的规划设计和工程验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85灌工程技术规范

CJJ48-92公园设计规范(1993-01-01)

CJJ75-97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1998-05-01)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居住区绿地

在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居住用地范围内的绿地和居住区公园。包括居住区、居住小区以及城市规划中零散居住用地内的绿地。

3.2

开放式绿地

引导居民进入,为居民提供休憩的绿地。一般包括居住区公园、小区游园、组团绿地以及按开放式绿地设计的宅间绿地等。

3.3

封闭式(装饰性)绿地

以观赏为主,不引导居民进入,主要用于改善居住区局部生态环境和美化居住环境的绿地。一般包括宅间绿地和建筑基础绿地。

3.4

居住区公园

在城市规划中,按居住区规模建设的,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配套公共绿地。

3.5

小区游园

为一个居住小区配套建设的,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集中绿地。

3.6

组团绿地

直接靠近住宅建筑,结合居住建筑组群布置的绿地。具有一定的休憩功能。

3.7

宅间绿地

在居住用地内,住宅建筑之间的绿化用地。通常以封闭式观赏绿地为主。

3.8

建筑基础绿地

在居住区内各种建筑物(构筑物)散水以外,用于建筑基础美化和防护的绿化用地。

3.9

居住区道路

为居住区交通服务,并用于划分和联系居住区内的各个小区的道路。

4居住区绿地规划原则

4.1居住用地内的各种绿地应在居住区规划中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配套,并在居住区详细规划指导下进行规划设计。居住区规划确定的绿化用地应当作为永久性绿地进行建设。必须满足居住区绿地功能,布局合理,方便居民使用。

4.2小区以上规模的居住用地应当首先进行绿地总体规划,确定居住用地内不同绿地的功能和使用性质;划分开放式绿地各种功能区,确定开放式绿地出入口位置等,并协调相关的各种市政设施,如用地内小区道路、各种管线、地上、地下设施及其出入口位置等;进行植物规划和竖向规划。

4.3居住区开放式绿地应设置在小区游园、组团绿地中,可安排儿童游戏场、老人活动区、健身场地等。如居住区规划未设置小区游园,或小区游园、组团绿地的规模满足不了居民使用时,可在具有开放条件的宅间绿地内设置开放式绿地。

4.4组团绿地的面积一般在1000m2以上,宜设置在小区中央,最多有两边与小区主要干道相接。

4.5宅间绿地及建筑基础绿地一般应按封闭式绿地进行设计。宅间绿地宽度应在20m以上。

4.6居住区绿地应以植物造景为主。必须根据居住区内外的环境特征、立地条件,结合景观规划、防护功能等,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进行植物规划,强调植物分布的地域性和地方特色。植物种植的选择应符合以下原则:

4.6.1适应北京地区气候和该居住区的区域环境条件,具有一定的观赏价值和防护作用的植物。

4.6.2应以改善居住区生态环境为主,不宜大量使用边缘树种、整形色带和冷季型观赏草坪等。

5居住区绿地设计一般要求

5.1在居住区绿地总体规划的指导下,进行开放式绿地或封闭式绿地的设计。绿地设计的内容包括:绿地布局形式、功能分区、景观分析、竖向设计、地形处理、绿地内各类设施的布局和定位、种植设计等,提出种植土壤的改良方案,处理好地上和地下市政设施的关系等。

5.2居住区内如以高层住宅楼为主,则绿地设计应考虑鸟瞰效果。

5.3居住区绿地种植设计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5.3.1充分保护和利用绿地内现状树木。

5.3.2因地制宜,采取以植物群落为主,乔木、灌木和草坪地被植物相结合的多种植物配置形式。

5.3.3选择寿命较长、病虫害少、无针刺、无落果、无飞絮、无毒、无花粉污染的植物种类。

5.3.4合理确定快、慢长树的比例。慢长树所占比例一般不少于树木总量的40%。

5.3.5合理确定常绿植物和落叶植物的种植比例。其中,常绿乔木与落叶乔木种植数量的比例应控制在1:3~1:4之间。

5.3.6在绿地中乔木、灌木的种植面积比例一般应控制在70%,非林下草坪、地被植物种植面积比例宜控制在30%左右。

5.4根据不同绿地的条件和景观要求,在以植物造景为主的前提下,可设置适当的园林小品,但不宜过分追求豪华性和怪异性。

5.5绿化用地栽植土壤条件应符合CJJ48-92的有关规定。

5.6居住区绿地内的灌溉系统应采用节水灌溉技术,如喷灌或滴灌系统,也可安装上水接口灌溉。喷灌设计应符合GBJ85的规定。

5.7绿地范围内一般按地表泾流的方式进行排水设计,雨水一般不宜排入市政雨水管线,提倡雨水回收利用。雨水的利用可采取设置集水设施的方式,如设置地下渗水井等收集雨水并渗入地下。

5.8绿地内乔、灌木的种植位置与建筑及各类地上或地下市政设施的关系,应符合以下规定:

5.8.1乔、灌木栽植位置距各种市政管线的距离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树木距地下管线外缘最小水平距离单位:m

名称新植乔木现状乔木灌木或绿篱外缘

电力电缆1.503.500.50

通讯电缆1.503.500.50

给水管1.502.00--

排水管1.503.00--

排水盲沟1.003.00--

消防笼头1.202.001.20

煤气管道(低中压)1.203.001.00

热力管2.005.002.00

注:乔木与地下管线的距离是指乔木树干基部的外缘与管线外缘的净距离。灌木或绿篱与地下管线的距离是指地表处分蘖枝干中最外的枝干基部的外缘与管线外缘的净距。

5.8.2落叶乔木栽植位置应距离住宅建筑有窗立面5.0m以外,满足住宅建筑对通风、采光的要求。

5.8.3在居住区架空线路下,应种植耐修剪的植物种类。植物与架空电力线路导线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CJJ75-97中表6.1.2的规定。

5.8.4居住区绿化乔灌木与其它基础设施的最小水平距离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乔灌木与其他基础设施的最小水平距离单位:m

设施名称新植乔木现状乔木灌木或绿篱外缘

测量水准点2.002.001.00

地上杆柱2.002.0--

挡土墙1.003.000.50

楼房5.05.001.50

平房2.005.00--

围墙(高度小于2m)1.002.000.75

排水明沟1.001.000.50

注:乔木与地下管线的距离是指乔木树干基部的外缘与管线外缘的净距离。灌木或绿篱与地下管线的距离是指地表处分蘖枝干中最外的枝干基部的外缘与管线外缘的净距。

5.9居住区绿化苗木的规格和质量均应符合国家或本市苗木质量标准的规定,同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5.9.1落叶乔木干径应不小于8cm。

5.9.2常绿乔木高度应不小于3.0m。

5.9.3灌木类不小于三年生。

5.9.4宿根花卉不小于二年生。

5.10居住区绿地内绿化用地应全部用绿色植物覆盖,建筑物的墙体可布置垂直绿化。

6开放式绿地设计

6.1开放式绿地的主要功能是为居民提供休憩空间,美化环境,改善局部生态环境。设计中应妥善处理和解决好这三方面问题。

6.2开放式绿地的总体设计、竖向设计、园路及铺装场地设计、种植设计、园林建筑及其它设施设计等均参照CJJ48-92要求执行。

6.3开放式绿地要根据居住区的特点做好总体设计,同时应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6.3.1根据绿地的规模、位置、周边道路等条件设置功能分区,要满足居民的不同需要,特别是要为老人和儿童的健身锻炼设置相应的活动场地及配套设施。儿童游戏场、健身场地等应远离住宅建筑。

6.3.2绿地出入口和游步道、广场的设置应综合绿地周围的道路系统、人流方向一并考虑,保证居民安全。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

6.3.3绿地中不宜穿行架空线路,必须穿行时,居民密集活动区的设计应避开架空线路。

6.4地形设计可结合自然地形做微地形处理,微地形面积大小和相对高程,必须根据绿地的周边环境、规模和土方基本平衡的原则加以控制。不宜堆砌大规模假山。

6.5绿地内设置景石时,可结合地形作置石、卧石、抱头石等处理,置石量不宜过大。

6.6可结合不同居住区的特点,集中布置适当规模的水景设施。占地面积不宜超过绿地总面积的5%。

6.7园路及铺装场地设计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6.7.1绿地内可布置游步道和小型铺装场地,铺装面积一般控制在20%以内。其位置必须距离住宅建筑的前窗8m~10m以外。

6.7.2绿地内的道路和铺装场地一般采用透水、透气性铺装,栽植树木的铺装场地必须采用透水、透气性铺装材料。

6.7.3绿地内的道路和铺装场地应平整耐磨,应有适宜的粗糙度,并做必要的防滑处理。

6.7.4绿地内主要道路和出入口设计应采取无障碍设计,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6.7.5绿地内的活动场地提倡采取林下铺装的形式。以种植落叶乔木为主,分枝点高度一般应大于2.2m。夏季时的遮荫面积一般应占铺装范围的45%以上。

6.8绿地内建筑物和其它服务设施等的设计以及绿地内各类用地指标,必须按照CJJ48-92要求执行,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6.8.1小区游园内一般应设置儿童游戏设施和供不同年龄段居民健身锻炼、休憩散步、社交娱乐的铺装场地和供居民使用的公共服务设施,如园亭、花架、坐椅等。

6.8.2应根据需要设置不同形式的照明系统,一般不设置主要用于景观的夜景照明。

6.8.3绿地内园林小品的设计,应尽量采取景观与功能相结合的方式,正确处理好实用、美观和经济的关系。

6.9作为开放式绿地进行设计的宅间绿地除符合CJJ48-92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6.9.1以绿化为主,功能上只应满足居民的简单活动和休息,布局灵活,设施合理。不宜安排过多的内容。一般不宜设置游戏、健身设施等。

6.9.2宅间绿地设置的活动休息场地,应有不少于2/3的面积在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

7封闭式绿地设计

7.1封闭式绿地一般包括宅间绿地和建筑基础绿地。主要功能是改善局部生态环境和美化居住环境,原则上不具有为居民提供休憩空间的功能。

7.2封闭式绿地以植物种植为主,发挥降温增湿、安全防护、美化环境的作用。

7.3宅前道路不应在绿地中穿行,应设置在靠近建筑入口一侧,使宅间绿地能够集中布置。

7.4宅间绿地种植的乔、灌木应选择抗逆性强、生态效益明显、管理便利的种类。

7.5建筑基础绿地设计

7.5.1应根据不同朝向和使用性质布置。建筑朝阴面首层住户的窗前,一般宜布置宽度大于2.0m的防护性绿带,宜种植耐荫、抗寒植物。

7.5.2住宅建筑山墙旁基础绿地应根据现状条件,充分考虑夏季防晒和冬季防风的要求,选择适宜的植物进行绿化。

7.5.3所有住宅建筑和公用建筑周边有条件的地方应提倡垂直绿化。

7.5.4居住区用地内高于1.0m的各种隔离围墙或栏杆,提倡进行垂直绿化,宜种植观赏价值较高的攀缘植物。

8居住区道路和停车场绿化设计

8.1居住区道路绿化设计

8.1.1道路绿化应选择抗逆性强,生长稳定,具有一定观赏价值的植物种类。

8.1.2有人行步道的道路两侧一般应栽植至少一行以落叶乔木为主的行道树。行道树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

8.1.2.1应选择冠大荫浓、树干通直、养护管理便利的落叶乔木。

8.1.2.2行道树的定植株距应以其树种壮年期冠径为准,株行距应控制在5m~7m之间。

8.1.2.3行道树下也可设计连续绿带,绿带宽度应大于1.2m,植物配置宜采取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的方式。

8.1.3小区内的主要道路,同一路段应有统一的绿化形式;不同路段的绿化形式应有所变化。

8.1.4小区道路转弯处半径15m内要保证视线通透,种植灌木时高度应小于0.6m,其枝叶不应伸入至路面空间内。

8.1.5人行步道全部铺装时所留树池,内径不应小于1.2m×l.2m。

8.1.6居住区内行道树的位置应避免与主要道路路灯和架空线路的位置、高度相互干扰。在特殊情况下应分别采取技术措施。

8.2居住区停车场绿化设计

8.2.1居住区停车场绿化是指居住用地中配套建设的停车场用地内的绿化。

8.2.2居住区停车场绿化包括停车场周边隔离防护绿地和车位间隔绿带,宽度均应大于1.2m。

8.2.3除用于计算居住区绿地率指标的停车场按相关规定执行外,停车场在主要满足停车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应进行充分绿化。

8.2.4应选择高大庇荫落叶乔木形成林荫停车场。

8.2.5停车场的种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8.2.5.1树木间距应满足车位、通道、转弯、回车半径的要求。

8.2.5.2庇荫乔木分枝点高度的标准:

8.2.5.2.1大、中型汽车停车场应大于4.0m。

8.2.5.2.2小型汽车停车场应大于2.5m。

8.2.5.2.3自行车停车场应大于2.2m。

8.2.5.3停车场内其他种植池宽度应大于1.2m,池壁高度应大于20cm,并应设置保护设施。

健忘的鸵鸟
直率的荷花
2025-07-08 17:00:24

城市景观绿地的规划设计

景观绿地对城市生态系统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良好的城市景观绿地规划有助于提高城市的生态系统功能,是城市健康发展的前提。目前,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城市迅猛发展,使得景观绿地建设受到了严峻的挑战。在城市景观建设过程中,应该把景观绿地规划建设放在考虑的首位,这不仅是为了提供市民良好的人居环境,更是为了更好地体现我国的综合国力,把我国建设成适于人类居住和生活的环保型国家。

1 城市绿地景观的概念

城市景观绿地主要是指以栽植树木花草和配置一定的设置来改善城市的环境和塑造城市形象,基本由绿色植物所覆盖的具有较强装饰性和观赏性的城市公共绿地。城市景观绿地主要包括:城市广场和公园、滨水景观绿地、街旁游园绿地和步行商业街绿地。

2 城市景观绿地的作用

2.1 城市景观绿地有助于提高居民城市生活的质量。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于生活质量的要求也进一步增加了,开始厌倦了这种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冷冰冰,开始进一步要求社会交往空间和户外休闲场所。而城市景观绿地正可以满足人们这一心理和需求,能够使人们在自然环境中进行轻松愉快的交往与交流。

2.2 城市景观绿地有助于提高城市自然生态质量。城市景观绿地也是城市景观系统中的一部分,分布性较广。城市景观绿地的增设增加了城市绿地空间,同时有助于保护自然环境和改善城市景观形象。

2.3 城市景观绿地有助于增加城市的经济效益。城市景观绿地的建设带动了周围的城市土地的开发,增加了城市商业的机会。同时带有地域特色的城市景观绿地设计还能带动城市的旅游业的发展,带动了城市经济的发展。

2.4 城市景观绿地规划有助于城市防灾。城市景观绿地点小而多,有助于完善城市的绿地系统,缓解自然灾害。

3 城市绿地景观规划设计的现状及反思

在城市景观建设发展过程中,由于建设时间的差异、建设主体的意愿、建设材料和建设技术的发展,使我国的城市景观绿地建设呈现了“景观破碎、缺乏整合”的现象。无论是新城区开发,还是老城区改造,景观绿地建设总是会暴露一些问题。

3.1 城市景观绿地结构单一,层次性不够。很多的绿地建设只是通过单纯的种植花草树木来完成景观建设,造成景观的生态性和观赏性很差,往往是达不到提高人们生活质量的作用。而且景观绿地的层次性不高,绿地景观建设不仅要面向不同年龄、不同身份的人,同时也不能为了突出个别城市景观而忽视更加有益于人们生活的街头小块绿地等。

3.2 城市绿地景观缺乏生态性、自然性的规划设计。自然美的事物才具有真实的感情色彩,也更能够使人的'感情产生共鸣。但是在现代的城市景观绿化规划设计中,人造的景观往往占多数,缺乏人性化的考虑,很难与周围的自然景观融为一体,形成一个有机的生态系统,使身在其中的人们有情感的触发。

3.3 城市景观绿地缺乏生态经济效益。景观绿地规划设计要贯穿于整个城市建设的过程中,但是往往是在人与自然的关系被严重破坏后,才认识到景观系统的重要性,这时人们就会希望通过绿化建设来弥补这种自然的缺陷。这种事后补救的办法不仅破坏了自然景观,需要很长时间来恢复场地的生态活力,而且也消耗了时间和精力。同时绿地景观应该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近几年来流行的“草坪热”,不仅造成事后管理的难度,而且草坪的持续时间短,可能要经常更换,也增加了经济负担。

3.4 城市景观绿地与历史文脉脱节。良好的城市绿地景观有助于塑造城市形象,体现城市的历史发展和文化特色。但是在现代的城市建设发展中,为了盲目的适应现代化的发展,一些具有历史特色的景观被摧毁,传统的文脉、自然的景观给野蛮的手法打乱。这些代表中国历史文化进程的宝物在机器的轰鸣下被掩埋。

3.5 城市景观绿地缺乏地方性色彩。“橘生淮南则为橘,橘生淮北则为枳”,这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地方特性对于事物的影响。每座城市都有适于其地域性的景观建设,但是在很多情况下,为了景观的观赏性,例如强行把只适合南方气候的植物移栽到北方,这样做不仅浪费了资金,而且植物的观赏性和可实用性肯定也大大折扣。

所以从目前来看,我国的城市景观绿地建设的情况不容乐观,这些不顾自身文化和人们意愿的行为还在不断发生。城市的景观绿地建设面对着极其严峻的考验。究其原因,则主要是:形式主义。现实社会中,形式主义设计随处可见,不顾人们的根本需求,缺乏对自身文化的重视设计定位出错,经常是在自然绿地景观被人为破坏后,却希望用景观绿地规划设计来弥补景观绿地的不足后期管理不足,良好的景观绿地规划设计还需要妥善的后期管理。

4 城市绿地景观规划设计的原则

每一座城市都有自己特定的发展模式,这是在历史催化下的产物,与周围环境及自身的文化都有着密切的联系。所以,城市景观绿地规划设计应该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4.1 注重历史延续,开创特色未来

城市景观绿地规划设应该体现城市的历史沉淀和发展变化。城市建设大多是在城市原有基础上进行更新改造,历史不能被否定。重要的历史建筑和文物古迹,要科学的有意识的发掘、利用和保护,使得历代所经营创造的城市空间和景观得到延续,同时应该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创造出既符合地方特色又具有时代进步感的城市空间。所以在进行景观绿地规划设计时,注意保存城市的具有历史价值、文化价值、艺术价值的珍品,使其能够反映一定的文化内涵。在景观绿地规划中可以放置一些具有当地文化特色和历史沉淀感的小景来营造场地的历史氛围,可以是一片斑驳的墙面,一块当地的老石或是一棵枯树。

4.2 体现人文精神,注重视觉感受

城市是满足人们居住工作和生活的空间,任何城市景观绿地规划设计应该以人的需求为出发点,充分容纳人们的各种活动,使城市建设与人产生情感上的沟通,为人类创造一个良好的人居环境,体现人文精神。

人们都希望看到美好的事物,所以景观的视觉和谐也非常重要,所以城市景观绿地规划设计必须尽量使城市景观在各个方面的不同方向和不同视角下都能给人带来愉悦的感受。

4.3 尊重自然环境,实现和谐共存

自然环境为人类提供了宝贵的自然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我们在城市景观绿地规划设计中应该尊重自然资源,强化城市的自然景观特征,以自然景观的柔性特征软化城市的钢筋混凝土营造的硬体空间,使人为景观与自然景观和谐共处,为人居环境注入生命活力,创造特色环保城市。同时通过合理的景观绿地规划设计促进人与自然之间的交流,形成安全的距离,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维持生态的可持续发展。

4.4 协调统一与变化,开创多元化发展

人类社会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这也就要求城市景观绿地规划设计的内容应该丰富多彩,应该让不同的社会团体收益,各得其所,真正实现城市景观的多样性。但是在多样化发展的同时,也应该注意发掘城市个性和地方特色,突出城市与其他不同区域的城市的差异个性,而且与周围城市也有所区别。

5 城市绿地景观规划设计的方法

城市景观绿地设计必须首先满足为人们提供相互交流、沟通的活动场所和精神家园,使心理景观概念与周围环境空间融为一体,人与自然共存。一个合理的城市景观规划设计应该考虑到:哪些中心景观应该被体现?怎样使人在景观绿地中取得良好的视觉关系?重要的景观植物之间通过什么可以取得联系?对于这些问题,在城市景观绿地规划设计中会做出回答。

5.1 景观绿地植物配置

在植物的配置选择上,要根据用地的使用性质和功能来进行选择,例如是观赏性绿地,可以选择一些尽观赏性强的植物,尽量采用自然式的布局,充分发挥植物的自然姿态。同时也要考虑到景色的四季变化,可分区段配置之物。合理搭配植物,在平面上做到植物种植疏密合理,根据植物的树冠大小决定树的间距,在竖向上则做到高低层次、错落有致,也可以结合场地的地形和建筑组成有韵律、有节奏的空间,营造不同的场景氛围。在植物的配置上最重要的是选择适合当地的植物,符合植物生长的要求。

5.2 景观绿地种植设计

根据总体规划布局的要求采用不同的种植形式。例如在游园小路两边一般采用不对称种植,而在主要道路两边则采用规则式种植。在植物的种植设计上尽量使植物以自然方式生长,充分利用常绿树和落叶树、乔木与灌木、速生树与慢生树之间的搭配,丰富视觉效果和空间变化在道路两边应充分考虑遮阴效果的制造,同时宜选用树形优美、疏密有致、高低合适的树种。在每一个区段应设置一个突出的季节植物景观,形成景观中心。除了种植成本之外,植物栽种以后的养护费用也应该充分考虑。

5.3 景观绿地设施设计

城市景观绿地中的设施是为了提供人们休息、娱乐或者装饰照明使用的小型设施,应该遵循经济、实用、美观的原则,综合考虑各种设施的设计和布置。可用自然石块做成凳、桌,又可以在绿地内设置一些地灯、雕塑等,既方便使用,又与自然景观完美结合。但是在规划设计中,最重要的一点,是场地的安全性的考虑,如亲水平台、桥、假山,这些地方都容易造成事故的发生,所以应该设置栏杆、障碍等保护人们的安全。

城市景观绿地规划设计是城市景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发展、社会进步和自然演化过程中一种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工作。一个城市要树立自己独特有魅力的形象,需要几代人的共同努力,不仅需要足够的经济实力、文化背景、还需要有合理的城市绿地规划设计,做到城市景观绿地规划的自然生态性发展,实现城市绿色健康的发展.

害怕的煎蛋
机灵的星星
2025-07-08 17:00:24
通过对滨河绿地在城市中的作用与目前城市滨河绿地建设所面临的问题的分析,提出城市滨河绿地规划设计的基本原则,并对滨水绿地空间各景观组成要素的处理提出具体的方法。 城市滨河绿地是城市开发中的重要资源,在提高城市环境质量、丰富地域风貌等方面具有极为重要的价值。由于处于水陆的边际,滨河地区的景观资讯量最为丰富,往往是一个城市景色最优美的地区,是形成城市景观特色最重要的地段。同时,滨河绿地以其优越的亲水性和舒适性满足著现代人的生活、娱乐、休闲等需要,这是城市其它环境所无法比拟的特性。城市建设,规划先行。而对城市滨水绿地的规划设计,不能仅仅停留在传统的设计模式上,应该从更深、更广的层面去理解和把握,特别是要从景观生态的角度、从人与自然共生的角度去剖析,将滨河绿地的建设纳入城市生态系统保护规划中去,挖掘城市滨河地区大的生态功能和游憩功能。本文分析了传统滨水绿地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不足,提出应在传统规划设计方法的基础上,引入生态规划设计的方法,满足新时期滨水绿地建设的要求,并从滨水绿地的生态规划设计原则、滨水绿地空间各景观组成要素处理的具体设计方法入手,对滨水绿地生态规划设计的理论框架进行研究,以期为今后城市滨河绿地的规划设计、建设起到一定的参考与借鉴作用。

1 传统的城市滨水绿地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认识上的局限性和 *** 管理部门间的脱节,在目前多数城市的滨河地区改造中,不同部门间的侧重各有不同,如水利部门仅强调水系的防洪、水运、灌溉等功能,将水系作为工程实体而非城市公共空间来看待,较少考虑人的心理和生理需求。在工程措施上对城市水系多采用裁弯取直、石砌护坡、高筑岸堤等,此举确实能满足使用功能上的需要,但作为城市公共空间重要组成部分的河流、湖泊等,这样的处理却忽略了许多缓慢或不易察觉的负面影响,将会给城市的发展带来一系列无法弥补的损失。 主要表现在: 1封闭的硬质人工驳岸改变了自然形成的江河岸线的自然特征和重要生态功能。如扬州古运河,原来河道两岸采用浆砌毛石驳岸和花岗岩栏杆围合,使古运河水道变成仅有简单功利价值的防洪、运输通道。这种简单生硬的处理限制了贯穿的水系在城市空间中所应有的生态保护和环境净化的作用,对于形成丰富而多样的城市滨河景观生态系统造成严重的缺陷。 2垂直陡峭的人工砌体、驳岸,使滨河区空间成为冷冰冰缺乏生活情趣的冷漠空间,把人与水分隔开来,使之可望而不可及。例如黄浦江上海外滩段由于防洪等功能要求,河道两岸3~7m高的驳岸砌体恰似两面高墙生硬而呆板,使河道景观缺乏灵性与变化,而后期改造的浦东陆家嘴一带滨水绿地空间就打破原有的岸线,设定市民临水活动空间,既丰富了滨水景观,又满足了市民近水、亲水的要求。 3河道水质污染严重,缺乏科学有效的治理手段。很多城市由于工业和生活污水缺乏严格管理,直接排入城市内部河道,使本来清澈的河水变成“黑水河”、臭水沟,这样的河道不加治理,不仅不能改善城市环境,反而会变成新的污染源。目前我国利用滨水植物治理水质污染的技术已经得很大发展。四川成都活水公园就是一个成功的范例,它利用府河、南河河道改造出大面积滨水浅滩,栽植大量水生、沼生植物,通过植物吸收、过滤和降解水中污染物。这种利用滨水溼地植物净化水质的方法相对于普通的污水处理厂具有成本低、效果长、多效兼顾等特点。这种思路对于城市滨水绿地的改造值得借鉴。 4规划设计与地方文化脱节,景观缺乏个性。很多城市滨水空间的设计,设计者缺乏对城市历史、文化底蕴的充分挖掘和对基础现状的充分分析,照搬一般的设计模式,这样建设出来的滨水景观必定“千城一面”,缺乏特色和生命力。 对于城市滨水区域景观的改造,若要彻底改变其功能和景观上的不足,完善城市滨河景观的生态体系建设, *** 决策者首先必须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其一,协调 *** 管理部门间的工作,组织水利部门、水运交通部门、园林部门、城市规划部门、环境保护部门等进行综合环境评价,做到多目标兼顾。 其二,综合治理水道的水质污染问题。滨河区的开敞性、可接近性都是建立在水质条件良好的基础上的,如果面对污染严重、散发著臭气的河水,再好的亲水空间,恐怕也没有人愿意靠近。 总之,新时期城市滨河绿地环境的改造,必须以新的观念重新审视城市中这份宝贵的资源,从整个城市的景观系统出发来进行滨水区的景观建设,把市民的活动引向水边。要做到这一点,首先应从规划设计入手,遵循科学的规划原则和合理的设计手段,运用生态规划设计的理念对城市滨水绿地进行规划设计,使城市的滨水绿地空间真正成为城市景观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2 生态规划设计的实质

2.1 生态规划设计概念 生态规划设计在园林景观设计领域尚处于起步阶段,对其概念的阐释也是各有不同。概括起来,一般包含以下一个或两个方面:1应用生态学原理来指导规划设计;2使规划设计的结果在最大限度保护环境的同时又必须满足人类景观和功能需求。 目前,园林景观的“生态规划设计”尚没有一个更清晰的概念、完整的理论基础以及明确的原则与标准,需要通过进一步的研究探讨和不断的实践来充实完善。 2.2 生态规划设计的内涵 传统的规划设计一般是以人的需求为前提,以功能性、艺术性以及社会文化性为原则而进行的,满足的是当代人的生理、安全、社交和自尊的需求。与传统规划设计理念相比,生态规划设计更多地考虑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需求,即在满足当代人需求的同时,也不损害子孙后代发展的需求。对于后者,传统的规划设计基本上很少考虑,生态规划设计是应填补这项空白而出现的。 当然,在目前社会条件下,自然资源匮乏,科学技术水平也不能给生态规划设计提供足够的支援,生态规划设计还不能完全取代或演变为常规的规划设计手段。设计师们常常采用一种折中的或改良主义的手法,即与传统的规划设计手法相结合,在满足近期城市发展需要的同时,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引入可持续发展的观点,形成一种附加于传统设计手法之上的、要求更高的设计方法。但可以预见,随看社会的发展,生态规划设计的方法会被普遍采纳,到那时,生态规划设计就不再是附加于传统规划设计之外的,而是与传统规划设计融为一体的“常规”设计手法。

3 城市滨水绿地生态规划设计的原则

3.1 保持基址的整体性与连续性 城市滨水绿地建设要站在滨水绿地之外,从整个城市绿地系统乃至整个城市系统等更高阶的系统出发去研究问题。像中国古代军事家所说的那样:善弈者,谋势;不善弈者,谋子。“势”就是全域性发展趋势。江河的形成是一个自然力综合作用的过程,这种过程构成了一个复杂的系统,系统中某一因素的改变都将影响到景观面貌的整体。所以在进行滨水景观规划建设时,首先应把滨水绿地作为一个系统来考虑,从区域的角度,以系统的观点进行全方位的规划,而不应该把河道与大的区域空间分割开来,单独考虑。 3.2 遵从基址的生态环境特征,减少人为干扰与破坏 在地球表面进行任何的改造都会对其造成影响,但这并不表明人类就退出生物圈不再进行建设了,而是应该认识到人类的建设行为对生态系统影响的成因与大小,通过设计来减少或避免这种影响。保持生态系统的恢复能力,让环境充满生机与活力。任何园林景观生态系统都有特定的物质结构与生态特征,呈现空间异质性,规划设计之前应该对基址进行系统的分析,考虑基址的气候、水文、地形地貌、植被以及野生动物等生态要素的特征,并在规划设计过程中遵从这些生态环境特征,尽量减少人为干扰与破坏。 3.3 生态、景观、防洪等多功能兼顾 城市滨水区的整治不单纯是解决水运、防洪等使用功能的问题,还应包括改善水域生态环境,改进江河、湖泊的水质,增加滨水绿地的游憩机会和景观效果,提升滨水地区周边土地的经济价值等一系列问题。仅从某一角度出发.均会有失偏颇,造成损失,因此必须统筹兼顾,整体协调。滨水景观的规划建设必须以系统工程为指导,在满足基本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合理考虑景观、生态等需求,把滨水绿地建设成多功能兼顾的复合城市公共空间,以满足现代城市生活多样化的需求。 3.4 以绿为主,生态优先 城市滨水绿地在城市中重要的生态功能要求,主要是通过植物来完成的,这就决定了对城市滨水空间的规划建设,必须依据景观生态学原理,模拟自然江河岸线的自然生态群落结构,以绿化为主体,以植物造景为主体,强调以乡土树种为主,兼顾植物群落的生物多样性,运用天然材料,创造自然生趣的滨水景观。规划设计应以保护生物多样性,增加景观异质性,强调景观个性,促进自然物能回圈,构架城市生境走廊,实现景观的可持续发展等几个方面作为滨水绿地生态规划的主要内容加以体现。 3.5 景观结合文化,突出地方性特色 自然景观整治与文化景观人文景观保护相结合,是城市滨水绿地体现城市历史文化底蕴、突出滨水绿地文化内涵和地方景观特色的重要手段。特别是对一些具有深厚历史文化的名城,充分挖掘城市历史文化特色,利用园林景观表现手法加以表达,保持城市历史文脉的延续性,是滨水绿地生态规划设计的重要原则,它对恢复和提高滨水景观的活力,增强滨水绿地的地方特色、文化性、趣味性等均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4 城市滨水绿地生态规划设计的方法与内容 生态规划设计以满足可持续发展的需求为原则,以顺应基址生态环境、节约物质与能源、保护生物多样性和提高植物生态效益为标准。在传统设计方法的基础上以生态学设计原则和方法为指导重新分析、评价、整理和改良常规设计,如此两者回圈往复,形成最终方案。 城市滨水绿地是一个包含水域和陆域,富含丰富的景观和生态资讯的复合区域。滨水绿地的生态规划设计的内容主要包括对绿地内部复合植物群落、景观建筑小品、道路铺装系统、临水驳岸等基础元素的设计与处理。 4.1 景观风格的定位与建筑、小品的设定 滨水绿地为满足市民休息、观景以及点景等功能要求,需要设定一定的景观建筑、小品,一般常用的景观建筑型别包括:亭、廊、花架、水榭、茶室、码头、牌坊 楼、塔等;常用景观小品包括:雕塑、假山、置石、坐凳、栏杆、指示牌等。滨水绿地中建筑、小品的型别与风格的选择主要根据绿地的景观风格的定位来决定,反过来,滨水绿地的景观风格也正是通过景观建筑、小品来加以体现的。滨水绿地的景观风格主要包括古典景观风格和现代景观风格两大类,其中,古典景观风格的滨水绿地往往以仿古、复古的形式,体现城市历史文化特征,通过对历史古迹的恢复和城市代表性文化的再现来表达城市的历史文化内涵,该种风格通常适用于一些历史文化底蕴比较深厚的历史文化名城或历史保护区域。例如扬州市古运河滨河风光带的规划,由于扬州是拥有2000多年历史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加之古运河贯穿城市的历史保护区域,所以该滨河绿地的景观风格定位是以体现扬州“古运河文化”为核心,通过古运河沿岸文化古迹的恢复、保护建设.再现古运河昔日的繁华与风貌,滨河绿地内部与周边建筑均以扬州典型的 “徽派“建筑风格为主。而对于一些新兴的城市或区域,滨水绿地景观风格的定位往往根据城市建设的总体要求会选择现代风格的景观,通过雕塑、花架、喷泉等景观建筑、小品加以体现。例如上海黄浦江陆家嘴一带的滨江绿地和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边的滨湖绿地等,虽然上海、苏州同样为历史文化名城,但由于浦东和苏州工业园区均为新兴的现代城市区域,所以在景观风格的选择上仍选择现代景观风格为主,通过现代风格的景观建筑、小品体现城市的特征和发展轨迹。当然,滨水绿地景观风格的选择,关键在于与城市或区域的整体风格的协调。建筑小品的设定应该体量小巧、布局分散,将建筑小品融于绿地大环境之中,这样才能设计出富有地方特色的有生命力的作品来。 4.2 滨水空间的处理与竖向设计 作为“水陆边际”的滨水绿地,多为开放性空间,其空间的设计往往兼顾外部街道空问景观和水面景观,人的站点及观赏点位置处理有多种模式,其中有代表性的有以下几种:外围空间(街道)观赏;绿地内部空间(道路、广场)观赏、游览、停憩;临水观赏;水面观赏、游乐;水域对岸观赏等。为了取得多层次的立体观景效果,一般在纵向上,沿水岸设定带状空间,串连各景观节点(一般每隔300~500m设定一处景观节点),构成纵向景观序列。竖向设计考虑带状景观序列的高低起伏变化,利用地形堆叠和植被配置的变化,在景观上构成优美多变的林冠线和天际线,形成纵向的节奏与韵律;在横向上,需要在不同的高程安排临水、亲水空间,滨水空间的断面处理要综合考虑水位、水流、潮汛、交通、景观和生态等多方面要求,所以要采取一种多层复式的断面结构。这种复式的断面结构分成外低内高型、外高内低型、中间高两侧低型等几种。低层临水空间按常水位来设计,每年汛期来临时允许淹没。这两级空间可以形成具有良好亲水性的游憩空间。高层台阶作为千年一遇的防洪大堤。各层空间利用各种手段进行竖向联络,形成立体的空间系统。 滨水绿地陆域空间和水域空间通常存在较大高差,由于景观和生态的需要,要避免传统的块石驳岸平直生硬的感觉,临水空间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断面形式进行处理。 1自然缓坡型:通常适用于较宽阔的滨水空间,水陆之间通过自然缓坡地形,弱化水陆的高差感,形成自然的空间过渡,地形坡度一般小于基址土壤自然安息角。临水可设定游览步道,结合植物的栽植构成自然弯曲的水岸,形成自然生态、开阔舒展的滨水空间。 2台地型:对于水陆高差较大,绿地空间又不很开阔的区域,可采用台地式弱化空间的高差感,避免生硬的过渡。即将总的高差通过多层台地化解,每层台地可根据需要设计成平台、铺地或者栽植空间,台地之间通过台阶沟通上下层交通,结合种植设计遮挡硬质挡土墙砌体,形成内向型临水空间。 3挑出型:对于开阔的水面,可采用该种处理形式,通过设计临水或水上平台、栈道满足人们亲水、远眺观赏的要求。临水平台、栈道地表标高一般参照水体的常水位设计,通常根据水体的状况,高出常水位O.5~1.Om,若风浪较大区域,可适当抬高,在安全的前提下,尽量贴近水面为宜。挑出的平台、栈道在水深较深区域应设定栏杆,当水深较浅时,可以不设栏杆或使用坐凳栏杆围合。 4引入型:该种类型是指将水体引入绿地内部,结合地势高差关系组织动态水景,构成景观节点。其原理是利用水体的流动个生,以水泵为动力,将下层河、湖中的水泵到上层绿地,通过瀑布、溪流、跌水等水景形式再流回下层水体,形成水的自我回圈。这种利用地势高差关系完成动态水景的构建比单纯的防护性驳岸或挡土墙的做法要科学美观得多,但由于造价和维护等原因,只适用于区域性景观节点,不宜大面积使用。 4.3 滨水绿地植物生态群落的设计 植物是恢复和完善滨水绿地生态功能的主要手段,以绿地的生态效益作为主要目标,在传统植物造景的基础上,除了要注重植物观赏性方面的要求,还要结合地形的竖向设计,模拟水系形成自然过程所形成的典型地貌特征如河口、滩涂、溼地等创造滨水植物适生的地形环境,以恢复城市滨水区域的生态品质为目标,综合考虑绿地植物群落的结构。另外在滨水生态敏感区引入天然植被要素,比如在合适地区建设滨水生态保护区,以及建立多种野生生物栖息地等,建立完整的滨水绿色生态廊道。 1绿化植物品种的选择。除常规观赏树种的选择外,还应注重以培育地方性的耐水性植物或水生植物为主,同时高度重视水滨的复合植被群落,它们对河岸水际带和堤内地带这样的生态交错带尤其重要。植物品种的选择要根据景观、生态等多方面的要求,在适地适树的基础上,还要注重增加植物群落的多样性。利用不同地段自然条件的差异,配置各具特色的人工群落。常用的临水、耐水植物包括:垂柳、水杉、池杉、云南黄馨、连翘、芦苇、菖蒲、香蒲、荷花、菱角、泽泻、水葱、茭白、睡莲、千屈菜、萍蓬草等。 2城市滨水绿地绿化应尽量采用自然化设计,模仿自然生态群落的结构。具体要求,一是植物的搭配——地被、花草、低矮灌木与高大乔木的层次和组合,应尽量符合水滨自然植被群落的结构特征;二是在水滨生态敏感区引入天然植被要素,比如在合适地区植树造林恢复自然林地,在河口和河流分合处建立溼地,转变养护方式培育自然草地,以及建立多种野生生物栖身地等。这些仿自然生态群落具有较高生产力,能够自我维护,方便管理且具有较高的环境、社会和美学效益,同时,在消耗能源、资源和人力上具有较高的经济性。 4.4 驳岸的设计 传统控制洪水的工程手段主要是对曲流裁弯取直,加深河槽,并用混凝土、砖、石等材料加固岸堤、筑坝、筑堰等。这些措施产生了许多消极后果,大规模的防洪工程设施的修筑直接破坏了河岸植被赖以生存的基础,缺乏渗透性的水泥护堤隔断了护堤土体与其上部空间的水气交换和回圈。采用生态规划设计的手法应该弥补这些缺点,推广使用生态驳岸。生态驳岸是指恢复后的自然河岸或具有自然河岸“可渗透性”的人工驳岸,它可以充分保证河岸与水体之间的水分交换和调节功能,同时具有一定的抗洪强度。 生态驳岸一般可分为以下三种图3: 1自然原型驳岸:主要采用植物保护堤岸,以保持自然堤岸的特性,如临水种植垂柳、水杉、白杨以及芦苇、菖蒲等具有喜水特性的植物,由它们生长舒展的发达根系来稳固堤岸,加之柳枝柔韧,顺应水流,增加抗洪、保护河堤的能力。 2自然型驳岸:不仅种植植被,还采用天然石材、木材护底,以增强堤岸抗洪能力,如在坡脚采用石笼、木桩或浆砌石块等护底,其上筑有一定坡度的土堤,斜坡种植植被,实行乔灌草相结合,固堤护岸。 3人工自然型驳岸:在自然型护堤的基础上,再用钢筋混凝土等材料,确保大的抗洪能力,如将钢筋混凝土柱或耐水圆木制成梯形箱状框架,并向其中投入大的石块,或插入不同直径的混凝土管,形成很深的鱼巢,再在箱状框架内埋入大柳枝、水杨枝等;邻水侧种植芦苇、菖蒲等水生植物,使其在缝中生长出繁茂、葱绿的草木。 4.5 道路系统的处理 滨水绿地内部道路系统是构成滨水绿地空间框架的重要手段,是联络绿地与水域、绿地与周边城市公共空间的主要方式,现代滨水绿地道路的设计就是要创造人性化的道路系统,除了可以为市民提供方便、快捷的交通功能和观赏点外,还能提供合乎人性空间尺度、生动多样的时空变换和空间序列。要想达到这样的要求,滨水绿地内部道路系统规划设计应遵循以下主要原则和方法: 1提供人车分流、和谐共存的道路系统,串联各出、活动广场、景观节点等内部开放空间和绿地周边街道空间。这里所说的人车分流是指游人的步行道路系统和车辆使用的道路系统分别组织、规划,一般步行道路系统主要满足游人散步、动态观赏等功能,串联备出、活动广场、景观节点等内部开放空问,主要有游览步道、台阶登道、步石、汀步、栈道等几种型别组成;车辆道路系统一般针对于较大面积的滨水绿地考虑设定,一般小型带状滨水绿地采用外部街道代替主要包括机动车消防、游览、养护等和非机动车道路,主要连线与绿地相临的周边街道空间,其中非机动车道路主要满足游客利用自行车、游览人力车游乐、游览和锻炼的需求。规划时宜根据环境特征和使用要求分别组织,避免相互干扰。例如苏州金鸡湖滨水绿地,由于湖面开阔,沿湖游览路线除考虑步行散步观光外,还考虑无污染的电瓶游览车道满足游客长距离的游览需要,做到各行其道,互不干扰。 2提供舒适、方便、吸引人的游览路径.创造多样化的活动场所。绿地内部道路、场所的设计应遵循舒适、方便、美观的原则。其中,舒适要求路面区域性相对平整,符合游人使用尺度;方便要求道路线形设计尽量做到方便快捷,增加各活动场所的可达性,现代滨水绿地内部道路考虑观景、游览趣味与空间的营造,平面上多采用弯曲自然的线形组织环行道路系统,或采用直线和弧线、曲线结合,道路与广场结合等形式串联和各节点以及沟通周边街道空间,立面上随地形起伏,构成多种形式、不同风格的道路系统;而美观是绿地道路设计的基本要求,与其他道路相比,园林绿地内部道路更注重路面材料的选择和图案的装饰以达到美观的要求,一般这种装饰是通过路面形式和图案的变化获得,通过这种装饰设计,创造多样化的活动场所和道路景观。 3提供安全、舒适的亲水设施和多样的亲水步道,增进人际交往与地域感。滨水绿地是自然地貌特征最为丰富的景观绿地型别,其本质的特征就是拥有开阔的水面和多变的临水空间。对其内部道路系统的规划可以充分利用这些基础地貌特征创造多样化的活动场所,诸如临水游览步道、伸入水面的平台、码头、栈道以及贯穿绿地内部备节点的各种形式的游览道路、休息广场等,结合栏杆、坐凳、台阶等小品,提供安全、舒适的亲水设施和多样的亲水步道,以增进人际交流和创造个性化活动空间。具体设计时应结合环境特征,在材料选择、道路线形、道路形式与结构等方面分别对待,材料选择以当地乡土材料为主,以可渗透材料为主,增进道路空间的生态性,增进人际交往与地域感。 4配置美观的道路装饰小品和灯光照明。人性化的道路设计除对道路自身的精心设计外,还要考虑诸如坐凳、指示标牌等相关的装饰小品的设计,以满足游人休息和获取资讯的需要。同时,灯光照明的设计也是道路设计的重要内容,一般滨水绿地道路常用的灯具包括路灯主要干道、庭院灯游览支路、临水平台、泛光灯结合行道树、轮廓灯临水平台、栈道等,灯光的设定在为游客提供晚间照明的同时,还可创造五彩缤纷的光影效果。

5 结语 城市滨水绿地的生态规划设计研究是一个大课题,涉及因素很多,诸如生态学、行为心理学、经济学、植物学、美学、文学……都是其理论参照构架。城市滨水绿地空间所涉及的问题是难以完全阐述清楚的,也不是仅靠园林师个人思考及主观愿望就能实现的。本文从理论研究的角度探讨我国大中城市滨水绿地空间建设引入生态规划设计的必要性,并通过对我国当前国情形势的分析和国内外理论、建设经验的总结,提出了滨水绿地生态规划设计的理论框架,以期为今后城市滨河绿地的规划设计、建设起到一定的参考与借鉴作用。

参考文献References 1 安画宇.园林景观生态设计[J].山东林业科技,2004,6:84—85. 2 汤晓敏,王云.滨水景观的规划设计模式探索[J].上海农学院学报,1999,173:182—188. 3 孙鹏.王志芳.遵从自然过程的城市河流和滨水区景观设计[J].城市规划,2000,9:19—22. 4 束晨阳.城市河道景观设计模式探析[J].中国园林,1999,1:8—11. 5 王浩,赵永艳.城市生态园林概念及思路[J].南京林业大学学报,2000,5:85—88. 6 王东宇,李锦生.城市滨河绿带整治中的生态规划方法研究——以汾河太原城区段治理美化工程为例[J].城市规划,2000,9:27~30. 7 刘云.上海苏州河滨水区环境更新与开发研究[J].时代建筑,1999.3:23—29.

干净的月光
多情的保温杯
2025-07-08 17:00:24
希望对您有帮助。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北京地方性规范)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居住区绿地规划原则、居住区绿地设计一般要求、开放式绿地设计、封闭式绿地设计、和居住区道路和停车场绿化设计。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新建和改建居住区绿地的规划设计和工程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85 灌工程技术规范 CJJ 48-92 公园设计规范(1993-01-01) CJJ 75-97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1998-05-01) 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居住区绿地在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居住用地范围内的绿地和居住区公园。包括居住区、居住小区以及城市规划中零散居住用地内的绿地。 3.2 开放式绿地引导居民进入,为居民提供休憩的绿地。一般包括居住区公园、小区游园、组团绿地以及按开放式绿地设计的宅间绿地等。 3.3 封闭式(装饰性)绿地以观赏为主,不引导居民进入,主要用于改善居住区局部生态环境和美化居住环境的绿地。一般包括宅间绿地和建筑基础绿地。 3.4 居住区公园在城市规划中,按居住区规模建设的,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配套公共绿地。 3.5 小区游园为一个居住小区配套建设的,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集中绿地。 3.6 组团绿地直接靠近住宅建筑,结合居住建筑组群布置的绿地。具有一定的休憩功能。 3.7 宅间绿地在居住用地内,住宅建筑之间的绿化用地。通常以封闭式观赏绿地为主。 3.8 建筑基础绿地在居住区内各种建筑物(构筑物)散水以外,用于建筑基础美化和防护的绿化用地。 3.9 居住区道路为居住区交通服务,并用于划分和联系居住区内的各个小区的道路。 4 居住区绿地规划原则 4.1 居住用地内的各种绿地应在居住区规划中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配套,并在居住区详细规划指导下进行规划设计。居住区规划确定的绿化用地应当作为永久性绿地进行建设。必须满足居住区绿地功能,布局合理,方便居民使用。 4.2 小区以上规模的居住用地应当首先进行绿地总体规划,确定居住用地内不同绿地的功能和使用性质;划分开放式绿地各种功能区,确定开放式绿地出入口位置等,并协调相关的各种市政设施,如用地内小区道路、各种管线、地上、地下设施及其出入口位置等;进行植物规划和竖向规划。 4.3 居住区开放式绿地应设置在小区游园、组团绿地中,可安排儿童游戏场、老人活动区、健身场地等。如居住区规划未设置小区游园,或小区游园、组团绿地的规模满足不了居民使用时,可在具有开放条件的宅间绿地内设置开放式绿地。 4.4 组团绿地的面积一般在1000 m2以上,宜设置在小区中央,最多有两边与小区主要干道相接。 4.5 宅间绿地及建筑基础绿地一般应按封闭式绿地进行设计。宅间绿地宽度应在20 m以上。 4.6 居住区绿地应以植物造景为主。必须根据居住区内外的环境特征、立地条件,结合景观规划、防护功能等,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进行植物规划,强调植物分布的地域性和地方特色。植物种植的选择应符合以下原则: 4.6.1适应北京地区气候和该居住区的区域环境条件,具有一定的观赏价值和防护作用的植物。 4.6.2应以改善居住区生态环境为主,不宜大量使用边缘树种、整形色带和冷季型观赏草坪等。 5 居住区绿地设计一般要求 5.1 在居住区绿地总体规划的指导下,进行开放式绿地或封闭式绿地的设计。绿地设计的内容包括:绿地布局形式、功能分区、景观分析、竖向设计、地形处理、绿地内各类设施的布局和定位、种植设计等,提出种植土壤的改良方案,处理好地上和地下市政设施的关系等。 5.2 居住区内如以高层住宅楼为主,则绿地设计应考虑鸟瞰效果。 5.3 居住区绿地种植设计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5.3.1充分保护和利用绿地内现状树木。 5.3.2因地制宜,采取以植物群落为主,乔木、灌木和草坪地被植物相结合的多种植物配置形式。 5.3.3选择寿命较长、病虫害少、无针刺、无落果、无飞絮、无毒、无花粉污染的植物种类。 5.3.4合理确定快、慢长树的比例。慢长树所占比例一般不少于树木总量的40%。 5.3.5合理确定常绿植物和落叶植物的种植比例。其中,常绿乔木与落叶乔木种植数量的比例应控制在1:3~1:4之间。 5.3.6在绿地中乔木、灌木的种植面积比例一般应控制在70 %,非林下草坪、地被植物种植面积比例宜控制在30 %左右。 5.4 根据不同绿地的条件和景观要求,在以植物造景为主的前提下,可设置适当的园林小品,但不宜过分追求豪华性和怪异性。 5.5 绿化用地栽植土壤条件应符合CJJ 48-92的有关规定。 5.6 居住区绿地内的灌溉系统应采用节水灌溉技术,如喷灌或滴灌系统,也可安装上水接口灌溉。喷灌设计应符合GBJ 85的规定。 5.7 绿地范围内一般按地表泾流的方式进行排水设计,雨水一般不宜排入市政雨水管线,提倡雨水回收利用。雨水的利用可采取设置集水设施的方式,如设置地下渗水井等收集雨水并渗入地下。 5.8 绿地内乔、灌木的种植位置与建筑及各类地上或地下市政设施的关系,应符合以下规定: 5.8.1乔、灌木栽植位置距各种市政管线的距离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树木距地下管线外缘最小水平距离 单位:m 名 称 新植乔木 现状乔木 灌木或绿篱外缘电力电缆 1.50 3.50 0.50 通讯电缆 1.50 3.50 0.50 给 水 管 1.50 2.00 -- 排 水 管 1.50 3.00 -- 排水盲沟 1.00 3.00 -- 消防笼头 1.20 2.00 1.20 煤气管道(低中压) 1.20 3.00 1.00 热力管 2.00 5.00 2.00 注:乔木与地下管线的距离是指乔木树干基部的外缘与管线外缘的净距离。灌木或绿篱与地下管线的距离是指地表处分蘖枝干中最外的枝干基部的外缘与管线外缘的净距。 5.8.2落叶乔木栽植位置应距离住宅建筑有窗立面5.0 m以外,满足住宅建筑对通风、采光的要求。 5.8.3在居住区架空线路下,应种植耐修剪的植物种类。植物与架空电力线路导线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CJJ 75-97中表6.1.2的规定。 5.8.4居住区绿化乔灌木与其它基础设施的最小水平距离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乔灌木与其他基础设施的最小水平距离 单位:m 设 施 名 称 新植乔木 现状乔木 灌木或绿篱外缘测量水准点 2.00 2.00 1.00 地 上 杆 柱 2.00 2.0 -- 挡 土 墙 1.00 3.00 0.50 楼 房 5.0 5.00 1.50 平 房 2.00 5.00 -- 围墙(高度小于2m) 1.00 2.00 0.75 排水明沟 1.00 1.00 0.50 注:乔木与地下管线的距离是指乔木树干基部的外缘与管线外缘的净距离。灌木或绿篱与地下管线的距离是指地表处分蘖枝干中最外的枝干基部的外缘与管线外缘的净距。 5.9 居住区绿化苗木的规格和质量均应符合国家或本市苗木质量标准的规定,同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5.9.1落叶乔木干径应不小于8 cm。 5.9.2常绿乔木高度应不小于3.0 m。 5.9.3灌木类不小于三年生。 5.9.4宿根花卉不小于二年生。 5.10 居住区绿地内绿化用地应全部用绿色植物覆盖,建筑物的墙体可布置垂直绿化。 6 开放式绿地设计 6.1 开放式绿地的主要功能是为居民提供休憩空间,美化环境,改善局部生态环境。设计中应妥善处理和解决好这三方面问题。 6.2 开放式绿地的总体设计、竖向设计、园路及铺装场地设计、种植设计、园林建筑及其它设施设计等均参照CJJ 48-92要求执行。 6.3 开放式绿地要根据居住区的特点做好总体设计,同时应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6.3.1根据绿地的规模、位置、周边道路等条件设置功能分区,要满足居民的不同需要,特别是要为老人和儿童的健身锻炼设置相应的活动场地及配套设施。儿童游戏场、健身场地等应远离住宅建筑。 6.3.2绿地出入口和游步道、广场的设置应综合绿地周围的道路系统、人流方向一并考虑,保证居民安全。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 6.3.3绿地中不宜穿行架空线路,必须穿行时,居民密集活动区的设计应避开架空线路。 6.4 地形设计可结合自然地形做微地形处理,微地形面积大小和相对高程,必须根据绿地的周边环境、规模和土方基本平衡的原则加以控制。不宜堆砌大规模假山。 6.5 绿地内设置景石时,可结合地形作置石、卧石、抱头石等处理,置石量不宜过大。 6.6 可结合不同居住区的特点,集中布置适当规模的水景设施。占地面积不宜超过绿地总面积的5%。 6.7 园路及铺装场地设计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6.7.1绿地内可布置游步道和小型铺装场地,铺装面积一般控制在20%以内。其位置必须距离住宅建筑的前窗8 m~10 m以外。 6.7.2绿地内的道路和铺装场地一般采用透水、透气性铺装,栽植树木的铺装场地必须采用透水、透气性铺装材料。 6.7.3绿地内的道路和铺装场地应平整耐磨,应有适宜的粗糙度,并做必要的防滑处理。 6.7.4绿地内主要道路和出入口设计应采取无障碍设计,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6.7.5绿地内的活动场地提倡采取林下铺装的形式。以种植落叶乔木为主,分枝点高度一般应大于2.2m。夏季时的遮荫面积一般应占铺装范围的45%以上。 6.8 绿地内建筑物和其它服务设施等的设计以及绿地内各类用地指标,必须按照CJJ 48-92要求执行,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6.8.1小区游园内一般应设置儿童游戏设施和供不同年龄段居民健身锻炼、休憩散步、社交娱乐的铺装场地和供居民使用的公共服务设施,如园亭、花架、坐椅等。 6.8.2应根据需要设置不同形式的照明系统,一般不设置主要用于景观的夜景照明。 6.8.3绿地内园林小品的设计,应尽量采取景观与功能相结合的方式,正确处理好实用、美观和经济的关系。 6.9 作为开放式绿地进行设计的宅间绿地除符合CJJ 48-92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6.9.1以绿化为主,功能上只应满足居民的简单活动和休息,布局灵活,设施合理。不宜安排过多的内容。一般不宜设置游戏、健身设施等。 6.9.2宅间绿地设置的活动休息场地,应有不少于2/3的面积在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 7 封闭式绿地设计 7.1 封闭式绿地一般包括宅间绿地和建筑基础绿地。主要功能是改善局部生态环境和美化居住环境,原则上不具有为居民提供休憩空间的功能。 7.2 封闭式绿地以植物种植为主,发挥降温增湿、安全防护、美化环境的作用。 7.3 宅前道路不应在绿地中穿行,应设置在靠近建筑入口一侧,使宅间绿地能够集中布置。 7.4 宅间绿地种植的乔、灌木应选择抗逆性强、生态效益明显、管理便利的种类。 7.5 建筑基础绿地设计 7.5.1应根据不同朝向和使用性质布置。建筑朝阴面首层住户的窗前,一般宜布置宽度大于2.0m的防护性绿带,宜种植耐荫、抗寒植物。 7.5.2住宅建筑山墙旁基础绿地应根据现状条件,充分考虑夏季防晒和冬季防风的要求,选择适宜的植物进行绿化。 7.5.3所有住宅建筑和公用建筑周边有条件的地方应提倡垂直绿化。 7.5.4居住区用地内高于1.0 m的各种隔离围墙或栏杆,提倡进行垂直绿化,宜种植观赏价值较高的攀缘植物。 8 居住区道路和停车场绿化设计 8.1 居住区道路绿化设计 8.1.1道路绿化应选择抗逆性强,生长稳定,具有一定观赏价值的植物种类。 8.1.2有人行步道的道路两侧一般应栽植至少一行以落叶乔木为主的行道树。行道树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 8.1.2.1 应选择冠大荫浓、树干通直、养护管理便利的落叶乔木。 8.1.2.2 行道树的定植株距应以其树种壮年期冠径为准,株行距应控制在5 m~7 m之间。 8.1.2.3 行道树下也可设计连续绿带,绿带宽度应大于1.2 m,植物配置宜采取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的方式。 8.1.3小区内的主要道路,同一路段应有统一的绿化形式;不同路段的绿化形式应有所变化。 8.1.4小区道路转弯处半径15 m内要保证视线通透,种植灌木时高度应小于0.6 m,其枝叶不应伸入至路面空间内。 8.1.5人行步道全部铺装时所留树池,内径不应小于1.2 m×l.2 m。 8.1.6居住区内行道树的位置应避免与主要道路路灯和架空线路的位置、高度相互干扰。在特殊情况下应分别采取技术措施。 8.2 居住区停车场绿化设计 8.2.1居住区停车场绿化是指居住用地中配套建设的停车场用地内的绿化。 8.2.2居住区停车场绿化包括停车场周边隔离防护绿地和车位间隔绿带,宽度均应大于1.2m。 8.2.3除用于计算居住区绿地率指标的停车场按相关规定执行外,停车场在主要满足停车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应进行充分绿化。 8.2.4应选择高大庇荫落叶乔木形成林荫停车场。 8.2.5停车场的种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8.2.5.1 树木间距应满足车位、通道、转弯、回车半径的要求。 8.2.5.2 庇荫乔木分枝点高度的标准: 8.2.5.2.1 大、中型汽车停车场应大于4.0 m。 8.2.5.2.2 小型汽车停车场应大于2.5 m。 8.2.5.2.3 自行车停车场应大于2.2 m。 8.2.5.3 停车场内其他种植池宽度应大于1.2 m,池壁高度应大于20 cm,并应设置保护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