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办理装修备案审批手续???
关于办理装修备案的审批手续其实只要了解一些的相关知识就可以了。比如不一样的房子就会有不一样装修备案的方式,假如是家庭住宅的装修,就应和房子所在的物业管理申报下,物业就会有一致在本小区装修申请意愿向城建部门进行报备。
行政主管部门。要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备。装饰装修其归口管理单位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光明区10000平米装修改造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是指向主管机关报告事由存案以备查考。行政法角度看备案,实践中主要是《立法法》和《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十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精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办理备案。未经备案,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而对于没有备案的网站将予以罚款和关闭。
1、住宅装修:在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前,应向住宅所在地的物业管理单位及城建监察中队进行申报登记。
2、非住宅(营业房)装修:在装修前应携有关材料前往城建监察中队办理《房屋装修许可单》。
3、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且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装修:建设单位应在开工前携有关材料前往城建监察中队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房屋装修报备审批要几天通过正常需要三日,主要是业主提出装修装饰申请后,物业开通水电,对业主阳台、厨房、卫生间三个地方进行二次防水处理,这个需要装修师傅配合。
如果已经做过防水实验的,当天就可以装修了。
假如在接房的高峰期,最迟7天就可以办理完结。
装修需要找物业报备么装修时必须到物业登记的,办理装修协议,但是是严禁收取装修保证金的,可以收取出入证的费用。但是很难禁止
装修向物业报备对你也有好处的,一些注意事项,可以清楚一点注意到。
房屋装修需要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进行报备申报。因为房屋在装修时,可以会涉及到拆改的问题,而房屋中的承重墙是不能拆改的,所以,需要去物业管理处获取房屋结构图。
室内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做法:
建设单位申请建设工程消防备案应提交如下资料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
2、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或者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件。
(1)所在建设工程已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合格的,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2)所在建设工程已经消防设计或竣工验收备案抽查的,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受理凭证》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受理凭证》(需在备案系统上查询到该建设工程已抽查合格;若抽查不合格,则需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消防复查意见书》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复查意见书》)。
(3)所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均未被确定为抽查对象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4)所在建设工程属1998年9月1日之前已投入使用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等建筑物合法证明材料。
扩展资料:
300平方米以下的装修工程不需要消防备案,反之,300平方米以上的装修工程则需要消防备案。
《消防法》第十条、第十三条和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只有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才需要进行消防设计备案、消防验收备案。对于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可以不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按照住建部令第18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二款规定: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建设(筑)工程包括: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
参考资料来源:威海新闻网—办公室装修消防报备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装修施工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不需要办理备案跟施工许可证;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需要办理备案跟施工许可证。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扩展资料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九条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中止施工的时间、原因、在施部位、维修管理措施等,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施工许可证的,由原发证机关撤销施工许可证,责令停止施工,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施工许可证的,发证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街道办事处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业主在对房屋进行装修之前,应当到房屋基层管理单位登记备案,到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城管科办理开工审批。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工荷载的要经房管人员与装修户共同到房屋鉴定部门申办批准。
物业管理部门
向物业管理部门提供以下手续:装修队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业主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装修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装修公司建筑施工许可证复印件。交纳一定的管理费及押金,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等,具体的可以跟物业管理沟通交流。
法律依据:《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
第三条 凡对家庭居室进行装饰装修和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单位及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房屋所有人、使用人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的,必须按照建设部令第46号《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的程序办理:进行简易装饰装修(如仅作面层涂料、贴墙纸、铺面砖等)的,应当到房屋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登记备案。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管理。
第六条 凡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范围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对于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应当持所在地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务工证明、本人身份证、暂时居住证,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登记备案,实行“登记注册、持证上岗”的制度。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订。
第七条 凡没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上岗证书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
房屋装修备案主体是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最后验收完毕后,由业主签字。
装修又称装潢。是指在一定建筑区域和范围内进行的,包括水电施工、改造墙体等。
7月27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放开我市住宅小区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通告》称,进入住宅小区的装饰装修人员,仍需按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于社区、小区出入管理的要求,即外来人员需出示健康宝“未见异常”,方可进入小区。同时,其他相关工作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和《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8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这意味着,从通告发布起,需装修房屋的业主,无需征求所在社区同意,在按照小区物业的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后,可以自行决定开工时间。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8号,自2014年10月25日起施行)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二次装修消防申报备案
一、申报消防设计备案,应提交材料如下:
1、商户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各1份
2、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各1份
3、 消防设计图及原验收合格证 复印件各1份
4、装修设计平面图附详细说明与 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复件件各1份
1)消防管理制度、消防应急预案需加盖单位公章
2)员工岗前培训表
注:
1、在消防大队申报消防设计备案完成后方可开始装修
2、禁止在未申报消防设计备案的情况下开始装修,一旦发现装修给予处罚
3、在二次装修完成后到消防大队申请备案验收
4、在未通过消防大队验收下禁止营业
5、提交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合件按照A4标准进行装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