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单价高赠送一个小卧室靠谱吗?
买房子单价高,然后再赠送一个小卧室那这个要分情况来考虑了,比如这个小卧室的朝向,面积到底多大,如果这个卧室朝向不太好,光线不太好,面积还比较小的话,只能简单做个书房,那么其实这样的优惠也不算很划算。但如果这个卧室真的朝向也好,光线也不错,面积还够再打一张小床,那其实这事还是很靠谱的。主要下决定前自己一定要到实地去看看,再做决定。
开发商的赠送面积在购房合同里面是不体现的。为了保证购房者的利益,尽量要求开发商写进购房合同,或者签补充协议;如果赠送面积不写入合同是不计入产权的。
一、买房赠送面积不写在合同里吗
1、开发商的赠送面积在购房合同里面是不体现的。为了保证购房者的利益,尽量要求开发商写进购房合同,或者签补充协议;如果赠送面积不写入合同是不计入产权的。
2、法理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当事人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
二、买房赠送面积有什么风险?
赠送面积的危害如下:
1、赠送面积是不计入产权的,也不写进购房合同,没有办法保证业主相关合法权益,一方面购房者在二次出售时也会有所损失。而且一些开发商为了宣传,房子售价都是加上赠送面积折算后的,实际售价也比较高;
2、赠送面积实用性差,一些开发商赠送的面积设计不合理,实用性差,影响采光、通风等,例如储藏间太小无法使用,赠送厕所漏水、赠送的卧室无法使用等等;
3、赠送面积成违章建筑有楼盘的赠送面积,被定为违法搭建面积,被相关部门强制拆除。
第二、物业管理事项:对于物业管理管理这块,我国的法律尚不是太健全,房产买卖双方责任确实不好界定,但购房人还是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把握,如:物业管理公司的职责范围,明确物业管理公司的职责,保证入住后水、电、气供应,保安、房屋维修、公用设施、邮政、通讯等项服务到位,并按规定收取物业管理费。
第三、约定违约责任:这里指的违约包括: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
第四、建筑面积的约定:在填写暂测面积时除了要填上总建筑面积外,还要填上套内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
第五、期房要约定资讯条件和时限:所谓交房有两层含义:一层是房屋使用权即实物交付;另一层是房屋所有权转移即产权过户。
第六、注意“不可抗力”的界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特别注意"不可抗力"在合同中是如何界定的。本来这一条款是合理的,但是现在有的开发商却对此条进行了延伸,扩张。
第七、明确延期交房的赔偿金额:延期交房在房市上也是遇见的,购房者一定要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对于推迟交房的情况要看清合同上的有关赔偿约定。
房子赠送面积能不能做卧室
1、取决于区域和赠送面积的位置。
2、还要看物业充许不,不影响小区美观和各项规定,不妨碍其他用户居住。
3、物业可以阻止。
一般来说赠送面积都是阳台和飘窗,飘窗面积小且在卧室内没有太多的调整意义。阳台面积可能够大,但是赠送的阳台一般都是凸阳台,改成卧室会存在安全隐患。除此之外有一些位置特殊的赠送面积可能可以改成卧室,但要注意改造安全。
一般的话 ,这个要看物业充许不,不影响小区美观和各项规定,不妨碍其他用户居住,有的不管,也有的要求就严了。
哪些区域会是赠送面积
1、一楼小院
如果是购买一楼的房子,大多数开发商都会把它作为赠送面积送给购房者,实际上,一层的入户花园应属于业主共有的面积,但是开发商却说是作为赠送面积赠送给购房者。而且购房者的房屋产权证上,也不会登记小院的测绘面积。但是开发商在进行出售时,同样是一层的房子,如果是带有入户花园的话,其价格要高于不带入户花园的房价。
2、地下室
有些地下室是被当做赠送面积给购房者的,但是如果地下室的层高达到了2.20m及以上的,在计算面积的时候应计算全面积如果说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所以说如果开发商赠送的是小于2.2m的地下室,实际上相当于送了购房者一半的面积。
3、半封闭阳台
阳台的分类有很多种,并不是所有阳台都会被当做赠送面积,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如果阳台是在主体结构内的话,那么其就应该计算全面积而如果阳台在主体结构外,就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所以,半封闭阳台和地下室一样,如果开发商送的是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其实也只是送了一半的面积,另一半的面积是计入到了房屋的建筑面积中去的。
4、飘窗
飘窗一般都会被开发商赠送给购房者,飘窗三面都装有玻璃,窗台的高度比一般的窗户低一些。开发商最常“送”的面积便是旧版《规范》中不算面积的飘窗,有的甚至被做成假飘窗,业主装修时可以将窗台打掉变成房间面积。
5、露台
根据相关规定,露台、露天游泳池、花架、屋顶的水箱及装饰性结构构件不计入建筑面积,所以露台、本来就不会算到建筑面积中去。如果露台是在房屋的公共区域,那么其产权实际上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住户不能单独使用。
“赠送面积”一般包括:
⑴露台
露台指设置在屋面、首层地面或雨蓬上的供人室外活动的,有围护设施的平台。按照2013年新版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露台、露天游泳池、花架、屋顶的水箱及装饰性结构构件,不计入建筑面积。
⑵飘窗
飘窗,一般呈矩形或梯形向室外凸起,三面都装有玻璃,窗台的高度比一般的窗户低一些。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凸(飘)窗,不计算建筑面积"。
⑶一层小院
小院一般是指一层的小院,可作小花园或开发成菜园,实际上,一层小院应属于公共面积,但是开发商却说是作为赠送面积给购房者。而且购房者的房屋产权证上,也不会有小院的测绘面积。但是开发商在进行出售时,同样是一层带小院的房,送小院的房子单价会略高于不送小院的房子单价。
⑷阁楼
阁楼一般位于顶楼,且房屋屋顶有一定的坡度。可以将阁楼设计为储藏室,面积比较大。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对于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⑸地下室
地下室即指位于地平面以下的建筑空间,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地下室、半地下室按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所以如果开发商赠送的是小于2.2m的地下室,实际上相当于送了购房者一半的面积。
⑹半封闭阳台
室外阳台是指在建筑主体外的阳台。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所以,半封闭阳台和地下室一样,如果开发商送的是主体结构外的阳台,也只是送了你一半的面积。
所以说,公用露台、高度不超过2.1m的飘窗、一层小院和小于1.2m的阁楼,根据国家政策,都是不计入建筑面积的;而真正赠送面积的房子一般单价比较高。例如独立露台等。需要注意的是,赠送面积往往不会写进合同或写进产权证中。没有依据,后期一旦发生纠纷,购房者很难维护自己的权益。
扩展资料:
经常听到有人讲,我买的商品房建筑面积是100平方米,可是我量出来的却是80平方米(或更少)。
这里,存在一个认识上的误区,认为建筑面积可以直观的量出来。实际上大部分人只是量取了房子的“使用面积”,而使用面积再加上“套内的墙体面积”才能得到“套内建筑面积”(注意:不是“建筑面积”)。
“套内墙体面积”包括的内容为,房子内卧室和起居室间的分隔墙、居室之间分隔墙、厨卫与器具室内之间的分隔墙等等,以及外墙的一半、与隔壁房屋的分隔墙的一半、以及与楼梯间的分隔墙的一半等。
参考资料:
房产面积-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