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发埋地油罐检修口要求
柴发埋地油罐检修口要求有6个步骤。
1、罐基施工必须按照专业设计进行施工。
2、按照设计要求安装防静电地线。
3、地埋式油罐要有防雨水渗漏漂浮油罐的措施,一旦油罐坑发生积水油罐不会发生漂浮。
4、油罐安装后回填土必须按照专业设计进行回填,罐区自然地面高于自然地平面并做好硬化处理。
5、油罐透气帽安装符合设计要求。
6、进出油口检修口安装必须高于自然地平面。
汽油箱和柴油箱没有区别,清洁后可以通用。
油罐根据施工材料的不同可分为金属油罐和非金属油罐。金属油罐多为钢制油罐,目前常用于油库。非金属油罐,又称“土油罐”,由于其安全性差,自上世纪90年代起逐步淘汰。
扩展资料:
1、立式圆筒形钢油罐。
罐壁厚度t,单位毫米,应满足下式 式中H为所计算的某一圈罐壁板底边至罐壁顶端(当设有溢流口时,应至溢流口下沿)的垂直距离,单位米;D为油罐内直径,单位米。
[σ]为设计温度下罐壁钢板的允许应力,单位公斤/毫米2;γ 为储液容重,单位吨/米3,嗞为焊缝系数,取0.9;C0为钢板厚度允许负偏差,单位毫米;C为腐蚀宽裕度,单位毫米。
浮顶油罐壁上的抗风圈和罐壁加强圈应按计算确定。拱顶首先应验算稳定性,即拱顶的设计外压要小于拱顶的允许临界压力。当在地震设防地区建造油罐时,必须对罐壁进行抗震验算。
当容积大于50000米3时,若采用浮顶钢油罐,则罐壁下部的钢板厚达40毫米以上,不易卷成圆弧形,可改用浮顶钢筋混凝土油罐。
2、球形钢油罐。
应计算球壳厚度、支柱稳定性、基础板尺寸、拉杆和其连接、支柱与球壳的连接部位。 钢油罐基础 立式油罐应设置在沥青砂绝缘层上以防止油罐底板的腐蚀。
若油温大于80°C,绝缘层上部要增设隔热层。下部为实的砂或砂石混合材料垫层,四周设护坡或环墙。当为软弱地基或处在地震区或用地受到限制时可用钢筋混凝土环墙式基础。球形油罐的支柱下可采用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或环形基础。
卧式油罐采用墩墙式基础,罐体安置的位置和高度应能使油品自流。虽然钢油罐的地基容许有较大的均匀沉降,为了抵消沉降值,基础宜预先抬高。并要防止地基的不均匀沉降,以免引起油罐破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油罐
2 管口应高出地面4m 及以上。
3 沿建筑物的墙(柱)向上敷设的通气管管口,应高出建筑物的顶面1.5m 及以上。
4 当采用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时,通气管管口与围墙的距离可适当减少,但不得小于
2m。
5 通气管的公称直径不应小于50mm。
6 通气管管口应安装阻火器。
其他还有通气管口与建筑物、围墙等的距离,请翻阅GB50156-2002(2006年版)
1.1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可燃材料堆场等,应设置在城市(区域)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并宜设置在城市(区域)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宜布置在地势较低的地带。当布置在地势较高的地带时,应采取安全防护设施。
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宜布置在地势平坦、开阔等不易积存液化石油气的地带。
1.2 桶装、瓶装甲类液体不应露天存放。
1.3 液化石油气储罐组或储罐区四周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0m的不燃烧体实体防护墙。
1.4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可燃材料堆场,应与装卸区、辅助生产区及办公区分开布置。
1.5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液化石油气储罐,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可燃材料堆垛与架空电力线的最近水平距离应符合本规范第11.2.1条的规定。
因为立式罐的上部与底部所受的压力因素有关,压力不同时为此所需要的壁厚也相应的不同。设计规范有明文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