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中什么是构成?
构成作为一门传统学科在艺术设计基础教学当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是对学生在进入专业学习前的思维启发与观念传导。
1919年的包豪斯设计学院在格罗皮乌斯提出的“艺术与技术的统一”口号下,努力寻求和探索新的造型方法和理念,对点、线、面、体等抽象艺术元素进行大量的研究,在抽象的形、色、质的造型方法上花了很大的力气,他们在教学当中的这种研究与创新为现代构成教学铺下了坚实的基础。
扩展资料:
一、设计构成组形
1、分离:形与形之间不接触,有一定距离。
2、接触:形与形之间边缘正好相切。
3、复叠:形与形之间是复叠关系,由此产生上下前后左右的空间关系。
4、透叠:形与形之间透明性的相互交叠,但不产生上下前后的空间关系。
5、结合:形与形之间相互之间结合成为较大的新形状。
6、减却:形与形之间相互覆盖,覆盖的地方被剪掉。
7、差叠:形与形之间相互交叠,交叠的地方产生新的形。
8、重合:形与形之间相互重合,变为一体。
二、平面设计的构成元素
1、概念元素:是在头脑里存在的点、线、面、体。
2、视觉元素:是将概念元素体现在实际设计中,包括大小、形状、色彩、肌理等。
3、关系元素:是把视觉元素在画面上进行组织、排列,是形成一个画面的依据完成视觉传达的目的。包括方向、位置、空间、重心等。
4、实用元素:是指设计所表达的内容、目的和功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设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构成
设计常说的三大构成如下:
1、形象。物体的外部特征主要包括视觉元素的各部分,是肉眼可见的,所有的概念元素在见于画面时具有各自的形象,比如如点、线、面等。
2、基本形。基本形属于最小的单位,主要是指一组相同或相似的形象组成的组成设计中的每一个组成单位。
3、组形。在构成中,由于基本的组合,便产生了形与形之间的组合关系,而这种关系就是组形。
学习设计和构成可以参考下我们,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设计三大构成的基本概念有:
平面构成是一门研究形象在二度空间里的变化构成的科学,是探求二维空间的视觉规律、形象的建立、骨格的组织、各种元素的构成规律,造成既严谨又有无穷律动变化的装饰构图。
色彩构成是根据人们长期形成的对色彩的感觉,而产生的一种思维定势,不同颜色的搭配,能够给人不同的心理感受。
立体构成是研究立体形态的材料和形式的造型基础学科。立体构成所研究的对象是立体形态和空间形态的创造规律。具体来说就是研究立体造型的物理规律和和知觉形态的心理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