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暖气温度多少度达标
国家规定的暖气温度是16~24度,一般都是18度上下。
依据相关的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即GB/T18883-2002。规定冬季的采暖标准为16~24℃,符合这个标准的室内温度就是舒适的室内温度。
还有相关的条文规定“冬季采暖室内热环境卧室、起居室设计温度取16~18℃”。国家制定的“2002年小康型城乡住宅科技产业示范小区规划设计导则”中的室内环境质量标准项,规定冬季采暖地区室内温度为16~21℃。
法律依据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第一条 冬季采暖标准为16~24℃,符合这个标准的室内温度就是舒适的室内温度。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第一条 “冬季采暖室内热环境卧室、起居室设计温度取16~18℃”。国家制定的“2002年小康型城乡住宅科技产业示范小区规划设计导则”中的室内环境质量标准项,规定冬季采暖地区室内温度为16~21℃。
民用建筑主要房间的采暖温度应采用16℃-24℃。国家新标准规范对供暖标准的规定:根据设计规范,设计采暖时,民用建筑主要房间设计温度为16~24℃。随着人们对居住舒适度要求的提高和节能保温材料的广泛应用,国家《住宅设计规范》和我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新出台的标准规定卧室、起居室采暖设计温度不低于18℃。人民群众对生活质量有更高的期盼。从身体感知角度讲,18℃是较为舒适的温度,人民群众希望居住地更加舒适、温暖。这也是建设和谐社会、人民群众共享改革成果的具体体现。
16~24度。一般都是18度。
依据《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即GB/T18883-2002。规定冬季采暖标准为16~24℃,符合这个标准的室内温度就是舒适的室内温度。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定,“冬季采暖室内热环境卧室、起居室设计温度取16~18℃”。国家制定的“2002年小康型城乡住宅科技产业示范小区规划设计导则”中的室内环境质量标准项,规定冬季采暖地区室内温度为16~21℃。
扩展资料:
当温度低于12℃时,80%坐着的人感到冷,活动着的人有20%以上感到冷,卫生学将12℃作为建筑热环境的下限。一般情况下,最适合人体的环境温度是18℃到22℃,因个体差异而有所不同。
室内最适合温度应保持在室温达18℃时,相对湿度应保持在30-40%,室温达23℃时,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0-50%为最宜。家庭有宝宝的家庭,一般情况下,室内温度以20℃左右为宜,湿度宜保持在50%~60%。可根据小儿怕冷、怕热的特点适当调节。
因为综合环境、建筑、末端等各种因素,室温超过18℃以后,每增加一度,能耗增加20%。
当供暖温度超过22°C之后,室内空气会异常干燥,并由此影响人体自身的体温调节功能,造成体温上升,血管扩张,心率加快,内分泌紊乱等。同时温度过高也会提高家具、地板、石材等装饰材料里面有毒有害气体的挥发排放。相比较温度过低而言温度过高对身体的危害更大。
参考资料:人民网-北京今天零时正式供暖 室温标准必须达到18℃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采暖期内,在正常天气情况下,乙方应保证甲方卧室、起居室温度不低于18℃,所称“正常天气”主要指室外日平均气温在-7.6℃以上。
一般北京供暖室内的温度要求达到18摄氏度,当出现极端严寒天气等状况时可能会出现温度不达标的情况。一般来讲,北京市供暖温度标准以18度为基准,上下浮动2度,也就是在16度和20度之间,均达到取暖标准。
在暖季的正常气候条件下(-7.6摄氏度或更高),如果住宅达到现行的住宅设计标准,或者进行了建筑维修和供热系统的改造,则卧室、客厅的气温不得低于18摄氏度。在发生极端严寒天气、在启动供热应急预案时,会导致供热系统温度不达标。
相关说明
2022年在居民供热采暖合同中,关于“供热室内温度标准”有这样的表述:采暖期内,在正常天气情况下,应保证卧室、起居室温度不低于18℃。在修订前的原示范文本中,所称“正常天气”主要指室外日平均气温在-9℃以上。而修订后的合同示范文本则将正常天气由室外平均温度-9℃调整为-7.6℃。
此外,修订后的合同,对室温也提出了“更暖”的要求。
原合同中提出,“对符合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要求的住宅,或经过建筑围护结构和供热系统改造的住宅乙方应当保证甲方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低于18℃;未经建筑围护结构改造或供热系统改造的住宅,当室外日平均气温在-7℃以上时,卧室、起居室温度应当不低于18℃,当室外日平均气温在-7℃以下、-9℃以上(含)时,卧室、起居室温度应当不低于16℃”。
此次修订后,新的合同调整为“采暖期内,在正常天气情况下,乙方应保证甲方卧室、起居室温度不低于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