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卫生间漏水到楼下责任归谁。有没有法律法规可依
楼上卫生间漏水到楼下责任归楼上,可以要求楼上赔偿,赔偿多少合理一般是需要根据情况来决定的。根据相关法规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楼上漏水一般赔偿的标准是没有固定的公式的,需要受损失的一方保留现场搜集证据将损失物品的价格罗列后,交由相关机构进行评估方可执行。
法律分析
楼上漏水会造成楼下的损失,一般赔偿是以金钱为主,数额的多少,就要看损失的东西的价值是多少。假如楼上漏水,把自家的新买的电视沙发泡水了,并且坏了,那么就电视沙发刚买回多少钱,就可以获得多少钱的赔偿了。这个赔偿一般都是根据情况去定的,没有什么固定的一个赔偿金额。民事赔偿,实际损失为限,包括物的实际损失,关联损失,重作,修复所产生的费用及人的误工费。楼上漏水,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只要当事人能够证明是由于楼上住户的原因(过错责任)造成当事人损失的,可以向其主张赔偿;如果双方对赔偿数额,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应参照民事纠纷处理。另外,在租房子时,大家都可以留意一下水管、墙壁什么的,发现问题去和房东商量商量,还有像是回到家,家里涨水了,首先拍个照先,用证据说话,语气好一点,该自己的权益去争取,有时也可以各退一步,毕竟也是邻居,有时候确实是远亲不如近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九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二百九十条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法律分析】
若下水管还在房屋保修期内,漏水问题由开发商负责,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维修水管,并赔偿漏水期间引发的损失;若下水管漏水时已过了保修期,由小区物业启动住房公共维修金负责;若是个别住户装修不慎导致水管渗水的,由该住户负责维修及赔偿责任。相关法律规定: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两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首先判断漏水原因,这样才好方便后续问题协商。如果是房子的质量问题找物管或者开发商,如果是自己厕所水管或者装修改造就应该楼上负责。房屋发生渗漏时,解决的大概途径如下: (一)查找分析渗漏的成因,(二)确定法律关系,(三)适用相关的法律规定,(四)明确责任,通过这些途径便能有针对性地适用法律寻求到正确的解决方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下水管漏水的相关处理方法要根据《物业服务合同》来确定。
楼房卫生间的下水管漏水,要看下水管是否在保修期内,如果买的新房或者新换的下水管漏水,应该找建设单位或者购买的商家、厂家维系更换。
如果下水管已经过了保修期,主要看《物业服务合同》中有没有规定是物业服务企业的维修义务。通常情况下,《物业服务合同》都会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负责公共区域的维修等;所以,如果维修就不是物业服务企业的义务,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不管。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扩展资料物业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权责分明原则: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与责任应当非常明确,物业管理企业各部门的权利与职责要分明。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一个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物业的产权是物业管理权的基础,业主、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是物业管理权的主体,是物业管理权的核心。
(二)业主主导原则:业主主导,是指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以业主的需要为核心,将业主置于首要地位。强调业主主导,是现代物业管理与传统体制下房屋管理的根本区别。
(三)服务第一原则:所做的每一项工作都是服务,物业管理必须坚持服务第一的原则。
(四)统一管理原则: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只能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五)专业高效原则: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统一管理,并不等于所有的工作都必须要由物业管理企业自己来承担,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六)收费合理原则:物业管理的经费是搞好物业管理的物质基础。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平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区别不同的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有关规定进行约定。收缴的费用要让业主和使用人能够接受并感到质价相符,物有所值。物业管理的专项维修资金要依法管理和使用。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通过实行有偿服务和开展多种经营来增加收入。
(七)公平竞争原则:物业管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产物,在市场经济中应当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在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时,应该坚持招标、投标制度,委托方发标,一般要有3个以上的物业管理企业投标,招标要公开,揭标要公正。
(八)依法行事原则:物业管理遇到的问题十分复杂,涉及到法律非常广泛,整个物业管理过程中时时刻刻离不开法律、法规。依法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文书,是物业管理的基本依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物业管理条例
《物权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首先对于漏水的原因需要进行鉴定,在确定是因楼上住户因装修或是其他原因造成漏水的情况下,应由楼上的住户及时进行维修,给楼下住户造成的损害应当进行赔偿。
如果漏水原因确为楼上造成,而楼上住户不配合或不及时修补,楼下住户可将争议提交法院处理。楼上住户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情况下,楼下住户可以先自己请施工队进行修补,所花费的费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再通过法院要求楼上住户进行赔偿。
若能确定是因房屋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引起,在保修期内,受损害的住户可要求开发商对漏水房屋进行维修,并赔偿住户因此造成的损失。
房子还在保修期内,但无法确定是人为破坏的情况下,都应及时让开发商进行修补处理。当开发商按住户要求,派人来修补后,仍未解决漏水问题或维修不到位,反复两次后,住户可以自行找人进行维修,费用由开发商来出。当开发商不予理会时,受损住户可以到当地质监部门进行投诉,或将开发商起诉至法院。
建议在发现出现漏水情况后,作为受损方首先应当保护现场,并进行证据固定。例如拍照、录像录音等证据收集。可先找小区物业或社区,让他们给出意见,或让他们去找楼上的邻居,进行协商修补。
再无法协商时,邀请其他人员进行现场公正,对于损失的赔偿范围进行评估。有关手续完备后,即可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