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的卫生以及安全要求有哪些
厨房卫生要求及标准一、环境卫生1、保持地面无油渍、无水迹、无卫生死角、无杂物。保持瓷砖清洁光亮,勤擦门窗。2、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工具、用具、工作台面、地面清理干净。3、下班前应将冰箱、炉灶、配菜台、保洁橱及橱柜下内侧及厨房死角等清理干净,防止残留食物腐蚀。4、厨房、冰箱等设备损坏应及时报修。5、厨房烹调加工食物用过的废水必须及时排除,不在厨房隔夜,垃圾桶和馊水桶身需基本保持干净、标识明确并加盖,按时清理。二、冰箱卫生1、冰箱有专人管理,定期化霜。2、保持冰箱内外清洁,每日擦洗一次。3、每日检查冰箱内食品质量,杜绝生熟混放,严禁叠盘,鱼类、肉类、蔬菜类,相对分开,减少串味,必要时应用保鲜膜。三、食品卫生1、认真做好原料的检疫工作,变质、有毒、有害食品不切配、不烧煮。2、食物应保持新鲜、清洁、卫生,并于洗清后,分类以塑胶袋包紧,或装在有盖容器内,分别储放冰箱或冷冻室内,鱼肉类取用处理要迅速,以免反覆解冻而影响鲜度,要确实做到勿将食物暴露在生活常温太久。3、凡易腐败饮食物品,应贮藏摄氏零度以下冷藏容器内,熟的与生的食物分开贮放,防止食物气味在冰箱内扩散及吸收箱内气味,并备置脱臭剂或燃过的木炭放入冰箱,可吸净臭味。4、食品容器清洁、炊具做到刀具不锈、砧板不霉,加工台面干净配菜盘与熟菜盘有明显区别。5、食品充分加热,防止里生外熟,隔顿、隔夜、外购熟食要回烧后再供应。6、按政府有关规定,禁用不得销售的食品。7、蔬菜不得有枯叶、霉斑、虫蛀、腐烂、如卫生不合格,要退回粗加工清洗。8、干货、炒货、海货、粉丝、调味品、罐头等,要妥善储藏,不得散放,落地。9、食物应在工作台上操作、加工、并将生熟食物分开处理,刀、菜、墩、抹布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四、餐具卫生1、切配器具要生熟分开,加工机械必须保持清洁。2、熟食、熟菜装盆、餐具不得缺口、破边,必须清洁,经消毒后,无水迹、油迹、灰迹、方能装盆出菜。3、不锈钢器具必须保持本色,不洁餐具退洗碗间重洗。五、炉灶卫生1、灶台保持不锈钢本色,不得有油垢,市头结束后清洗干净。2、锅具必须清洁,排放整齐。3、炉灶瓷砖清洁、无油腻,炉灶排风要定期清洗,不得有油垢。4、各种调料罐、缸必须清洁卫生并加盖。厨房安全注意事项如下:1、厨房内的燃气燃油管道、阀门必须定期检查,防止泄漏。做饭后应及时关闭所有的燃气燃油阀门,切断气源、火源。2、开关插座远离水槽灶具。3、插座要有保护门:避免儿童由于好奇,用手指或小金属片、铁针等导电体伸进插孔而触电。4、厨房电路改造中厨房内要设置配电箱,使用独立的线路。
.厨房应经常保持清洁,每餐后清扫1次,每周大扫除1次。
2.厨房内应保持无蝇、无鼠、无蟑螂、无虫蚁,如有发现,应及时消灭。使用杀虫药物时,勿沾染食物,禁用毒饵灭鼠。
3.厨房内的垃圾及废物,应放入带盖的垃圾桶内,及时运出厨房,将桶洗净后收回。夏季每天至少清除2-3次。垃圾桶及污水坑应距离厨房20m以外。
4.非厨房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厨房,经许可的参观者,应穿清洁工作服、戴隔离帽,方可进入。
5.厨房要保证空气流通、光线充足,具有冬季保暖、夏季降温的设备或设施。锅灶上应有排烟、排气罩,以防烟雾弥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八条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必须符合下列卫生要求:
(一)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有与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包装、贮存等厂房或者场所;
(三)应当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四)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
(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和条件必须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
(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生产、销售食品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九)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对食品摊贩和城乡集市贸易食品经营者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法作出具体规定。
1. 生熟食品分离摆放,防止交叉污染厨具摆放整齐,干净,表面光亮无污渍厨房各种用具内外表光洁,无污渍杂物不锈钢厨具、柜架、台面无油渍,内外光洁地面、墙壁无污渍、无积水、无泥沟渠无污渍、无垃圾、无异味、渠盖干净天花板无蜘蛛网、无吊灰。
二、餐具
1.餐具前洗净,消毒,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不准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
2.洗刷餐具必须使用专用的水池,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3.消毒后的餐具必须储存在餐具专用的保洁柜内。
还有一些细则如下。
(1)化冻食物不能再次冷冻 质量降低,细菌数增加 一次用掉或煮熟后再贮藏
(2)对食物有怀疑,不要尝味道 保护员工的健康 看上去对质量怀疑的食品及原料就应弃除
(3)水果或蔬菜未洗过不能生产出售,罐头熟食未清洁不能开启 避免污染
(4)设备、玻璃、餐具、刀叉、匙或菜盘上不得有食物屑残留 避免污染 厨房设备用后要清洗干净,玻璃餐具、刀叉、匙和菜盘用前要检查
(5)餐具有裂缝或缺口的不能使用 细菌可在裂缝中生长
2、厨房内冰箱、消毒柜按不同用途进行标注,并指定专人负责,生、熟分开存放,不得将原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混放。
3、各操作台、案板、刀具、容器、抹布等均应做到生熟分开使用,标识清楚,定置存放。
4、所有加工人员在制作前,应对待加工食品原料进行检查,发现腐烂变质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其原料不得加工制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饮具和容器(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售货工具和设备(九)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的,应当符合前款第六项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