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挂管改厕所,物业有权拆除吗?
外挂管改厕所,物业有权拆除。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对于私自改动下水管是不允许的,物业有权责令整改或拆除的。物业一词译自英语property或estate,由香港传入沿海、内地,其含义为财产、资产、地产、房地产、产业等,该词自20世纪80年代引入国内,现已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概念,即:物业是指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及其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场地。
这种行为属于非法的,物业是不会同意的。
如果你在主卧改装卫生,那么其对应的楼下为卧室,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卧室不能设在卫生间下面。如果楼下起诉你那你准败诉。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禁止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城里小区是不能更改房屋设计的。
物业可以要求业主恢复原样,如果遭到拒绝,可以提请建设局处理。还不行的话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提起诉讼强制恢复。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可以由物业征求业主意见后提起。还有一些禁止规定,比如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扩大承重、扩大门窗尺寸、损耗节能等,这些情况也都是绝对禁止的。
法律分析
主要是在房屋建设的标准外(也就是房屋产权证上面所规定的面积)或者在公共场所和用地另外修建的建筑物称之为乱建。2、不经过申请就私自接电线、水管等等称之为私搭。结合起来就是在规定的范围内改动原有的建筑等使用方式、为达到自己利益的就叫私搭乱建。在居住密集区,未经规划部门受理审结许可或经消防部门鉴定评审,私自在房屋周围的标准外,利用公共消防通道或逃生通道(也就是房屋产权证上面所规定的面积)建有公共隐患的建筑或临时建筑。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修健不符合城乡总体规划,扰乱社会生产生活秩序,污染环境,严重影响消防逃生进出安全的建筑物称之为乱建。实际生活中,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违法建设行属于见怪不怪。私搭乱建等违法建设行为,方便这些私搭乱建的业主,但是极易引起其他业主的不满,也会影响到物业公司的日常工作的管理。物业公司应当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需要明确的是,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系物业服务关系,物业公司“制止”,更多地应理解为义务,而非权力,而且制止的手段应当理解为劝说、劝阻,并无强制拆除的权力。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五条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四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2、物业公司对于下水管道需要负责,下水管道属于公共的设施,如故意损毁坏,严重的,会构成毁坏公物财物罪。
3、作为物业,对于维修管理管道有义务。如物业公司沟通之后没有效果,也可以直接起诉这个业主,或者向当地的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
4、一经查实,有这种私下改管道的行为,并且造成了严重的损失,会进行罚款。并且对于其他业主所造成的损失,也要承担相应的损失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