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是什么?
通过对国标《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GB 50423-2007)、《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GB50253-2003)、《埋地钢质管道干线电法保护技术管理规程》(SY/T5919-94)及相关法规的查询,尚未出台涉及输油管道与城市供水管道交叉的法律规定,如所在地出台相关规定,应予遵守。但从城市供水、油气管道及城市安全角度考虑,应在管道规划中避免相互交叉。
以下内容供参考:《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GB50253-2003)4.1.1输油管道线路的选择,应根据该工程建设的目的和市场需要,结合沿线城市、工矿企业、交通、电力、水利等建设的现状与规划,以及沿途地区的地形、地貌、地质、水文、气象、地震等自然条件,在营运安全和施工便利的前提下,通过综合分析和技术经济比较,确定线路总走向。《城市供水条例》(国务院令第158号)
第二十九条
在规定的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地面和地下的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挖坑取土或者修建筑物、构筑物等危害供水设施安全的活动。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罚款:(一)未按规定缴纳水费的(二)盗用或者转供城市公共供水的(三)在规定的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危害供水设施安全活动的。
4.1.7当埋地输油管道与架空输电线路平行敷设时,其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50061),埋地液态液化石油气管道,4.1.8埋地输油管道与埋地通信电缆及其他用途的埋地管道平行敷设的最小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质管道及储罐腐蚀控制工程设计规范》(SY0007)的规定,4.1.9埋地输油管道同其他用途的管道同沟敷设,并采用联合阴极保护的管道之间的距离,
GB50253-2003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4.1.7 当埋地输油管道与架空输电线路平行敷设时,其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 50061)及国家现行标准《110 ^- 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 5092)的规定。埋地液态液化石油气管道,其距离不应小于上述标准中的规定外,且不应小于10m。
4.1.8埋地输油管道与埋地通信电缆及其他用途的埋地管道平行敷设的最小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质管道及储罐腐蚀控制工程设计规范》(SY 0007)的规定。
4. 1. 9 埋地输油管道同其他用途的管道同沟敷设,并采用联合阴极保护的管道之间的距离,应根据施工和维修的需要确定,其最小净距不应小于0.5m。
4.1.10 管道与光缆同沟敷设时,其最小净距(指两断面垂直投影的净距)不应小于0.3m。
4.2 管道敷设
4. 2. 1 输油管道应采用地下埋设方式。当受自然条件限制时,局部地段可采用土堤埋设或地上敷设。
4. 2. 2 当输油管道需改变平面走向适应地形变化时,可采用弹性弯曲、冷弯管、热煨弯头。在平面转角较小或地形起伏不大的情况下,首先应采用弹性弯曲。采用热煨弯管时,其曲率半径不宜小于5倍管子外直径,且应满足清管器或检测器顺利通过的要求。冷弯管的最小曲率半径应符合本规范表5. 4. 3的规定。
4.2.3 当输油管道采用弹性弯曲时,其曲率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弹性弯曲的曲率半径,不宜小于钢管外直径的1000倍,并应满足管道强度的要求。
竖向下凹的弹性弯曲管段,尚应满足管道自重作用下的变形条件。
2在相邻的反向弹性弯曲管段之间及弹性弯曲管段与人工弯管之间,应采用直管段连接,直管段长度不应小于钢管的外径,且不应小于4. 5mo 3输油管道平面和竖向同时发生转角时,不宜采用弹性弯曲。
4. 2. 4当输油管道采用冷弯管或热煨弯管(头)改变平面走向或高程时.应符合本规范第5. 4节的规定。
不得采用虾米腰弯头或褶皱弯头。管子的对接偏差不得大于3°。
4. 2. 5 埋地管道的埋设深度,应根据管道所经地段的农田耕作深度、冻土深度、地
形和地质条件、地下水深度、地面车辆所施加的荷载及管道稳定性的要求等因素,经综合分析后确定。一般情况下管顶的覆土层厚度不应小于0.8m。
在岩石地区或特殊地段,可减少管顶.覆土厚度,但应满足管道稳定性的要求,并应考虑油品性质的要求和外力对管道的影响。
4.2.6 管沟沟底宽度应根据管沟深度、钢管的结构外径及采取的施工措施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管沟深度小于5m时,沟底宽度应按下式计算:
B=D0+b (4.2.6)
式中 B—沟底宽度(m); D0—钢管的结构外径(m);
b—沟底加宽裕量(m),应按表4.2.6的规定取值。
表4.2.6 沟底加宽裕量b值(m)
2当管沟深度大于或等于5m时,应根据土壤类别及物理力学性质确定管沟沟底宽度。
3当管沟开挖需要加强支撑时,管沟沟底宽度应考虑支撑结构所占用的宽度。
4用机械开挖管沟时,管沟沟底宽度应根据挖土机械切削尺寸确定,但不得小于按本规范式(4. 2. 6 )计算的宽度。
5管沟沟底必须平整,管子应紧贴沟底。
4.2.7管沟边坡坡度应根据试挖或土壤的内摩擦角、粘聚力、湿度、密度等物理力学性质确定。
当缺少土壤物理力学性质资料、地质条件良好、土壤质地均匀、地下水位低于管沟底面标高、挖深在5m以内时,不加支撑的管沟边坡的最陡坡度宜符合表4. 2. 7的规定。
表4. 2. 7 沟深小于5m时的管沟边坡最陡坡度
注:1静荷载系指堆土或料堆等;动荷载系指有机械挖土、吊管机和推土机作业。 2轻亚粘土现称为粉土,亚粘土现称为粉质粘土。
4. 2. 8管沟回填土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岩石、砾石、冻土区的管沟,应在沟底先铺设0.2m厚的细土和细砂垫层且平整后方可用吊带吊管下沟。
2回填岩石、砾石、冻土区的管沟时,必须先用细土或砂(最大粒径不得超过3 mm)回填至管顶以上0. 3m后,方可用原状土回填,但回填土的岩石和碎石块最大粒径不得超过0.25m。
3管沟回填应留有沉降裕量,应高出地面0.3m。
4输油管道出土端、弯管(头)两侧非嵌固段及固定墩处,回填土时应分层夯实,分层厚度不大于0. 3m。
4. 2.9 管沟回填后应恢复原地貌,并保护耕植层,防止水土流失和积水。
4. 2. 10 当埋地输油管道通过地面坡度大于18写的地段时,应视土壤情况和坡长以及管道在坡上敷设的方向,采取防止地面径流、渗水侵蚀和土体滑动影响管道安全的措施。
4. 2. 11 当输油管道穿跨越冲沟,或管道一侧邻近发育中的冲沟或陡坎时,应对冲沟的边坡、沟底和陡坎采取加固措施。
4.2.12 当输油管道采取土堤埋设时,土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输油管道在土堤中的径向覆土厚度不应小于1. 0m;土堤顶宽不应小于1.0m。 2土堤边坡坡度应根据当地自然条件、填土类别和土堤高度确定。对粘性土堤,堤高小于
2. 0m时,土堤边坡坡度可采用1:0.75~1:1;:堤高为2~5m时,可采用1:1. 25~1:1. 5 。
3土堤受水浸淹部分的边坡应采用1:2的坡度,并应根据水流情况采取保护措施。
4在沼泽和低洼地区,土堤的堤肩高度应根据常水位、波浪高度和地基强度确定。
当土堤阻挡水流排泄时,应设置泄水孔或涵洞等构筑物;泄水能力应满足重现期为25年一遇的洪水流量。
6软弱地基上的土堤,应防止填土后基础的沉陷。
7土堤用土,应满足填方的强度和稳定性的要求。
4. 2. 13地上敷设的输油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采取补偿管道纵向变形的措施。
2输油管道跨越人行通道、公路、铁路和电气化铁路时,其净空高度应按有关规范执行。
输油,输气管管道强度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埋地管道强度设计应根据管段所处地区等级以及所承受永久荷载、可变荷载和偶然荷载而定,通过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大于或等于0.05g至小于或等于0.4g地区内的管道,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油气输送管道线路工程抗震技术规范》GB 50470的有关规定进行强度设计和校核。
2、埋地直管段的轴向应力与环向应力组合的当量应力,应小于钢管标准规定的最小屈服强度的90%,管道附件的设计强度不应小于相连管道直管段的设计强度。
3、输气管道采用的钢管符合本规范第5.2.2条规定时,焊缝系数值应取1.0。
直管段管壁厚度应按下式计算方式
δ——钢管计算壁厚(mm)。
P——设计压力(MPa)。
D——钢管外径(mm)。
σs——钢管标准规定的最小屈服强度(MPa)。
φ——焊缝系数。
F——强度设计系数,应按本规范表4.2.3和表4.2.4选取。
t——温度折减系数,当温度小于120℃时,t值应取1.0。
基本信息
《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是 由 中国计划出版社 出版的一本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