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计包括哪些方面?
基础设计包括:平面构成,结构素描,色彩钩成,字体设计,立体购成,装饰色彩```
当然,最最基础的还是好的美术功底,比如素描,水粉,速写 等等(尤其是速写)
如果是参加高考的话,你必须了解那个学校的侧重点是什么.然后对症下药.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建标E2008]102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在原《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的基础上修订完成的。
明确了地基基础设计中承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使用范围和计算方法;强调按变形控制设计的原则,满足建筑物使用功能的要求;细化岩石分类和地基土的冻胀分类;增加有限压缩层地基变形和回弹变形计算方法。
建筑工程质量应按以下要求验收:
1、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地基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有建筑物的地基计算均应满足承载力计算的有关规定。
2、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的建筑物,均应按地基变形设计。
3、设计等级为丙级的建筑物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作变形验算。
①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小于130kPa,且体型复杂的建筑。
②在基础上及其附近有地面堆载或相邻基础荷载差异较大,可能引起地基产生过大的不均匀沉降时。
③软弱地基上的建筑物存在偏心荷载时。
④相邻建筑距离近,可能发生倾斜时。
⑤地基内有厚度较大或厚薄不均的填土,其自重固结未完成时。
地基种类
从现场施工的角度来讲地基,地基可分为天然地基、人工地基。地基就是基础下面承压的岩土持力层。天然地基是自然状态下即可满足承担基础全部荷载要求,不需要人加固的天然土层,其节约工程造价,不需要人工处理的地基。
天然地基为不需要对地基进行处理就可以直接放置基础的天然土层。分为四大类:岩石、碎石土、砂土、粘性土。
地基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有建筑物的地基计算均应满足承载力计算的有关规定。
2、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的建筑物,均应按地基变形设计。
3、设计等级为丙级的建筑物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作变形验算。
①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小于130kPa,且体型复杂的建筑。
②在基础上及其附近有地面堆载或相邻基础荷载差异较大,可能引起地基产生过大的不均匀沉降时。
③软弱地基上的建筑物存在偏心荷载时。
④相邻建筑距离近,可能发生倾斜时。
⑤地基内有厚度较大或厚薄不均的填土,其自重固结未完成时。
4、对经常受水平荷载作用的高层建筑、高耸结构和挡土墙等,以及建造在斜坡上或边坡附近的建(构)筑物,尚应验算其稳定性。
5、基坑工程应进行稳定性验算。
6、建筑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存在上浮问题时,尚应进行抗浮验算。
扩展资料:
地基基础的检测可分为地基检测和基础检测。
地基检测包括地基土层的分布及其均匀性,软弱下卧层、特殊土及沟、塘、古河道、墓穴、孤石、防空洞等的检测。
地基土的物理力学性能与地下水的水位及其腐蚀性的检测;砂土及粉土的液化性质、软土的震陷性质以及场地稳定性的检测等。
地基的检测方法可以分为三类:
①钻探、坑探、槽探或地球物理勘探等方法。
②原状土室内物理力学性能试验。
③原位试验。
基础检测包括基础类型、材料、尺寸及埋置深度、基础开裂、腐蚀或损坏程度、基础材料的强度等级、基础的倾斜、弯曲、扭曲等情况。
桩基础的入土深度、持力层情况和桩身质量等。基础的检测一般采用局部开挖的方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地基基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建标E2008]102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在原《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的基础上修订完成的。
明确了地基基础设计中承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使用范围和计算方法;强调按变形控制设计的原则,满足建筑物使用功能的要求;细化岩石分类和地基土的冻胀分类;增加有限压缩层地基变形和回弹变形计算方法。
增加岩石边坡支护设计方法;增加复合地基设计方法;增加高层建筑筏形基础设计方法;增加桩基础沉降计算方法;增加基坑工程设计方法;增加地基基础检测与监测内容。取消了壳体基础设计的规定。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七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1997]108 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50007—2002,自 2002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
其中,3.0.2、3.0.4、5.1.3、5.3.1、5.3.4、5.3.10、6.1.1、6.3.1、6.4.1、7.2.7、7.2.8、8.2.7、8.4.5、8.4.7、8.4.9、8.4.13、8.5.9、8.5.10、8.5.18、8.5.19、9.1.3、9.1.6、9.2.8、10.1.1、10.1.6、10.1.8、10.2.9 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89 于 2002 年 12 月 31 日废止。
2.设计基础的时候需要地质资料,上部结构资料。在分析地质资料时对地基类型判断个别可能发生的问题,十层的分布, 地下水以及地表水的活动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