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安装公司需要的资质是:1、电力安装公司注册的净资产必须要在八百万元以上。2、电力安装公司的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能够少于五人。3、电力安装公司的技术负责人,需要具有五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的经历。4、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十人。5、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接下来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我们大家都知道,电力安装公司需要办理的资质是非常多的,当然了,这些资质的要求,也是国家为了我们人民的安全所考虑的。
电力安装公司办理资质,要提交的材料有: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以及相应的电子文档。2、企业营业执照的正副本复印件。3、企业章程的复印件。4、企业资产证明文件复印件。5、企业主要人员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我们企业要注意的是,任何一个材料都是不能忘记上交的。
老话说得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的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上交审核资料。
取得五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x0d\x0a一、具备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x0d\x0a二、注册资本、净资产300万元以上;\x0d\x0a三、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试验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x0d\x0a四、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5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3人以上;\x0d\x0a五、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4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2人以上,特种电工2人以上;\x0d\x0a六、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安全管理人员1人以上;\x0d\x0a七、固定经营场所总面积300平方米以上,各类专业试验室和试验1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设备;\x0d\x0a八、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x0d\x0a \x0d\x0a(电监会28号令) 承试(修、装)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x0d\x0a第六条 许可证分为承装、承修、承试三个类别。\x0d\x0a取得承装类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x0d\x0a取得承修类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维修活动。\x0d\x0a取得承试类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x0d\x0a第七条 许可证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x0d\x0a取得一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x0d\x0a取得二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22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x0d\x0a取得三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x0d\x0a取得四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x0d\x0a取得五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x0d\x0a第三章 申请、受理、审查与决定\x0d\x0a第八条 申请许可证,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的派出机构提出。\x0d\x0a申请人取得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或者变更经营范围。\x0d\x0a第九条 申请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x0d\x0a(一)具有法人资格;\x0d\x0a(二)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注册资本;\x0d\x0a(三)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设备、经营场所;\x0d\x0a(四)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任职资格,且不能同时在其他单位任职;\x0d\x0a(五)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专职专业人员;\x0d\x0a(六)具有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x0d\x0a申请一级至三级许可证的,还应当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业绩。\x0d\x0a许可证不同类别、不同等级的具体申请条件,由电监会另行制定并向社会公布。\x0d\x0a第十条 申请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x0d\x0a(一)许可证申请表;\x0d\x0a(二)法人证明材料和净资产证明材料;\x0d\x0a(三)主要设备及机具清单、经营场所证明材料;\x0d\x0a(四)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简历、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x0d\x0a(五)专业技术人员明细表、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或者任职培训合格证书等证明材料;\x0d\x0a(六)电工作业人员登记表;\x0d\x0a(七)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的证明材料。\x0d\x0a申请一级至三级许可证的,还需要提交相关业绩报告以及证明材料。\x0d\x0a第十一条 合并后新设单位申请许可证的,除应当提交第十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x0d\x0a(一)合并的证明材料;\x0d\x0a(二)合并前各单位的许可证。\x0d\x0a第十二条 分立后新设单位申请许可证的,除应当提交第十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x0d\x0a(一)分立的证明材料;\x0d\x0a(二)业绩证明材料;\x0d\x0a(三)分立前单位的许可证。\x0d\x0a分立后至多一个单位部分或者全部延续分立前单位从事同类活动的业绩。\x0d\x0a第十三条 派出机构收到申请,应当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派出机构有权要求申请人就申请事项作出解释或者说明。\x0d\x0a第十四条 派出机构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x0d\x0a(一)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x0d\x0a(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五日内向申请人发出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并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x0d\x0a(三)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派出机构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x0d\x0a第十五条 派出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申请审查,并按下列规定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x0d\x0a(一)经审查,申请人的条件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派出机构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许可证;\x0d\x0a(二)经审查,申请人的条件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派出机构应当依法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通知书中应当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x0d\x0a第十六条 派出机构在审查过程中认为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x0d\x0a第十七条 派出机构自受理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x0d\x0a第十八条 派出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向社会公开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办理情况以及申请材料目录、申请材料示范文本等信息。\x0d\x0a产品特征\x0d\x0a取得五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x0d\x0a一、具备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x0d\x0a二、注册资本、净资产300万元以上;\x0d\x0a三、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试验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x0d\x0a四、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5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3人以上;\x0d\x0a五、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4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2人以上,特种电工2人以上;\x0d\x0a六、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安全管理人员1人以上;\x0d\x0a七、固定经营场所总面积300平方米以上,各类专业试验室和试验1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设备;\x0d\x0a八、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x0d\x0a \x0d\x0a(电监会28号令) 承试(修、装)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x0d\x0a第六条 许可证分为承装、承修、承试三个类别。\x0d\x0a取得承装类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x0d\x0a取得承修类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维修活动。\x0d\x0a取得承试类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x0d\x0a第七条 许可证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x0d\x0a取得一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x0d\x0a取得二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22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x0d\x0a取得三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x0d\x0a取得四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x0d\x0a取得五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x0d\x0a第三章 申请、受理、审查与决定\x0d\x0a第八条 申请许可证,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的派出机构提出。\x0d\x0a申请人取得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或者变更经营范围。\x0d\x0a第九条 申请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x0d\x0a(一)具有法人资格;\x0d\x0a(二)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注册资本;\x0d\x0a(三)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设备、经营场所;\x0d\x0a(四)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任职资格,且不能同时在其他单位任职;\x0d\x0a(五)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专职专业人员;\x0d\x0a(六)具有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x0d\x0a申请一级至三级许可证的,还应当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业绩。\x0d\x0a许可证不同类别、不同等级的具体申请条件,由电监会另行制定并向社会公布。\x0d\x0a第十条 申请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x0d\x0a(一)许可证申请表;\x0d\x0a(二)法人证明材料和净资产证明材料;\x0d\x0a(三)主要设备及机具清单、经营场所证明材料;\x0d\x0a(四)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简历、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x0d\x0a(五)专业技术人员明细表、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或者任职培训合格证书等证明材料;\x0d\x0a(六)电工作业人员登记表;\x0d\x0a(七)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的证明材料。\x0d\x0a申请一级至三级许可证的,还需要提交相关业绩报告以及证明材料。\x0d\x0a第十一条 合并后新设单位申请许可证的,除应当提交第十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x0d\x0a(一)合并的证明材料;\x0d\x0a(二)合并前各单位的许可证。\x0d\x0a第十二条 分立后新设单位申请许可证的,除应当提交第十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x0d\x0a(一)分立的证明材料;\x0d\x0a(二)业绩证明材料;\x0d\x0a(三)分立前单位的许可证。\x0d\x0a分立后至多一个单位部分或者全部延续分立前单位从事同类活动的业绩。\x0d\x0a第十三条 派出机构收到申请,应当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派出机构有权要求申请人就申请事项作出解释或者说明。\x0d\x0a第十四条 派出机构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x0d\x0a(一)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x0d\x0a(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五日内向申请人发出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并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x0d\x0a(三)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派出机构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x0d\x0a第十五条 派出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申请审查,并按下列规定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x0d\x0a(一)经审查,申请人的条件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派出机构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许可证;\x0d\x0a(二)经审查,申请人的条件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派出机构应当依法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通知书中应当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x0d\x0a第十六条 派出机构在审查过程中认为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x0d\x0a第十七条 派出机构自受理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x0d\x0a第十八条 派出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向社会公开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办理情况以及申请材料目录、申请材料示范文本等信息。
电力安装资质办理手续如下:
1、申请人向省建设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其中中央管理的企业直接向建设部申请建设部门对建筑业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和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接受申请材料,受理申请;
2、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组织审查工作,审核后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3、准予许可,颁发准予许可通知书,不准予的,书面通知相关申请人。
《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申请资质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和施工承包企业应向电力部提供下列材料:
一、企业资质申请表、企业章程、营业执照;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件;
三、企业所有工程技术、经济人员含项目经理的职称资格证件、证明及关键岗位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四、企业的生产统计和财务决算年报表;
五、企业的验资证明;
六、企业完成的代表工程及质量、安全评定资料;
七、其它需要出具的有关证件。
电力工程特级资质标准:
1、注册资本超过3亿元人民币。
2、净资产超过3、6亿元的企业。
3、近3年来,企业工程平均结算收入超过15亿元。
4、企业的其他条件符合第一级资格。
电力工程公司需要哪些资质(附资质标准)
电力工程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以下5个项目中2个以上项目的施212个,总承包或主干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电站累计装机容量150万kW以上;
(2)单机容量为60万kW的机组,或2个单机容量30万kW的机组,或4台容量为200,000kW的整体工程;
(3)单机组容量30万kW以上的核岛或常规岛整体工程;
(4)送电线路超过330kV以上的送电线路300公里或220k以上;
(5)330kV以上电压等级变电所2个或220kV电压等级变电站5个。
2、企业经理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验或高级职称;总工程师有10年以上从事电力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验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备高级会计师职称;
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拥有职称的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20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5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中专以上职称人员100人以上。拥有一级资质的项目经理不少于20名。
3、注册资本为7000万元人民币,企业净资产84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度工程结算收入2、5亿元以上。
5、企业拥有适合于承包工程范围的建筑机械和质量检验设备。
电力工程工程二级资质标准:
1、近5年来,企业在以下4个项目中承担了2个以上项目的施工总承包或主要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电站累计装机容量超过100万kW;
2)单机容量为200,000kW的'2个机组或4个单机容量100,000kW机组整体工程;
(3)送电线路超过220kV或110kV以上送电线路600km;
(4)变电站220kV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所4座或110kV以上变电所6座。
2、拥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验或具有中级职称的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有8年以上从事电力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验,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
财务负责人具备中级以上会计职称。拥有职称的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0人。二级以上企业具备项目经理至少15人。
3、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48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度工程结算收入1、5亿元以上。
电力工程三级资质标准:
(1)电站累计装机容量50万kW以上;
(2)单机组生产能力200,000kW以上的整体工程;
(3)单机容量2台10万kW以上的机组整体工程;
(4)110kV以上供电线路工程500km;
(5)110kV以上变电所4个。
2、企业经理从事电力工程管理工作经验5年以上,技术负责人从事电力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验5年以上,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职称。
拥有职称的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80名,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0名;工程技术人员中,中专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0名。三级以上资质的企业项目经理至少6人。
3、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以上,净资产24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度工程结算收入超过5000万元。
必须具备以下九个方面才可以注册1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2注册资本、净资产300万元以上; 3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4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4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10人以上,其中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3人以上; 5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25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13人以上,特种电工5人以上且各专业人数不少于1人; 6预算、质检人员各1人以上,安装工长3人以上; 7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1人以上; 8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具设备; 9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可以从事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安全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 三、技术负责人、注册资本。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取得五级承试类承装(修、具备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 一、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净资产30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