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园林水景有哪些设计要求
这是一些滨水公园效果图的设计。里面不乏水景的设计元素。希望可以互相借鉴,共同学习。
在城市景观设计中,水景是最活跃的景观元素。水的可塑性是无穷的,它虽无形无色,但是它的表现形式却是丰富多彩,变化万千。设计师可以根据地形的变化,创造出静水、流水、落水、喷水等不同形态的水景,与其他元素相协调使城市景观设计展现出不同的意境和韵律。那么在城市景观设计中,水景设计要遵循哪些原则呢?
1、环境整体性
在城市景观设计中,设计师要先研究所在的环境,根据环境氛围、建筑功能要求从而确定水景的形式、形态、平面及立体尺度,实现与环境相协调,形成和谐的量度关系,构成主景、辅景、近景、远景的丰富变化。这样,才可能做出一个好的水景设计,并和城市景观设计的风格协调统一。
2、生态调节性
水景有调节气候的功能。小溪、人工湖、各种喷泉都有降尘净化空气及调节湿度的作用。尤其是它能明显增加环境中的负氧离子浓度,使人感到心情舒畅,具有一定的保健作用。为了使水景充分发挥生态调节功能,在城市景观设计中要充分运用生态学原理,利用生态环境的自动修复性,防止水受到污染和外来生物的侵入,以求得最佳的调节气候、有益健康的效果。
3、协调一致性
水景设计需要各工程都要注意实施技术的可靠性,为统一的水景效果服务。水景最终的效果不是单靠艺术设计就能实现的,它必须依靠每个具体的工程技术来保障,因此,每个方面都是很重要的。只有各项技术协调一致,才能达到最佳效果。
4、经济实用性
在城市景观设计中,设计师不仅要考虑最佳效果,同时也要考虑系统建造和运行的经济性。不同的景观水体、不同的造型、不同的水势,它所需提供的能量是不一样的,即运行经济性是不同的。通过优化组合与搭配、动与静结合、按功能分组等措施都可以降低运行费用。
自古以来,人们都喜欢择水而居,因而在城市景观设计中,水景设计是最重要也是最独特的一部分,只有科学性的合理设计和应用,才能给人们创造出既舒适又美观的城市生活环境。
水景景观设计注意事项:1、宜“小”不宜“大”原则此处所谓的宜“小”不宜“大”原则指的是在设计水体时,多考虑设计小的水体,而不是那种漫无边际、毫无趣味可言的大水体。之所以现在出现了那么多的大水体可能与人们“好大喜功”的心理因素影响有关,也许大水体会让人更能感觉到水的存在,更能吸引人们的视线,可是建成后的大水体往往会出现很多的问题:大水体的养护之困难可能是设计师在设计之初所没有考虑到的;大水体往往让人有种敬而远之的感觉,而没有想亲近的感觉,因为往往在水体旁边都会有警示性的牌子:此处水深,禁止游泳,禁止垂钓……等语句;大水体一般是靠人工挖出来的,因此大都是“死水”,一旦发生水体污染问题,那将是致命的。而小水体容易营建,这是其中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小水体更易于满足人们亲水的需求,更能调动人们参与的积极性,更何况在后期养护管理中,小水体便于更好的养护,并且在水体发生污染的情况下,小水体更易于治理。2、 宜“曲”不宜“直”原则所谓宜“曲”不宜“直”原则指的是水体最好设计成曲的。古典园林营建中很重要的一条是“师法自然”,即在设计中要遵循大自然中的规律,我们可以看一下我们大自然中的河流、小溪,它们大都是蜿蜒曲折的,因为这样的水景更易于形成变幻的效果。尤其是在居住区中更易于设计成仿自然的曲水!然而,在现实中,很多人则将水体设计的成笔直的,也许此种做法体现的是一种秩序美、一种征服自然的心理满足感!3、宜“下”不宜“上”原则此处的“下”与“上”是一种相对的关系,宜“下”不宜“上”指的是设计的水景尽可能与自然中的万有引力相符合,不要设计太多的大喷泉,因为大喷泉是向上喷的,需要能量来支持它们抵消重力影响的,此过程中就会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因此,在现实中我们最好能充分利用重力的作用,用尽可能少的能量来形成尽可能美的景观。这是需要考验设计师创新能力的。4、 宜“虚”不宜“实”原则在水资源缺乏的地区,象征、抽象、虚拟的水景也是一个很好的解决办法。此处虚的水景是相对于实际水体而言的,它是一种意向形的水景,是用具有地域特征的造园要素如石块、沙粒、野草等仿照大自然中自然水体的形状而成的。这样的水景对于严重缺水地区水景的营建具有特殊的意义,同时这样的水景更易于带给人更多的思考、更多的体验。这也许是真实水景所无法比拟的,因为真实的水景往往只能带给人们一种视觉上的满足和肤浅的体验。